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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七日,太常寺言:「九月十日季秋祀上帝,依礼例前三日致斋,皇帝不游幸,不作乐。所有九月七日重明圣节上寿,系在祠官致斋之内,有妨作乐。」诏依治平二年典故作乐。 十月一日,诏臣僚等每遇会庆圣节,可依格与合得恩赐,其重明节更不给赐。 绍熙五年九月十七日,学士院改撰圣节名曰瑞庆。从之。先是,宰臣请以天佑为名,至是诏改焉。 绍(兴)[熙]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枢密使赵汝愚言:十月十九日天佑圣节,是日系不御前殿日分,乞用十八日行上寿之礼。依礼例,前一日三省、枢密院官分日诣明庆寺启建道场,不作斋筵及不作乐。」从之。 十月十八日,诏:应系诸州军进瑞庆圣节功德疏、香合,并权免进奉。 嘉泰二年七月三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岁瑞庆圣节,诸路州军等处依例止合开启满散作道场,即不合排宴,亦不合作乐。」从之。以光宗皇帝大祥内故也。嘉定元年,以成肃皇后大祥,亦如之。 八月二十六日,诏将来金国贺瑞庆节使人到阙,以光宗皇帝禫祭之内,国乐未举,殿幄陈设等颜色,照嘉泰元年体例排办。 二十八日,礼部、太常寺言:「瑞庆圣节 上寿,乞权免大宴,就驿赐人使御筵,不用乐。」诏依,仍免上寿。依典故文武百僚及使人并诣文德殿拜表。 九月十四日,诏:瑞庆节,宰臣、执政官等合该进奉上寿金酒器、银香合、马臣僚,并与权免今岁进奉。 三年十月七日,礼部、太常寺言:「瑞庆圣节,三省官赴紫宸殿上寿。茶酒毕,赴明庆寺满散,次赴贡院斋筵。乞依天申圣节体例,改就十月十九日赐御筵于贡院。」从之。 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礼部尚书萧逵、礼部侍郎李壁言:「伏见瑞庆圣节赐宴,伶工读致语至皇帝陛下处,群臣列坐自如,直至口号,方各起立,揆之礼分,深所未安。乞今后圣节及贺正等锡宴,遇读致语至皇帝陛下处,群臣并端笏起立。」从之。 开禧二年十月十四日,诏:「朕惟方此隆冬,将士边陲暴露,有恻于心,宁忍宴乐 所有瑞庆节集英殿宴,权免一次。」 嘉定十一年十一月四日,臣僚言:「恭以瑞庆圣节赐宴百官于贡院,臣备数检察,如厅上合赴坐正任西班,除枢密外,全成虚设;廊庑之间,卿监郎曹以下多不预。大庭御筵虽止及正任武臣、郎官以上,而其间复有托故者,其何以侈君赐而重君恩 乞下臣此章,昭示百官,凡今后遇有庆宴,不得无故托疾,求便己私,以尽臣子爱敬之诚,以全尊君亲上之义。」从之。 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臣僚言:「窃惟华封祝尧,天保报上,此殆臣子之至情,而非君上之所容心也。庆节兹临,善颂四起,薄海内外,瞻望南极,歌咏南山,特其沐浴膏泽,仰答洪施,而欲效蝼蚁之(才)[寸]诚耳。当是之时,州县之间,寿典毕举,岁有常仪,费有常额,无非取办于公家。迩年以来,州县胥吏上罔其官,下欺其民,类多假借庆寿隆名,乘时射利,移文给引,滋彰多事。有鳌山固所当建,而乃追逮樵斧之微;道场固所当启,而乃扰遍缁黄之众;放生本以示德,而渔弋者或苦于诛求;锡宴本以寓礼,而工技者或病于纠率。百色科抑,无一获免,殊失臣下归报之美意。欲望警饬州县,严行禁戢,毋纵胥吏掊敛,(兹)[滋]扰细民,而于圣朝敛福锡民之道不为无补。」从之。 十四年十月十八日,诏瑞庆圣节集英殿御宴,令南班宗室大将军、将军赴座,所有上寿茶酒,今后令正副率府率以上并赴座。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兴龙节 节二 兴龙节 【宋会要】 元丰八年六月八日,诏:「兴龙节诸处合试童行,拨放并依旧例。坤成节以大行皇帝梓宫在殡,惟开封府度僧道,比兴龙节减三之二,仍禁屠、决大辟罪。余依元丰令。」时哲宗即位未改元。 十二月,诏(龙兴)[兴龙]节以谅闇,宜罢上寿。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天宁节 天宁节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正月十四日,诏皇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并依嘉佑、治平故事。三省检会嘉佑、治平故事,皇太后不御殿,百司不奏事,不立生辰节名,不遣使契丹。诏恭依。 八月十五日,诏天宁节上寿赐晏,并不作乐,在京臣僚、内外命妇等进奉并权罢,僧尼、道士、女冠功德疏,许令入递通进。候三年开乐,即并仍旧。诸道州、府、军、监进贡银、绢、马等,建置道场、行香依旧。 十月八日,三省、枢密院奏:「夏国贺天宁节回赐银绢,依例于答诏中豫降赐目,诞辰所颁在岁赐二十五万数中,夏主生日礼物乃在数外。」诏如故事。 建中靖国元年九月一日,礼部、太常寺状:「天宁节系在钦圣宪肃皇后小祥之内,检会元丰三年同天节在慈圣光献皇后小祥内,其上寿赐宴并内外臣僚及命妇僧道等进奉并罢,诸道州、府、军、监银绢马等进贡及在京在外僧道等功德疏文,并听依例投进。」诏依故事施行。右仆射曾布言:「去岁哲宗小祥,已上寿赐宴,北使皆赴座。如不上寿,北使问何以与去年不同,将何以对复 」诏上寿赐宴如去年故事。 崇宁三年九月十六日,广南东路提举司申:「乞依监司例,每年天宁节用常平司头(于)[子]钱收买银,随表疏上进。」诏除常平息、免役宽剩钱不得支用外,并于本司诸色钱内支充,候到京,于元丰库送纳,自来年为始。 大观元年四月二十一日,臣僚上言:「天宁节禁屠,缘赐宴群臣理难菲薄,可于节后增禁屠宰二日。」从之。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臣僚上言:「伏见天宁节日,京府军县镇城寨并赐御筵,烹宰野味,不可胜计。窃见春秋并圣节集英殿大宴,上自玉食以及所赐食味,皆系羊食。伏望圣慈使天下州军等处并依大宴体例,如此则所减物命无虑十万数,上广陛下好生之德,下安臣子虔祝之诚。」诏依所奏。 十月四日,太常寺言:「有旨,天宁节上寿在大行皇后未释服内,可罢。按元丰三年三月慈圣光献皇后祔庙,四月十日同天节,许臣僚拜表上寿,退赐宴于尚书省,不作乐。余乞悉依元丰三年故事。」从之。 政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臣僚上言:「窃按政和《断狱令》,诸罪人遇天宁节并壬戌日,杖以下情轻者听免,稍重者听赎。伏闻四方之吏奉法不虔,是日例正停决,则反致留狱矣。伏望申严法令,故违者寘以 违制之罪。」诏依。 五年六月十四日,诏天宁节应罪人在禁量久饮食,徒罪以下散禁一日。 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窃见祠部格令,大礼恭谢毕及上元、清明节,并开寺观,放士庶烧香,以答福佑,而天宁节乃圣诞之辰,壬戌为本命之日,独未着甲令,事若有阙。欲乞前件节辰,并许开宫观三日,以听士庶烧香,仰祝君父无疆之寿。其外州县在城宫观依此施行。」从之。 七年八月三十日,尚书祠部员外郎李杨言:「每岁天宁节,内外臣僚各有祝圣寿道场,多(谊)[诣]僧寺开建,礼非所宜。欲望圣慈许诣神霄玉清万寿宫道观开建。」诏除宰臣、枢密已下依例大相国寺外,余并诣道观,违者以违御笔论。 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欲遇天宁节日,民间不许丧葬哭泣,衰绖之人自启建道场至罢散日,并不得至启建道场观寺。」从之。 宣和元年十月七日,诏天宁节道场,诸路无道士宫观去处,许于德士宫观开启。 五年十二月七日,中书省言:「提举道录院状,伏见天下宫观等处道官投进功德疏,欲乞睿旨许道录院收接,类聚进呈。仍乞依在京例,与度牒一道回赐,以彰荣遇。」从之。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左右街道录院每年天宁节赐度牒不得过五百道,紫衣不得过一百道,师号不得过五十道,立为定制。 七年八月十七日,诏:「宰辅、百僚(此)[比]岁遇天宁节,例于宫观斋设道众,祝厘归福,诚虽报上,然不经而近谀,岂朕意哉 可并罢。」 九月一日,〔诏〕外路州军遇天宁节,监司及提总之官并合趍赴,不得以本司钱别行排辨。如违,计赃计庸定罪。 重和元年十一月一日,礼部奏:「太常丞梁修祖言:窃惟壬戌日天下并设祝圣醮筵,行礼之际,其在州郡尚或未同。欲乞着为定制,颁之四方。」下太常寺修立到仪注:壬戌前七日,郡守率在城官诣天宁万寿观殿下北向,班首稍前,余官重行,以东为上。再拜讫,班首升殿上香,候开启讫降阶复位,再拜讫退。如监司在本处亦赴。以后每日轮知、通已下至掾官一员,诣本观烧香,壬戌日郡首赴。并如上仪讫退。次至壬戌日晚,郡守率在城官诣天宁万寿观殿下北向再拜讫,班首升殿上香,降阶复位,并拜讫权退。次至请圣、至读青词,次至亚献上香,次至终献上香,次至遍启毕,(群)[郡]守已下并复位,北向立。次至焚词毕,在位官皆再拜。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干龙节 干龙节 钦宗靖康元年三月十三日,诏:「道君皇帝圣节、本命等道场,并依道君圣旨,干龙节、本命等并依祖宗法。」 四月一日,诏:「朕祗奉慈训,获承至尊,战战兢兢,惧不克任。属者道君皇帝南幸,朕未获躬晨昏之养,干龙上寿,诚不遑安。卿等乃力贡封章,请如故事。上皇还阙有日,谊无以辞。载惟忠勤,良 用嘉孍。请祝圣寿,有愧尧仁;谨举君觞,姑从汉制。所请宜允。」以宰臣徐处仁率文武百僚诣东上合门上表,故有是诏也。 七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讨论到天宁节仪注,在京于前一日,文武臣僚就神霄玉清万寿宫建置道场,至初九日满散,更不作斋筵。外路道场、进奉、宴设并罢。至皇帝率百官诣龙德宫上寿毕,就本宫赐侍从官以上宴。道君皇帝坐以申福殿北之中,皇帝坐于稍东,并南向。用金茶 、龙椅。其合用仪注,乞令御史台、合门、太常寺修定以闻。中外于节日禁屠宰及禁决流以上罪。」诏并从之。内上寿日惟道〔君〕皇帝用龙 。 绍兴元年二月十九日,太常寺言:「四月十三日干龙节,依巡幸驻(驿)[跸]礼例,前一月宰臣率百僚诣佛寺开启道场,至干龙节日拜表满散,更不作斋筵。其表不入词礼部收掌词:疑当作「祠」,此句谓其表不入祠部、礼部收掌。下文同。,候问安使行日附行。」从之。 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诏干龙节开启满散,枢密院官已下各前二日、三省官已下至日趁赴。内三衙只就临安府宝莲寺起建道场,其神武五军统制官并免赴天竺寺开启满散。今后遇圣节开启满散依此。 三月六日,太常寺言:「四月十三日干龙节日,枢密院官已下满散日,并系在昭慈献烈皇后小祥前禁乐日内,依礼例令所属设乐不作。大祥依此。」从之。 四月十一日,知临安府宋辉言:「宰执百官并赴天竺寺满散干龙节道场,所有新及第状元以下,未审合与不合趁赴。」诏虽祗受出身 牒,尚未注官,未曾朝谢,不合趁赴。 绍兴五年三月九日,尚书左仆射赵鼎言:「今月十一日,枢密院开启干龙节道场,是日既为渊圣皇后祝寿开启,恐当崇重其礼,欲权免常参、六参官起居。将来开启满散天宁节道场,亦乞依此。」从之。 六年八月二十日,太常寺言:「遇圣节开启满散道场,集应见任、寄居待阙文武百僚集:疑当作「乞」。,更不分日,并赴明庆寺立班行(者)[香]。」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太常寺言:「二月二十七日,车驾进发,巡幸至建康,遇三月十三日干龙节启建道场。至日宰执率应扈从文武百僚诣寺观开启,至节日拜表满散,不作斋筵。其表不入词礼部收掌,候问安使行日附进。如来至建康府,沿路止就所至州军寺院依此启建满散。依礼例并合作乐,缘在道君皇帝、宁德皇后禁乐之内,更不施设。」从之。 三月五日,行宫太常寺言:「四月十三日干龙节,(徐)[除]作乐系在禁乐之内更不施设外,礼例前一月,行宫留守率应行宫文武百僚诣明庆寺开建道场,至拜表讫满散,仍作休务假一日。」从之。 九年三月三日,太常寺言:「三月十一日、十三日,干龙节启建,系徽宗皇帝、显肃皇后(禅)[禫]制之内,不合作乐外,所有四月十一日、十三日满散日,合行作乐。又缘已遣使迎护徽宗皇帝、显肃皇后梓 宫在途,欲乞权不作乐。」从之。 干德五年天头原批:「此条在上元节下。」,诏:「朝廷无事,区宇咸宁,况年谷之屡丰,宜士民之纵乐。上元可更增两夜,起于十四,止于十八。」自后十六日,开封府以旧例奏请照放两夜。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上元节 上元节 【宋会要】 干德五年,诏:「朝廷无事,区宇咸宁,况年谷屡丰,宜士民之纵乐。上元可更增十七、八两夜。」《东京梦华录》云此句以下原作大字,今改为小字。: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正对宣德楼,悉以彩结山沓,上皆画神仙故事,或坊市卖药卖卦之人。上有大牌,曰「宣和与民同乐」。彩山置灯数万盏。正月十四日,驾幸五岳观,至晚还内。次驾入灯山,辇前喝随竿媚求。御辇团转一遭,倒行观灯山,谓之鹁鸽旋。十六日,御座临轩,宣万姓先到者得瞻见天表。至三 ,车驾还内,楼外击鞭一声,则山楼上下灯烛数十万盏一时灭矣。至十九日收灯,五夜城闉不禁。余详元字、夜字、宵字。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天庆节 天庆节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以正月三日天书降日为天庆节,休假五日,两京诸路州、府、军、监前七日选道流于长吏廨宇或择宫观建道场设醮,所须之物并从官给,仍令三司降例。其身已断屠宰,更不处分「其身」二句疑有脱误。。节日臣僚士庶特令宴乐,其夕京师燃灯。着在令式。 十二月五日,诏宣政使李神福、内侍副都知窦神宝管勾天庆节道场。前七日,于上清宫起建,罢散日一如承天节例。赐文武官御筵,并令条例以闻。开启道场日,仍令教坊第一部祗应。中书、枢密院早赴行香讫,赐斋筵。其开封府准敕所设斋醮,令就寿宁宫排设,一依三司定例支给。旧制断屠日,御厨皆供蔬食,诸宫洎内侍皆肉食,是节令亦备素膳。 二年正月天庆节,百官行香于上清宫,又行香于大相国寺,退赐中书、亲王、枢密、百官、诸司使副、诸军都虞候以上宴于锡庆院。又命知制诰周起宴契丹贺正使于都亭驿。 四月二十六日,诏太常礼院详定诸州天庆节道场斋醮仪式颁下。 五月八日,诏:「六月六日天书降泰山日,令兖州长吏前七日诣天贶殿建道场设醮,永为定式。」 二十二日,诏:自今遇天庆节,五日内不得用刑。 二十八日,左右街道录院上新定天庆节诸州设道场仪,命崇文院摹印颁下。 六月六日,诏曰:「去岁将封岱岳,荐降元符,当展礼之有期,荷储祥于是日。况熏风溥畅,朱夏清和,宜推休务之恩,用庆自天之贶。其六月六日,在京百司及诸路并赐休假一日。」前一日,遣中使诣宰臣王旦第,特令中外赐假。是日,赐中书、枢密院、翰林及侍读、侍讲、枢密直学士、知制诰已上宴于中书,殿前都指挥使洎诸司使已下酒食。 七月十一日,枢密直学士刘琮言:「六月六日天书再降日,望令诸司皆设醮。」从之。 八月十四日,太常礼院言:「六月六日诸州设醮,望令道录院详定科仪颁下。」诏如天庆节, 其青词委逐州选文学官修撰。 二年四月十五日,诏每岁天庆节及天书再降日,令兖州会真宫建道场三昼夜。 六月四日,权知开封府周起言:「天书降泰山日,本府欲不行刑。」诏是日京师诸司皆无得行刑。 十一月十九日,诏天庆节虽禁屠宰,其内外筵(设任)[任设]肉食。 二年五月十四日,诏天庆、(节)[先]天、降圣节奉上寿及宴会并停,其道场醮(余)[除]、药苗供养及官吏行香外,自来禁刑屠七日者止五日,五日者止三日。 依旧用名山茶水、时 六月十六日,开封府言:「天庆、先天、降圣节,徒流笞杖罪正节日权住行刑一日外,其大辟罪即仍旧权住五日。」从之。 十月八日,知审刑院滕涉言:「先诏天庆、先天、降圣、干元、长宁节,前后共十一日住奏大辟公案,自余公案住奏二日。今请大辟公案前后共三日,自余只正节一日住奏。」从之。 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书门下言:「天庆等节,上清宫道场宰臣已下并赴斋宿,此乃初降灵文,未修宫观,权立此制。至后来宫观道场,宫使亲诣逐处开启罢散,其上清宫今取进止。」 七年十月十八日,诏天庆等四节,有司勿进刑杀文字。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天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