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 - 第 25 页/共 713 页

姦部民妻女 居丧及僧道犯姦 良贱相姦 官吏宿娼 买良為娼 杂犯 拆毁申明亭 夫匠军士病给医药 赌博 阉割火者 嘱託公事 私和公事 失火 放火故烧人房屋 搬做杂剧 违令 不应為 卷之一百七十一 律例十二[刑律四] 捕亡 应捕人追捕罪人 罪人拒捕 狱囚脱监及反狱在逃 徒流人逃 稽留囚徒 主守不觉失囚 知情藏匿罪人 盗贼捕限 断狱 囚应禁而不禁 故禁故勘平人 淹禁 凌虐罪囚 与囚金刃解脱 主守教囚反异 狱囚衣粮 功臣应禁亲人入视 死囚令人自杀 老幼不拷讯 鞫狱停囚待对 依告状鞫狱 原告人事毕不放回 狱囚诬指平人 官司出入人罪 辩明冤枉 有司决囚等第 检验尸伤不以实 决罚不如法 长官使人有犯 断罪引律令 狱囚取服辩 赦前断罪不当 闻有恩赦而故犯 徒囚不应役 妇人犯罪 死囚覆奏待报 断罪不当 吏典代写招草 卷之一百七十二 律例十三[工律] 营造 擅造作 虚费工力採取不堪用 造作不如法 冒破物料 带造(土商)疋 织造违禁龙凤文(土商)疋 造作过限 修理仓库 有司官吏不住公廨 河防 盗决河防 失时不修隄防 侵占街道 修理桥梁道路 卷之一百七十三 罪名一 洪武初定 真犯死罪 律令 大誥 杂犯死罪 律令 大誥 洪武三十年定 决不待时 秋后处决 工役终身 永乐元年定 迁发种田 卷之一百七十四 罪名二 弘治十年定 真犯死罪决不待时 凌迟处死 斩罪 绞罪 真犯死罪秋后处决 斩罪 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