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 - 第 7 页/共 30 页
赵
御史
同上
周含
赵
史
《说苑》
阙名
韩
御史
《韩策》
史起
I
魏
史
《吕览 乐成》
魏襄王时人,有民歌为邺圣令史公之语
敫
田齐
大史
《国策》
阙名
田齐
侍史
《史记 孟尝君
传》
胡毋敬
秦始皇
太史令
《汉 艺文志》、
《说文叙》
司马谈
汉
太史令
《史记 自序》
司马迁
汉武帝
太史令
同上
甲骨文、金文中时见古史官之名,兹不具引 。按此即黄帝以迄汉武之史官,所可考见之大略也。兹更取表列周代史官,分为王室史官、列国史官二类,将其官名人数,综计如左。
王室史官
人数
列国史官
人数
内史
六人
大史
十四人
大史
十二人
左史
二人
左史
三人
内史
一人
右史
一人或二人
外史
一人
史
六人
御史
三人
守藏史 一人 史 十一人
董史
一人
侍史
一人
《周礼》所载五史,即所谓王室史官也。兹则有内史而无外史,有大史而无小史,何也 据黄以周所考,内史为左史,而大史即为右史,是则戎夫、史豹、史良三人之称左史者,即为内史之异称,而右史仅见名武者一人,即为大史之异称,此可推而知之也。外史小史秩卑,故无可称之人,或只称为史,所见史六人,其中或为外史小史之官。孔颖达《左传序正义》云:“齐大史书崔杼弒其君,南史闻大史尽死,执简而往。明南史是佐大史者,当为小史。”此其所说,虽为列国史官,正可借喻王室之有小史。五史中有御史,而王室史官中则不之见,亦以秩卑故耳。列国史官是否备有五史,颇有疑问。内史秩尊于大史,为王室所专有,孔颖达谓诸侯无内史,其说颇谛,于是有大史兼掌内史之说。然内史一称左史,而列国又有左史,何也 考春秋时,左史凡二见,一为晋左史,失其名,一为楚左史倚相。左氏哀公六年《传》,谓有周大史之在楚者。以此例之,安知非周内史之在晋楚者乎 藉令列国备五史之官,而改称内史为左史,亦以明其不敢同于王室之义,虽有左史无碍也。或谓鲁为周公之后,故得备立其官,韩宣子观书于大史氏,谓周礼尽在鲁,是也。惟鲁有无内史,则不可考,而有外史之官。左襄二十三年《传》,季孙召外史掌恶臣而问盟首焉,孔氏释以史官之居外者。盖诸侯有外史,自必有内史与之对立,孔谓诸侯无内史,则无外史可知也。然《史记》谓秦有内史廖,而晋楚二国皆有左史,左史即内史也。内史或为秦左史之别称,否则为秦之僭制。夫列国既有左史,则有外史,亦无碍也。至其所见之史十一人,疑为外史、小史、御史之简称,以其秩卑,不为分别,亦与王室之史同。或疑晚周之御史之见于秦、赵、韩三国者,在君左右,职司记事,高于《周礼》掌赞书之御史,因而疑其不根于周制 。然秦汉以后,御史之官,且副丞相而为三公矣。其职司因时而变,又何足异。至其官名,必原于《周礼》之御史,不待问而知也。大抵列国之制,大史之官,在所必设,故见于记载者有十一人之多。至于左史、外史,则或有或无,小史则虽有而只称为史,如南史之为小史是也。若夫守藏史、董史,皆由董守典籍而名。而侍史则下比于周官之诸史,更不得与外史、小史、御史比伦矣。《汉书。张苍传》云,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师古注云,居殿柱之下,若今侍立之御史,故《十三州志》,谓侍御史周官,即柱下史(《后汉纪》注引)。是则周之御史,又一名柱下史。《史记。老子传注》引《张苍传》,因谓老子为柱下史,柱下者即藏书之柱下也。然御史所主之方书,方谓版也,记事于版,本为官府之档案,亦犹《周礼》掌赞书之谓,非老聃所守典籍之藏也。取以比附,恐未得实,应如《史记》称为守藏史,斯已可矣。此吾所释周代史官之大略也 。
周代以前之史官,其可考者,已具列于表。昔者班彪谓唐虞三代,世有史官,以司典籍 ,即指记事之史而言。宋衷《世本》云,沮诵、仓颉为黄帝左右史,其语盖不足据。谓其时有记事之史则可,谓有左右史之名,则尚失之过早也。终古为夏之大史令,向挚为殷之内史,似夏殷之世已有大史、内史之称,而周因之。然大史称令,为秦汉以后之官,周有大史而无令,由是推之,夏或有大史,而未必有大史令之称。近年在殷墟发见之甲骨文字,上刻贞人之名甚夥,凡甲骨上所刻之文字,悉为殷代之卜辞。其文中贞字之上一字;皆为人名,称之为贞人,贞人即为某事而贞卜之人,亦即当代之史官也。殷墟发见之卜辞,武丁之世最多,有所谓■贞宾贞者,■宾二字为贞人之名,亦即武丁时代之史官。依近年发见之甲骨,分为三期:一为武丁时代之贞人,二为祖庚祖甲时代之贞人,三为廩辛康丁时代之贞人。依其贞人之名,即可断言甲骨属于某一时代,贞人记其所贞之事于甲骨之版,正为记事者之所司,故称贞人为当代之史官,其说甚确,此近人董作宾之所考定者也 。由此可知,周代以前凡职司记事之人,皆谓之史;其为帝王记事者,其位稍尊,故亦谓之内史大史;究之其职司记事则一也。
晚周以前,有大史而无令,大读如泰,而义同大小之大,如《周礼》之大卜、大祝皆是。汉以后始改大为太,称为太史。《说文 叙》云:“秦始皇帝初兼天下,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而《汉书 艺文志》亦有是语。是则改大为太,称太史令,盖自秦时始矣。《汉书 百官公卿表》,奉常之属官有太史令。《续汉书 百官志》云:“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国有瑞应,掌记之。”按汉之大中大夫二千石,谏大夫千石,而太史令为六百石,仅当于下大夫。故司马迁自云,常厕下大夫之列,亦周代大史之品秩也。《史记 太史公自序》谓司马氏世典周史,而谈为太史公,大史公学天官于唐都。此所谓天官者,即自序所谓,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若在《周礼》,则属于春官,以当大史、大卜、大祝诸职,而无与于冢宰之天官者也。司马迁又述其父谈之言曰,“余先世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常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史记 自序》)又自言:“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倡优畜之,流俗之所轻也。” 此皆可与《汉志》相印证。故汉制以太史令掌天时星历之任,亦犹尧时有治历明时之羲、和也。古之史官,有司天事者,有司人事者,星历属于天事,文史属于人事,皆由记事之史司之(本刘氏师培说)。故司马氏以掌天官之太史,而自当载笔修史之任,此亦古代史官与曆官合而不分之证也。第《汉仪注》谓:“武帝置太史公,位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如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而刘知幾、钱大昕皆信之 ,吾谓此说非也。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史有令而无公,且秩仅六百石,去食禄万石之丞相远甚;即如《汉旧仪》所说,实有太史公秩二千石之官 ,亦不得位丞相上。司马贞《索隐》谓,迁尊其父故称公,而斥位丞相上之语为谬,允矣。吾考《汉书 律历志》及《兒宽传》,皆称司马迁为太史令,而不称公,即为汉无太史公一官之反证。且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之语,亦失之夸。《索隐》谓:“修史之官,别有著撰,则令州县所上图书,皆先上之,后人不晓,以在丞相上耳。”此解得之。汉世史有专官,职司记载,故命天下计书,于上丞相之外,分上太史,以为记撰之依据。计书即当日之政务报告,以有数字者为主,易言之,即史料之一种也。再证以迁所自言,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之所戏弄,流俗之所轻,益知位丞相上,绝无其事,而其职实合古大史、大卜、大祝三职而一之,亦不待烦言而解矣。且考《周礼》以大史介乎大祝、大卜之间,而同属于春官大祝之属;又有司巫;而大史所职,如正岁告朔卜日读诔,亦与卜祝为近;周尝以祝宗卜史赐鲁;(见《左》定三年)故古人尝以巫史祝史并言,巫祝之事,尝以瞽者为之,又称瞽史。盖古人所重为鬼神灾祥之事,考记其事者,亦名为史 。缘是可知汉世史官之置,实缘古制,亦如周代之有大史,位非甚尊,此盖应诠之义也。
《汉书 艺文志》,原于刘歆之《七略》,其叙诸子十家,谓皆出于某官;又谓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所谓某官,即周代王官之所掌也。章学诚尝于所著《校雠通义 原道篇》,畅发此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