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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明万历十二年 英吉利女王衣里萨柏时 有英吉利人往弥
利坚海岸开垦 大吕宋人拒战 英吉利人败走 英国女王依里萨
伯遂遣勇务将精兵往垦其地 无人敢阻 遂名其地曰洼治泥阿
续遣二臣协创部落 复垦罗阿录之地 英国占士王遂设甘巴尼二
员分治之 一曰兰顿甘巴尼 一曰勃列茂甘巴尼 又于所属各部
落 增设冈色尔之官 而总辖于兰顿之冈色尔 又遣三巨舶 每
舶载百有五人 濒河建筑部落 即以国王之名名之 曰占士部落
千六百有七年 明万历三十五年 英人与土人争斗 英之首领士
弥为土目包哈但所擒 自后英人不敢横行 惟与土人互相姻娅
生齿日炽
千六百二十一年 明天启元年 英国设总领于洼治尼阿 是
年严禁波罗特士顿教 斯教逃出数百人 由荷兰驾舟至弥利坚开垦 创建城邑 曰纽英兰 千六百二十八年 明崇祯元年 复得
沙廉地 即今马沙朱硕士部落 自设总领 自立律例 千六百三
十二年 明崇祯五年 觅出纽含社 千六百三十五年 明崇祯八
年 觅出勃罗威电 次年 开出衮弱底格 千六百三十八年 明
崇祯十一年 复开出纽含汾 并历年在海岸所垦之缅地 均建筑城
邑 设官治理 尚有欧罗巴人续垦洲内各地 千六百四十二年
明崇祯十五年 英国女王马里阿敕加特力教之律官来治此地 亦
以国王之名名之 其地曰马里兰 千六百六十三年 康熙二年 英
国查尔士王令数臣往垦弥利坚南隅 即今之戈罗里那 亦以国王
之名名之 其首部落曰查尔士顿 后又扩地开疆 遂分为南戈罗
里 北戈罗里 明年 英国复夺取何兰与绥林所垦之纽育 纽惹
西 若地拉洼三部落 至是千六百八十年 康熙九年 英吉利水
师官威廉边者复开宾西尔洼尼阿部落 千七百三十二年 雍正十
年 英人复垦若治阿之地 竭心力 历难险 至千七百五十二年
乾隆十七年 始成部落 无异于戈罗里 计英吉利占士王至查尔
士王 二代所得阿弥利坚洲内之部落 十有六区 悉将因底阿土
番驱之遐陬 千七百五十六年至六十三年 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八
年 复兴兵夺据佛兰西国所垦之加那达 佛罗里达两大部落 除
墨西科一国外 凡欧罗巴人所垦阿弥利坚洲部落 归英国者十有
八区
盛极生骄 强征税饷 部众吁免不听 千七百七十六年
乾隆四十一年 士众愤怒 次年 遂约佛兰西 大吕宋 荷兰诸
仇国助兵恢复 爰议以戈揽弥阿 之洼申顿 为首区 总统兵马
称为育奈士迭国 与英国血战七年 客不敌主 大破英军 国势
遂定
弥利坚国即育奈土迭国总记千七百八十三年 乾隆四十八年 即有附近弥斯栖比各部落
前来归之 千七百九十二年 乾隆五十七年 有根特机部落 率
众附之 千七百九十六年 嘉庆元年 地尼西部众咸背英吉利而
附之 洼门部落在阿希阿地开垦 历十四年之久 始成部落 于
千八百有二年 嘉庆七年 即来归之 因底阿那 伊里内斯西隅
之阿那麻马 同弥斯西北极南近海之佛罗里达 缅地 马沙朱硕
斯以及弥斯西比东边各部落 米梭里诸部落 于千八百十六年至
二十年 嘉庆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 先后归之 千八百三十六年
道光十五年 阿干萨斯 米治颜同时附之 此外尚有弥斯栖比西
隅之雷栖阿那一部落 亦以价赎诸佛兰西 而归育奈士迭管辖
统计设立育奈士迭以后 凡六十年 创建大部落二十有七 称大
国 与英吉利为劲敌
政事 自千七百八十九年 乾隆五十四年 议立育奈士迭国
以戈揽弥阿之洼申顿为首区 因无国王 遂设勃列西领 一人 综
理全国兵刑 赋税 官吏黜陟 然军国重事 关系外邦和战者
必与西业 会议而后行 设所见不同 则三占从二 升调文武大
吏 更定律例 必询谋佥同 定例勃列西领以四年为一任 期满
更代 如综理允协 通国悦服 亦有再留一任者 总无世袭终身
之事
至公举之例 先由各部落人民公举 曰依力多 经各部落
官府详定 送衮额里士 衙门 核定人数 与西业之西那多 里
勃里先特底甫 官额相若 各自保举一人 暗书弥封 存贮公所
俟齐发阅 以推荐最多者为人选 如有官举无民举 有民举无官
举 彼此争执 即由里勃里先特底甫于众人所举中 拣选推荐最
多者三人 仍由各依力多就三择一 膺斯重任 其所举之人 首
海 国 图 志 下重生于育奈士迭国中 尤必居住首区历十四年之久 而年逾三十
五岁 方为合例 否则亦不入选
设立副勃列西领一人 即衮额里士衙门 西业之首领 若勃
列西领遇有事故 或因事出国 即以副勃列西领暂理 其保举如
前例
设立衮额里士衙门一所 司国中法令之事 分列二等 一曰
西业 一曰里勃里先好司 好司二字 犹衙门也 在西业执事者
曰西那多 每部落公举二人承充 六年更代 所举之人 必居首
区九年 而年至三十岁者 方为合例 专司法律 审判词讼 如
遇军国重事 其权固操之勃列西领 亦必由西那多议允施行 常
坐治事者额二十人 曰士丹吝甘密底 无额数者曰甘密底 皆西
那多公同拈阄 以六月八日为一任 期满复拈t易之
在里勃里先好司执事者 曰特底甫 由各部落核计四万七千
七百人中 公举一人承充 二年更易 所举之人 须居首区七年
并年至二十五岁者 方合例 以现在人数计之 特底甫约二百四
十二人 立士碧加一人 士碧加 头目也 总司其事 凡国中征
收钱粮税饷 均由特底甫稽核 官府词讼 则特底甫亦可判断
常坐治事之士丹吝甘密底 每年于三月初四日 由士碧加于各特
底甫中拣派二十九 以六人专司会议 其余或理外国事宜 或设
计谋 或理贸易 或理工作 或理耕种 或理武事 或理水师
或理公众田地 或理案件 或理驿站 或理因底阿人事件 各司
其事 以一年期满 再由士碧加选代
每岁十二月内第一礼拜日 则衮额里士衙门之西那多 里勃
里先衙门之特底甫 齐集会议 或加减赋税 或国用不足 商议
贷诸他国 贷诸本国 或议贸易如何兴旺 铸银轻重大小 或议
弥利坚国即育奈土迭国总记海上盗贼如何惩治 或国中重狱有无冤抑 或u阅士卒 增益兵
额 或释回俘虏 或严立法律 惩服凶顽 或他国窥伺 如何防
御 一一定议 至岁中遇有仓猝事宜 随时应变 又不在此例
其专司讼狱衙门 在洼申顿者一 曰苏勃林4 在各部落者
曰萨吉 凡七 曰底士特力6 凡三十有三 各以本国法律判断
苏勃林衙门一所 专司审讯 额设正官一员 副官六员 每
一人分辖一萨吉 凡国内大官之讼 或案中有牵涉大官之讼 或
本属萨吉所辖部落 与别萨吉所辖部落不睦争执之讼 均归其审
断
萨吉衙门七所 每萨吉辖底士特力四五属不等 凡属下部落
之狱 有罚赎银百元以上者 或所犯之事 例应监禁六月者 俱
归萨吉审判
底士特力衙门三十有三所 每底士特力辖部落多寡不等 凡
属下部落有犯轻罪 与在洋不法者 俱归底士特力审断 按其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