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疏 - 第 22 页/共 77 页

洹水 洹水出上党泫氏县。县详《沁水注》。会贞按:《汉志》隆虑下,国水东北至信成入张甲河,故书雅记皆无国水,为误字无疑。钱坫、洪颐 、汪士铎皆以国为洹字之误,[陈澧以洹水当国水而不改国字。]其说是也,但洹与国形声皆不相近,何以参错如此?按《文选 魏都赋》,淇、洹之笋,《注》引杜预《左氏传 注》曰,洹水出汲郡,汲即卫地也,洹或为园,洹音垣。因悟《汉志》之国,或本作园。又沿误为国也。或疑洹水至内黄入白沟,不至信成入张甲河,似《汉志》与《水经》异,不知魏武引淇水开白沟,故《水经》言洹水至内黄入白沟。西汉时,淇水至黎阳入河。行内黄之东北者,皆洹水也,故《志》言洹水至信成入张甲河。 水出洹山,山在长子县也。县详《浊漳水注》。守敬按:《汉志》隆虑之国水,即洹水之误。《续汉志》,林虑,洹水所出。《左传 成十七年》杜《注》,洹水出汲郡林虑县。《山海经》郭《注》同。《玉篇》亦云,出隆虑,是并以为出一县。此《经》则云出泫氏,《注》又云所出之洹山在长子,二县去隆虑甚远,又隔越重山,似无通流之道,然《经》、《注》凿凿言之,必自有凭。其称泫氏、长子异者,盖出二县之闲,《经》、《注》各举其一耳。《彰德府志》谓源出故上党泫氏县,经林虑山而洑,复瀑于善应、高平二山。《一统志》以为据,乃知洹水与济水同。《经》、《注》所云者,如出王屋之源也。《汉志》等书所云者,如出温县之流也。 东过隆虑县北。 县北有隆虑山,守敬按:《汉志》隆虑,颜《注》引应劭曰,隆虑山在北。《元和志》,林虑山在林虑县北二十里。南接太行,北运恒岳。《寰宇记》,山有三峯,南一峯名仙人楼,南第二峯名玉女台,北第三峯名鲁般门。《彰德府志》,在林县西二十里。昔帛仲理之所游神也,守敬按:《御览》六百六十三引《道学传》曰,帛和,字仲理,辽东人也。到西城山事王君,王君授之诀曰,作地仙在林虑山。《神仙传》七仲理入林虑山为地仙。县因山以取名。汉高帝六年,封周灶为侯国。守敬按:《史表》,高帝六年封。《汉表》谥克。应劭曰:殇帝名曰隆,[六七]故改从林也。守敬按:《汉志》颜《注》引应说同。两汉县属河内郡,建安中属魏郡。[《魏志 武帝纪》,建安十年,以林虑益魏郡。]《寰宇记》,魏属朝歌郡,[郡寻省,县当还属河内。]晋属汲郡。《地形志》,永安元年置林虑郡。在郦氏后,则郦氏时仍属汲郡。县有黄水,赵,黄下增华字,云:《御览》、《玉海》引《隋图经》,并作黄华水。下两黄水亦增。戴增同。守敬按:《山海经》[《北山经》]:神囷之山,黄水出焉。本无华字,盖古只称黄水,后人因水出黄华谷,亦名为黄华水。故虽《隋图经》及《寰宇记》等书并作黄华水,不能以律此《注》。出于神囷之山,黄华谷北崖。山高十七里,赵改山作上,属上句,云:《隋图经》作上。水出木门带,带即山之第三级也,去地七里,悬水东南注壑,守敬按:《寰宇记》,隆虑山南第一峯,高五十丈,[以此《注》高十七里证之,十当作千。]下有黄花谷,北崖出瀑布,水下注成池。直泻岩下,状若鸡翘,故谓之鸡翘洪,朱《笺》曰:史游《急就章》曰,春草鸡翘 凫翁濯。颜师古《注》云,鸡翘,鸡尾之曲垂也。又《汉 舆服志》云,鸾旗者,编羽毛列系幢旁,世谓之鸡翘。守敬按:《隋志》,灵泉县有林虑谼。盖亦天台、赤城之流也。会贞按:《寰宇记》,天台山在台州西一百一十里。引《临海记》云,山有飞泉,悬流十仞,如布。赤城山在天台县北六里。引孔灵符《会稽记》云,山县溜千仞,谓之瀑布。《一统志》,天台山在天台县北。赤城山在县北六里。其水东流至谷口,潜入地下,东北一十里,复出,名柳渚,渚周四五里,是黄水重源再发也。东流,苇泉水注之,水出林虑山北泽中。会贞按:水在今林县西北三十里。东南流与双泉合,水出鲁般门东,会贞按:水在今林县西北二十里,一名灵岩水。鲁般门即隆虑山北第三峯,详上,又见《浊漳水注》作鲁班。下流,入苇泉水。苇泉水又东南流,注黄水,谓之陵阳水。又东,入于洹水也。会贞按:《地形志》:林虑有陵阳河,东流为洹。盖以黄水为洹水正源也。赵云《北堂书钞》[按见一百五十八。]引《水经注》曰,黄华谷内,西洪边,有一洞,深数丈,去地千余仞,俗谓之圣人窟,《寰宇记》引《水经注》云,黄华谷西北有洞穴,谓之圣水窟,今本无之。 又东北出山,过邺县南。[六八] 洹水出山,东径殷墟北。朱东讹作连,全、赵、戴改。守敬按:《寰宇记》引此作东。《竹书纪年》曰:盘庚即位,守敬按:盘庚十四年。自奄迁于北蒙曰殷。朱北蒙讹作此遂,全校改北蒙, 赵从之,云:按《竹书纪年》,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括地志》云,相州安阳县,本盘庚所都,即北蒙。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是也。戴改同。守敬按:《史记 项羽本纪 集解》引瓒曰,洹水在今安阳县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然则殷虚非朝歌也。《汲冢古文》曰,盘庚迁于北蒙,曰殷虚,南去邺三十里。昔者项羽与章邯盟于此地矣。守敬按:《史记 项羽本纪》,羽与章邯盟洹水南,殷虚上。 洹水又东,枝津出焉。东北流,径邺城南,守敬按:邺县详《浊漳水》篇。谓之新河。又东,分为二水。北水北径东明观下,朱作北径东明观下,赵据下南水北下增水字,戴北上增一水二字。会贞按:作北水是,但径上北字不可少,今参订。东明观在邺东城上,详《浊漳水注》。昔慕容隽梦石虎啮其臂,寤而恶之,购求其尸,而莫之知。朱作知之,全、赵同,戴乙。后宫嬖妾言虎葬东明观下,于是掘焉,下度三泉,得其棺,剖棺出尸,尸僵不腐。隽 之曰:死胡安敢梦生天子也!使御史中尉阳约朱阳作杨,戴改,赵同。会贞按:《大典》本、黄本作阳。数其罪而鞭之。守敬按:《晋书 慕容隽载记》同。此盖虎始葬处也。又北径建春门,守敬按:建春门即邺城东门,见《浊漳水》篇。石梁不高大,治石工密。旧桥首夹建两石柱,螭矩趺勒甚佳。朱矩讹作短,《笺》曰:宋本作矩。戴、赵改。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矩。乘舆南幸,以其作制华妙,致之于平城。东侧会贞按:《 水注》,平城宁光宫 之东次下,有两石柱,是石虎邺城东门石桥柱也。按柱刻赵建武中造,以其石作工妙,徙之于此。柱侧悉镂云矩,上作蟠螭,甚有形势,信为工巧。西屈,[六九]朱《笺》曰:屈,宋本作阙。全、赵、戴依改,会贞按:作屈是,谓新河水北流,至此西屈。北对射堂。渌水平潭,戴渌改绿。碧林侧浦,可游憩矣。[七〇]其水际其西,径魏武玄武故苑。全云:其水当加水作淇。《淇水经》云,屈从县东北与洹水合,是也。赵依改。戴又删际其二字。会贞按:其水即指新河,与淇水无涉。盖淇水自洹水南来,合洹水,在内黄,此水自洹水北流入漳,在邺县,如风马牛不相及,不得臆改,惟际其当作际城。玄武苑在邺城西,此谓际城而西径苑也。有讹文而无衍文,亦不当删。苑旧有玄武池,以肄舟楫。有鱼梁钓台,竹木灌丛,会贞按:《魏志 武帝纪》,建安十三年,作玄武池以肄舟师,《文选 左思〈魏都赋〉》,苑以玄武。张载《注》,[七一]玄武苑在邺城西,苑中有鱼梁钓台,竹园蒲陶诸果。《一统志》,玄武苑在临漳县西。今池林绝灭,略无遗迹矣。其水西流注于漳。南水东北径女亭城北,全、赵水下增又字。守敬按:不当增,城当在今安阳东北。又东北径高陵城南,守敬按:《临漳县志》,高陵城在县东南三里,俗呼讹为冈陵城。东绝垧沟,朱作东合垧沟,全、赵、戴同。会贞按:合当作绝。盖下云垧沟北绝新河,此新河南水,当东绝垧沟,二水互绝,作十字形也。若合垧沟,则是新河垧沟同流矣,故知非也。又东径鸬陂,赵增黄衣水注之五字[七二]云:鸬鹚陂下,《名胜志》引《注》文有此五字。守敬按:《注》无脱文,后不叙黄衣水之流,是其明征,赵增失之。 北与台陂水合。守敬按:《地形志》,临漳有鸬鹚陂,又有林台泽,即台陂,分为二陂,与此合。《元和志》,洹水县下,鸬鹚陂在县西南五里,周回八十里。蒲鱼之利,州境取资。又临漳县下,鸬鹚陂在县东南三十里。《寰宇记》同。但言鸬鹚陂,不及台陂,盖唐、宋时二陂已合为一矣。《方舆纪要》,鸬鹚陂在内黄县西南五十里,与安成及临漳县接界。或曰,旧陂纵横广远,今水流断续,故余址分见于临漳及县境也。陂东西三十里,南北……垧赵、戴并谓此下有脱文。戴又谓下云:注白沟,河沟上承洹水,亦讹脱不可考。会贞按:上句言东西三十里,此句当言南北若干里,以与上对,但缺脱不可考矣。下句当作东流注白沟,此水注白沟,即《淇水》篇所称白沟左与新河合,洹水枝流也。注白沟。 垧沟上承洹水,朱作河沟,全、赵、戴同。会贞按:河当作垧,即上文之垧沟。其上承洹水,即下文所谓洹水左侧垧沟出焉者也。戴氏不悟此河沟及下文则沟,皆垧沟之误,而谓讹脱不可考,疏矣。北绝新河,北径高陵城东,又北径斥丘县故城西。守敬按:两汉、魏、晋县并属魏郡。《地形志》,天平初,并入临漳。则郦氏时仍有斥丘,属魏郡。《一统志》,在成安县东南。县南角有斥丘,朱《笺》曰:旧本作赤丘。守敬按:《史记 晋世家》,虏秦将赤。《索隐》,赤即斥,谓斥候之人。然则斥、赤古字通。赵南上增西字,云,《地理志》,魏郡斥丘,应劭曰,斥丘在西南,落西字。全增同。会贞按:《后汉书 袁绍传 注》引《十三州志》,土地斥卤,故曰斥丘。盖因丘以氏县。故干侯矣,《春秋经》书昭 公二十八年,公如晋次于干侯也。守敬按:杜《注》,干侯在魏郡斥丘县,晋境内邑。汉高帝六年,封唐厉为侯国,朱厉作广,《笺》曰:孙云,按《史记》斥丘侯唐厉。全、赵、戴改。王莽之利丘矣。又屈径其城北,[七三]东北流注于白沟。 洹水自邺,东径安阳县故城北。守敬按:晋置县,属魏郡。《地形志》,天平初,并入邺。则郦氏时仍有安阳,属魏郡。《彰德府志》,在今府西南。徐广《晋纪》曰:石遵自李城北入,斩张豺于安阳,是也。朱李作孚,豺作豹。赵云:孚当作李,豹当作豺。《方舆纪要》云,晋永和五年,石虎没,其下张豺擅命。虎子遵,时出镇关右,至李城,举兵趋邺。《晋书 载记》作李城,误也。李城详《济水注》。《魏土地记》曰:邺城南四十里,有安阳城,守敬按:自晋置安阳,至北魏天平以前,不闻有移徙。而上文称安阳故城,疑有误。及观《魏土地记》云,邺城南有安阳城,则魏之安阳有移徙审矣。大凡郦氏所称故城而无可考者,皆当以此例之。段茂堂谓郦氏但是旧县,即称故城,未审。城北有洹水东流者也。 洹水又东,至长乐县,左则垧沟出焉。朱讹作左侧则沟出焉,全、赵改则为白,戴改侧则为则枝。会贞按:当作左则垧沟出焉上叙新河已详叙垧沟,此叙洹水,提明一句,以与之应。戴改作枝沟,非。全、赵改作白沟,尤误。洹水本注白沟,安得谓白沟自洹水出耶?今订。 洹水又东,径长乐县故城南。按《晋书 地理志》曰,魏郡有长乐县也。守敬按:郦氏每引《晋书地道记》,此当亦《地道记》之文,则理志二字误。今《晋志》,长乐亦属魏郡。据《司马孚传》,魏末,由长社侯进封此县,则魏末已置县。《元和志》、《寰宇记》并云晋置,微误。《地形志》,魏尹无长乐,惟东郡有长乐,云,武泰初,分凉城置。则郦氏时,魏郡之长乐已废,故称故城,而引《地道记》以明之。至武泰初,别置于凉城。《元和志》、《寰宇记》仍指为晋置,谓高齐省入临漳,不知高齐所省,是东郡分凉城之长乐,非魏郡晋置之长乐也。《一统志》,在安阳县东四十里。 又东过内黄县北,东入于白沟。 洹水径内黄县北,东流注于白沟,世谓之洹口也。朱口讹作水,赵同,全、戴改。许慎《说文》、吕忱《字林》并云:洹水出晋、鲁之间。全云:按洹水在晋、卫之闲,非鲁也。许、吕之言,盖因声伯之梦而讹。守敬按:全说是也,此必七校本,故赵氏不载。今本《说文》作水在齐、鲁之闲,齐鲁字误,在字不误,此许不能详其原委,故言在也。《注》作出,乃浅人所改。昔声伯梦涉洹水,或与已琼瑰而食之,朱已讹作其,赵、戴改,全改之。又瑰,全、赵作瓌,下同。泣而又为琼瑰,盈其怀矣。朱为作与,全、赵、戴改。从而歌曰:济洹之水,赠我以琼瑰。归乎!归乎!琼瑰盈吾怀乎!后言之之暮而卒,朱脱一之字,戴、赵增。守敬按:《左传 成十七年》。即是水也。 校记 [一] 「《名胜志》引作垂」 按:《名胜志》河南省卷六引正作「乘」,杨《疏》误,以南京图书馆藏本校。 [二] 「雷扑之声」 按:戴校改「扑」作「赴」。 [三] 「着《春秋三传异同说》……《左传 疏》、《王制 疏》、《文选 吴都赋 注》引其文」 按:《王制》天子七庙下,《正义》引《左传 昭七年》:「余敢忘高圉亚圉。」马融《说》云:「周人所报而不立庙。」《左传疏 襄公三年》「组甲三百被练三千」,马融有《说》。《吴都赋》坐组甲《注》引马融《说》。 [四] 「《括地志》,攒茅」 按:辑本漏,见《史记 魏世家 正义》引(标点本页一八五九)。 [五] 「以居时有遗竹焉」 按:类书所引,皆无「居」字,而《水经注》独有之,颇费解,疑是衍字,沈钦韩云。 [六] 「征公孙文懿」 按:公孙渊字文懿,唐修《晋书》讳李渊名而用公孙渊之字。 [七] 「高两匹……直上三匹有余」 按:匹为四丈,两匹为八丈,三匹有余则十二丈余。 [八] 「戴改挺作颁……是据何书亦不可解此必《大典》本之讹文」 按:杨说是,然亦杨氏未见《大典》本之证,故有时所忆是而有时非。 [九] 「《国语》韦《注》、《左传》孔《疏》」 按:《国语》韦《注》见《周语》,《左传》孔《疏》见昭二十六年 居王于彘下。 [一〇]「《鲁连子》」 按:鲁连子语见《寰宇记》卷五十六引,亦见《史记 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下《索隐》所引。 [一一]「下亦有周新乐城之文」 按:上文亦有「东周永丰坞」之文,亦当如杨氏解。 [一二]「五里泉在修武乡」 按:《一统志》一百六十马鸣泉下有五里泉,以为即覆釜堆南三泉,在浊鹿城。 [一三]「此元鼎五年事」 按:朱《笺》述此事较详而未录。吕嘉反在五年四月,获嘉首在六年春。 [一四]「沈炳巽曰,时无汲郡」 按:检沈书原按语云「《武帝纪》作至汲新中乡。师古曰:「汲,河内县,河内,其乡名也。今曰汲郡,误。」熊氏《疏》盖出沈校。沈钦韩改「郡」作「县」。 [一五]「后汉封侍中冯石为侯国」 按:本传云:「石父柱尚获嘉长公主,石袭母公主封获嘉侯。」 [一六]「君与高、国同宗太公」 按:《广 》六豪高下《注》云:「姓,齐太公之后,食采于高,因氏焉。」又二十五德国下《注》云:「姓,太公之后。《左传》:齐有国氏,代为上卿。故曰:君与高国同宗太公。」 [一七]「苟惬神心」 按:杨云:《名胜志》「神心」二字倒互。今按:作「心神」亦通。 [一八]「《通鉴》……引此,大夫作太师」 按:标点本仍作「大夫」,杨《疏》误据俗本。 [一九]「守敬按:洪氏《隶释》」 按:赵氏引洪氏《汉隶释》文及《汉隶字源》较详。 [二〇]「其未尝改元而称元载者」 按:赵氏云:其碑云:「惟皇构迁中之元载,正以宅洛言之也。」较明晰。 [二一]「《一统志》……不载骉骉水」 按:巨峻山下引《水经注》此水出巨峻山,但未详其所在。 [二二]「《一统志》引此渊作涧,较合」 按:检《一统志》仍作「渊」,不作「涧」。 [二三]「《括地志》,在濩泽县西南七十里」 按:《正义》引作「泽州阳城县西南七十里」。 [二四]「《通志》,峰四面其形如城」 按:此从《一统志》转引,《元和志》十九无此语,《一统志》引《通志》如此,今校《元和志》为《通志》改。 [二五]「《史记 夏本纪 正义》引作二水,误」 按:标点本仍作「二泉」不误。孙辑本《括地志》下「二水」,误。(今据台北本删「误」字。) [二六]「《御览》引作旸」 按:影宋本《御览》仍作「亢旱」。 [二七]「于太行巅南为之立庙」 按:朱《笺》本作「岭」,此当依陈棐引作「巅」改,漏作校记。 [二八]「东西二城」 按:《寰宇记》四十四及《一统志》一百七,「东西」作「都向」。 [二九]「今仍号之曰白起台」 按:赵氏云:号下,《御览》引此文有「之」字。《大典》本缺,今据增。 [三〇]「遗壁犹存焉」 按:《大典》本及全、赵、戴三家校本,「犹」皆作「由」。朱《笺》云:「克家曰,疑作犹」,《一统志》引作「犹」。影印本从李克家说,但未出校记。 [三一]「由是俗名为丹水,斯为不经矣」 按:《山海经 北次三经》沁水云:「之东有林焉,名曰丹林, 丹林之水出焉。」据此丹水为丹林之水简称,以林得名。后来遂以丹水传讹,造作秦坑赵卒流血丹川耳。 [三二]「枝渠左出焉」 按:「左出」之「出」,朱本讹作「水」,赵校改,全、戴同。漏作校记。 [三三]「《方舆纪要》,安昌城在信阳州西北七十里」 按:见《方舆纪要》卷五十信阳州下,且云「汉成帝封张禹为侯邑也。」 [三四]「赵云:《方舆纪要》,沁河在武陟县一里,又南达于河」 按:赵《刊误》有「一里」,又南达于河上有「自河内县流入」六字。 [三五]「戴云:考《寰宇记》」 按:《记》原文作「罗门」,按《郡国县道记》云云。 [三六]「此全赵袭戴之证」 按:赵氏《刊误》云:「之,全祖望校改三。」杨氏以戴引《寰宇记》而全氏七校本无之,故云。 [三七]「《名胜志》引此,冯作洪,云在林县南七十里」 按:《名胜志》河南淇县下引此,不作「洪」,仍作「冯」,亦不云「在林县南七十里」。 [三八]「《通典》,在卫县西二十五里有古朝歌城」 按:《通典》百七十八不言里数,《元和志》作「二十一里」,《寰宇记》作「二十二里」。 [三九]「汉以虞诩为令」 按:沈钦韩《疏证》改「令」为「长」,云:「令当为长,汉末吴质为此邑仍称长,可证。」今按沈改是也。范《书 诩传》作「为朝歌长,迁怀令。」今据正。惜杨氏未见沈书也。 [四〇]「卷复深隍」 按:《名胜志》引作「倦投深隍」,于义为长,当据改正。 [四一]「归异出同曰肥」 按:《尔雅 释水》作「归异出流肥」。郦氏引书,往往钞变其词,上文引毛《注》同出异归为肥泉,毛《注》原文作所出同所归异为肥泉,亦然。 [四二]「今是水异出同归矣」 按:《毛传》、《尔雅》皆释肥泉同出异归,《释名》义亦同。吕忱《字林》(河水名)、犍为舍人则反之,云:水异出流行合同曰肥。郦《注》引舍人说、吕忱《字林》,以目验所得申舍人义,而驳《毛传》等三书。 [四三]「《毛传》澳作奥」 按:今《毛诗》诸「淇奥」字皆作「奥」,段玉裁云:古文叚借,《说文》:澳,隈也。 [四四]「淇水又南,历枋堰,旧淇水东南流」按:《大典》本亦作「历淇水南,东流,径黎阳县界南入河。」 [四五]「《地理志》」 按:此下钞脱十一字,当补「曰淇水出共,东至黎阳入河。」今补。 [四六]「《书钞》……引此作菀水」 按:此语当移置下文菀水上,承淇水于「元甫城西北」下,不当在此。 [四七]「《春秋 定公十四年》,公会卫侯于牵」 按:此《春秋经》文,《左传》则作「公会齐侯、卫侯于脾、上梁之间」,《春秋》下《左传》」二字衍文,今删。 [四八]「《春秋左传 昭公九年》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卒戏阳是也」 按:此《左传》文,《春秋》下当补「《左传》」二字,今补。 [四九]「会贞按:见《左传 哀十五年》,齐伐晋冠氏」 按:伐晋事在定九年,八年晋人伐卫,齐为卫故 于九年伐晋,而《传》于哀十五年子贡答陈成子言中及此事,故云「昔晋人伐卫」云云。熊氏删录《传》云不当,当改「定九年齐伐晋冠氏」,见《左传 哀十五年》。 [五〇]「……地节三年置,以封后父许伯为侯国」 按:沈炳巽说是。《汉书 外戚传 恩泽侯表》:「平恩戴侯许广汉,地节三年四月封。」 [五一]「立掖亭民女亳氏为后」 按:沈炳巽考实,即邓后,冒姓梁氏,桓帝恶梁氏,改其姓为亳。亳,薄也。 [五二]「惟破瓒句无城字」 按:影印本《御览》有「桥」字作「破瓒于界桥」,据此当删界城桥之「城」字及此七字。 [五三]「后守赵高计工用二百万」 熙仲按:朱「工」作「功」是也。《汉书 沟洫志》有:「博士许商善为算,能度功用。」《大典》本及诸家校本皆作「功用」,即据此。不当以《续博物志》单文孤证,轻率改字,今据校改为「功」字。 [五四]「以王妖言徙」 按:沈炳巽云:「以王妖言徙五字疑有讹误。」按:当作「王以妖言徙」。清河王蒜坐刘文刘鲔妖言而徙桂阳,非国徙治也,朱本误倒,当乙。杨氏谓当作其年国徙治甘陵县,亦非。《郡国记》云:仍为甘陵国都,非徙治,但改县名「厝」为「甘陵」耳。 [五五]「清河又东北流,径枣强县故城东」 按:《大典》本、赵本清河下有「水」字,戴《校记》云:「近刻有水字。」 [五六]「汉武帝元朔三年」 按:朱本讹作「二年」,《大典》本作「三」,不误。沈氏校朱《笺》本已引《汉表》证作「二」之误。 [五七]「今亭在县东如北」 按:「北」原作「此」,「此」非讹字,当依《笺》作此属下水济为句,以《通鉴》校。 [五八]「胡三省云,今亭旁有历口渡」 按:检《通鉴》胡《注》引应劭云:「历城亭在广川县西北三十里,又曰:今亭在县东津济之所,谓之历口渡。」《疏》钞变其词,当作「县东」。 [五九]「清河又东北,无棣沟出焉」 按:《大典》本自此以下凡「棣」字皆作「墨钉」,避明成祖讳,以《大典》在永乐时修故。 [六〇]「《春秋 僖公四年》」 按:《大典》本、朱《笺》本、赵本皆缺「四年」二字。 [六一]「既世传以久」 按:沈钦韩《疏证》云:「所谓四履者,方伯征讨之所至,不必定限于齐封也,京相璠之说是。」熙仲按:管仲答屈完问,称召康公之命,北至于无棣,而京称旧说无棣在辽西孤竹县。齐桓公伐孤竹,可参证也。 [六二]「清河东北流」 按:《大典》本、朱《笺》本脱「清」字、「流」字。全、赵补「清」字,戴补「清流」二字,《疏》漏作校记。 [六三]「又东北,过穷河邑南」 按:朱本「过」字讹作「径」,全、赵、戴改作「过」。《经》、《注》有别,《疏》漏作校记。今下补「戴云:过,近刻讹作径。全、赵改同。」 [六四]「帅舟师出漂榆津」 按:《通鉴》「榆」作「渝」,胡《注》引《水经》作「榆」。 [六五]「东流」 按:朱《笺》本、沈炳巽本均作「泉」。 [六六]「荡水又东径内黄城南」 按:赵本作「其水」,全、戴作「荡水」。赵又下补「东」字。《疏》漏作校记。 [六七]「殇帝名曰隆」 按:汉《志》颜《注》引应劭曰:「避殇帝名,改为林虑。」据此殇帝下当补「名」字。 [六八]「又东北出山,过邺县南」 按:朱《笺》本、沈本「过」作「径」,赵校改云当作「过」,全、戴改同。《大典》本作大字但仍讹作「径」。《经》、《注》有别,《疏》漏作校记。 [六九]「东侧西屈」 按:「东侧」当属下「西屈」为句,不应属上读。 [七〇]「碧林侧浦,可游憩矣」 按:朱《笺》本、沈本均作「碧林浦侧可游意矣」,《名胜志》引作「意」,《疏》漏作校记。 [七一]「苑以玄武,张载《注》」 按:「达」是「逵」之讹字。李善《文选 注》云:「臧荣绪《晋书》曰:《三都赋》成,张载为注《魏都》,刘逵为注《吴蜀》。」据此《魏都赋》当是张载注,今订「刘达」为「张载」。 [七二]「赵增黄衣水注之五字」 按:沈钦韩《疏证》云:按《寰宇记》引《隋图经》云:「黄衣水径野马冈,东南注万金渠入鸬陂,不作《水经注》,则知郦《注》本无此文。《名胜志》抄撮谬误,不一而足,何可为据。」 [七三]「又屈径其城北」 按:朱《笺》本、沈本均作「北城」,赵氏校云:「当作城北」,全、戴改同。《疏》 漏作校记 目录或段落不存在! 按(click)倒退(back)键,返回前画面 《水经注疏》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