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校注 - 第 40 页/共 41 页

14郭璞云:“言治护之也。”珂案:郭此注亦似是而实非也。中次十一经云:“丰山有羊桃,可以为皮张。”郭注云:“治皮肿起。”彼“为”固可以训治,然此亦训治(护),则于义殊未谐也。试思统治宇宙、日理万机之黄帝,何暇兢兢于“治护”一树乎?此“为”者,当是“施为”之“为”,言此天梯建木,为宇宙最高统治者之黄帝所造作、施为者也。正如七仙姑撒下一粒仙种、顷刻长成天梯然,黄帝之“为”建木亦应如是也。古代学者于神话缺乏理解,恒以哲理玄谈或人事现象释之,宜每扞格而难通也。   有窫窳,龙首,是食人1。有青兽,人面2,名曰猩猩3。   1 郭璞云:“在弱水中。”珂案:窫窳居弱水中已见海内南经。   2 郝懿行云:“郭注海内南经云:『狌狌状如黄狗。』此经云『青兽,人面』,与郭异。太平御览九百八卷引此经无青兽二字,盖脱。艺文类聚九十五卷引作『有兽』,无青字,当是今本青字衍也。”珂案:王念孙校同郝注,青字实衍。   3 郭璞云:“能言。”珂案:礼记曲礼:“猩猩能言,不离禽兽。”此郭注所本。吕氏春秋本味篇云:“肉之美者,猩猩之唇。”高诱注云:“猩猩,兽名也,人面狗躯而长尾。”狌狌知人名,已见海内南经。   西南有巴国1。大2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3,后照是始为巴人4。   1 郭璞云:“今三巴是。”   2 珂案:大,吴任臣、郝懿行注以为即伏羲,是也。然大(太皞、太昊)与伏羲在先秦古籍中,本各不相谋,至秦末汉初人撰世本,始以太昊与伏羲连文,而为太昊伏羲氏。故吕氏春秋孟春纪云:“其帝太皞。”高诱注云“太皞,伏羲氏。”或即本于世本之说也。此经无伏羲而唯有大,若非大皞、伏羲各不相谋,即作者直以大为伏羲矣。从其发展观之,后者之可能性尤大。考“伏羲”一名,古无定书,伏羲、宓牺、庖牺、伏戏、包牺、包羲、伏牺、炮牺、虙戏……均是也。伏羲神话今存者已尟,太平御览卷七八引诗含神雾云:“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羲。”而列子黄帝篇记华胥氏之国,略云:“华胥氏之国,其民入水不溺,入火不热,斫挞无伤痛,指擿无痟痒,乘空如履实,寝虚若处林,云雾不其视,雷不乱其听,美恶不滑其心,山谷不踬其步。”说者谓即伏羲母华胥所居之国(王瓘轩辕本纪注),以书阙有间,不可知已。   3 珂案:御览卷一六八引此经照作昭。   4 郭璞云:“为之始祖。”珂案:世本氏姓篇(秦嘉谟辑补本)云:“廪君之先,故出巫诞。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郑氏,皆出于五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廪君名曰务相,姓巴氏,与樊氏、曋氏、相氏、郑氏凡五姓,俱出皆争神。乃共掷剑于石,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雕文画之,而浮水中,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惟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居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飞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冥晦,积十余日。廪君不知东西所向,七日七夜。使人操青缕以遗盐神,曰:『缨此即相宜,云与女俱生,宜将去。』盐神受而缨之。廪君即立阳石上,应青缕而射之,中盐神,盐神死,天乃大开。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世尚秦女。”路史作者罗泌及世本辑者之一雷学淇均以为廪君姓巴氏,即太皞伏羲氏之后也,姑存以俟考焉。   有国名曰流黄辛氏1,其域中方三百里,其出是尘土2。有巴遂山,渑水出焉3。   1 郭璞云:“即酆氏也。”珂案:流黄酆氏之国已见海内南经。又南次二经云:“柜山,西临流黄。”亦此也。   2 郭璞云:“言殷盛也。”杨慎云:“出是尘土,言其地清旷无嚣埃也。”郝懿行云:“言尘坌出是国中,谓人物喧阗也。藏经本域字作城,出字上下无其是二字。”珂案:诸说意或正或反,然皆以出产尘土或超出尘土之“尘土”为言,俱非上古种落所有景象也。独清蒋知让于孙星衍校本眉批云:“尘土当是麈、麀等字之讹。”为巨眼卓识,一语中的。今按此经“尘土”确系麈字误析为二也。麈字形体本长,如书之竹简,其长当又特甚;钞者不慎,误析为“尘土”二字,乃极有可能。“其出是麈”者,言此国之出产唯麈也。藏经本无其是二字,“出麈”则义更晓明。山海经大荒南经:“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大荒北经:“大人国有大青蛇,黄头,食麈。”白氏六帖、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引之,均以麈为麈而误入尘部,益知此经“尘土”为“麈”之误析,盖无可疑焉。   3 郝懿行云:“水经若水注云:『绳水出徼外。』引此经亦作绳水。(汉书)地理志云:『蜀郡旄牛,若水出徼外,南至大莋入绳。』即斯水也。”   又有朱卷之国。有黑蛇,青首,食象1。   1 郭璞云:“即巴蛇也。”珂案:巴蛇食象,已见海内南经。   南方有赣巨人1,人面长臂2,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3,唇蔽其面,因即逃也4。   1 郭璞云:“即枭阳也;音感。”珂案:枭阳国已见海内南经。   2 珂案:海内南经作长唇,是也;长臂当是长唇之讹。   3 珂案:当依古本作“见人则笑”,见海内南经“枭阳国”节注。   4 珂案:藏经本“即”作“可”,于义为长。   又有黑人,虎首鸟足,两手持蛇,方啖之。有嬴民,鸟足1。有封豕2。   1 郭璞云:“音盈。”   2 郭璞云:“大猪也,羿射杀之。”珂案:吴其昌卜辞所见殷先公先王三续考略云:“『封豕』疑即『王亥』之字误。第一,凡古书中遇『封豕』『封豨』字,下必记羿杀之文,独此文下绝无『羿』字,或羿射封豕之记载。第二,『封豕』与『王亥』字形极相近。”又云:“大荒东经云:『有困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名曰摇民。』而海内经云:『有嬴民,鸟足。有封豕。』『困民』之『困』,乃『因』字之误,『因民』、『摇民』、『嬴民』,一声之转也。”如吴所说,则此经之嬴民,即大荒东经之因民(困民)、摇民,此经之“封豕”,即大荒东经之王亥,“有嬴民,鸟足;有封豕”者,盖亦王亥故事之节述也。前节所记“又有黑人,虎首鸟足,两手持蛇方啖之”者,或亦与王亥故事有关。大荒东经云:“有易潜出,为国于兽,方食之,名曰摇民。”摇民其虎首鸟足之黑人乎?   有人曰苗民1。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2,左右有首3,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4,人主得而飨食之,伯天下5。   1 郭璞云:“三苗民也。”   2 郭璞云:“大如车毂;泽神也。”   3 郭璞云:“岐头。”   4 郭璞云:“委蛇。”   5 郭璞云:“齐桓公出田于大泽,见之,遂霸诸侯。亦见庄周,作朱冠。”珂案:庄子达生篇云:“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齐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见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辴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是郭注之所本也。闻一多伏羲考谓延维、委蛇,即汉画象中交尾之伏羲、女娲,乃南方苗族之祖神,疑当是也。   有鸾鸟自歌,凤鸟自舞。凤鸟首文曰德,翼文曰顺,膺文曰仁,背文曰义,见则天下和1。   1 郭璞云:“言和平也。”珂案:南次三经云;“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皇。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与此略异。然此经作“翼文曰顺,背文曰义”则是也,王念孙校引有多证,此不具。说文四云:“凤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仑,饮砥柱,濯羽弱水,莫宿风穴,见则天下安宁。”风穴盖丹穴之讹也。韩诗外传卷八云:“黄帝即位,宇内和平,未见凤凰,惟思其象。乃召天老而问之,天老对曰:『夫凤象,鸿前麟后,蛇颈而鱼尾,龙文而龟身,燕颔而鸡喙,载德负仁,抱忠挟义,小音金,大音鼓,延颈奋翼,五彩备明。天下有道,得凤象之一,则凤过之;得凤象之二,则凤翔之;得凤象之三,则凤集之;得凤象之四,则凤春秋下之;得凤象之五,则凤没身居之。』黄帝曰:『于戏,允哉,朕何敢与焉!』于是黄帝乃服黄衣,戴黄冕,致斋于宫,凤乃蔽日而至,止帝东囿,集帝梧桐,食帝竹实,没身不去。”凤之灵异备于此矣。论语子罕云:“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孔子犹兴不至之叹,则其传说之古可知已。   又有青兽如菟,名曰(上山下囷)狗1。有翠鸟2。有孔鸟3。   1 郭璞云:“音如朝菌之菌。”而郝懿行云:“(上山下囷)盖古菌字,其上从?,即古文艹字也。如芬熏之字,今皆从草,古从?,作(上山下分)(上山下熏)字,是其例也。(上山下囷)狗者,周书王会篇载伊尹四方令云:『正南以菌鹤短狗为献。』疑即此物也。”   2 珂案:周书王会篇云:“仓吾翡翠。”楚词招魂“翡翠珠被”王逸注云:“雄曰翡,雌曰翠。”洪兴祖补注引异物志云:“翠鸟形如燕。赤而雄曰翡,青而雌曰翠,翡大于翠。其羽可以饰帏帐。”   3 郭璞云:“孔雀也。”珂案:周书王会篇云:“方人以孔鸟。”尔雅翼卷十三云:“孔雀生南海,尾凡七年而后成,长六七尺,展开如车轮,金翠斐然。始春而生,至三四月后雕,与花萼同荣衰。”   南海之内有衡山1。有菌山2。有桂山3。有山名三天子之都4。   1 郭璞云:“南岳。”郝懿行云:“郭注中次十一经衡山云:『今衡山在衡阳湘南县,南岳也,俗谓之岣嵝山。』宜移注于此。衡阳郡湘南见晋书地理志。”   2 郭璞云:“音芝菌之菌。”郝懿行云:“菌即芝菌之字,何须用音?知郭本经文不作菌,疑亦当为(上山下囷)字,见上文。”   3 郭璞云:“或云衡山有菌桂,桂员似竹,见本草。”珂案:文选蜀都赋刘逵注引神农本草经云:“菌桂出交趾,圆如竹,为众药通使。”   4 郭璞云:“一本三天子之鄣山。”郝懿行云:“注一本下当脱作字,或云字。三天子鄣山已见海内南经。藏经本经文直作三天子之鄣山,无郭注。”   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1,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2。   1 郭璞云:“音疑。”   2 郭璞云:“山今在零陵营道县南,其山九溪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总名其地为苍梧也。”郝懿行云:“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已见海内南经。说文(九)云:『九嶷山,舜所葬,在零陵营道。』楚词(离骚)史记(五帝本纪)并作九疑,初学记八卷及文选上林赋注引此经亦作九疑,琴赋注又作九嶷,盖古字通也。罗含湘中记云:『衡山九疑皆有舜庙。』又云:『衡山遥望如阵云,沿湘千里,九向九背,乃不复见。』”   珂案:舜亦古神话中之神性英雄,如羿禹然。其一生之功业,厥为驯服野象。然舜服野象神话之最古面目已湮昧难晓矣,可考者惟舜与其弟象斗争之神话,楚辞天问云:“舜服厥弟,终然为害,何肆犬豕而厥身不危败?”是此一神话之大概也。其详则见于楚辞天问洪兴祖补注引古本列女传,云:“瞽叟与象谋杀舜,使涂廪。舜告二女。二女曰:『时唯其戕女,时唯其焚汝,鹊如汝裳,衣鸟工往。』舜既治廪,戕旋阶,瞽叟焚廪,舜往飞。复使浚井,舜告二女。二女曰:『时亦唯其戕汝,时其掩汝,汝去裳,衣龙工往。』舜往浚井,格其入出,从掩,舜潜出。”今本列女传已经修改,无鸟工龙裳之事,唯云:“瞽叟又速舜饮酒,醉,将杀之。舜告二女,二女乃与舜药浴汪,遂往,舜终日饮酒不醉。舜之女弟系怜之,与二嫂谐。”舜之女弟系,即世本“敤手作画”之敤手,俗书连写,误合敤手二字为击,再误遂成为系也(清王照圆说)。是象所以谋杀舜之三事:涂廪、浚井、饮酒,均得尧二女之谋而解免,二女亦神其术矣。中次十二经云:“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最古之神话,二女盖天女也,虞人之舜(虞舜)得天女之助而使凶悍狡谲之野象驯服。逮古说沉湮,始有舜服弟象之说。然何以知舜之弟象必野象乎?曰:从象之封地、葬所、神祠以见之也。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云:“舜弟象封于有鼻。”集解引王隐晋书云:“大泉陵县北部东五里有鼻墟,象所封也。”此封地之以“鼻”为名者也。路史发挥五辩帝舜冢注云:“幽明录云:始兴有鼻天子冢、鼻天子城,昔人不明为何人,乃象冢也。”此葬地之以“鼻”为名者也。史记五帝本纪引括地志云:“鼻亭神在道县北六十里。故老传云:舜葬九疑,象来至此,后人立祠,名鼻亭神。”此神祠之以“鼻”为名者也。而鼻者,乃动物象之最特征,民间传说中既名象之封地、葬所、神祠以“鼻”,则此“鼻”者岂非最古神话中野生长鼻大耳象之鼻之残留乎?刘赓稽瑞引墨子佚文云:“舜葬苍梧之野,象为之耕。”舜服野象,益信而有征矣。   北海之内,有蛇山者1,蛇水出焉,东入于海。有五采之鸟,飞蔽一乡2,名曰翳鸟3。又有不距之山,巧倕葬其西4。   1 郝懿行云:“海内北经之首有蛇巫山,疑非此。”珂案:蛇巫山本应在海内西经,自非此北海内之蛇山也。   2 郭璞云:“汉宣帝元康元年,五色鸟以万数,过蜀都,即此鸟也。”珂案:文选思玄赋注引经作飞蔽日。郭注蜀都,明藏本作属县,元康元年何焯校三年,蜀都校属县,云:“三辅诸县也。”黄丕烈、周叔弢校同。太平御览卷五十引此注蜀都正作属县,元年仍旧。   3 郭璞云:“凤属也;离骚曰:『驷玉芑而乘翳。』”郝懿行云:“广雅云:『翳鸟,鸾鸟,凤皇属也。』今离骚翳作鹥,王逸注云:『凤皇别名也。』史记司马相如传张揖注及文选(思玄赋)注、后汉书张衡传注引此经并作鹥鸟,上林赋注仍引作翳鸟。”   4 郭璞云:“倕,尧巧工也;音瑞。”珂案:下文云:“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义均始是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则此巧倕即义均也。郭云“尧巧工”者,淮南子本经篇云:“周鼎着倕,使衔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为也。”高诱注云:“倕,尧之巧工也。”盖本于此。然世本作篇(張澍?集補注本)宋衷注則又或以為“黃帝工人”,或以為“神農之臣”,均莫知所據。实则据书舜典:“帝(舜)曰:『俞!咨垂(倕),女共工。』”倕乃舜臣,且即舜子商均也;见下文“帝俊生三身”节注。   北海之内,有反缚盗械1、带戈常倍之佐,名曰相顾之尸2。   1 吴任臣云:“汉纪云:『当盗械者皆颂系。』注云:『凡以罪着械皆得称盗械。』”   2 郭璞云:“亦贰负臣危之类。”珂案:刘秀上山海经表亦称贰负之臣“反缚盗械”,已见海内西经“危与贰负杀窫窳”节注。   伯夷父生西岳,西岳生先龙,先龙是始生氐羌,氐羌乞姓1。   1 郭璞云:“伯夷父颛顼师,今氐羌其苗裔也。”郝懿行云:“周书王会篇云:『氐羌鸾鸟。』孔晁注云:『氐地之羌,不同,故谓之氐羌。』郭云『伯夷父颛顼师』者,汉书古今人表云:『柏夷亮父颛顼师。』新序杂事五云:『颛顼学伯夷父。』是郭所本也。”   北海之内,有山,名曰幽都之山1,黑水出焉。其上有玄鸟、玄蛇2、玄豹3、玄虎4、玄狐蓬尾5。有大玄之山。有玄丘之民6。有大幽之国7。有赤胫之民8。   1 王念孙云:“类聚祥瑞下(卷九九)作武都,文选注七之二十九(子虚赋——珂)作幽都,尔雅释兽郭注同,白帖十七作武都。”珂案:楚辞招魂云:“君无下此幽都些。”王逸注云:“幽都,地下后土所治也;地下幽冥,故称幽都。”此幽都之山,有玄鸟、玄蛇、玄豹、玄虎、玄狐蓬尾,又有大玄之山、玄丘之民、大幽之国等,景象颇类招魂所写幽都,疑即幽都神话之古传也。招魂复写幽都之门者土伯之状云:“土伯九约,其角觺觺些;敦?血拇,逐人駓駓些;参目虎首,其身若牛些。”王逸注:“土伯,后土之侯伯也。”此幽都之黯惨恐怖又倍于幽都之山也。   2 珂案:大荒南经云:“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   3 珂案:中次十一经云:“即谷之山,多玄豹。”   4 郭璞云:“黑虎名虪,见尔雅(释兽)。”   5 郭璞云:“蓬,丛也;阻留反。说苑曰:『蓬狐文豹之皮。』”郝懿行云:“小雅何草不黄篇云:『有芄者狐。』言狐尾蓬蓬然大,依字当为蓬,诗假借作芃耳。郭云阻留反,于文上无所承,疑有阙脱。太平御览九百九卷引此注作『蓬蓬其尾也』,无『阻留反』三字,非。牟廷相曰:『丛字可读如菆。』则阻留当是丛字之音也。”   6 郭璞云:“言丘上人物尽黑也。”   7 郭璞云:“即幽民也,穴居无衣。”郝懿行云:“郭注疑本在经中,今脱去。”   8 郭璞云:“?已下正赤色。”   有钉灵之国,其民从?已下有毛,马善走1。   1 郭璞云:“诗含神雾曰:『马自鞭其,日行三百里。』”珂案:三国志魏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松之注引魏略云:“乌孙长老言,北丁令有马胫国,其人音声似鴈鹜,从膝以上身头人也,膝已下生毛,马胫马蹄,不骑马,而走疾马。”即此钉灵之国也。   炎帝之孙伯陵1,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2,缘妇孕三年3,是生鼓、延、殳4。始为侯5,鼓、延是始为钟6,为乐风7。   1 珂案:国语周语云:“大姜之侄,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神。”左传昭公二十年云:“有逢伯陵因之。”即此伯陵。然韦昭杜预均注云“殷之诸侯”,则与此经所谓“炎帝之孙”不合,或正以见神话与历史之殊途也。   2 郭璞云:“同犹通,言淫之也。吴权,人姓名。”   3 郭璞云:“孕,怀身也。”   4 郭璞云:“三子名也;殳音殊。”   5 珂案:经文始为侯上疑脱殳字。侯,射侯也。   6 郭璞云:“世本云:『毋句作罄,倕作钟。』”郝懿行云:“初学记十六卷引此经与今本同。说文(九、十四)云:『古者毋句氏作磬,垂作钟。』与郭引世本同。又初学记引世本毋作无,盖古字通用。又引乐录云:『无句,尧臣也。』”珂案:缘妇所生三子形貌未有所闻,唯路史后纪四云:“鼓兑头而(鼻丘)?。”独记鼓貌,当非臆说,或有所本。   7 郭璞云:“作乐之曲制。”   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1。   1 郭璞云:“即禹父也。世本曰:『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郝懿行云:“郭引世本云:『昌意生颛顼,颛顼生鲧』,与大戴礼帝系世次相合,而与前文『昌意生韩流,韩流生颛顼』之言却复相背,郭氏盖失检也。大抵此经非出一人之手,其载古帝王世系,尤不足据,不必强为之说。”珂案:郝说是也。且尤有进者,神话之世系尤不可以历史之世系律之。即如此经“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之白马,亦当是生物之白马,而非人姓名也。此与大荒北经记“黄帝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疑亦当是同一神话之分化,彼经之“白犬”即当于此经之“白马”也。犬马既俱生物,则经所记者,自是神话,何可以历史律之乎?以历史释神话,宜恒扞格而难通也。   帝俊生禺号,禺号生淫梁,淫梁生番禺1,是始为舟2。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3。   1 郝懿行云:“北堂书钞一百三十七卷引此经淫作经。大荒东经言黄帝生禺(豸虎),即禺号也,禺号生禺京,即淫梁也,禺京、淫梁声相近;然则此经帝俊又当为黄帝矣。”珂案:黄帝即“皇帝”(古籍多互见无别),初本“皇天上帝”之义,而帝俊亦殷人所祀上帝,故黄帝神话,亦得糅混于帝俊神话中,正不必以禺号同于禺(豸虎)便以帝俊即黄帝也。   2 郭璞云:“世本云:『共鼓货狄作舟。』”   3 郭璞云:“世本云:『奚仲作车。』此言吉光,明其父子共创作意,是以互称之。”珂案:说文十四云:“车,夏后时奚仲所造。”管子形势解篇云:“奚仲之为车也,方圜曲直,皆中规矩钩绳,故机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坚固。”元和郡县图志卷九云。“奚公山在(滕)县东南六十六里,奚仲初造车于此。”滕县属今山东省。   少皞生般1,般是始为弓矢2。   1 郭璞云:“音班。”   2 郭璞云:“世本云:『牟夷作矢,挥作弓。』弓矢一器,作者两人,于义有疑,此言般之作是。”郝懿行云:“说文(十)云:『古者夷牟初作矢。』郭引世本作牟夷,疑文有倒转耳。宋衷云:『夷牟,黄帝臣也。』说文(十二)又云:『挥作弓。』与世本同。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云:『黄帝作弓。』荀子解蔽篇又云:『倕作弓,浮游作矢。』俱与此经异也。”珂案:墨子非儒下云:“古者羿作弓。”吕氏春秋勿躬篇亦云:“夷羿作弓。”盖均传闻不同而异辞也。   帝俊赐羿彤弓素矰1,以扶下国2,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艰3。   1 郭璞云:“彤弓,朱弓;矰,矢名,以白羽羽之。外传(国语吴语——珂):『白羽之矰,望之如荼』也。”珂案:御览卷八百五引随巢子云:“幽厉之时,天赐玉玦于羿,遂以残其身,以此为福而祸。”当亦帝俊赐羿彤弓素矰神话之异闻也。楚辞天问云:“冯珧利玦。”郝懿行以为亦是帝俊赐羿弓矢之事,其或然与?   2 郭璞云:“言令羿以射道除患,扶助下国。”珂案:楚辞天问云:“帝降夷羿,革孽夏民。”即其事也。   3 郭璞云:“言射杀凿齿、封豕之属也。有穷后羿慕羿射,故号此名也。”珂案:羿射凿齿事已见海外南经“羿与凿齿战”节。羿盖东夷民族之主神,故称夷羿,与传说中之夏代有穷后羿,确是两人。羿“扶下国”,乃帝俊所命。“恤百艰”者,正如郭注所云,是“射杀凿齿、封豕之属”也。然其主要功业,乃在于上射十日。而十日者,帝俊之子也。羿射十日,得罪天帝,故天问纪其事云:“冯珧利决,封豨是射,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不若”云者,天帝有憾于羿之射杀其子也。推想羿必因此降谪凡间,故其后乃有往求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嫦娥窃以奔月之事。此羿自非代夏而有天下、任用寒浞、受其愚弄、“将归自由、家众杀而亨(烹)之”之有穷后羿。然羿与后羿故事,先秦典籍即已混殽不清。如羿射封豕,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亦有后羿射“实有豕心”之伯封之记叙。而屈原离骚云:“羿淫游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猪(猪原作狐,从闻一多楚辞校补改);固乱流其鲜终兮,浞又贪夫厥家。”天问于羿“射河伯”、“射封豨”二问之后,又云:“浞娶纯狐,眩(玄)妻爰谋,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是均混羿之神话于后羿之传说矣。高诱注淮南子(俶真篇、泛论篇)已屡辨之,今郭注亦同高说,知二者实殊不宜混同也。   帝俊生晏龙1,晏龙是为琴瑟2。   1 珂案:帝俊生晏龙,晏龙生司幽,已见大荒东经。   2 郭璞云:“世本云:『伏羲作琴,神农作瑟。』”郝懿行云:“说文(十二)云:『琴,神农所作;瑟,庖牺所作。』此注盖传写之讹也。初学记十六卷引琴操曰:『伏牺作琴。』又引世本、说文、桓谭新论,并云:『神农作琴。』二说不同。据初学记所引说文,是与世本同之证。”珂案:北堂书钞卷一百九引此经是下有始字。御览卷五七七引此经是作始。王念孙校“为琴瑟”上有“务”字,“务为琴瑟”,则是以琴瑟为戏弄之具,非造作之意,似于义为长也。郭璞所见本或即如此,否则其所注释便与正文抵牾。   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1。   1 郝懿行云:“初学记十五卷、艺文类聚四十三卷、太平御览五百七十二卷引此经并云:『帝俊八子,是始为歌。』无舞字。”珂案:路史后纪十一注引朝鲜记(吴任臣说即此经荒经已下五篇)云:“舜有子八人,始歌舞。”是径以帝俊为舜也。   帝俊生三身1,三身生义均2,义均是始为巧倕,是始作下民百巧3。后稷是播百谷4。稷之孙曰叔均,始作牛耕5。大比赤阴6,是始为国7。禹鲧是始布土,均定九州8。   1 珂案:帝俊妻娥皇生三身之国,已见大荒南经。   2 珂案:此义均即大荒南经与舜同葬苍梧之舜子叔均(商均),亦即大荒西经“稷之弟台玺生叔均”之叔均及此经下文稷之孙叔均:均传闻不同而异辞也。说已见大荒南经“苍梧之野”节注。   3 珂案:巧倕葬不距山西,已见上文。此云“义均是始为巧倕”,知义均即巧倕也。郭璞云:“倕,尧巧工也。”然吕氏春秋古乐篇云:“帝喾命有倕作为鼙、鼓、钟、磬、笭(原作吹苓,据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改)、管、埙、箎、鼗、椎钟。”则倕亦尧父帝喾之臣也。其实倕乃舜子商均。路史后纪十一云:“女罃(英)生义钧。义钧封于商,是为商均。”是其证。以传说演变无定,遂成歧出,实皆一也。世本(張澍?集補注本)云:“倕作钟。垂作规矩准绳。垂作铫。垂作耒耜。垂作耨。”墨子非儒下篇云:“巧垂作舟。”笋子解蔽篇云:“倕作弓。”则倕之创制亦多矣,此其所以称“巧倕”也;经又谓其“始作下民百巧”,明其如羿、禹之具有神性也。神话之义均原为帝俊之裔,原有大功于民,历史化而为舜子商均后,遂与尧子丹朱同称“不肖”矣。神话人物与历史人物其评价之颠倒常有如是者。淮南子本经篇云:“周鼎着倕,使衔其指,以明大巧之不可为也。”以与“作下民百巧”之颂美态度比,显持贬斥态度矣。此则后世统治者愚民之谬论,未可以厚诬古之神话英雄也。   4 珂案:此承上文“倕作下民百巧”而言。“百巧”者,主要盖指耒、耜、铫、耨等农具也。故云“后稷是播百谷,稷之孙曰叔均,始作牛耕”。义均、叔均,在此又为二人:均神话之歧变也。大荒西经云:“帝俊生后稷。”后稷,神话上为帝俊之子、历史上复为帝喾之子也。   5 郭璞云:“始用牛犁。”珂案:经文“叔均始作牛耕”,大荒西经作“叔均始作耕”,无“牛”字;御览卷八二二引此经亦无“牛”字。   6 郭璞云:“或作音。”郝懿行云:“『大比赤阴』四字难晓,推寻文义,当是地名,大荒西经说叔均始作耕,又云有赤国妻氏,大比赤阴岂谓是与?”珂案:郝说大比赤阴即赤国妻氏,是也;然谓当是地名则非,疑均当是人名。“大比”或即“大妣”之坏文,赤阴,或即后稷之母姜原,以与姜原音近也。   7 郭璞云:“得封为国。”珂案:史记周本纪云:“封弃于邰。”邰、姜原所居国也。此“大比赤阴,是始为国”之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