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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府寄牧 卷之一百五十一 马政二 营卫放牧 牧马草场 南京太僕寺所属孳草场 太僕寺所属孳牧草场 营卫放牧草场 在京各营卫 在外直隶卫分 山东卫分 各边草场 卷之一百五十二 马政三 起解 印俵 关换 买补 禁约 卷之一百五十三 马政四 比较 收买[贡马附] 内府供应 武库清吏司 卷之一百五十四 军政一 根捕 勾补 编发 卷之一百五十五 军政二 起解 清理 册单[事產户籍附] 禁令 卷之一百五十六 武学 考覈 军器 勘合 给聚 柴炭 卷之一百五十七 皂隶 军士盐粮[布花附] 拘收皮张 南京兵部 卷之一百五十八 武选清吏司 职方清吏司 车驾清吏司 武库清吏司 刑部 卷之一百五十九 十三司职掌 浙江清吏司 江西清吏司 福建清吏司 山东清吏司 四川清吏司 山西清吏司 湖广清吏司 广东清吏司 广西清吏司 河南清吏司 陕西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贵州清吏司 卷之一百六十 律例一 名例上 五刑 十恶 八议 应议者犯罪 职官有犯 军官有犯 文武官犯公罪 文武官犯私罪 应议者之祖父有犯 卷之一百六十一 律例二 名例下 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 犯罪得累减 以理去官 无官犯罪 除名当差 流囚家属 常赦所不原 徒流人在道会赦 犯罪存留养亲 工乐户及妇人犯罪 徒流人又犯罪 老小废疾收赎 犯罪时未老疾 给没赃物 犯罪自首 二罪俱发以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