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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闻记(明)祝允明 撰   高皇帝敬天   正经传   平吴仁言   制度   公宴节钱   给有司官钱   驿儿属对   龙须   欧阳都尉   勤政   示俭   持志   天王堂土地   诛李司徒   床下义气   宋祭酒   先曾祖受天恩   危素   嘉定县吏人   道不拾遗   修书   仁庙右文   霍侍郎   睿皇征吴处士   英宗皇帝圣德   英宗免礼官罪   沉孝子   妻代夫死   平淮碑   碧落碑   王敦杀妓   杨尚书   陈节妇   片言折狱   唐宋金石   啖执炙者   武功伯赋何文渊   讯盗   身丁钱   晋元帝   晁错张逵   曾状元   修史人李至刚   咏王少卿   蔑面事际   盛寅先生   李坛   奸狱   南京奸僧   关千户开弓   义虎传   戏语得妇   下西洋   题本   人数   里程   船号   船名   天象   程南云   逸诗   尤六十王昌四   弄   娼冤   近时人别号   ○高皇帝敬天   高皇帝以天纵之圣,功德广大,金匮之策,不可胜纪。草莽臣何敢僭窃以入私编,然剽闻一二,不敢隐嘿。其敬天事神,至于礼乐末节,罔不究心。以乐生不娶颛洁,特创神乐观居之,俾从黄冠之列。赡给优厚,所辖钱粮,例不刷卷,曰:「要他事神明,底人不要与他计较。」常膳之外,复益予肉,人若干,曰:「无使饥寒乱性。」诸武舞执干盾之属,后易楮甲,以绘兵其上,防微之意,又因以见焉。   ○正经传   上万几之暇,留意方策。尝以尚书「咨以羲和」,「惟天阴隲下民」二节蔡沉注误,命礼部试右侍郎张智同翰林院学士刘三吾等改正。因通加研校,书成,名曰书传会选。又以孟子当战国之世,故词气或抑扬太过,今天下一统,学者尚不得其本意而概以见之言行,则学非所学而用非所用。又命三吾删其过者为孟子节文,不以命题取士。   当时礼部札付言书传曰:「凡前元科举,尚书专以蔡传为主,考其天文一节,已自差谬。谓日月随天而左旋,今仰观干象,甚为不然。夫日月五星之丽天也,除太阳人目不能见其行于列宿之间, 【 「除太阳人目不能见其行于列宿之间」,「行」原作「得」,据明纪录汇编本改。) 其太阴于五星昭然右旋。何以见之?当天清气爽之时,指一宿为主,使太阴居列宿之西一丈许,尽一夜,则太阴过而东矣。盖列宿附天舍次而不动者,太阴过东,则其右旋明矣。夫左旋者,随天体也;右旋者,附天体也。必如五星右旋为顺行,左旋为逆行,其顺行之日常多,逆行之日常少。如若蔡氏之说,则逆行多而顺行少,岂理也哉?若不革正,有误方来。今后学尚书者,天文一节,当依朱氏诗传十月之交注文为是。   又如洪范内『惟天阴隲下民,相协厥居』一节,蔡氏俱以天言,不知『阴隲下民』乃天之事,『相协厥居』乃人君之事。天之『阴隲下民』者何?风雨霜雪,均调四时,五谷结实,立烝民之命,此天之阴隲也。君之『相协厥居』者何?敷五教以教民,明五刑以弼教,保护和洽,使强不得凌弱,众不得暴寡,而各安其居也。若如蔡氏之说,则『相协厥居』事付之于天,而君但安安自若,而奉天勤民之政畧不相与,又岂天佑下民,作之君师之意哉?今后当依此说。」   ○平吴仁言   皇帝圣旨,吴王令旨,总兵官准中书省咨,敬奉令旨,予闻伐罪救民,王者之师,考之往古,世代昭然。轩辕氏诛蚩尤,殷汤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圣人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为救民。近覩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台宪举亲而劾雠,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虑,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役数十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声闻于天。不幸小民,误中妖术,不解其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困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颖,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元以天下兵马钱粮大势而讨之,畧无功效,愈见猖獗。然事终不能济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旁观熟虑,乘势而起,或假元氏为名,或托乡军为号,或以孤兵自立,皆欲自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渐至提兵,灼见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运难与立功,遂引兵渡江。赖天地祖宗之灵及将相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战而定浙东。陈氏称号,据我上游,爰兴问罪之师。彭蠡交兵,元恶授首,父子兄弟面缚舆衬,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将相皆置于朝班,民庶各安于田里,荆襄湖广尽入版图,虽德化未及,而政令颇修。   惟兹姑苏张士诚,为民则私贩盐货,行劫于江湖,兵兴则首聚凶徒,负固于海岛,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区难抗天下全势,诈降于元,坑其参政赵琏,囚其待制孙撝,其罪二也;厥后掩袭浙西,兵不满万数,地不足千里,僭号改元,其罪三也;初寇我边,一战生擒其亲弟,再犯浙省,扬矛直捣其近郊,首尾畏缩,又乃诈降于元,其罪四也;阳受元朝之名,阴行假王之令,挟制达丞相,谋害杨左丞,其罪五也;占据江浙,钱粮十年不贡,其罪六也;知元纲已坠,公然害其丞相达失帖木儿、南台大夫普化帖木儿,其罪七也;恃其地险食足,诱我叛将,掠我边民,其罪八也。凡此八罪,又甚于蚩尤、葛伯、崇侯,虽黄帝、汤、文与之同世,亦所不容,理宜征讨,以靖天下,以济斯民。爰命中书左相国徐达总率马步舟师, (「爰命中书左相国徐达总率马步舟师」,「舟」原作「周」,据明纪录汇编本改。) 分道并进,攻取浙西诸处城池。已行戒饬军将,征讨所至, (「征讨所至」,「至」原作「谓」,据明纪录汇编本改。) 歼厥渠魁,胁从罔治,备有条章。凡有逋逃臣民,被陷军士,悔悟来归,咸宥其罪。其尔张氏臣寮,果能明识天时,或全城附顺,或弃刃投降,名爵赏赐,予所不吝。凡尔百姓,果能安业不动,即我良民,旧有田产房舍,仍前为主,依额纳粮,以供军储,余无科取,使汝等永保乡里,以全室家,此兴师之故也。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师者,即当移兵剿灭,迁徙宗族于五溪、两广,永离乡土,以御边戎。凡予之言,信如皎日,咨尔臣庶,毋或自疑。敬此。除敬遵外,咨请施行,准此,合行备出文榜晓谕,敬依令旨事意施行。所有文榜,须议出给者。 (龙凤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州判官许士杰赍到。)   ○制度   今士庶所戴方顶大巾,相传太祖皇帝召会稽杨维祯,维祯戴此以见,上问:「所戴何巾?」维祯对曰:「四方平定巾。」上悦,遂令士庶依其制戴。或谓有司初进样,方直其顶,上以手按偃落后,俨如民字形,遂为定制。按:洪武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礼部右侍郎张智同各官奉圣旨:「恁礼部将士民戴的头巾样制再申明整理。」智乃奏行:「先为软巾制度,已尝钦定, (「已尝钦定」,「钦」原作「拟」,据明纪录汇编本改。) 而小民往往成造破烂不堪,纱罗用纸粘里,竹丝漆布混同造卖,有乖礼制,合行申禁。仍前违制者,卖人买人同罪。」如此则当时巾制乃太祖自定,恐非缘维祯与手按也。   ○公宴节钱   洪武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上谓礼部左侍郎张衡、左都御史詹徽等,以有司公宴扰民,今后支与官钞,布政司一千贯,以下衙门令衡等详定。十月初八日,衡等遂奏准行移各官司遵守。凡遇正旦、冬至、圣节,筵宴节钱,就于彼处官钱内支给,其无府、州、县都司、卫所行移附近有司关用。其钱则例:每一节,布政司一千贯 (其在城都司、卫所并附郭大小衙门官吏、师生、赐帛耆老俱赴本司筵宴。) 府, (其在城都司、卫所并附郭大小衙门官吏、师生、赐帛耆老俱赴本府筵宴。有都司七百贯,无都司有卫六百贯,无卫有所四百贯,无所三百贯。) 州, (其在城卫所并附郭大小衙门官吏、师生、赐帛耆民俱赴本州筵宴。有卫五百贯,无卫有所三百贯。无所二百贯。) 县, (其在城卫所并附郭大小衙门官吏、师生、赐帛耆民俱赴本县筵宴。有卫四百贯,无卫有所二百贯,无所一百五十贯。) 无有司衙门卫所。 (卫四百贯,所一百五十贯。)   ○给有司官钱   二十九年,又赐有司官朝觐每一员给与盘缠钞一百贯,在任岁支柴炭钞五十贯,并后定给引钱,为堂食费。于乎!养廉之意至矣。   ○驿儿属对   太祖皇帝一日阅远方驿夫,见一小儿在其中,问之,儿对曰:「臣父当此役,近日死,臣代役耳。」上曰:「你几岁?」儿对曰:「七岁。」上曰:「能作对么?」儿对曰:「能。」上曰:「七岁孩儿当马驿。」即应声云:「万年天子坐龙庭。」上大喜,蠲其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