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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杀 依律收赎钞四十二贯内钞八分该三十三贯六百文铜钱二分该八千四百文给付其家 收赎钞图 诬轻為重已决全抵剩罪未决笞杖收赎徒流杖一百餘收赎 徒限内老疾收赎 笞一十 二十 三十 如告人笞三十内止一十实已决全抵剩二十之罪未决收赎一贯二百文 四十 如告人笞四十内止一十实巳决全抵剩三十之罪未决者收赎一贯八百文 五十 如告人笞五十内止二十实已决全抵剩三十之罪未决收赎一贯八百文 杖六十 如告人杖六十内止二十实已决全抵剩四十之罪未决收赎二贯四百文 七十 如告人杖七十内止三十实已决全抵剩四十之罪未决收赎二贯四百文 八十 如告人杖八十内止三十实已决全抵剩五十之罪未决收赎三贯 九十 如告人杖九十内止四十实已决全抵剩五十之罪未决收赎三贯 一百 如告人杖一百内止四十实已决全抵剩六十之罪未决收赎三贯六百文 徒一年 杖六十 如告人杖六十徒一年内止笞五十实已决全抵剩杖一十徒一年之罪未决徒一年折杖六十并共七十收赎四贯二百文 除杖外徒该八贯四百文计未役每日赎钞三十三文三分三釐三毫每月赎七十文 一年半 杖七十 如告人杖七十徒一年半内止杖八十实已决全抵剩徒一年半之罪未决徒一年半折杖七十并杖一百四十除杖八十剩杖六十收赎三贯六百文 除杖外徒该十贯八百文计未役每日赎钞二十文月赎钞六百文 二年 杖八十 如告人杖八十徒二年内止杖八十实已决全抵剩徒二年之罪未决者徒二年折杖八十收赎四贯八百文 除杖外徒该一十三贯二百文计未役每日赎十八文三釐三毫四丝月赎五百五十文 二年半 杖九十 如告人杖九十徒二年半内止杖六十徒一年实已决全抵剩杖三十徒一年半之罪未决徒一年半折杖七十并杖三十共杖一百收赎四贯 除杖外徒该一十贯六百文计未役每日赎一十七文三分三釐三毫四丝月赎五百二十文 三年 杖一百 如告人杖一百徒三年内止杖八十实已决全抵剩杖二十徒三年之罪未决徒三年折杖共一百二十止杖一百餘二十收赎一贯二百文 除杖外徒该一十八贯计未役每日赎一十六文六分七釐每月五百文 流二千里 杖一百 如告人未决杖一百流二千里折杖一百二十内止杖六十徒一年折杖六十实剩杖一百收赎钞六贯已决准徒四年除实外全抵剩杖四十徒三年 二千五百里 杖一百 如告人未决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折杖一百三十内止杖六十徒一年折杖六十实剩一百一十止杖一百餘收赎六百文已决准徒四年除实外全抵剩杖四十徒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