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志初稿 - 第 7 页/共 43 页
长发桥在九芎林中坑,距县东二十二里;为九芎林往□□之所。桥长四丈、宽三尺六寸。道光十二年,庄民捐造。
长生桥在九芎林庄,距县东二十里;为九芎林适树杞林之所。桥长九丈二尺、宽五尺,桥上翼以扶栏。嘉庆十三年,林先坤,徐希振等造。咸丰六年,谢观澜等重修(有碑)。
树杞林街桥在树杞林街首,距县东南二十五里;为树杞林庄往石壁潭之所。桥长四丈、宽四尺。里人彭里强建。
石壁潭桥在石壁潭庄,距县东二十五里;为□□往□□之所。桥长二丈八尺、宽三尺。光绪八年,里人曾云中造。
竹北(原「堑」字)二堡桥梁
三板桥在竹北二堡枋寮庄,距县东北一十七里;为枋藔往新埔之所。桥长二丈余,宽七、八尺。□□年间,庄民创建。
仁者桥在杨梅墟庄,为杨梅坜往中坜之所。桥长□丈、宽□尺。嘉庆二十二年,郭肇基捐造(有木碑记)。
苗栗堡桥梁
后垄北势街桥在后垄街外,距县西南四十里;为后垄街往来通衢。桥长□丈、宽□尺。道、咸年间创建。
后垄南门外桥在后垄溪,距县西南四十一里;为后垄往通霄之所。桥长□丈、宽□尺。道、咸年间创建。光绪辛巳(七)年福建巡抚部院岑毓英巡台,饬新竹县徐锡祉协同各绅修造。近圯。
崩嵌脚溪桥在苗栗堡崩嵌脚溪,距县南四十二里;为新港社往苗栗通衢。桥长八、九丈,宽二尺四寸。乾隆年间,生番归化创置。
龟山头溪桥在苗栗龟山头溪,距县南五十五里。桥长□丈、宽□尺。□□年间创建。
鹤子冈桥在苗栗鹤子冈溪,距县南五十□里;为苗栗往□□之所。桥长□丈、宽□尺。□□年间创建。
苑里堡桥梁
房里桥在房里城北,距县南八十二里;为苑里往大甲通衢。桥长二丈余、横五尺余。□□年间创建。
大甲堡桥梁
新店桥(另有别名)在大甲堡新店,距县西南八十八里;为新店往台湾县葫芦墩之所。桥长□丈、横约一丈。光绪二十三年重造,费金约□万圆。
大甲溪桥在大甲溪,距县南一百零二里;为后里庄往台湾县葫芦墩之所。桥长□丈,宽约五、六尺。光绪七年,福建巡抚仑毓英捐资创建。后洪水冲坏,光绪二十四年重建。
枋寮桥(别名未详)在大甲溪,距县南一百零二里;为大甲枋寮庄往〔台湾县〕葫芦〔墩〕之所。桥长□丈,宽□尺。光绪二十四年春重修。
义冢
乾隆二十四年,台湾知县夏瑚等捐资代运旅榇至厦门,俾客亡亲属按籍认领。咸丰年间,总兵林向荣见各属多停柩,不能归塟者,助资运回原籍;人咸称为一时盛举。然捐助在一时,究不若广设义冢,以垂万世;并为勒碑定界,俾豪强无敢混侵,藉为开垦之说。则泽及枯骨,而施惠无穷矣。爰将各处义冢,开列于左:
竹堑堡义冢
中冢在南城外巡司埔尾,二冢毗连;距县治南二里。道光十六年,署同知玉庚谕绅士捐购献充。
枕头山冢在东门外,距县治东南里许。乾隆年间官献。
虎头山冢在南门外,距县治南二里。
十八尖山冢距县治南三里。
鸡卵面冢距县治南四里。
仙公坑冢距县治南五里。
蜈蚣窝冢距县治南四里许。
内外狮冢距县治西南三里。
香山牛埔冢距县治西七里。
双溪冢距县治南八里。
大崎冢距县治南九里。
石碎仑冢距县治南九里。
牛埔冢在槺榔庄外,距县治西八里。
茄苳湖冢距县城西南八里。
隘寮前冢距县城东南九里。道光七年,郭棠棣献充。
金山面冢距县城东南十里。
谨按:县城东门外,前皆丛冢重迭。道光二十九年,众绅董捐资清冢,将遗骸埋葬数处。其开费余款购东城内地建屋三间,题曰「回春洞」。凡病人无亲属可使者,皆送入其中,供养医治;没则埋之。是诚济急义举也。咸丰元年,同知张启煊准举人许超英等所禀,以香山牛埔、内外狮一带山麓旷地并巡司埔枕头山、蜈蚣窝、鸡卵面均为义冢存案,又饬准金山面、大崎、双溪、青草湖、石碎仑、茄盐湖至盐水港、老瞿崎止,均为冢、牧公地。又称前同知李嗣邺捐廉买郭苏陈、土地公坑以东大崎、双溪口、金山面等处,横亘三千余丈,以为义冢,听人民随处葬埋;勒石于县城内北鼓楼下。今义冢界内,间有私垦田园;且经巡抚刘铭传清丈配粮,已成私业。至岩岫山麓仍作义冢,任人掩骼埋胾,以成仁人之事。后之君子欲为子孙种福田者,当严禁混侵之弊;使义冢长存,则幽明均受其赐。
树杞林堡义冢
牛屎溜冢在树杞林西南,距县治东南二十五里。金惠成献。
烧炭窝冢在树杞林西南,距县治东南二十五里。金惠成献。
牛埔冢在头重埔,距县治西南十二里。干、嘉年间,庄民赃为冢、牧公地。
头分堡义冢
大众妈山冢在中港北门竹围仔庄外,距竹城西南二十五里。干、嘉年间,陈荣发号、陈复兴号、杜德丰号、叶万德号鸠资公购献充。
山仔坪冢在中港南门外山仔坪庄畔,距竹城西南二十六里。干、嘉年间,林恒茂献。
隘口寮山冢在中港芦竹湴庄外,距竹城二十八里。干、嘉年间献。
公馆仔山冢在中港公馆仔庄东北,距竹城二十八里。道光年间献。
后屋仔山冢在中港后屋庄畔,距竹城二十三里。嘉庆年间献。
山尾庄冢在中港山寮庄东,距竹城二十三里。道光年间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