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 - 第 568 页/共 713 页
米二十石穀四十石
五两四钱
钞十五贯折银一钱八分七釐五毫
钞九贯折钱四文半
杖七十连徒共折杖一百四十
赎钞九贯
二年
米二十五石穀五十石
七两二钱
钞十八贯折银二钱二分五釐
钞一十二贯折钱六文
杖八十连徒共折杖一百六十
赎钞一十二贯
二年半
米三十石穀六十石
九两
钞二十一贯折银二钱六分二釐五毫
钞一十五贯折钱七文半
杖九十连徒共折杖一百八十
赎钞一十五贯
三年
米三十五石穀七十石
十两八钱
钞二十四贯折银三钱
钞一十八贯折钱九文
杖一百连徒共折杖二百
赎钞一十八贯
流二千里
钞三十贯折银三钱七分五釐
充军比此赎钞三十贯
流徒共折杖二百二十
二千五百里
钞三十三贯折银四钱一分二釐五毫
流杖共折杖二百三十
三千里
钞三十六贯折银四钱五分
流杖共折杖二百四十
总徒四年
米四十石穀八十石
十四两四钱
迁徙准徒二年除杖赎止赎钞一十三贯二百文
干名者实以服制虚加三等不折杖
已徒又犯徒遇例减一年
杂犯五年
军职立功有力纳米年满復职带俸
米五十石穀一百石
一十八两
诬致死未决流三千里不折杖
再犯收赎钞三十六贯
绞斩
钞四十二贯折银五钱二分五釐
全诬者流三千里加役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