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 - 第 11 页/共 30 页
五十五(《隋志》下同)
吴 韦昭
亡
纪传体。
《吴记》
九
晋 环济
亡
《吴录》
三十
梁 张勃
亡
以上吴。
《三国志》
六十五
晋 陈寿
存《叙录》一卷亡
内《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
以上合三国为一书。
右所著录者,可分官修、私修两类,如王沈之《魏书》,韦昭之《吴书》,属于官修者也;其他诸作,多属于私修。至陈寿乃合诸氏之史,以为《三国志》,而集官私各书之大成焉。纂魏书者,有卫觊、缪袭、韦涎、应璩、王沈、阮籍、孙该、傅玄等多人,而终就其业者则王沈也。纂吴书者,有丁孚、项峻、韦昭、周昭、薛莹、梁广、华覈,其后韦昭独终其书。以上二书,皆承魏、吴二主之命而修者也。陈寿尝谓蜀汉国不置史,记注无官,而刘知幾以为厚诬诸葛,蜀以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卻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其事具载《蜀志》(《史通 史官》)。兹考《华阳国志》(十一)《后贤志》,王崇于蜀为东观郎,入晋后著《蜀书》,颇与陈寿不同,今陈书不见崇名,知幾所见《蜀志》,若非崇之《蜀书》,即《华阳国志》也。《三国 蜀志 后主传》,景曜元年,亦有“史官言,景星见”之语,此所谓“史官”乃太史令之异称,实历官也。或据此以为蜀有史官之明证,殊为失考;而知幾谓寿之父为诸葛所髡,故加兹谤议,则亦未必可信也。王崇虽官于东观,而所作《蜀书》,仍为私修之史,其不著录《隋志》,以已早亡故也。《史通》谓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正史篇》),其时盖在王沈《魏书》之前,今其书佚文甚多,可以窥见大略,裴松之据以补注陈书之阙略,亦可称之名著已。
《晋书 陈寿传》云:
寿仕蜀为观阁令史,及蜀平,除著作郎,撰魏吴蜀《三国志》,凡六十五篇,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时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书而罢,张华深善之,谓寿曰,当以《晋书》相付耳,其为时所重如此。……卒年六十五。梁州大中正尚书郎范颈等上表曰:故治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明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原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洛阳令,就家写其书。
《华阳国志 后贤传》亦云:
吴平后,寿乃鸠合三国史,著魏、吴、蜀三书六十五篇,号《三国志》。……中书监荀勗、令张华深爱之,以班固史迁不足方也。
《三国志》成于晋初,是时后汉史,仅有东观纪谢承书可资采撷,而谢书恐未大传于世,至范晔之撰《后汉书》,则远在陈寿之后,故其《外夷传》多取材于寿书,《隋志》以下,迄于今之二十四史,列范书于陈前者,盖以朝代为次,非论作者之先后也。《晋书》陈寿本传《论》云:“丘明既没,班马迭兴,奋鸿笔于西京,骋直词于东观,自斯已降,可以继明先典者,陈寿得之,江汉英灵信有之矣。”其推许甚至,当代称寿有良史之才,以为马班之亚,不诬也。或谓寿不帝蜀汉,而为魏作本纪,又曾厚诬诸葛,谓将略非其所长,《晋书》又载其因乞米不与,而不为丁仪、丁廙立传,不悟晋以承魏,魏以承汉,寿身为晋臣,若帝蜀汉,必蒙骈首之诛,寿于《诸葛亮传》后,盛称其才,又为诸葛撰《集》,表上之,即有微词,决非谤语,至乞米事,尤为影响之辞,《晋书》好采杂说,故以入传,然于其上冠以“或云”,以明其事之难信(于诸葛髡其父亦然),究之马班而后,应推寿作为佳史,则千载以来,无异议者 。故刘勰论之曰:“魏代之雄,纪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徵,或疏阔寡要,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张比之于迁固,非妄誉也。”
晋人习凿齿作《汉晋春秋》,起汉光武,终于晋愍帝,于三国之时,蜀以宗室为正,魏武虽受汉禅晋,尚为篡逆,至文帝平蜀,乃为汉亡,而晋始兴焉,其用意盖以裁正桓温之觊觎非望(《晋书》本传)。说者谓习氏生于晋室南渡之后,与蜀汉之偏安相类,异于陈寿所处之境地,故得奋笔而申其所见。其后朱熹作《纲目》,帝蜀伪魏,亦当南宋偏安之日,正其显证。若宋萧常、元郝经之作《续后汉书》,明谢陛之作《季汉书》,皆承习氏,而以帝蜀伪魏为旨趣者也。然陈书虽未帝蜀,而亦未尝尊魏,其以三国之史,并列而分署,曰《魏书》、《蜀书》、《吴书》,用示三分鼎足之势,若以帝魏为旨趣,则必仿《晋书》之例,为蜀、吴二国各撰载记,而统署曰《魏书》,不得以“三国志”题之矣。且寿虽官著作,而所撰实为私史,当撰著之时,见其稿者,虽有张华、荀勗、夏侯湛,而未尝上之于朝,又以撰魏志有失勗意,摈之于外 。盖晚年归老于家,其书始就,殁后,范頵乃得表上之。《晋书》纪之曰,官就家写其书,则不同于王沈、韦昭等官修之史明矣。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称寿书高简有法,允矣。然宋文帝病其简略,乃命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本《史通 正史》),及其奏上,文帝善之,称为不朽之作(《宋书》本传)。松之自谓作注之旨趣有四:一曰补阙,二曰备异,三曰惩妄,四曰论辨。清《四库提要》则曰:“松之受诏为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综其大致有六: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考裴注采录之书,约一百五十种,故搉论属于三国时之史料 ,谓之异闻错出,其流最多(本《史通 正史》),而裴氏悉加采撷,可谓极注家之能事,然吾谓与其谓裴氏为注史,无宁谓为补史,读《三国志裴注》,应作《三国志补编》读之,与读《史记》之三家注、《汉书》之颜注、《后汉书》之章怀注,大异其趣。惟刘知幾则讥其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则失之过甚。盖刘氏之世旧典多在,可资博览,故深病裴注之繁,若在今日,转藉裴注以考见古籍之鳞爪,故弥觉其可珍,此因处境之异,而见地不同,未可执彼而议此也。
其次则晋史,唐太宗时,诏修《晋书》,有前后晋史十八家之语 ,兹以《晋书》及隋、唐二《志》考之,所得各家撰述,略如左表,《唐志》之卷数有异同者,亦附记焉。
书 名
卷 数
著者
存亡
附 考
《晋书》
《隋》九十三
《唐》八十六存八十九
晋王隐
亡
荀绰有《晋后书》十五篇,见《晋书》本传。
《晋书》
《隋》四十四
《唐》五十八存二十六 晋虞预
亡
(晋书)
《隋》十四
《唐》十四存一十
晋朱凤
亡
《晋书》
三十余
晋谢沈
亡
仅见《晋书》本传,隋唐二《志》无之。
《晋中兴书》
《隋》七十八
《唐》八十
晋何法盛
亡
《南史》三十三。言法盛窃郗绍之稿而撰《中兴书》。
《晋书》
《隋》三十六
《唐》三十五
宋谢灵运
亡
《晋书》
《隋》、《唐》一百一十
齐臧荣绪
亡
《晋书》
《隋》一百又二《唐》九存十一
粱萧子云
亡
《晋史草》
三十
粱萧子显
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