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台湾纪略 - 第 8 页/共 8 页

弹丸外区,为逋逃渊薮。近地多漳、泉人,外多系土番。其人顽蠢,无姓氏,无祖先祭祀;自父母而外,无伯叔、甥舅之称。不知历日,亦不自知其庚甲。性好杀人,截其头洗剔之,粘以铜锡箔,供于家。男女皆跣足,不穿下衣,上着短衫,以幅布围其下。番妇用青布裹胫,多带花草。男子约十四、五岁时,编藤围腰,束之使小;故射飞逐走,速于奔马。发少长,即断去其半,以草縳之;齿用生刍染黑;人各穿耳孔,其大可容象子,以木环贯其中;身有记刺,好事者遍刺其文,则红毛字也。手带镯头,或金银、或铜锡,多者至数十双;且有以鸟翅垂肩、以贝悬项而相夸为美观者。   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男则台赘于人,女则纳婿于家。婚嫁时,女入廨中,男在外吹口琴,女台与合;当意者,告于父母,置酒席邀饮同社之人,即为配偶。凡耕作,皆妇人;夫反在家待哺。夫妇不合,不论有无生育,往往互相交易。暑月,男女皆裸体对坐。淫欲之事,长则避;幼若弟妹子女,略不羞避。   妇甫生产,同婴儿以冷水浴之。疾病不知医,辄浴于河;言大士置药水中济度诸番云。冬月,亦入水澡浴以为快。   人死,结采于门。所有器皿衣服,与生人均分;死者所应得之分,同其尸埋于床下。三日后会集同社,将死者取台灌以酒,然后深葬;葬不用棺椁。移居,仍取台再埋。   番屋,高地四、五尺。深狭如舟形,前后无所间,梁柱皆画五采。时刻扫,地无点尘。屋后多植椰树、修竹,暑气不能入。   家无被褥,以衣覆体。   无厨灶,以三足架架锅于地。粥则环向锅前,用椰瓢酒汲食;饭则各以手团之而食。米随用随捣。凡榖粟、衣服皆贮于葫芦瓠中。人好饮,取米置口中嚼烂,藏于竹筒;不数日而酒熟。客至,台以相敬;必先尝而后进。   台入皆乘牛车。遇山路陡绝,则循藤而过;遇溪路深阔,则跳石而过。凡传递文书,两手系铃摇之,其走如飞。   所用标枪长五尺许,取物于百步之内,发无不中。弓则用竹为之,以麻为弦;矢则长锐,无翎毛。   其耕田,以草生为准;秋成日,谓之一年。   更深入山中,其人状如猿猱,长不满三尺。见人,则升树杪;人欲擒之,则张弩相向。亦有凿穴而居,类太古之民者。   土官有正、有副,大社至六、七人,小社三、四人。随其支派,各分公廨;有事咸集于廨以听议,小番皆宿外供役。   有能书红毛字者,谓之教册。凡台入数,皆经其手;削鹅管濡墨横书,自左至右,非直行也。   物产   鸟之属,有鸦、鹭、鸂鶒、鸳鸯、杜鹃、班鸠、瓦雀、鹡鸰等类。鸿雁、燕、莺,有而希见;鹊与鹧鸪,则其所绝无者。   山无虎,但有豹,亦不噬人。故鹿、麇、獐、麂之属成群遍野,莫为之害。野牛最蕃滋,设栅栏围之,有典牧之官董其数;农夫乏牛者,禀命于官而取之。至老而无力,则纵之去。   泽中有大龟,时游水滨;人取而食之。   果之美者,檨为最。状如猪肾,味甘冽,可敌荔枝;越宿即烂,故难到远地。次莫若波罗密、梨仔茇(原刊「芨」字)、王梨、芭蕉子、石榴、橘、柚、椰、槟榔、甘马弼等类。各方共产荔枝,龙眼则间有之。   花莫如四季锦边莲;而兰、桂、梅、桃、拒霜、刺桐之类次之。所少,特牡丹耳。   内山树木之大者,为洪荒时物;人至不能识其名。   竹有大如斗,高数十寻者。   地多藤,盘旋里余;可为椗索及缚茅屋。   磺产于淡水;土人取之,以易盐米芬布。   盐台于洲仔尾、淡水两处。   泥■〈鱼卖〉、乌鱼,台于坑仔口、打狗港。蟳虾,台于蛟港。蚶、螯、蚝、螺,海滨俱产。   澎湖,旧属同安县。明季,因地居海中,人民散处,催科所不能及,乃议弃之。后内地苦徭役,往往逃于其中;而同安、漳州之民为最多。及红毛入台湾,并其地有之。而郑成功父子复相继据险,恃此为台湾门户。   环绕有三十六屿,大者曰妈祖屿等处;澳门口有两炮台。次者曰西屿头等处;各屿唯西屿稍高,余皆平坦。   自厦门至澎湖,有水如黛色,深不可测,为舟行之中道。顺风,仅七更半水程。一遇台飓,小则漂流别港,阻滞月余;大则犯礁覆舟。故舟子有望风占气之法。罗经针定子午,放洋各有方向:春夏由镇海圻放洋,正南风,坐干亥向巽巳;西南风,坐干向巽。冬由寮罗(原文「经」字)放洋,正北风,坐戌向辰,至夜半,坐干戌向异辰;东北风,坐辛戌向乙辰。或由围头放洋,正北风,坐干向巽;至夜半,坐干亥向巽巳;东北风,坐干戌向巽辰。至天明,俱可望见澎湖西屿头。由澎湖至台湾,俱向巽方而行;薄暮可望见。   但澎湖初无水田可种,人或采捕为生、或治圃以自给。   今幸大师底定,贸易辐辏,渐成乐土。营将外,复设一巡检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