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遗录 - 第 6 页/共 22 页
孙路再奏青唐事宜,令依十一日指挥施行。
再对,呈曾旼札子,乞删修《国信仪制》,取到状皆旧文,不可删,唯乞修定诸州军及编栏以下书状式。从之。
通远军康谓丁母忧,不许解官行服。
是日,序辰等案上,请刑法官约法。
庚寅,初伏,假。法官乞就大理寺了约法文字。从之。
自己丑雨,或作或止,未已。
辛卯,旬休。
是日,上又问:「程之元在元佑中为苏轼客,何以得河中府?」余云:「之元兄弟三人,先朝俱作监司,之才乃苏轼堂妹壻,然独不与轼往还,之元之郡,与轼颇密。然今日似此作监司或大藩,恐不独之元而已。」上又问王岘,余云:「执政畴之子,亦常才。」上云:「极寻常。」余唯唯。
壬辰,同呈鄜延太沙堆、大吴堆赏功条格。将佐以所部人多少计所获首级推恩,诸路逐将所部不过数百人,故分数常多,余已两移文问难。上云:「恐其选精锐出战故尔。」余遂检诸路所部,皆数部已上,无若鄜延比者。以此两项功状,率三省同呈,今再分析,与诸路不同因依。上犹疑之,同列亦有依违者,然终不能夺予言也。
又诏,诸路进筑限八月中旬了当。
雄州奏:涿州牒,六月一日差接伴使副至新城樊,接回谢使副过界。至六月七日未报起离,恐已入秋山,趁赴不迭,令十月一日过界。回谢使副过界到相州,依例发北朝奏状讫。诏郭知章等更移文北界,催促接伴使副前来,仍于所至邢、趟州住,如坚执前议,即将福物等寄纳军资库讫,赍国书暂还京师。
癸巳,环庆之字平进筑毕功,赐帅臣以下银合茶药。诏孙路减会州及北冷牟城寨地步,以边臣言公私财力应办不易故。诏河北路,以废马监屋宇材植添助修城,估价修城钱内拨还。
又同呈蹇序辰、范镗等案。序辰三上书不实,合罚铜九十斤,镗及李嗣徽三十斤,向纬合追一官勒停。上令镗落职小郡,嗣徽降遥刺,冲替私罪重,序辰亦落小郡,向纬罢带御器械,降供备库副使,冲替私罪重。余云:「序辰恐难与镗一等。」卞云:「已重,他是尚书兼侍读,镗止一职。」余云:「法必不如此。彼此皆祇是落一待制尔。臣非有意于重序辰,序辰奉使,易撞箱绢,拜受酒,客省帐茶酒,例外受马,自当削职,更有九十斤不实之罪;镗止拜受酒一事。若一等断罪,何以厌天下公议?何以弭范镗之口?」因言王琪止用副使言,诈称疾,贬信州团练副使。上云:「太重。」余云:「先朝李师中,祇因荐司马光、苏轼,亦贬副使。」上云:「以害政故须尔。」余云:「此诚如圣谕,然序辰不可与镗等。」卞又云:「恰好也。」余云:「更轻亦须更降两官。」卞亟云:「降一官不妨。」上从之,余亦已。冲云:「如此,唯林邵太重。」上云:「如何?」余云:「蔡卞曾言,林邵特旨是就重,张宗卨特旨是就轻。」卞亦云:「然。」上云:「已指挥,奈何?」余云:「改亦不妨。」众皆云可改,遂令降一官私罪重。然自事初,众皆忧序辰党助多,恐不可逐,唯上意了然,云:「谁敢为营救者!」又云:「须重行。」然终亦轻典。序辰凶慝贯盈,人莫敢动摇之者,一旦逐去,众论快之。再对,因言:「臣素不以士君子处序辰,陛下观其所为如此,有一毫似士君子行义否?臣素言,章惇引序辰、朱服为卞所误。又尝言,服已自败,序辰不久亦必败,今日验之。臣言皆不虚矣!」余退,又语蔡卞云:「朱服、蹇序辰皆不当在侍从,今皆自败,亦理自当然也。」卞默然,众亦莫敢对。
甲午,同呈熙河奏西蕃事宜,环乞之字平关名。诏名之曰「龙平关」。又乞定边城两寺名,以三蕃僧主之。诏名曰「广慈禅寺」。
再对,余又言:「序辰翻覆不已。昨日见赵挺之,言台吏云:『自来勘官员,未有顽恶如此者。』有一老吏云:『唯熙宁中勘吕嘉问,险薄无所忌惮,亦众所共知。』陛下昨问程之元何以得河中?臣仓卒未能悉对。之元作湖北转运使,嘉问适在荆南,多不法事,之元不敢按治,但按其指使作过甚者劾奏次配,而嘉问已深怨。昨罢之元送吏部,乃嘉问之力,故三省终以物议不平,却复与差遣。之元在先朝,已作提刑,元佑中,与苏轼交通,或不能免。」上云:「此必是实。」余云:「之元言,嘉问在荆南,赴李云从家会,留城门往往至四五更。今云从得宫教在京,亦嘉问之力。所居陋巷,嘉问尚时时造之,车从填咽,都人怪之。又范百揆者,家有一婢,在汝州曾同官,嘉问亦至今造之不已。嘉问之汝州,有李通儒者作外县,能舞砑鼓,每为嘉问舞,俳优作相。坐客或云眼贵鼻口贵之类,至通儒云,下颏贵,遂舞砑鼓,传笑京西。此事已往,不足道。通儒今为府司录权府推,遂令同上殿。近府推曹调出按岐劳,嘉问、通儒亦与,酒酣又起舞,闻者骇之。昨日乃闻除府推官。」上云:「此嘉问所举。」余云:「向宗回与郎官辈一败皆默逐,嘉问乃敢尔,殊可怪!」上再三审记,云:「是李通儒。」上又尝谕:「云从已罢宫教。」然竟未罢也。
乙未,同呈泾原乞借军赏银三千两,为西安州造公使什物。从之。
又诏熙河路,今止筑会州及北冷牟两处城寨,仍依前减地步,其打绳川且为烽台堡铺遮护,候来春进筑。章楶以谘目抵余,言熙河财用不足,民力疲敝,乞罢筑会州,故降此旨。比元计功料已减其半矣。
再对,以新置蕃落两指挥应副鄜延。
丙申,同呈吴靖方磨勘转宣政使。诏:陕西、河东如衣纲未到,即以军赏绢借支衣赐。
刘何乞默责免勘,上云:「起狱非美事,然已行具已。」余云:「臣本不欲置狱,德音如此,天下之福。」
丁酉,同呈河东鄜延赏功。
又诏:河东进筑岚石、麟府河外四寨四堡,仍限八月中旬了毕。
戊戌,同呈环庆筑三城寨乞赏。统制官张存转官升总管,种朴转官升钤辖,张诚复皇城使,遥团练延张守元。
己亥,同呈宋用臣皇城司年满,与依条使额上转一资。
又秦凤奏:将官张恩、李德以蕃捉生诈为西人捕,补降官职,乞先次放罢,取勘奏裁。从之。庚子,中伏假。辛丑,旬休。自中伏大热,几不可当。是夕大风,暑气遂解。是日,陈郎父子、新蔡王甥及叶致远来致祭,欲一往普照,因致奠于强民家,以病不果行。七月壬寅朔,先天节假。癸卯,同呈,诏陕西、河东,严戒边吏,不得以传闻西人遣使告哀谢罪,便于边备懈弛,及于进筑之际,不过为堤防扞御之计,如缓急小有误事,帅臣以下当重行黜责。
鄜延奏:已收接宥州公牒,遣来使赍白札子谕羌鶵,令遣使赴阙。
泾原奏:天都寨开井一眼,深一百八十余尺,已见泉。天都开十井,皆百二十尺至百五十尺,并未见泉故也。河东奏:北人自六月十六日后,更不来天涧取水。再对,秦凤走马张士和降差降吴名革,不能弹遏部族,多于城市剽掠争鬬,乞下经略司措置,及别修蕃市城处之。令经略司相度闻奏。上谕:「孙贲权秦州,多独邀官妓入合于中至深夜,及令保甲筑用道,以修城材植创亭台等。」皆士和所奏也。上又言:「昔在真州已如此。」又云:「章惇颇主之。」余云:「但见惇欲除作帅,不知其它。」上云:「待降出文字,作朝廷访闻施行。」余唯唯,退以白三省,士和来密院,亦具道其事。
甲辰,同呈河东折可大出塞,获千级,特除合门通事舍人。
泾原奏:蕃宫征兀城逃归西界,乃嵬名阿里就禽时胁降者。令经略司取勘地分及保管人奏裁。
再对,高阳关武卫卒,有踏十一石至十石弩者三人,合补清塞下名都头。令总管司发遣赴阙,令军头司引见。
乙巳,泾原奏:已取七月七日或八日筑减猥城,及差保甲应副般运。又令姚古修德顺军至西安州经路三程,作堡子三所,并与特支。又奏:先筑减猥讫,却令折可适、姚雄,以兵二万、骑五千赴会州,七月二十一日进筑。
再对,差赵挺之详定《国信条例》,代序辰也。
又院史吴继永妄讼周信臣等,特勒停;周信臣降两官,王拱降一资,王定罚金,开封官吏放罪,勘弥恪卤莽故。李荣除永兴提举马纲驿,祖名兴,乞避讳,不许避。上云:「必是避奔走尔。」
丙午,驾将出幸集禧,以新修奉神殿成,奉安五岳,自中夜暴雨不止,遂别择日。前后殿不坐,三省宅引,余独以腹散不入。
丁未,同呈:熙河乞降收接河南邈川首领官职等第及支赐则例,并乞锦袄子、公服、鞾、笏、银带各三百事。诏孙路,据归汉首领在番日职名,及加量次第,合补是何名目,奏听朝旨,所乞袍带,令户部计置,差使臣管押前去。
章楶再乞致仕,不允。上云:「词甚哀。」余云:「减猥、会州未了,未可去。」夔云:「书来极骂臣,以谓必欲使之死塞上。」上云:「谁可代者?」夔云:「胡宗回有帅臣器度,可用。」众亦以为然,上亦许之。
熙河奏,边厮波等妻男出汉。
戊申,同呈熙河奏,西番河南邈川首领出汉。
鄜延奏,已回牒宥州。惠卿初但以白札子遣西人还,令遣使赴阙。朝旨令牒故。
河东制勘所乞发遣刘何赴河中供答文字。从之。
再对,因言:「黄河已北流,闻东流已干。郑佑子自河北还。已自东流河道中行过,亦无泥水。然北流殊未有堤防。东流回河治堤,费公私财力,何止亿万,止一二年遂坏。」上云:「主东流者已受赏,今自当行遣。」余唯唯。
己酉,同呈雄州奏,涿州不肯受回谢使副奏状。诏令郭知章等,不候移牒发来赴阙。
又呈泾原禽获阿埋都通一行人功状,有迁十五官至六官者,仍赐金帛有差。
熙河奏:边厮波结兄弟三人,及一首领、人从二百余人出汉边。厮波结,咓龊之子,鬼章之孙也,本附瞎征,故为溪巴温之党所逐,仅以身免,穷无所归,散投汉。
再对,因言:「先帝以熙、河、洮、岷四州为一路,洮州今方得之;又以为熙河兰会路,会州今亦方得之。陛下圣德,威灵所及,遂成先帝之志,非天时、人事符合,何以至此!实朝廷之庆事也。」
庚戌,同呈河东奏,北人不复来取水。
鄜延奏,暖泉寨有神祠甚灵,昨永乐将士有侮慢之者,尝有灵语闻于人,乞赐额。诏以「灵佑庙」为额。
洮西沿边安抚之奏,已差使臣占据讲朱、一公四城。河州王瞻也。
又诏:孙路具所见如何应援溪巴温,及将来如何措置闻奏,务为边防经久之计,不得轻易卤莽,致误几事。近溪巴温杀阿苏,据溪哥城与瞎征相持,以此部族多愿归汉,诏孙路相度收接,来者不绝。路日有奏,而所奏不及溪巴温一字,余因疑之,遂欲降此旨,诘路所以应接措置溪巴温情状。夔乃以简来云:「未须诘之,且容其措置。」余未肯已,夔遂封孙路数书,乃密与夔议云:「溪哥城乃积石军,欲除溪巴温为合门使、知积石军,欲自邈川直趋青唐,欲建为州,而以他人领之。」余因为夔言:「溪巴温以董毡之后,人情所附,故欲令还青唐,逐瞎征而复为王子。今乃欲处之他所,而以青唐付之他人,恐未安。今日部族之所以愿归汉者,正以瞎征篡国,故不为人情所附,吾乃欲逐溪巴温,而以他人处青唐,则安知归汉者不翻然而改之?安知溪巴温不能抗朝廷之命,而自奋立?诚令溪巴温知报,又安知董毡之族,更无若溪巴温者,能崛起于下,而为自立之计乎?如此,不唯恐更生边患,兼朝廷何必贪荒远之地,又以董毡之族为仇敌,于边计皆未见其安便也。」夔云:「路祇是如此商量,亦未定,未可诘之。」余云:「俟其已定而诘之,不已晚乎?」夔坚不肯以拟定文字上,余云且将上禀旨,遂具言:「孙路累奏河南邈川部族归汉,而不及溪巴温一宇,不知路何以处之?臣欲如此问孙路,而章惇以为未可。路欲除溪巴温官,处之积石军,而建青唐为州,以他人领之。臣恐未可。兼此事祇是路与惇私书往还议论如此,臣等皆不预闻。路既不奏朝廷,又不申枢密院,在臣为失职,不得不论。」上云:「是不曾奏溪巴温一字。」遂顾执政云:「如何?」众唯唯而已,唯冲元云:「问他如何应接措置,莫也不妨。」夔云:「事未定,未可诘问。」余云:「事定而后诘问,则已后时,虽令改正,亦已费力。此事大,乞裁处。」上云:「此大事,不可忽。」余云:「臣今来所问,祇是问他如何应接措置,亦别无挠他经画处。」上云:「不妨。」夔云:「如此须添『将来』字,云见今如何应接,将来如何措置。」余云:「此两字添不妨。」再对,因为上言:「臣所陈孙路事理灼然,而圣问所及,执政无一人肯分别是非者,此无他,但惜人情尔。古人以谓持禄养交,正为此也。养交私情,好以持保禄位,如此,则于国事奈何?章惇、蔡卞,众人所畏,臣与之争论,未尝有所假借,若许将、黄履不主张事,臣亦未尝敢以一言及之。孤立自守,所恃者,惟睿明每加洞照,故议论稍伸尔。然夔等侧目,末易当也。」
辛亥,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