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台湾纪略 - 第 2 页/共 8 页
●沿革
明隶泉州府晋江县。按曹学佺泉州府志胜:澎湖屿,自郡东台海门,舟行三日始至;屹立海中,环岛三十六如排衙(由明季至今,居民渐多,开辟日广,已六十二岛澳矣)。居民以苫茅为庐舍,推年大者为长,以畋渔为业。其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间,各剺耳为记。明洪武初,徙其民于近郭,遂墟其地。国朝康熙二十三年,始隶台湾府台湾县,设巡检司、副将、游击、守备、千把总等员。后以澎湖为台湾门户,稽查海舶、监放兵饷、钱粮仓储,皆其专任;巡检职微,不足弹压海疆;于雍正五年移驻道员案内,始改设通判驻其地,为东宁半壁云。
●疆域
澎湖在台湾西,阻隔海洋,非舟莫达。旧六十二澳,曰南天屿(即大屿,以其地大而在南,故曰南天。上宪以其僻远,恐容奸,不准报垦;后又与东吉、西吉、半坪屿、花屿同请牧羊,亦不准。盖虑鞭长不及,防微杜渐意也)、草屿、西屿坪、猫屿、布袋屿、八罩山、东屿坪(即半坪屿)、水埯、尾虎、西吉、花屿、锄头插、马鞭屿、东吉、将军屿、虎井屿、船帆屿、岑鸡屿、猪母落水、桶盘屿、月眉、后鼻、西屿头、风柜尾、鸡笼屿、铁线湾、红毛城、四角屿、双头挂、暗澳(今更名文澳,建文官衙署)、案山仔、林头仔(今为林投澳)、牛心屿、■〈虫戚〉仔湾、天妃澳(武署在此)、锁管港、巡检司、小果叶、潭边、■〈虫间〉仔港、小池角、龙门港、大果叶、大池角、龟璧港(今为奎璧澳)、沙港底、中墩屿、竹篙湾、鼎湾屿、吼门、阳屿、雁靖屿、赤崁仔、小门屿、阴屿、土地公屿、椗钓屿、姑婆屿、鸟屿、员贝屿、吉贝屿、墨屿。纳钱粮者九澳,即在六十二澳内:东西卫、林投澳、奎璧澳、鼎湾澳、镇海澳、瓦硐澳、赤崁澳、西屿澳、纲埯澳。后又分台四澳,各有所附。嵵里澳附东西卫,通梁澳附鼎湾澳,吉贝澳附镇海澳,水埯澳附纲埯澳。
以上诸岛澳,散如某布星罗,或间阻海■〈氵义〉,非舟莫达;或毗连比屋,陆路可通。虽海外微区,实东宁要地也。
●城垣
文官衙署在文澳,武官衙署在妈宫澳,俱无城垣。惟金龟头有小城,名新城;二门,规制甚狭,周围不及一里。无居民,惟营兵轮翻戍守,亦无常宅其内者。城南临海,置炮位,盖以备守御也。
●里程
东卫至妈宫旱路六里。
西卫至妈宫旱路三里。
后堀潭至妈宫旱路三里。
蚱脚屿至妈宫旱路七里。
案山仔至妈宫旱路七里。
文澳底至妈宫旱路四里。
文澳至妈宫旱路三里(旧名暗澳)。
风柜尾至妈宫旱路二十五里。
嵵里至妈宫旱路二十里。
井仔埯至妈宫旱路十九里。
猪母落水至妈宫旱路十七里。
鸡母坞至妈宫旱路十六里。
锁管港至妈宫旱路十六里。
铁线尾至妈宫旱路十五里。
烟墩脚至妈宫旱路八里。
阳屿至妈宫水程四十五里。
阴屿至妈宫水程四十三里。
香炉屿至妈宫水程三十里。
文良港至妈宫旱路二十五里。
林投仔至妈宫旱路十九里。
隘门仔至妈宫旱路十八里。
乌崁至妈宫旱路十五里。
西溪至妈宫旱路十九里。
鼎湾至妈宫旱路二十里。
湾贝屿至妈宫水程二十三里。
长岸仔屿至妈宫水程二十一里。
雁净屿至妈宫水程十九里。
奎璧澳至妈宫旱路二十五里。
果叶至妈宫旱路二十六里。
奎璧港脚至妈宫旱路二十六里。
白猿坑至妈宫旱路二十五里。
湖东至妈宫旱路二十四里。
湖西至妈宫旱路二十三里。
青螺至妈宫旱路二十里。
红罗罩至妈宫旱路二十里。
大城北至妈宫旱路十三里。
椗校屿至妈宫水程四十三里。
鸡膳屿至妈宫水程三十九里。
八罩至妈宫水程五十里。
大屿至妈宫水程一百里。
半坪屿至妈宫水程七十里。
东、西吉二屿至妈宫水程八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