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志康熙本 - 第 26 页/共 40 页

钱文林 慕义好施。邑虎忙岭古路峻岭,文林捐赀易治,行人便之。邑建塔、改学、筑闸,多所乐输,寿八十有九。子应魁,朝夕侍奉不懈。及卒,庐墓三年。时御史张、郡守笪题旌孝义牌坊。   黄鸾 好读史,喜诗文,常以忠孝垂训,著“孝亲惟聚顺,忠君在立诚”等语,恬隐西郊,陶然自适。   罗世礼 义气自好。嘉靖年间,流寇警,世礼率子福、裕、祯、祥、祉、礻任抚禦之。连之人多避旗石寨,粮窘,世礼开仓分给,盖义侠而隐者。   谢文晏 父年九十有二,晏事之,朝夕同膳寝。其遗行里人能道之。至于建憩亭于楮岭横山,行者到今感焉。   赖琼 儒家子,素好义,不欲以金钱丛棘自拥也。县无文峰,何以结秀?琼首倡建塔。至于学宫、文昌祠之大举,琼亦匪吝。诚足嘉尚,邑侯屡举宾筵。   林一樑 邑庠生,九岁失怙,事母孝。读书观古人忠孝大节,輙揭之壁间。每谓人曰:“知得一尺,不如行得一寸。”   林钟元 审理岱仲子也,性愿而恭,言动礼法自闲。嘉靖末年,岭後寇乱,被掳入巢。询知姓字,贼惊服素行,命扶卫出。颐年优游田亩,诗书迪後,亦见其概云。   谢绍荣 性友爱,将已置产与兄分;捐赀建昼锦桥,邑与宾筵。子经、孙汝梧、曾孙建奇,俱见于志。   江南 本性醇朴,好善乐施,幼失父,事母孝。适有疲癃袁姓者,目击惨然,引至家,给养以终其年。每岁寒,多设布衣,道遇贫窭给之,诚良民也。   童大亨 幼过目成诵,耻童子试繁搜检,不就。逮壮,佐父志德丞永丰,有循誉,益藩闻而辟为典仪正。父升令义宁,告老归,卒,哭至脐裂。事母无间然,终年五十三。子可久、孙三纲、曾孙日鼎,俱廪生。   董厚 敦伦睦族,为里中义门。贫不能娶者,助之;赀债不能偿者,焚其券。遇人无少长,礼下之,未尝一言忤物。即骄悍者,见之輙云长者,亦自默化,金司理式其庐宾之,以年高,奉诏荣给衣帛。子三,文光、文辉、文耀,克遵义训,屡以公勤著绩。邑侯徐、李、雷历旌孝义。令德寿恺,後先相望,选膺宾筵。文光孙大炜,明经,考授学训。   郑子信 南顺里人,赋性诚朴,生平乐善。人有以非礼相加者,惟婉逊以避,毫不与之较。故终身未尝讼人,亦未尝为人所讼。遇荒年,给粥饘饥,存活者多。有贫不能殓者,则助之棺木。曾于路拾金数两,乃乡人罗壬鬻子之价,因醉而遗于路,访实还之,其不欺如此。至于县有大役,如建学、筑城,皆倡作。居家日以六谕训子孙,其子孙多守理法。郡守王举乡饮,以宾礼宾之。县令杜下车闻其善,申详三院,书名于旌善亭,年七十九岁,无疾终。   李有藩 即文学李标之季子也,少业儒,以数奇不偶,因力耕为业。生平举动,无有不遵礼义者。其住家,事父母爱敬饬尽,自幼至长,愉色婉容,并无违言戾行,族党莫不以孝称之。事两兄恭而有礼,而于财产尤能推让,以故怡怡亲爱,始终无间言。有子六人,教以义方,或治诗书,或习手技,皆谨饬不浮。一门之内,雍雍睦睦,其家法亦有可观者。康熙五年,学录其素行,举报乡饮大宾。至今年过古稀,尚矍铄未艾云。   沈春鹏 连之应宾饮者多矣,沈氏世为县著。沈其姓,春鹏其名也,性厚而情和,又负其赀未常(尝)少骄于人。与人交,必求其善而隐其不善,故善者莫不愿与春鹏交,而不善者莫不加敬诚。又不肯有所忤,以谓非尽善于人之义。用是,乡里莫不辑睦,往往称为长者,春鹏亦不为之谀也,深自砥砺,期于尽善而後快。其生平,古之人不足多也。虽然,春鹏之忠厚传于家,达于里闾,克绍其先世,古人何足道哉!   吴松竹 表席里人,年八十余卒,裘令宾饮之。生平不效里闾庸人,旦夕龌龊经营、求田藏镪为寒饿计。其以义自丰,长者也;以善自懋,恪人也。无堕尔已,子孙效之;无燃尔萁,兄弟居之。若夫礼文仪物,行于宗族乡党,随时制宜,而訾諐不及。谨身之行而节时之用,譬如虬松筼竹,生于古涧之底而不试,自与清风期也,以是知其人与名之所植哉!其行事大略可观矣。   沈桢 隐君子也。其先世吉安太守,传至父继权,为乡之望族。桢少敦诗书,不慕仕进,年八十卒。子男一人--兆阶,署仁化县学教谕。先是,邑侯顾讳祖奎为之铭其墓曰:“才足用世而为乡之善世,非其命也,亦其志也。山夷谷堙而来者不坠,非其志也,固其义也。”   罗寿兴 为人严重深博,忍事镇物,其气貌沉沉,伟然文人也,七十而卒。年方少,以为艰难之易失也,崎岖桑柘间,延师以训其子旻霁,採泮之芹茎讫。晚岁不自侈大,自田闾间积勤服业以起其家。父子且耕且学,以无忘先世之绪而开其来者。其生平于缓急轻重之际,有足观者矣。   余秉良 余姓,秉良其名也,世为连城表席里之农。⑩至秉良,家赀稍裕,每以勤俭训子侄。遇有修建即捐助,里中贫乏輙周恤之,若忘其从艰难而得者。   戴景祯 弘治十九年民饥,景祯发粟以赈,全活甚众。大吏白其事于上,旌为义民。   童永恕(注11) 童昱之父,世坚之祖也。性善乐施,敦伦好义。尝植公田以赡族党,捐粟以赈乡邻。曾孙八代,未尝分居,仁让之风挹于乡党,举报宾筵。(注12)   张国龙 少孤,既长,痛未能事亲,力行善事。有叶石涯,因贫欲卖其妻,即解囊以周之。寇焚劫沈维生,力救之,获免难。时客粤,有上杭友人莫爱病死,因殡之以归。寿至百龄。(注13)   沈济龙 字霖雨,明时中副榜。顺治四年,土寇窃发,其师李德祯为仇家所指,诬其通贼。高游等统兵恢复连邑,缚李德祯将斩之。济龙率诸生代为力辩,获免。人服其义。   蒋正春 刚勇好义,母吴氏死于寇,正春奋曰:“贼杀我母耶!”愤不顾身,手刃数人,生擒官旭祯以献。(注14)诸贼遁,而孝勇之声彻于遐迩。获贼所俘永安、沙县男妇伍拾馀口,男皆给其口粮,妇皆访其家归之。顺治三、四年间,寇陷连城,团聚赖源、山背等乡。告以大义,倡以守望,御侮之方悉具,盗莫能侵。郡守李、副总高旌之,署篆王令举大宾。厥后捐资修城,蒙杜县主匾奖“助而维城”。文庙及启圣祠皆乐输。又捐赀砌路,自赖源至永安湖口及曲溪,计壹百贰拾里;督造文川桥,鼎建牛栏桥,及长汀太平桥、宋坊桥、叶屋岭、俱乐助修造,行人称之。少年曾遭蛊害,因精调治之方,于是广施其药与方,全活颇众。卒年六十有八,亡恙而逝云。   【注释】   ①此传在复印本中列于贞节篇内,显然错误,且版面字迹与上下文不同,又已述及康熙庚寅四十九年祀入乡贤事,超过康熙县志下限时间甚久,显系重印时羼入,今附于隐逸童昱传后。   ②此二字模糊,无法辨认。   ③宣德:误,应作“正统”。   ④令生:似误,应作“令子”。   ⑤搜:乾隆县志作“棲”。   ⑥归:对人死的别称。   ⑦枨:乾隆县志作“根”。   ⑧据梧:依梧树而安息。据梧而逝,意思是指毫无病征,安然地死去,不是真的依靠着梧树而死。   ⑨紫阳:朱熹晚年主讲紫阳书院,故亦别称紫阳。   ⑩复印本至此后还有“其父祖稍稍”五字,下面缺少一页。今据乾隆县志补余秉良之传尾,戴景祯、童永恕、张国龙、沈济龙四人之全传,蒋正春之传头,因乾隆县志对康熙县志文句已稍作删改,今为文句衔接,删去了康熙县志余秉良传“其父祖稍稍”五字。   (注11)此处删去了“理学乡贤”四字。   (注12)此处删去了“雍正五年崇祀”六字。   (注13)此处删去了“雍正五年崇祀”六字。   (注14)复印本蒋正春传无头,上面的文字是据乾隆县志补的,下面是康熙县志原来的文句,只在开头删去一个“之”字。   ○贞  节   丁氏名三娘 吴继养妻。继养卒,丁氏年二十有三,男士奎甫二岁,氏哀痛屡绝。亲族谕以有子尚幼,若抚育成立,不覆其宗,岂不大愈于死耶?氏感悟,教养其子,为之婚冠。士奎旋卒,氏益孤。五十余年凛凛如也。   卢氏 谢文中妻。年十八岁夫死,遗孕浃旬①而生。凡事姑抚幼,惟遗言是从。氏没,县令周敬撰文祭之,训导王顼为之赞。   萧氏 义民戴景祯妻。戴早世,氏以节自守,事舅姑尽妇道,继承夫志,恒有济人利物之心。捐赀创北安里十二不平石桥一座,砌路三里许。正德四年,大帽山贼反,县令蒋玑筑土城,欲建危楼数座为守禦。时民力告乏,闻氏贤,因命创西门楼一座,费金四十两。年七十余卒,乡人至今德之。   吴氏巧丕 江应魁妻。年十七适江,十九夫亡,遗姙数月。姑老家贫,氏矢志靡他。及分娩,举一子江耀先。氏绩纺自供,终老姑馀年,抚幼嗣,艰苦百状。邑令台申其事,按院汪以“节凛冰霜”旌之。年七十有一而卒,子耀先,里中推为谨厚,皆氏遗教焉。   江氏辛娘 黄霆妻。年二十有三夫卒,家贫,氏辛勤绩纺,上以事老姑,下以抚遗嗣,人咸称为节孝妇,卒年九十三。   童氏 生员黄文皋妻。于归五载夫殁,家贫无子,立志守节,奉翁姑竭力不懈。年五十有六卒。   谢氏 生员黄廷瑛妻。年二十二夫死,事老姑不懈。姑怜其贫幼且无嗣,恐不终志,欲强之。氏曰:“夫业儒,今他适,宁不辱夫地下耶?”久之,贫约弥甚,绩缕度日。及姑没,乡邻怜其寡且贫,欲止其丧仪,氏曰:“丧具称家有无,丧仪不举是何礼也?”设灵几;具蔬果,踊尽礼。乡人叹曰:“贫寡如礼,尤不可及。”卒年七十馀。   童氏 邑庠生江英妻。年十七归江,甫九月夫死,守节终身不易。养湖秀为嗣,娶妇林氏。未几湖秀死,遗一女。童氏早夜抚育,其妇林氏,亦克成厥志。姑媳双节,卒年各七十馀。   黄氏 邑庠生余文炳妻,适余二载而夫死,遗有幼子,未几亦卒。舅姑悯其早寡,欲改适之,不从。年七十馀卒。   李德娘 国子生童纶妻。年二十有一,夫死无子,自誓守节。勤能赡贫,无求于族。衰年择嗣。年八十馀卒。   李氏妙金 林禄妻。未笄,听读“烈女不更二夫”句,询父解其义,父大奇之。十八于归,家贫夫病,常默祷,愿得一後,以续夫脉。十九,生一子羽宏。二十禄亡,氏哀甚。殓毕,跪姑泣曰:“氏失所天②,欠一死者惟姑老嗣幼是虑耳。”语毕昏而甦者再。惧伤姑心,毁容深居,勤女红以养姑育子。姑病,朝夕汤药;姑没,竭力营殡。节孝如一矣!寿八十有九。阖邑公举郡守万,督学徐给“栢舟趾美”匾以旌,邑侯牛诣庐亲撰诗赠之。   姚氏 廪生赖璟妻。璟早丧,氏仅二旬。家贫无嗣,每欲死,以公姑在,故矢志自守,克尽孝敬。乡里叹羡者如出一口焉。   黄氏妙贵 林忠妻。年二十一丧夫,姑耄,幼子应春伶仃孤苦,氏甘自守,资女工以养老姑。孀居五十馀年,矢志愈坚。邑侯郭以事闻上,巡道尹给节孝匾旌之,邑侯牛以诗赠。   丘氏 林廉妻,年二十馀,廉亡,家贫子幼,氏矢节自守。署印郡佐陈以“节比松筠”旌。寿九十九而终。   谢氏贵清 童埴妻。年十八适童,二十一夫亡,无嗣,氏誓不再适。几七十余年,足不阃。县令丘举节行申请,按院李以“贞节可风”旌之,且题其匾曰:“有子守节,已为人所难;无子而矢志靡他,贞心可贯金石。”等语。卒日,人皆哀思。   罗氏富贞 年十八适李铮,甫四月夫殁。立兄子扶阳为嗣,抚若已出。家四壁,竭力事姑江,以孝闻。年七十馀卒,按院以孝节旌之。   沈氏癸金 李枢妻,善事姑。枢早世,遗训二儿,读娱姑前,姑几百岁而终。氏亦七十馀,同姑寝处,扶腋溲溺不懈,年九十二而终。邑令程旌以节孝。   吴氏 谢文魁妻。年二十三而寡,无嗣,舅姑慰之,为立嗣。氏事舅姑克孝敬,按院乔旌其门,氏抚嗣子世选若已出,教以游庠,举优行。   童氏锦嫦 儒童沈期亨妻也。亨幼卒,氏年十九,一子匍匐,次尚胎。泣血,几载未尝见齿③。奉姑膳,温凉必察;视疾,药每亲尝,抚二子铨、鉁成立,族闾称之。   黄氏闺秀 庠生谢举妻、生子汝楫,甫三岁,女周岁。举早卒,氏年二十,自誓曰:“立节,存孤,两大事也,”六十余年,服事两继姑,获欢心。时以一劳课子,有敬姜风。厥子楫,以孝闻,邑令李以节孝旌之。   罗氏 童秉刚妻,夙习《女诫》,知大义。夫经商,外殁于南昌。氏闻讣,踊悲号,绝粒累日,即欲从夫地下。姑舅力劝,乃忍死为未亡人,旅榇未得归,氏啮一指流血,曰:“宁子母饿死,决不忍旅魄无依也。”悉罄妆嫁之赀,舁榇而归葬焉。夫既得首丘④,犹不忍茹荤,终身素食,而“柏舟”之志愈坚。虽敝衣粝食,弗恤也,惟日冀子以成立,督教读书,有熊丸画荻风,舅殁,破产治丧,慎终如礼。   沈氏新凤 童名标妻。拾柒归,周载夫亡,无子,剪发绝食求死。祖姑百端谕之,乃奉祖姑,同室寝处,不离左右,祖姑病,吁天求代。迨殁,哀毁骨立。家贫,纺绩支持,奉养舅姑无间;事继姑复谨而孝。遭乱,百窘不回,尝语邻妪曰:“未亡人忍死者,代夫尽子职也。舅姑百年,则从夫于地下矣。”年近六旬,清操一致,人称其节孝云。   沈氏 童应命、应泰之母也;非生母也,乃嫡母也。何以陈氏生二子而不书?贵沈氏之贤而不妬也。妬,女人之常情。沈氏力劝以宽纳妾而生二子,所以贤也。且抚之如已子,教习举子业,二子列于胶庠,贤不仅以不妬也。门户方张,和气充溢,入其门,油然生爱敬。诸孙者,沈氏之孙,所以九十余,在堂颐养;二子奉沈如奉陈,亦不忍彼母、我母也,沈氏所以寿而昌也。沈氏本生父母某名氏,无嗣,以宽妻葬之。     【注释】   ①浃的:十天,一旬,浃,周匝。   ②所天:指丈夫。旧时以天为最高尊称,认为“夫者,妻之天也”。   ③见齿:指笑。笑则露齿,故云。   ○烈  妇   姚氏 庠生童佐乾妻,乾暴疾外殂,柩归殡葬,设灵毕,乘家人熟寝,潜投路井而死。至今覩井而嗟痛焉。   林仙月 生员江燝妻也。生一子江承聘,教育游庠,丁亥腊,土寇逼城,嘱其夫若子曰:“吾义不受辱,汝其各为计”及寇陷城,氏遂缢死。比大兵恢复,距腊几一月,其子始获尸于江祖祠中,颜色不改。是亦女流中之不可泯者。   李官娥 林德妻也。性贞静。丁亥冬,山寇陷城,德值外往,娥不为贼屈,自缢而死,人皆哀之。   桑氏连姊 傅汝璧妻,傅桂继母也。丁亥冬,山寇逼城,桂曰:“势危矣,盍逃之?”桑曰:“子以吾故迟行,则两死,不如子逃。”遂泣别。逮城陷,桑携女傅三姑投莲塘而死。   李氏 周廷诏母;林氏 廷诏妻,生员德辉母也。丁亥冬,寇陷城,李曰:“命可舍,身不可辱。”遂偕媳林氏抱幼子投学池而没,节烈诚有可风。   ○孝  女   黄珦娘 黄应礼之女,林廷玉之妻。年十四,父病危,百药不痊,潜祷天割股烹进,父病旋愈。及于归门,生子二,长岱,仕至审理正;次岳,应贡廪生。至今厥后昌炽,连邑中所不素见者。   ●卷八 艺文志   知县都门杜士晋辑   语云:“极好官,必有一篇不好文字送归林下;极恶人,必有一篇好文字送归地下。”至哉言乎!大凡与见任官作文,则谀官;与去任官作文,则谀墓。甚矣!谀者,德之贼也。至于诗,凡信口谓之打油,猥集谓之业海,滥刻谓之灾梨,苟和谓之逐臭。所谓山谷老人云“有‘北征’、‘终南’可不作”,谓其有关系与无关系耳!是志也,一论品,一考政,一稽实,一励俗,执四法以衡;百世后斯无令观者喷饭、掩口、捧腹、绝倒。   ○疏   筑城奏疏   江南刑部江西清吏司郎中臣童玺谨奏:为乞恩筑城以保障地方事。臣原籍福建汀州府连城县人。切照本府所属地方,北连江西之赣州,南接广东之潮州;山谷蜿蜒,深林茂密,土俗顽犷。或邻境盗贼之延蔓,或地方奸宄之窃发,百年之间,已①经寇乱。且举其甚者言之:正统年间,则有贼首邓茂七之祸;成化年间,则有贼首温文俊之祸;正德三年,则有贼首李四孜之祸。戕人躯命,污人妇女,焚人室庐,劫人财物,甚至掘人坟墓,绝人宗祀。凡遭荼毒之家,难以数计。实乃恶甚于虎,烈甚于火,见之散魄,言之痛心者也。至正德九年二月内,又被江西贼首叶芳越城,本府地方,杀掳之祸,视前尤惨。虽幸有兵备府官督兵却之,然后来伤弓之民,夕不安枕。仰惟祖宗列圣,奠安元元②,所以预为防寇备害者,靡所不至。以本府言之,既设郡治一城,卫之以军矣;于要害之处,又设武平千户所一城以守禦之,又设上杭县一城以屯守之。其于宁化、清流等县,亦皆近筑一城,盖为保障地方计也。故有城处所,虽经前寇,民多保全。惟连城一邑,素当盗贼出没之冲,未尝设有城池。每经前项寇乱,罹祸独惨:或空邑逃亡,而仓库不守;或少壮幸脱,而老弱塗地。如本县新泉、杨家坊等处,糜烂污辱,又有不忍言者。由是观之,城池之有无,利害之关系如此。先年,巡按御史吴一贯亦曾奏行,委先任本府知府吴文度,踏量基址七百余丈,估计砖石工费不满万两,已经勘结回报在官。彼时本县地瘠民贫,财力难处,而上司迁转交代不常,故临患而思备,寇退则因循,岁复一岁,竟未成功,频年有警,辄复仓皇。臣本疏愚,误蒙录用,固知当以天下为计,而不容以乡土为忧。但皇上覆物同天,保民如子,不忍使一民向隅而泣,一物不得其所。矧连城虽小邑,里分亦馀三十,丁粮亦有万数,顾置之于覆冒之外哉?臣用不避斧钺,冒昧上陈。如蒙睿照,俯恤民患,乞勅行巡抚并巡按、守巡、兵备等官,从长计处,量筑一城,为经久之计。仍乞查照延平府顺昌县先年筑城则例,预行布政司,候派粮之时,立通融之法于筑城地方,该府属县多派折色银若干。征收之际,明白晓谕该征人户,每石照旧征银柒钱,照例内扣二钱七分解京,其余四钱三分存留筑城支费。大约多派折色一万石,可存留钱四千参百两矣。只在一年,或匀作二年扣算,彀数即便停止。如此,则在此无独立难成之患,在彼有众轻③易举之势,城池可完于不日,民生获保于无虞。国家一视之同仁恩④,覆帱⑤于无外⑥矣。为此具本奏闻。   【注释】   ①已:应作“几”。   ②元元:平民。   ③轻:似应作“擎”。   ④一视之同仁恩:应是“一视同仁之恩”。   ⑤覆帱:犹言覆被。帱,也是覆的意思。   ⑥无外:指极大的范围。   ○书   王阳明先生复童克刚书   (克刚,本邑贡士,先生门人)   春初枉顾时,承以八策见示。鄙意不以为然。既而思之,皆学术不明之故。姑且与克刚讲学,未暇细论策之是非。旬日之後,学术渐明,克刚之见豁然,如白日之开云雾,遂翻然悔其初志,即欲焚弃八策,以为自此以後誓不复萌此等好高务外之念矣。当时诸友无不叹服克刚,以为不惮改过而勇于从善若此,人人皆自以为莫及也。盛价①远来,忽长笺巨册,谆谆恳恳,意求删改前策,将图复上,与临别叮咛意大相矛盾。岂间阔之久,切磋无力,遂至此耶?《易》曰:“君子思不出其位。”若克刚斯举,乃所谓思出其位矣。又曰:“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忧则违之。”若克刚斯举,是易乎世而成乎名,非“遁世无闷,忧则违之”之谓矣。克刚向处山林,未尝知有朝廷事体。今日群司之中,缙绅士夫之列,其间高明剀切之论,经略康济之谟,何所不有?如八策之所陈,盖已不知几十百人、几十百人之上矣,宁复有俟于克刚耶?克刚此举,虽亦仁人志士之心,然夜光之璧,无因而投人,亦且按剑而遇。况此八策者,特克刚之敝帚耳,亦何保啬之深,而必以投人为哉?昔者,颜子在陋巷箪瓢,孔子贤之。禹、稷昌言于朝,过门不入,以有大臣之责也。今克刚居颜子陋巷之地,而乃冒任禹、稷之忧,是宗祝而代庖人之割,希不伤其手矣!册末授受之说,似未端的②。此则姑留于此,俟後日再讲。克刚自此,但宜收敛精神,只以忠信进德为务,默而成之,不言而信,不见是而无闷可也。   吴康斋先生与吴文旭书   (公名文旭,本邑贡生,先生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