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集解附例 - 第 9 页/共 42 页
雇工人殴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缌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妾殴正妻死者
殴妻之父母死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妻妾殴夫之缌麻尊长至者
殴继父至死者
告谋反叛逆官司不即受理掩捕以致聚众攻陷城池及劫掠人民者
诈为
制书及增减者
诈传
诏旨者
各衙门当该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称奉
旨追问者
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符验夜铜牌茶盐引者
诈假官假与人官者
诈称内使及都督府四辅谏院等官六部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外体访务扇惑人民者
奸缌麻亲及妻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异父姊妹强者
奸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强者
男妇诬执亲翁弟妇诬执夫兄欺奸者
奸家长缌麻以上亲及妻妾强者
放火延烧官民房屋积聚之物因而盗取财物者
放火故烧官民房屋及公廨仓系官积聚之物者
犯罪拒捕杀人者
囚罪反狱在逃者
故勘平人因而致死者
死囚令人自杀子孙为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为家长者
绞罪
弃毁官文书事干军机钱粮者
强夺良家妇女奸占妻妾者○配与子孙弟侄家人者
背夫逃走因而改嫁者
税粮违限一年以上不足提调部粮官吏
以私债强夺人妻妾子女因而奸占妇女者
师巫假降邪神
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扇惑人民为首者
擅入
御膳所及御在所
不系宿卫应直合带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
官殿门内者
从
车驾行而逃百户以上
从
官殿内营造至申时分照数点出其不出者
至夜持杖入
殿门者
内使私将兵器入
官殿门内者
向
太庙及宫殿射箭放弹投瓦者
越
皇城者
皇城门非时擅开闭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诈带朝参及在外诈称官员名号有所求为者
私使军人出境因而致死者○或被贼拘执至三名者
官军征讨私逃再犯
军人在逃三犯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折伤以上者
越度沿边关塞因而出外境者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
盗各衙门官文书事于军机钱粮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伤人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打夺因而伤人者○杀人及聚至十人以下手致者○率领家人随行夺家人亦曾伤人者
窃盗三犯○掏摸罪同○军人为盗三犯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伤人者
发冢开棺椁见尸者
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于家长坟墓内熏狐狸烧尸者
谋杀人从而加功者○若伤而不死造意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巳伤者
奸夫自杀其夫奸妇虽不知情
鬬殴杀人者余条以鬬殴论者依此
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下手者
以他物置人耳鼻并孔窍中及屏去人服食至死者
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之笃疾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及部民殴本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率殴本部 五品以上长官折伤者○若殴六以下长官佐贰官首领官笃疾者
首领官及属官左贰官殴长官笃疾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至笃疾者
以威力制缚人及私家拷打监禁因而致死者
奴婢殴良人以笃疾者
良人殴他人奴婢若死及故杀者
故缌麻小功亲奴婢者
殴缌麻小功大功亲雇工人至死故杀者
奴婢过失杀家长者○若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殴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折伤者
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故杀雇工人者
妾殴正妻至笃疾者
夫殴妻至死者
殴妻之父母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至笃疾者
尊长殴卑幼缌麻小功大功至死者○故杀同堂弟妹堂侄及侄孙者
嫡继慈养母杀子孙致令绝嗣者
妻殴卑属至死者
故杀夫之兄弟子者
尊长殴卑幼之妇妾至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