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乾隆朝实录 - 第 226 页/共 1860 页

○辛已。谕和硕庄亲王允禄。今考定乐章。以旋相为宫之法。用之郊庙朝会。钜典攸关。其登歌下管各工。必肄业有素。方免临期舛误。此事非可猝就。但及今亦当次第办理。太常寺乐舞生、每月在神乐观演乐。虽有定例。再当于春秋二季。令赴掌仪司演习。王悉心考察。如有不协之处。即为训导。俾律吕均谐。用昭诚敬。至礼部和声署乐工。皆民间屠沽之辈。即加教训。岂易通晓。伊等在署当差。徒误其衣食生理。朕意须令掌仪司人员承应。方能妥协。俟乐章既定之后。将和声署乐工。作何裁汰。并朝会日期。如何令掌仪司率领所属人员承应之处。王会同三泰详悉定议具奏。   ○命督抚广济俭岁民食。谕。各省常平仓谷。每年存七粜三。原为出陈易新。亦使青黄不接之时。民间得以接济。当寻常无事之际。自然循例办理。若遭值荒歉。谷价昂贵。小民难于谋食。而仍复存七粜三。则闾阎得谷几何。大非国家发粟平粜之本意矣。嗣后凡遇岁歉米贵之年。著该督抚即饬地方官多出仓储。减价平粜。务期有济民食。毋得拘泥成例。著该部即行文各省督抚知之。   ○吏部议覆。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奏称。口外归化、绥远、二城。应照内地之例。凡巡道、同知、协理等官。承办案件。有应查取职名者。均归巡抚。以一体制。毋庸将军查处。应如所请。从之。   ○兵部遵旨议奏。直隶营缺。将沿边满员谙营务者调补。该省应行开列副将四缺。归部推参游都守七十三缺。七分用绿旗。三分满员。如副将第一缺出。用满员。二三绿旗。四满员。五六绿旗。七满员。八九十绿旗。余如之。均由该督拣题。所遗边缺。将在京旗员补。至参游都守、内调未题补者。接算从前边俸。扣满五年。送部引见。分发各省。遇缺即补。若调补内地之副将。系谙练营员。总兵缺出。即与绿旗一体论俸开列。从之。   ○又奏。云、贵、川、陕、军务已竣。沿边营员。道远任重。应请行文该省督抚提镇。仍照例预保。以备要缺之用。从之。   ○准噶尔台吉噶尔丹策零、遣使臣吹纳木喀等奏。进表。并贡方物。请赴藏熬茶者、由噶斯。至京贸易者、由归化城。往多巴、西宁、贸易者、走噶斯之南。乞勿限定年分。至巡视科布多、请如前降旨。每年遣人前往。奏入、报闻。   ○壬午。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谕军机大臣等。朕看带兵驻劄哈密之提督永常。办事情形。竟不深晓准噶尔性情。大有轻视之意。凡事视为易则难。视为难则易。必思其难以图其易。方克于事有成而无悔。准噶尔人等。性本狡诈。非我所属喀尔喀、厄鲁特、蒙古等可比。不可轻视。尔等将此情节。详悉指示。扎寄永常。令其凡事谨慎留心。   ○又谕。览夷使吹纳木喀。赍至噶尔丹策零奏章。意甚狡诈。朕断不因言辞触怒。遽尔兴兵。亦不可不密为整备。著移知两路军营大臣。令伊等加意防范。其奏内情形。并详悉寄知。   ○吏部奏。镶白旗满洲鄂尔和。承袭之云骑尉世职。定例准袭一次。今袭次已完。无庸给与敕书。得旨。鄂尔和所袭之官。著加恩再袭三次。   ○工部议覆。直隶总督高斌奏称。滹沱河溜北趋。正定府城西南隅。旧有斜角头堤。已被冲去。城南一带危急。前督臣孙嘉淦所请开挑引河。拦河筑霸。费钜功难。现有镶垫埽工。止可护厓。不能挑溜。拟于斜角头堤迤下。北岸迎溜处。加筑顺流挑水柴土坝五座。各宽五丈。长十丈至二十丈不等。料物夫工。估银四千两。于水未发时告竣。河溜自将南趋。北岸可免冲塌。应如所请。从之。   ○以镶黄旗前锋参领常在、为景陵总管。   ○癸未。以故四川土百户白马朗结之子工却单。瓦述更平东撒土百户登朱之弟纳龙交。贵州湖耳司副土官杨应昌之弟杨应态。袭职。   ○甲申。命宽学政携眷之禁。谕。前据河南巡抚雅尔图奏请。学臣停带眷属。以杜弊窦。经九卿议准。彼时朕降旨。如学臣差满之后。复留原任。或调别省。欲携带家眷者。著本人自行具奏请旨。今思学臣之廉洁贪污。视乎其人之自主。初不在眷属之有无。如谓携眷即滋弊窦。则外省自督抚藩臬以下。又何尝不携眷属耶。即使不准携眷。而随任之家人幕客。又岂能保其一一奉法惟谨耶。况父母妻子。相隔三年之久。不免内顾之虑。于情理亦未允协。嗣后不必禁止。   ○户部议准、湖广总督孙嘉淦、前署督那苏图、奏称。查开垦荒地。除平原沃壤。地虽畸零。仍照则分别升科。滨水坍卸者开除。新淤复涨可耕者、造报外。山头地角。止宜种树者、听垦。免其升科。成丘段者、高阜种杂粮。二亩以上。照旱地升科。稍低种禾稻。一亩以上。照水田升科。不足一二亩者。仍免。并饬查丈注册给照。以杜豪并。从之。   ○又议覆左都御史管广东巡抚王安国奏、酌议沿海沙滩事宜。一、沙滩出水。方许报承。官勘、给单定限。工成执业。一、承垦人不过一顷。地广顷多者。分承协筑。报承时查取保结。绅衿商贾侨寓捏冒有禁。一、三年工筑。三年成熟。照水田起科。均应如所请。惟承后退出者。另承酌偿工本。不必公项动买。从之。   ○丙戌。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大学士鄂尔奏等议奏、据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奏称、建威将军补熙两次寄字。称口外现设归绥道。凡刑名钱谷。既由通判、同知、道员、逐层审理。与各省州县府无异。若仍由巡抚、将军、都统、三处核拟。实有鞭长不及之势。嗣后或竟归将军。竟归都统。就近咨题完结。窃念夷汉交涉。命盗案件。例由巡抚主稿。臣不敢违例诿卸。曾两次扎覆。诚恐补熙疑臣固执成见。理合将未经会奏缘由奏明。查口外命盗案件。专系蒙古者。由将军审理。夷汉交涉之事。由臬司成招。巡抚核题。乾隆五年五月内钦奉谕旨。嗣后归化城、土默特、等处盗案事件。著绥远城建威将军一并管理。原指蒙古案件而言。又五年十一月内刑部议覆补熙奏。蒙古民人交涉命盗等案。概由巡抚主稿。关会都统将军。奉旨依议。又本年三月内吏部议覆喀尔吉善奏。归化、绥远、二城。办理一切案件。如巡道同知协理等官。遇有疎防迟延失察等事。均归巡抚咨题参处。毋庸该将军查取职名。亦经奉旨依议。是夷汉交涉事件。统归巡抚核题。定例己久。未便纷更。第口外相隔辽远。关会审解。每致守候覊延。嗣后应令该抚严饬道厅。依限审结。以免拖累。案情不致有误。职守亦有由归。得旨依议。   ○吏部议准。甘肃巡抚黄廷桂奏称、原隶兰州之芦塘驿。移驻口外。并为营盘水驿。应归宁夏府西路同知辖。芦塘松山驿丞。应裁去芦塘字。原隶兰州之沙井驿。就近归移驻省城之皋兰县辖。从之。   ○丁亥。吏部议准贵州总督张广泗奏称。新设之贵东道。黄平旧州州同。铜仁、松桃、两县丞。都匀、镇远、两府知事。施秉、都匀、清平、三县主簿。古州仓大使。旧设之思南府朗溪司、沿河司、两吏目。或所治较前淳朴。或他员已足兼摄。应请裁汰。至黄平州居民稠密。奸良不一。应改设巡检驻查。所裁贵东道属六府。归古州道辖。从之。   ○又议准。广西巡抚杨锡绂奏称。迁江县北四地方。道通马平、来宾、忻城、汉土各县。实为要隘。请于宾州营抽拨千总一员。带兵五十名。驻劄弹压。从之。   ○户部议准。前署浙江巡抚宗室德沛奏称。海沙、芦沥、二场。摊纳西路场坍缺课银。非本场额课。应与豁除。从之。   ○以吏部左侍郎蒋漙、署刑部侍郎。   ○陕西提督周开建以病解任。以西宁总兵许仕盛署陕西提督。   ○以喀尔喀辅国公旺布之子蒙固袭爵。   ○江西巡抚陈宏谋疏报。新建、丰城、上高、泰和、万安、上饶、弋阳、鄱阳、崇义、会昌、龙南、安远、长宁、十三县。乾隆五年分、开垦老荒、续荒、及额外新生田地塘。六顷十四亩有奇。   ○戊子。上诣黑龙潭祈雨。祭昭灵沛泽龙王之神。   ○谕军机大臣等。江南准、徐、凤、颍、等处。连年被灾。民人困苦。目今流离载道。至有茹草伤生者。朕屡次降旨。加恩赈济。而所赈之户口人数。遗漏甚多。百姓无以自存。此等情形。出之南北往来人之口。俱无异词。并非一二人之言也。顷览周学健所奏徐州光景。亦大概相符。而从前那苏图等。俱有讳匿之意。并未据实陈奏。预为筹画。其意不过以地方有一二奸民。恃众逞刁。希冀冒滥。借口渐不可长。岂知所属州县官员。则以为上司讳言灾荒。遂承奉意旨。以重为轻。以多为少。上下相蒙。而民隐不能上达矣。独不思小民之指称饥荒。望希恩泽者。不过数人。岂可以数人之诈伪冒滥。而使千百良善之民。饥馁穷厄、至不能完其家室。保其躯命乎。况多费钱粮之害尚小。而讳灾病民之害甚大。朕已屡降谕旨。伊等尚不知仰体乎。昨特遣大臣前往。期登斯民于衽席。然总督节制通省。大小官员。皆听其指挥。若复掣钦差大臣之肘。则彼力不能施。而朝廷之德泽。究不能普被。是谁之咎耶。那苏图等、从前办理其属错误。因念平日居官。尚无过失。姑且从宽。若嗣后回护前愆。仍不尽心办理。朕必照匿灾之例。加以严谴。尔等可即传谕知之。   ○钦差侍郎周学健奏。访闻河南仪封、考城、等县。盗匪滋事。山东桃源集、南阳镇、盗风甚炽。江省饥乏。恐被邻省匪诱。现在招徕养赡。以清盗源。得旨。周学健奏摺。可即抄录、寄与河南巡抚雅尔图、护理山东巡抚魏定国阅看。令其立速查办。   ○缓徵山东历城、章邱、邹平、齐河、齐东、济阳、禹城、临邑、长清、陵县、平原、肥城、平阴、博平、茌平、德平、高唐、十七州县。被旱灾地方。乾隆六年分漕粮额赋。   ○已丑。命督抚实力弭盗。勿分疆界。谕。朕尝见各省督抚等。奏报查拏盗贼。皆称邻封境上。萑苻潜匿。抢夺横行。而本省则极安静。并无滋事。如江南则指称山东河南。山东河南、又指称江南湖广。其他处所报。亦往往类此。此固由于该督抚有互相推诿之心。亦由所属官员。欺诳上司。以卸已责。而盗贼因得以肆志。无所忌惮矣。独不思督抚皆朕简用大臣。当视国事如家事。视邻省如本省。岂可存此疆彼界之心。蹈恕已责人之习。此风不改。国家何所倚赖。伊等又何以副朕之委任耶。可即传谕各督抚知之。   ○吏部议覆。直隶总督高斌奏称。新设热河兵备道。地居口外。所属同知、通判。皆系理事满缺。承办案件。多属蒙古旗人之事。应请改为满缺。由部于满洲人员内、奏请简用。应如所请。准其改为满缺。嗣后缺出。臣部行文各部。令该堂官、于满洲郎中内拣选保举。交与臣部带领引见。恭候简用。从之。   ○户部议覆。给事中陆尹耀奏称。国家周恤旗丁。务从宽裕。缺乏挂欠。弊有由生。大约佥运。殷实者少。以办公之资。尽私家之用。尚未过淮。花销殆尽。弊端百出。土宜外揽载客货。沿途停泊。催漕弁兵。藉此需索。弊一。尖丁包揽使费。预先勾通签验。各役签米。以少报多。以潮杂报乾洁。弊二。签手上船。旗丁暗掷小包。签手会意多报。无使费之名。巧于使费。弊三。赶过淮关。脱帮停泊。移前补后。为盗卖地。弊四。搀和沙粞。抵换官粮。弊五。聚饮赌博。醵钱演戏。误公妨运。弊六。使水用药。霉变亏缺。弊七。催漕弁兵。勾通丁舵。私买包米。弊八。领运随帮等官。收受到任、节令、生辰、规礼。需索银钱。借贷土米。弊九。亦有乘运官收受规礼。挟制盗卖。运官染指。甘受箝制。通同徇隐。弊十。头船伍长。指称运官科敛各船财物。包交包受。弊十一。漕蠹奸丁。指称过淮打点。兜收钱粮肥己。弊十二。提溜打闸。雇募短纤。折给粮米。弊十三。正副旗丁。管驾船只。过淮之后。私自回家。令舵工包运包交。弊十四。夹带私茶私盐硝磺违禁物。弊十五。潜留犯事衿监。讼师、旗逃、卦子、白莲、罗教、远来不明之人。勾连生事。弊十六。至于拦截河流。欺压民船。逞凶打降。盗窃攘夺。系水手之肆横。所宜一体禁绝。但禁而复犯。犯而复禁。势若循环。应请旨敕部饬行永禁。刊刻木榜。列南北要津。先教后诛。犯者自少。应如所请。从之。   ○以太常寺少卿刘纶、翰林院侍读龚学海、俱为右通政。   ○以大学士张廷玉、徐本、查郎阿、协办大学士礼部尚书三泰、内阁学士觉罗吴拜、詹事钱陈群、户部尚书陈德华、吏部侍郎阿克敦、吏部侍郎蒋溥、户部侍郎梁诗正、工部侍郎德龄、大理寺少卿周炎为殿试读卷官。   ○免乾隆六年分、福建福安县被旱额赋。   ○赈甘肃平番、碾伯、宁朔、真宁、皋兰、金县、华亭、镇原、固原、礼县、狄道、宁州、十二州县。乾隆六年分、被水被雹灾民。   ○长芦盐政三保、疏报乾隆六年分、山东永阜场、垦滩七幅。计池地十亩有奇。   ○是月。直隶总督高斌奏祈雨。得旨。览。朕所忧者。不在目前。看此光景。恐雨泽为期正远耳。   ○又奏。各属米价。得旨。二两以外。尚得谓之中价乎。此意即邻于讳灾。亦不可也。   ○又奏。祈雨。得旨。目下若再旬日不雨。则二麦必大减分数矣。朕甚忧之。其未雨之绸缪。卿不可不留心也。   ○又奏。得雨日期。得旨。览奏稍慰朕怀。然京师一带。尚未得有沾足雨泽。殊切廑望也。   ○钦差侍郎周学健奏。勘估各工。请帑兴修。兼筹堵洩。得旨。所奏俱悉。慎重为之。   ○又会同两江总督那苏图、江苏巡抚陈大受奏。遵旨减粜。诚恐米价太贱。商贩不通。酌中定价。期济民食。并饬各灾区。多设米厂。委员监买。户限一斗以内。以杜奸民贱籴贵粜。得旨。所办甚妥。知道了。   ○两江总督那苏图奏。会商淮、徐、等属赈粜事宜。筹办水道。得旨。观卿似有讳饰之意。此甚非朕视民如伤之意也。已有旨向大学士处颁发矣。   ○江苏巡抚陈大受奏。江浦、六合、堤埂被水冲决。动借常平仓谷资修。得旨。办理甚妥。知道了。   ○又奏。下江盗案。淮、徐、海、三府州属为多。被灾之后。时届寒冬。严饬地方官。实力缉捕。得旨。此处盗风颇炽。不可不加之意也。   ○又奏。会同钦差及督臣。分别加赈淮、徐、等属。银谷兼放。借拨运库。酌贷口粮。饬属浚河洩淤。得旨。所奏俱悉。   ○江西巡抚陈宏谋奏。拏获私铸首夥。得旨。好。勉力妥协为之。   ○湖北巡抚范璨奏。两江总督那苏图、委员赍银籴谷。楚北上年有收。不藉仓谷平粜。安省急资接济。已饬近省各府。照价粜给。交员赶运。得旨。办理甚妥。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