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 第 118 页/共 196 页

一、《玉海》内「金墀玉厢」句「厢」讹「箱」。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玉海》内「太公」、「六韬」、「汉书」、「越绝书」等字,应用朱填,讹从墨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徐秉敬记过二次。 一、《清閟阁全集》内「杨维桢」,「桢」字讹「祯」;又「谢朓」,「朓」字讹「眺」。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四次。 一、《清閟阁全集》内「泠然涤心尘」句,「泠」讹「冷」。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求古录》内「役不于时」句,「役」讹「投」。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海岱会集》内《富亭遗爱》题下,失写刘澄甫名字。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二次。 一、《广西通志》内学校门,失写序说,十二行辙注原阙二字,殊属错误。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李荃记过二次。 一、《广西通志》内「浮探玉海门」句,「探」字涂抹偏傍,未经挖补。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元艺圃集》内「水犀军散弩台空」句,「犀」讹「(尸羊)」。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御选历代诗余》内,「坐赃」,「赃」字讹从俗写作「赃」;又「披鹤氅」句,「鹤」字讹从俗写作「隺」。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御选历代诗余》内「陡寒生翠幕」句,「陡」讹「(徙去彳改阝)」。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徐秉敬记过二次。 一、《合订删补大易粹言》内「又无应与」句,「无」作「无」。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于清端政书》内「赃私累累」句,」。赃」讹从俗写作「赃」;又「维某年」句,「维」字,多一画,不成字体。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四次。此册系总裁董<诰>阅。 一、《于清端政书》内「在麻属望花山铺」句,「铺」讹从俗写作「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韩内翰别集》内「风势偃罗帷」句,「帷」讹「帏」。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二次。 一、《建康集》内「驰心汾水之阳」句,「汾」讹「分」。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毛诗类释》内「大雅绵篇」句,「绵」讹「丝」;又「秬鬯一卣」句,「鬯」讹「一」;又「如半璧」句,「璧」讹「壁」;又「坎坎伐檀」句,「伐」讹弋代」。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施培应记过八次。 一、《经典稽疑》内「如孟子受薛七十镒」句,「镒」讹「谥」;又「盐铁论」句,「铁」字讹从俗写作「铁」。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四次。此册系总阅周<煌>阅。 一、《经典稽疑》内「桓谭新论」,「谭」字讹「(言堂)」。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增注唐策》内「更历诸寺」句,「寺」讹「守」;又「能作祸祟」句,「祟」讹「福」。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四次。 一、《蒙求集注》内「杨子见岐路而哭之」句,「岐」讹「逵」。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范鏊记过二次。此册系总阅周<煌>阅。 一、《蒙求集注》内「五斗解酲」句,「酲」讹「醒」;又「博闻强识」句,「识」讹「志」。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四次。 一、《卢升之集》内「石楼摧折」句,「摧」讹「催」。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此册系总裁八阿哥阅。 一、《卢升之集》内「相如为入室之雄」句,「如」讹「入」。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富山遗稿》内「主人改事屏车樯」句,「樯」讹「墙」;又「花时饮桃蹊」句,「蹊」讹「溪」,与上韵复;又「幽讨如横绿野图」句,「图」讹「园」;又「坐看落月与横参」句,「横参」二字写倒。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四次,分校官张焘记过八次。 一、《白云稿》内「李陵苏子卿之离别」句,「子」讹「少」。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李斯咏记过二次。 一、《云麓漫抄》内「据此二说」句,「据」讹「(扌处)」。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二次。 一、《湛园扎记》内「谢朓」,「朓」字讹「眺」;又「宗室刘安」句,「安」下讹衍「国」字。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四次。 一、《龟溪集》内「呼愁眼易饥」句,「饥」讹「饥」。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吴俊记过二次。 一、《愿学集》内「谭玄空自守三庚」句,「三」讹「长」;又「俟河之清」句,「俟」讹「似」;又「虽难追其往」句,「虽」讹「须」;又「耳目口鼻以精气用」句,「用」讹「曰」;又「寄所著易参」句,脱去「着」字;又「睽之上九」句,「上九」讹「九三」;又「使君之志」句,「君」讹「志」;又「火传无尽」句,「无」讹「之」;又「户科」,「科」字讹「部」。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九次,分校官胡予襄记过十八次。 一、《泾皋藏稿》内「清泉白石」句,「清」讹「青」;又「尚茫然言诠未能实有诸已」句,「诠」讹「铨」;又「士风弟靡」句,「弟」讹「茅」;又「四明公」句,「明」讹「时」;又「入郎客曹」句,「客」讹「容」;又「公也而登诸私」句,「公也」讹「诸公」;又「好为仁」句,「仁」讹「大」;又「巨珰」,「珰」字讹」。铛」。覆校官裘行简记过八次,分校官卜维吉记过十六次。 一、《戒庵漫华》内「道主」,「主」字讹「士」。又「书后题二十一字」句,脱去「一」字;又「张道陵」,脱去「道」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贾锬记过六次。 一、《檀园集》内「行当寻云栖」句,「栖」讹「楼」;又「是固张子之所不敢居也」句,「固」讹「故」;又「香灯贝叶雨牕西」句,「西」讹「前」;又「抗章上殿陛」句,「陛」讹「阶」。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戴衢亨记过八次。 以上四种系覆阅、总裁看出,奏明记过。(军机处录副奏折) 七八○ 两广总督巴延三奏遵旨查办《天元玉历祥异赋》等书情形折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五日 两广总督臣觉罗巴延三跪奏,为恭奉谕旨事。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初八日臣于途次承准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字寄,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初四日奉上谕:阅奏缴销毁书籍,内有河南省解到之明仁宗所制《天元玉历祥异赋》及不知撰著名氏之《乾坤宝典》二种。此等天文占验妄言祸福之书,最易淆惑人心,自未便存留在外。恐各省查办未能搜查净尽,着传谕各督抚,令其详悉搜缴解京,并查明有无板片,一并解送销毁。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臣跪读之下,仰见皇上防微杜渐,息邪说以正人心至意。臣遵奉谕旨,已札饬两司,通行各属及各学教官,一体钦遵查明,细加搜访,并广行出示。凡士庶之家有收藏《天元玉历祥异赋》及《乾坤宝典》二种者,俱令实时缴出,毋许隐匿。其有板片者,将板片一并追出送销,如有匿不呈缴,一经查出,卽重治其罪。仍严饬各属,务须搜查净尽,毋得稍有遗漏。 除俟查缴到日卽行解京外,所有臣现在遵办缘由,合先恭折奏闻,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七八一 户部为知照四库馆总裁等官分别议罚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户部为遵旨〔察〕议事。 陕西司案呈,本年三月初七日准吏部咨称: 会议得内阁抄出尚书 公 额驸福<隆安>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自十月起至十二月止,进过全书四次,《永乐大典》一次。臣等详加查核,总裁八阿哥记过一次,十一阿哥记过三次,王<杰>记过三次,董<诰>记过二次,曹<文埴>记过四次;总阅周<煌>、李汪度、倪承宽各记过一次,谢<墉>、胡<高望>各记过三次,朱珪记过十六次;总纂纪昀、陆锡熊、孙士毅各记过三次;覆校邹炳泰记过三十八次,黄轩、邵晋涵各记过十八次,平恕记过十二次,彭元珫记过十次,吴典记过八次,王增记过五次;总校朱钤记过八十七次,杨懋珩记过八十五次,缪琪记过五十三次,仓圣脉记过三十四次,王燕绪、何思钧各记过三十一次;分校陈木记过三十四次,范鏊记过二十八次,牛稔文记过二十四次,彭元珫、王璸各记过二十次,王增、叶兰各记过十八次,金光悌、黄昌禔、卜维吉各记过十四次,胡予襄、陈初哲、刘景岳各记过十二次,孙球、邱庭漋、嵇承志、励守谦、吴舒帷、张慎和、潘庭筠各记过十次,秦泉、罗万选各记过八次,汪日赞、徐步云、李岩、杨世纶、袁文邵各记过六次,吴典、王彝宪、潘曾起、汪锡魁、陆湘、李楘、李斯咏、朱依鲁、陈文枢、王锺泰、朱炘、范来宗、宋镕各记过四次,周鋐、孙梅、吴省兰、蔡必昌、王家宾、王庆长、毛凤仪、赵秉渊、鲍之锺,张曾炳、戴联奎、李荃、金榜、石鸿翥、周兴岱、宋枋远、于鼎各记过二次。应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别察议。谨奏。等因。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十七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查议处四库全书处错误记过,乾隆四十二年七月钦奉谕旨:嗣后总裁应议者,仍令罚俸半年;其总校、分校、覆校各员应议者,须止罚俸三个月。钦此。又奉旨:阿哥所校之书如有错误,亦应一体查核,其应罚之俸,着照尚书例议罚,卽于应得分例内坐扣。钦此。钦遵。各在案。除主事陈文枢已经病故毋庸议外,查奉旨派出校书之八阿哥多罗仪郡王永<璇>有记过一次,十一阿哥永<瑆>有记过三次,应遵旨照尚书俸各罚俸六个月,所罚银两行知内务府于应得分例内照数坐扣外。至记过三次之吏部左侍郎 今授浙江学政王<杰>,记过二次之户部侍郎 署吏部左侍郎董<诰>,记过四次之兵部侍郎曹<文埴>,记过一次之总阅 兵部尚书周<煌>,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汪度,太常寺卿倪承宽,记过三次之吏部右侍郎谢<墉>,工部侍郎 今授江西学政胡<高望>,记过十六次之翰林院侍讲学士 今授福建学政朱珪,记过三次之总纂 内阁学士纪昀,光禄寺卿陆锡熊,编修孙士毅,均照例罚俸六个月。记过三十八次之覆校 编修邹炳泰,记过十八次之詹事府洗马黄轩、编修邵晋涵,记过十二次之侍讲平恕,记过十次之检讨彭元珫,记过八次之编修吴典,记过五次之编修王增,记过八十七次之总校 归班进士朱钤,记过八十五次之归班进士 今授江苏桃源县知县杨懋珩,记过五十三次之归班进士 今授广西平南县知县缪琪,记过三十四次之编修仓圣脉,记过三十一次之编修王燕绪、检讨何思钧,记过三十四次之分校 国子监助教陈木,记过二十八次之庶吉士范鏊,记过二十四次之中书牛稔文,记过二十次之宗人府主事王璸,记过十八次之中书 今升安徽(庆)府同知叶兰,记过十四次之中书金光悌、国子监助教黄昌禔、学正卜维吉,记过十二次之助教胡予襄、修撰 今授湖北荆宜施道陈初哲、太常寺典簿刘景岳,记过十次之候补中书孙球、编修邱庭漋、中书嵇承志、编修励守谦、吴舒帷、吏部考功司主事张慎和、编修潘庭筠,记过八次之编修秦泉、助教罗万选,记过六次之詹事府主簿汪日赞、中书徐步云、学录李岩、中书杨世纶、内阁典籍袁文邵,记过四次之中书王彝宪、编修 今授贵州学政潘曾起、助敎汪锡魁、候补中书陆湘、户部主事李楘、中书李斯咏、编修朱依鲁、中书王锺泰、中书 今授山西平阳府同知朱炘、编修范来宗、中书宋镕,记过二次之学正周鋐、中书孙梅、编修吴省兰、助教 今授山西徐沟县知县蔡必昌、内阁侍读 今升湖南衡州府知府王家宾、中书王庆长、庶吉士 今归班铨选之毛凤仪、中书赵秉渊、鲍之锺、国子监监丞张曾炳、编修戴联奎、候补中书李荃、修撰金榜、中书石鸿翥、编修周兴岱、候补中书宋枋远、编修于鼎,均照例罚俸三个月。查徐步云已经革职,其罚俸之处应行注册。李汪度已经终养,应于补官日罚俸六个月。黄轩、卜维吉、秦泉、范来宗、鲍之锺、金榜、周兴岱、赵秉渊、孙球已经丁忧,王燕绪、何思钧、吴舒帷、张曾炳已患病调理,朱钤、毛凤仪、宋枋远、汪日赞系候补之员,仓圣脉已经降调,均应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彭元珫、王增、吴典,又分校任内记过在二次以上,应照例再罚俸三个(月)。查曹<文埴>有纪录七次,胡<高望>、李汪度、陆锡熊均有纪录六次,俱有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在案,今议罚俸六个月,连前共罚俸九个月,应各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合计抵销。吴典有纪录四次,王增有纪录二次,今议罚俸六个月,应各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均免其罚俸。金榜有纪录六次,王家宾有纪录五次,于鼎有纪录三次,仓圣脉、李楘、宋镕、张曾炳均有纪录二次,陈水、范鏊、吴舒帷、张慎和、汪日赞、王彝宪均有纪录一次,俱有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在案,今议罚俸三个月,连前共罚俸六个月,各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均免其罚俸。吴省兰有纪录八次,平恕、蔡必昌有纪录五次,黄轩有纪录四次,秦泉、赵秉渊有纪录三次,邹炳泰、王璸、叶兰、潘庭筠、潘曾起、李斯咏、周兴岱均有纪录二次,何思钧、黄昌禔、邱庭漋、汪锡魁、朱依鲁、朱炘、戴联奎俱有纪录一次,今议罚俸三个月,应各注于纪录,合计抵销。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题,三月初二日奉旨:皇八子永璇、皇十一子永瑆,俱着罚尚书俸六个月。王杰、董诰、周煌、倪承宽、谢墉、朱珪、纪昀、孙士毅俱着罚俸六个月。邵晋涵、彭元珫、励守谦,俱着罚俸三个月。彭元珫着再罚俸三个月。范来宗、王燕绪,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曹文埴、李汪度、胡高望、陆锡熊,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抵销。吴典、王增、金榜、于鼎、吴舒帷,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吴省兰、平恕、黄轩、秦泉、邹炳泰、潘庭筠、潘曾起、周兴岱、何思钧、邱庭漋、朱依鲁、戴联奎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等因。又准宗人府咨同前事。各等因前来。 查此案兵部侍郎 署理本部侍郎曹<文埴>等罚俸议以纪录抵销毋庸议外,应将吏部侍郎 今授浙江学政王<杰>等罚俸之案注册,应扣俸银,行文吏部等衙门,于造送领俸册内声明坐扣。本部侍郎董<诰>应扣俸银,俟领俸时查扣。至前任总校 今授江苏桃源县知县杨懋珩等罚俸各案,应移江南等司行文扣抵。其总校归班进士朱钤等补官日罚俸之处,仍咨吏部俟补官之日知照过部,以便查扣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典籍厅。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二日。(内阁移会) 七八二 军机大臣奏查勘总目之汪如藻等请以应升之缺列名在前片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查乾隆四十三年四库馆五年期满议叙,所有提调、纂修各员,请旨酌量加恩。奉旨:着以应升之缺,列名在前升用。钦此。今查勘总目之编修汪如藻、程晋芳、李潢,部议照例请旨引见,酌量加恩,亦以应升之赞善、司业列名在前,伏候钦定。谨奏。 乾隆四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奉旨:着照例以应升之缺,列名在前升用。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三 谕着添派德保同办《日下旧闻考》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奉旨: 《日下旧闻考》,着添派德保同办。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四 军机大臣奏吴树萱等呈请自备资斧充当全书处分校片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 据散馆改归进士原班铨选之吴树萱、柴模呈请自备资斧,仍在四库全书处充当分校,恳求据情代奏,理合将原呈进呈。应否准其在四库馆効力之处,伏候训示。谨奏。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初七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五 军机大臣等奏将原办《热河志》全部缴进片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十三日 臣等谨将原办《热河志》,全部共四十八本缴进。谨奏。(军机处上谕档) 七八六 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缴违碍书籍并请展限一年及查察剧本情形折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闽浙总督兼管浙江巡抚臣陈辉祖谨奏,为查缴违碍书籍,恭折奏闻事。 窃照浙江省先后查缴过违碍书籍一十九次,节次奏明解送军机处查收,分别销毁在案。 恭查乾隆四十三年十二月初四日准礼部咨,钦奉上谕:查缴违碍书籍,着通谕各督抚以接奉此旨之日为始,予限二年,并再明白宣谕,凡收藏违碍悖逆之书,俱各及早呈缴,仍免治罪。至二年限满,卽毋庸再查,如仍有隐匿存留,一经发觉,将收藏者治罪,且于承办之督抚是问。等因。钦此。钦遵。随经前任督抚臣严饬,依限查缴去后。兹扣至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初四日二年限满,据印委各员将限内缴到各书,陆续解局,由布政使具详前来。臣查现在缴送应禁之书六十二种,计一百三十一部,又从前已缴过各书续查出二百七十种,计二千一百八十七部,均应销毁。除行司委员解送军机处外,谨恭折奏闻,并缮书目清单敬呈御览。 抑臣更有请者,现在二年之限已满,诚恐闽浙两省地方广阔,应禁各书难保无遗,且本年二月初四日承准廷寄钦奉谕旨,搜缴明仁宗所著《天元玉历祥异赋》及不知撰著名氏之《乾坤宝典》天文占验妄言祸福之书,亦须假以时日,始得普为搜罗。应请仰乞圣恩赏赐展限一年,仍遍加晓示,同各种应禁书籍,一体详查,缴收务尽,不使穷乡僻壤复有遗留。 至外间流传剧本,自应恪遵恩旨,不动声色,不涉张皇,留心查察。臣现饬各属安详妥办,如剧本中查有字句违碍并扮演过当者,俱令分别查销禁止。再,江浙地方连界,而江南繁富集镇,梨园演习剧本较多,贩卖传播,在所恒有。如有应禁之本,臣一并移查,彼此开会,随时办理。合并陈明。 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七八七 江西巡抚郝硕奏缴违碍书籍板片折(附清单一) 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江西巡抚臣郝硕谨奏,为查缴违碍书籍,仰祈圣鉴事。 窃照江西省设局查书,自乾隆四十三年八月起至四十六年正月,共计查出应禁书一万五千四十四部,板一万一百一十五块,陆续奏明销毁。嗣经臣以钦奉谕旨,予限二年之期届满,未便因限满停收,致滋漏匿,具折奏恳圣恩,俯准展限,恭奉朱批:览。钦此。遵照转行在案。 兹据各属缴到应禁各书,内有违碍应行全毁之《柯亭诗集》等二十二种,又应行摘毁之《孔惟叙文集》等四种,谨开列清单,同原书黏签恭呈御览。此次书籍内,已起获《诗因集》板六十二片,《法苑陈情》板三百八十五片,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销毁。一面通饬本省暨咨明各省,将现今查出应禁书籍并板片,一体查缴,务期净尽,毋使流传外。 所有查获应毁书籍缘由,相应会同署两江总督臣萨载、江西学政臣胡高望合词恭折奏闻,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 附 清单 江西巡抚臣郝硕谨奏,谨将江西省各属呈缴应行全毁、摘毁各书开列清单,恭呈御览。 计开 《柯亭诗集》一本。瑞金杨方樵着。诗中语句多有违碍。 《钓亭诗集》一本。瑞金杨方渔着。诗中语句间有诞妄。 《五家文钞》四本。瑞金杨长世等着。集中语句狂悖触犯之处甚多。 《性余堂集》八本。新城涂国鼎着。集中多有悖谬触碍之语。 《撷芳延绿亭诗》一本。瑞金杨方萌等着。集中语有违碍。 《连峯楼诗集》二本。瑞金谢适着。诗中多有触犯违碍之语。 《诗因》二本。永新陈伟言着。诗中有失于敬避字样,并有逆犯沈大绶序文。 《法苑陈情》七本。大庾僧一喆着。所撰杂文为斋醮之用,多有荒诞触碍语句。 《狎鸥亭诗》三本。瑞金杨枝远着。诗中多有荒诞触碍之句。 《松窦诗集》二本。瑞金僧行起着。语多狂诞,又有失于敬谨抬写字样。 《濯香亭自娱集》一本。虔州谢大昺着。序文有僭妄语,诗中亦有失检之处。 《江上吟草》一本。虔州谢芳着。诗集中有未经敬避字样,亦有谬妄之句。 《述山堂诗集》一本。虔州谢芳着。诗集中有未经敬避字样,亦有失检之语。 《武溪别墅草》一本。虔州王绍曾着。集中多有违碍谬妄之语。 《汇东手谈》十本。鄱阳史珥着。中有议论荒谬之处。 《浣月亭诗》二本。奉新彭智祚着。中有妄诞语句,又有未经敬避字样。 《三事始末》一本。上高黄鼎彝着。内有隆武年号及荒谬语句。 《鳣堂合集警四本。铅山杨人杰着。内有违碍语句,且有谢简赠诗,本系禁毁。 《步鹅山房稿》二本。铅山杨人杰着。内有李士珠、王槐植、谢简等诗,本系禁毁。 《折桂先资》一本。无名氏作。书内有失于抬写及未经敬避字样。 《天潮阁集》三本。闽人刘芳着。集中语多悖谬不经。 《平寇志》三本。海盐彭孙贻着。语句多有触犯违碍。 以上二十二种应请全毁。 《孔惟叙文集》二本。新城孔毓功着。内有吕留良之言,不应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