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通志 - 第 16 页/共 28 页
右卫河军余共三百五十九名。
庐州府
一百八十。
徐州
一百四十。
滁州
二十。
右卫河厂共二千三百一十八名,轮班二千二百二十八,住坐九十,每季五百六十名,纳银同清江。
●漕运通志 卷之六 漕仓表
卷之六 漕仓表
漕之法莫善于转搬,莫不善于直达。稽之于古,汉漕关东、山东之粟,悉从渭而上。故河东有粮仓泾仓,荥阳有敖仓。河南以东置漕舟五百艘,则知东方诸郡,其粟自远而致者,皆至三河交卸,给节而入都矣。迨后魏邸阁之法立,历代相因。
在唐则于水次有集津仓,有洛口仓,有含嘉仓,有河阴仓。水通则随近转运,否则暂寓以待,以及江南之运积扬州,汴河之运积河阴,河船之运积河口,操舟便宜,无有倾覆。唐之运于斯为盛。
在宋东京之制,受四方之运者谓之[转](船)[搬]仓,曰永丰,曰通济,曰富国等,凡十仓,则受江淮所运,谓之里河;曰永济,曰永富者,受怀、孟等州所运,谓之西河;曰广济第一者,受颍、寿等州所运,谓之南河;曰广积,曰广储者,则受曹、濮所运,谓之北河。又置转搬仓于真、楚、泗三州,而江南之船至三仓而止,汴船转输京师。故大中祥符间,岁漕至七百万石,可谓极矣。一变直达,久涉岁月,奸费互作而委积发运,名浮于实,遂启胡人之乱。
元都幽燕,变为海运,而白河一道接运备至,在河西务则有仓十四,通州则有仓十三,河仓则十有七,是皆重于转搬也。
我国家监于前代,其漕运之敖仓也,在京、通者,则有总督、太监、户部尚书或侍郎,巡仓则有御史,拨粮则有员外郎,监收则有主事,以至仓使、攒典,各有人焉。所以统储天下之粟,以资国用也。在淮、徐、临、德者,监收则亦有太监,有主事,以至仓使、攒典,亦各有人焉。所以分贮天下之粟,以待转运也。及后转运变为兑运,又变为长运至今,其间因时便宜,为军民计者,固周且密,然竟疑于直达也。议者谓转运则民有往复出纳之扰,长运则军有守浅阻冻之困,利害盖相当焉。于是作《漕仓表》,以俟观者损益云。
表1京仓通州仓
京仓通州仓旧太仓
在东城坊,总督拨粮二厅及银库在焉。
南新仓
在旧太仓前,西仓连络。
海运仓
在旧太仓北门相对。
新太仓
在海运仓西。
百万仓
在东城坊。
北新仓
在百万仓后。
禄米仓
在东城坊。
广备库仓
在西城坊。大运西仓
永乐间设,在新城,敖三百三十座,计一千六百五十间,南、北、西三门,每门军官一人,办事官一人,军十人。
大运中仓
在旧城,敖一百三十座,计六百九十七间,南、北、东三门,同前。
大运南仓
永乐间设,在新城,敖一百三十座,计五百一十间,北、东二门,同前。
大运东仓
在旧城,敖四十一座,计二百五间,东、西、南三门,同前。表2淮安仓徐州仓临清仓德州仓
淮安仓徐州仓临清仓德州仓常盈仓
永乐十三年建,在清江浦河南岸,敖八十座,共八百间。广运仓
宣德五年增,在城南一里,建置上同,敖一百座,共一千间,今存五十一座,共五百一十间。
广积仓
在今城内,建置上同,敖七十二座,共七百二十间。先是永乐四年于广积分敖十座,共一百间,设仓曰“临清”,今复修。德州仓
在旧州城北门外,建置上同,正统移置城内,东、西分为二,东仓敖二十九座,共二百六十三间;西仓敖一十二座,一百一十七间。
●漕运通志 卷之七 漕数表
卷之七 漕数表
中古制,国用悉赋畿内,无有输于千里之外者。秦废封建而漕运聿兴,其数亦视国之侈节以为盈缩焉。汉初,岁不过数十万石。元封元年,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昭帝元凤二年,诏减漕三万石。明年,又诏勿漕。唐初,亦不过三十万石。睿宗,河南陕运一百八十万石。天宝岁,水陆二百五十万石。代宗时,刘晏岁百一十万石,刘晏后寖减。至李巽,复如之。宋太平兴国,始制汴河,岁运江淮秔米三百万石。大中祥符初,至七百万石。此最登之数也。景德三年,以李溥之请,定制为六百万石。天圣间,则又以吴耀卿言,减五十万石。元漕三百万余石。至我国朝,岁运定例四百万余石,较之历代实为中制。然其为支、为兑、为改兑、为本色、为折色,或遇事变为减留、为借拨、为蠲免,虽无定则,而数则常盈焉。于是作《漕数表》第七。
表1岁数派数运数
岁数派数运数洪武三十年
海运粮七十万石于辽东。
永乐六年
海运粮六十五万一千二百二十石于北京。
十二年
接运海运四十一万四千八百一十石于通州,卫河攒运粮四十五万二千七百七十六石于北京。
卫辉府仓一十六万五千六百二十一石。
德州等仓二十四万八千四百二石。
临清仓三万八千七百五十三石。
宣德八年
攒运粮五百余万石,通仓收二分,京仓收一分。
十六年
会通河攒运淮安等处常盈等仓粮四百六十四万六千五百三十石五斗于北京等处。
正统二年
攒运粮四百五十万石支一百六十九万八千二百六十五石。
淮五十万二百六十五。
徐二十四万八千。浙江布政司
兑运六十万石,每正粮一石加耗六斗六升,改兑三万,正粮每石加耗四斗二升。
湖广布政司
兑运二十五万石,每一石加耗六斗六升。
江西布政司
兑运四十万石,加耗同前。
改兑一十七万石,加耗同前。
山东布政司
兑运二十八万石,每一石加耗三斗一升,改兑九万五千六百石,每一石加耗一斗七升,遮洋官军兑者一斗五升。
河南布政司
兑运二十七万石,每一石加耗三斗一升。浙江都司把总
六十六万五千三百一十二石三斗四升。
湖广都司把总
三十二万八千六百三十四石二斗八合。
江西都司把总
三十万六百九十五石一斗八升八合。
山东都司把总
二十三万八千四百七十二石三斗八合。
遮洋把总
三十万石。
南京二总
其一把总
续表一临三十万。
德五十万。
兑二百八十万一千七百三十五石。
通收六分
京收四分。
林南东店仓收二十万。
景泰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