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 第 21 页/共 85 页

谨将规约、水份开列于左:   公议条规开列于左:   一、枫仔林埤水份原系一百二十分,凡费用工料俱照水份分派。兹有无银可出,即将水份付与水份内之人承坐,照份出银顶充,以济公费。若恃强违约,众等呈官究治。   一、放水须先放至各汴底周满,然后作三阄为准:一汴至四汴为首阄,五汴至八汴为二阄,九汴至十二汴为三阄。若要再放,以三汴尾阄为首,二汴次之,头汴为三阄。又欲再翻放,以二汴为首阄,头汴为二阄,三汴为尾阄。如此定例,周而复始。至埤水短少,应会众公议,不得恃强乱放。若塞涵时,圳底所剩之水仍归各汴均分,不得混争;违者议罚。   一、分水立石定汴分寸,派定不易,不得改易。若恃强纷更,截水挖汴,藉称涉漏,被众察出,罚戏一台,仍将水份充公。   一、闸口不得擅安捕鱼之具,致害埤闸;有在埤内筑岸捕取鱼虾,被众捉获者,罚戏一台。至埤岸闸门水濑若有损坏,应修理:六十工内埤长自修,六十工外就水份摊银修理;倘有不出者,鸣众议罚。   一、筑埤以资灌溉,若带水份之田园有种旱苗被曝,亦应开放埤水以济急需;但当照汴分放,不可混争。至塞涵之费,就早冬灌溉之田甲多少公鸠,毋容推委,违者议罚。   一、此埤原带正供三石六斗,系有水份者完纳。兹议配落埤:将埤付埤长养鱼,出息征完,不得迟延累众。倘遇旱年放水,埤长无水养鱼,有关累课,议定留二块枋之水为养鱼之资。若逢大雨,洪水涨满,设泊之处难免蔓草蔽塞,致冲崩埤岸之虞,务必将泊拆去;不得自顾私鱼,致害公埤,违者罚戏一台,仍呈官究治。   一、欲放水,埤长须先传知众佃修理公圳各沟明白,然后照汴分放;倘有不到者,将其水份渐寄公汴。至各私汴当用枋锯定,不许用竹生端。又放水之日不许捕取埤中鱼虾,致伤埤长血本;违者议罚。   一、约□遇乱规,当会众议罚;倘有不遵,即当呈官究治,费用银两就水份内公摊,不得推委,违者罚戏一台。   谨将水份开列于下:   一汴第一:陈淑婶五厘,蔡理兴四分半,蔡玉和五厘,蔡玉昆二分,张玉盛九厘,蔡奕一分,张纯仲五厘,张超五厘,郑登一分七厘半,沈启成一分,吴源隆二厘半。   一汴第二:蔡玉兴二分,蔡廷光一分半,张纯武一分,张纯仲二厘半,沈六顺七分,杨求五厘,黄连二厘半,陈位三二厘半,刘德昌五厘,吴源隆五厘。   一汴第三:沈六顺一分,蔡玉兴五厘,蔡奕七厘,苏天麟一分半,刘德昌二分。   一汴第四:刘德昌二分半,蔡玉昆一分,蔡后一分九厘,沈六顺三分七厘半;一汴第四:蔡玉兴五厘,蔡奕五厘,蔡连朝七厘半,吴协水五厘,张玉盛一分半,张塭五厘,林甘五厘,林登五厘,陈位三五厘,林元美一分。   二汴第一:金妈光五分,刘得昌四分六厘半,蔡奕一分,沈六顺二厘半。   二汴第二:周万一分,徐旺五厘,蔡奕五厘,周华麟七厘半,沈启盛一分。   二汴第三:陈位三六厘,蔡量五厘,沈启成一分,张玉盛七厘,蔡玉和一分,蔡天五厘,郑登一分二厘,周万五厘,杨求七厘半。   二汴第四:刘得昌十二分零五,蔡玉兴一分,杨求二厘,沈五房五厘,张玉盛一分,蔡奕二厘半,张塭二厘半。   三汴第一:蔡奕三厘。   三汴第二:蔡玉兴十分零四,沈大顺一分,郑登五厘,蔡天三厘,吴源隆二厘半,蔡玉和五厘。   三汴第三:蔡奕一分四厘,刘得昌二分,沈二房六厘。   三汴第四:蔡玉和四分半,张玉盛五厘,蔡奕二分四厘,刘得昌三分零五,沈六顺一分九厘,郑登五厘,蔡玉昆一分半,蔡玉兴五厘,颜甲乙七厘。   嘉庆十九年腊月(缺)日立。   按:碑存台南县柳营乡神农村(旧名果毅后)镇西宫,高二一三公分,宽八四公分,花冈岩。额镌如题。此碑所称之「乾隆二年(公元一七三七)县主戴」,名大冕。   .重修文庙碑记(嘉庆二十年)   圣天子稽古右文,命天下郡县皆立先师孔子庙,春秋祭祀,所以崇教化而正人心,甚盛典也。是故时代有升降,沧桑有变迁,而惟至圣庙宇,揭日月以常行,历万古而不坠。盖废者兴、圮者修,中土固然;即极之海隅日出,罔敢或替。   嘉邑文庙,自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岁凤邑宋尹永清来署斯篆,议建于城之西北,越乙未秋,遭飓倾圮;邑宰周锺瑄独任其艰,捐资修复。乾隆四十年间,邑绅士倡议移建西郊。五十一年,遭林逆之乱,竟为废址!至嘉庆丁巳,复谋与举,鸠金殆以万计;而稽其工程,自崇圣祠、大成殿、大成门暨两庑外,尚皆缺如。壬申秋,邑宰宋君廷枋来篆斯土,司铎叶君文舟、邱君莳深因与共商厥事。传集绅士,奋然议兴。于是棂星门及东西礼门、义路、坊、泮池、红墙、明伦堂、名宦、乡贤祠,无不备具;并致斋、省牲所、福德祠、毓秀门、周围墙垣,亦无一缺略。严肃整齐,丹垩辉煌,盖至是始灿然大备矣。   今春叶君因公到郡,请余为记。回忆丁巳创议之后,因循几及廿载,岂人事之未济欤?抑有数存乎其间耶?是役也,以癸酉仲春经始,以甲戌仲春落成,费重工繁,期□告竣。先师呵护之灵,其在斯乎!其在斯乎!从此规模式焕,俎豆常新。都人士由是路入是门,升斯堂者服教而畏神,潜移而默化,顾名思义,俗美风淳,丈元气之祥和,化干戈为羽钥,斯真得圣天子崇祀先师之至意也!至若地效其灵,人锺其杰,英才辈出,甲第联登,理学名臣,后先辉映,是又分巡斯土者之所厚幸也,夫因喜而为之记。   钦加按察使衔、分巡福建台澎等处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军功加三级、纪录十八次,蜀东糜奇瑜谨撰。台湾府嘉义县儒学教谕、加三级、海澄叶文舟谨书。   嘉庆二十年(岁在乙亥)皋月榖旦立。   按:碑存嘉义县嘉义市北荣街省立嘉义医院内,高二○四公分,宽八九公分,花冈岩。篆额如题。碑中干支:乙未,乾隆四十年(公元一七七五);嘉庆丁巳,二年(一七九七);壬申,嘉庆十七年(一八一二);癸酉,十八年(一八一三);甲戌,十九年(一八一四)。   .重修月港大桥志(嘉庆二十年)   余于癸酉秋七月莅任斯土,阅月港大桥,系嘉、彰接壤南北通衢。行人履此,未尝不叹昔人创始于前,得资利涉之为快也。无如日久为风雨所侵,板柱倾衰,几将朽折矣。余急欲兴修,惜无领袖者。时有苏明经自罗山迁居于此,与商厥事,遂邀出仝合港绅耆,随力捐题,计有千余员。即赴郡厂禀请置料,蒙臬道宪糜檄准。爰是择日兴工,不一月而大桥告成:重加梁柱,翼以扶栏,计费番银千五百余员。兹者坦坦履道,行人便焉。窃为是桥之修也,诸绅耆董全其事,都人士乐助其赀,而余不觉喜有志之竟成焉。于是为志。   署佳里兴司陈鸿宝撰。   职员苏文珍捐银二百五十员。沈大顺捐银一百二十员。曾长源捐银一百大员。柯盈茂捐银六十大员。李怡成、林协泰、陈位三、振合号,以上各捐银五十员。课馆、刘顺盛、苏春记,以上各捐银四十员。李美成、李源兴、郭叶源,以上各捐银三十员。蔡福安捐银二十四大员。张振德、锺昆源、杨成春、施源和、黄顺、李慕陶、陈玉顺、谢源美、黄联源、林茂、王茂利、林续兴、李利源、李招贤,以上各捐银二十员。李俊元、詹金凤、王蕙苑、谢赞、黄恒盛,以上各捐银十五员。   王桂芳、李绵兴、陈合盛、王德隆、曾长隆、黄振隆、以仁号、义源号、黄益利、振利号、源益号、王兰苑、丁恒昌、盈顺号、周是、振茂号、丁启隆、陈瑞记、泰源号、桓生号、柔通号、茂源号、德昌号、黄球生、李元应、黄谟、苏光前、赵由新、蔡天助、李词宗、纪得意,以上各捐银十大员。   陈和成、陈联顺、蔡荣利、振合号、李成兴、李成利、陈福顺、李福兴、张协顺、林大振、泉荣号、范麟、李恒安、黄利兴、黄丰美、詹振芳、藏兴号、金美号、黄长顺、张珍香、方和盛、柯茂利、张祥记、丁源泉、张胜记、黄盈苑、苏永芳、颜泉春、曾鼎珍、李致和、卢隆盛、柯泉顺、生泉号、义方号、李集兴、黄忍、宁顺号、李顺发、钱源盛、李顺成、李新春、余棍、顺兴号、林妈保、曾夙驾,以上各捐银四大员。   嘉庆二十年八月(缺)日,董事李廷弼、苏文瑞、陈琼洲、林露、李元诗、陈学古、范勃世、陈廷颜同勒石。   按:碑存台南县盐水镇水正里大桥畔,高一四七公分,宽七三公分,花冈岩。额镌如题。碑文所称癸酉,嘉庆十八年(公元一八一三)。   .重修魁星阁碑记(嘉庆二十一年)   玉书□而文明,揭日月以常行;七曲开而彝伦,遍寰宇以攸叙。此千古道脉之真传,即千古文运之正宗也。我朝至治光昭,追溯功德,崇祀先师孔子、文昌帝君,享以太牢,尚矣!而在天成象,显应文场,于以黼黻隆平、佑启多士者,则奎星之神并为儒林所崇奉焉。神于二十八宿中属木,为西方七宿之首;光能射斗,笔可扫军,默司桂籍权衡,显示文章机杼。凡士人之德艺兼优者,无不发其光而助其捷,此普天之下所以咸修祀事也。   台阳自康熙癸亥归入版图,沐浴圣泽百数十年。嘉庆壬申夏,余奉命来巡兹土。署左旧有大魁堂,基址不扩,祠宇亦卑。余拜礼其间,惜其因陋就简,无以宏厥规也。越甲戌夏,适绅士黄君缵、黄生锺岳、洪生坤、陈生廷瑜等,以建阁来请,余即捐俸以为之助。至丙子秋而厥功告成:易堂为阁,矗立三层,遐瞩高瞻,玲珑八面,神之灵爽实式凭之矣!   考「宋史」,干德五年三月,五星聚奎,论者以为太平有兆,文运振兴;逮后濂、洛、关、闽诸大儒应运而生,以上接洙泗之心源。奎光显耀,洵非偶然!兹阁之成也,耸出云霄,光芒万丈:北则玉山为之屏障,南则七星为之布罗,东与西则天乙、太乙为之拱照;而沧波万顷更汇注焉以壮其文澜。霞蔚云蒸,珠联璧合,神之精英有不会萃于此者乎?行见地灵人杰,文运天开,仙岛神洲必有硕彦伟人、继起于濂洛关闽之后者;岂止显巍科、掇高第云尔哉!余故于都人士之修德力学有厚望、而即以觇气运之光昌也,因喜而为之记。   钦命按察使司衔,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縻奇瑜撰,并捐俸银一百员,又给发充公银八百三十三员。   王得禄(世袭子爵福建水师提督),捐出银二百大员。吴春贵(拔贡原任户部广西司郎中),捐出银三百大员。林朝英(岁贡,中书科中书钦加光禄寺署正),捐出银三百大员。黄拔萃(监生),捐出银二百大员。杜天奎(军功,广西平乐府通判),捐银一百五十大员。许锡祥捐出银一百五十大员。商国香捐银一百二十员。林文浚(军功,四品职衔)、吴世绳(候补詹事府主簿)、苏德纯(廪贡)、朱甘霖(布政司理问职衔)、郭廷辉(监生)、黄道宗(监生)、董向瀛(生员)、刘德涵,各捐银一百大员。   韩高扬(任刑部主政候补员外郎)、蔡世纯(生员)、何元珪(武生),各捐银八十大员。张维新(岁贡候补儒学训导)、刘日纯(监生),各捐银六十大员。吴朝宗(武举)、曾基业(岁贡)、郭拔萃(监贡军功,六品职衔)、郭邦杰(监生军功,六品职衔)、方耀汉(武生军功,八品职衔)、陈棠瑞(贡生)、许向阳(监生)、郭友香(监生)、洪邦安(监生)、王起材(廪生)、吴绍芳(生员)、翁高爵(生员)、陈文仰(生员)、林锡禄(武生),各捐银五十大员。   陈玉辉(举人)、徐朝选(岁贡)、黄本渊(优贡)、黄献声(贡生)、萧元锟(布政司理问职衔)、吴国琛(监生)、陈启善(监生)、石登云(生员)、杨文显(生员)、杨鹤鸣(生员)、张朝章(武生)、林元魁(武生)、林道生、施明娇,各捐银四十大员。苏凤翔(廪贡,候补儒学训导)、石时荣(军功,六品职衔)、吴洪波(州同职衔)、温绍周(州同职衔)、吴春禄(布政司经历职衔)、陈恒德(监贡,布政司经历职衔)、徐炳文(布政司理问职衔)、杨有瑛(附贡)、韩高选(附贡)、邓继俊(监生)、陈学智(监生)、蔡耀谟(监生)、柯尚权(监生)、林兆凤(生员)、林振(生员)、黄如珪、吴清晖、蔡星培、何安仁、各捐银三十大员。郭青峰(生员军功,六品职衔)、陈克良(布政司照磨职衔)、赵大成(生员)、林希瑜(生员)、纪扬名(武生),各捐银二十四员。游化(岁贡军功,六品职衔)、林维垒(岁贡)、林开烈(拔贡)、程德庄(附贡,府经历职衔、何安邦(监贡)、沈读诗(监生)、曾绍基(附贡)、黄时成(廪生)、郑朝清(廪生)、陈醇(廪生)、林有华(监生)、薛云征(监生)、林廷玑(增生)、林汝汉(生员)、韦廷葆(生员)、陈嘉猷(武生)、薛光耀(监生)、沈建中、吴景星、黄锦尚、黄锦万,各捐银二十大员。   蔡其哲(生员)、蔡捷琼(生员)、杨必报(典吏)、潘玉卿、郑文忠、蔡文澜、郭子津、何安吉、李酉山,各捐银一十六员。刘瑞麟(武举)、陈兆瑞、韩世魁、陈允中、简长利,各捐银一十五员。杨廷圭(监生)、侯经纶(生员)、叶有馨(生员)、杨联升(武生)、陈得馨(武生),各捐银一十四员。林谦光(举人)、张克忠(拔贡)、曾廷谟(生员)、施邦俊(生员)、黄名显(生员)、陈联飞(武生)、施嘉瑞、叶尚桐、张有庆、黄志仁,各捐银一十二员。林师圣(恩贡)、陈震曜(优贡,署闽清县学训导)、陈肇昌(岁贡)、郭廷梁(生员军功,六品职衔)、黄作雨(附贡)、陈植青(廪生)、陈振玉(廪生)、曾敦仁(廪生)、张凤祥(增生)、林垂绅(增生)、沈其凤(生员)、张名登(生员)、陈有章(生员)、林夏时(生员)、甘继声(生员)、杨一柱(生员)、刘其南(生员)、黄树槐、蔡世钰、陈釆芹、陈立安,各捐银一十大员。   蔡攀桂(岁贡)、赵新(廪生)、魏元枢(增生)、叶绅(生员)、叶济川(生员)、蔡国香(监生)、杨崇谟,各捐出银八大员。余庆(廪生)、程青震(增生)、郭绥猷(生员)、王启泰(武生)、康辰助、林天锡、庄亦聘,各捐出银六大员。林栖凤(岁贡)、蔡有汜(廪生)、郭廷璋(生员)、周衡(生员)、陈瑞奎(生员)、叶进秩(生员)、朱世泽(生员)、吴时通(武生)、林师直、洪秉元,各捐出银四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