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 22 页/共 182 页
三年正月庚申,皇后王氏崩。
二月丙申,帝崩于西堂,无嗣。丁酉,皇太后诏以琅邪王奕承大统。百官奉迎于琅邪第。是日,即皇帝位,大赦。
三月壬申,葬哀帝及静皇后于安平陵。
七月己酉,徙会稽王昱复为琅邪王。壬子,立妃庾氏为皇后。甲子,立琅邪王昱子昌明会稽王。昱固让,自称为会稽王。
十二月戊戌,以尚书王彪之为仆射。
是月,大赦,改明年太和。
废帝奕太和元年。四月,旱。
五月,皇后庾氏崩。
七月癸酉,葬孝皇后于敬平陵。
十月,加司徒昱丞相、录尚书事,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
二年正月,徐、兖二州刺史庾希坐不能救鲁高平,免官。
九月,以会稽内史郗愔为都督徐、兖、青、幽、扬州之晋陵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京口。
三年,三月癸亥,大赦。
四月癸巳,雨雹,大风折木。
十二月,加大司马温殊礼,位在诸侯王上。
四年三月,转徐、兖二州刺史郗惜为会稽内史。
大司马温自领徐、兖二州刺史。
四月庚戌,大司马温伐燕,帅步骑五万,发姑孰。
七月,温至枋头。
九月丙申,以粮运不继,焚舟而归。
十月己巳,温收散卒,屯于山阳。温深耻丧败,归罪于袁真,奏免为庶人。真遂据寿春叛降燕。
十一月辛丑,大司马温自山阳及会稽王昱会于涂中,将谋后举。
十二月,遂城广陵而居之。
五年八月,大司马温自广陵帅众二万讨袁瑾,以襄城内史刘波为淮南内史,将五千人镇石头。癸丑,温败瑾于寿春,遂围之。
是年二月,袁真卒。陈郡太守朱辅立真子瑾为豫州刺史,以保寿春。
六年正月,袁瑾、朱辅求救于秦,秦遣将军王鉴、张蚝救之。大司马温遣淮南太守桓伊等击鉴、蚝于石桥,大破之。丁亥,温拔寿春,擒瑾及辅,送建康斩之。
四月戊午,大赦。
六月,京都及丹阳、晋陵、吴郡大水。
十一月癸卯,桓温自广陵屯于白石。丁未诣阙,用郗超谋,图废立。丁巳,讽奏崇德太后。己酉,太后下令废帝为东海王,还第,供卫一如汉昌邑故事。于是,百官入太极前殿。即日,温使散骑常侍刘享收帝玺绶。帝着白袷单衣,步下西堂,乘犊车出神兽门,群臣拜辞,莫不欷歔。敕吴国内史刁彝防卫,又使御史颜允监察之。
简文帝咸安元年,十一月己酉,大司马温率百官具法驾乘舆,迎帝于朝堂,变服着平巾帻、单衣,东面拜受玺绶,即日即皇帝位,改元咸安。大司马温出屯中堂,分兵屯卫。温有足疾,诏乘舆入殿。乙卯,温奏免武陵王晞太宰,并其世子综,梁王等官,使魏郡太守毛安之率所领宿卫殿内。庚戌,使兼太尉周颐告于太庙。庚戌,尊褚太后曰崇德太后。辛亥,大司马温遣弟秘逼新蔡王晃称与晞及子综、著作殷涓、大宰长史庾倩、掾曹秀、舍人刘强、散骑常侍庾柔等谋反;帝对之流涕,温皆收付廷尉。癸丑,温杀东海王三子及其母。甲寅,御史、中丞谯王恬请依律诛武陵王晞。诏曰:“悲惋惶怛,非所忍闻,况言之哉!其更详议。”乙卯,温重表固请诛晞,词甚酷切。帝乃赐温手诏曰:“若晋祚灵长,公便宜奉行前诏,如其大运去矣I请避贤路。”温览之,流汗,乃奏废唏及其三子,家属皆徙新安郡,丙辰,免新蔡王晃为庶人,徙衡阳殷涓、庾倩、曹秀、刘强、庾柔皆族诛,庾蕴饮鸩死。蕴兄东阳太守友子妇,桓豁之女,故温特赦之。庾希闻难,与弟会稽参军邈及子攸之逃海陵陂泽中。戊午,大赦。己未,温如白石,上书求归姑孰。庚申,诏进温丞相,大司马如故,留京师辅政;温固辞,仍请还镇。辛酉,温自白石还姑孰。
十二月,大司马温奏:“废放之人,屏之以远,不可以临黎元。东海宜依昌邑故事,筑第吴郡。”太后诏曰:“使为庶人,情有不忍,可特封王。”温又奏曰:“可封海西县侯。”庚寅,封海西县公。
二年正月辛丑,百济、林邑来贡。
三月丁酉,诏非军国戎祀之要,华饰烦费之用,皆省之。重诏内外百司,各勤所职,使善无不达。癸丑,遣使大司马,并问方伯,逮于边戍。宣诏大享,求其所安,筹量赐给,悉令周普。乙卯,诏,资储渐丰,可筹量增俸。
三月戊午,遣待中王坦之征大司马温入辅,温复辞。
六月,庾希、庾邈与故青州刺史武沈之子遵聚众夜入京口城,晋陵太守卞耽逾城奔曲阿。希诈称受海西公密旨诛大司马温。建康震扰,内外戒严。卞耽发诸县兵二千人击希,希败,闭城自守。温遣东海内史周少孙讨之。七月壬辰,拔其城,擒希、邈及亲党斩之。
七月甲寅,帝不豫,一日一夜发四诏,征温不至。己未,立皇子昌明为太子,皇子道子为琅邪王,领会稽国,以奉帝母郑太妃之祀。
遗诏:“家国事,一禀大司马,如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群臣疑惑,尚书仆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若先面咨,必反为所责。”朝议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崇德太后以帝冲幼,加在谅暗,令温依周公居摄。王彪之封还,事遂不行。诏谢安征温入辅,温又辞。
九月,追尊会稽王妃王氏曰顺皇后,尊母李氏曰淑妃。
十月丁卯,葬高平陵。
十一月,妖贼彭城卢悚自广莫门入殿庭,诈云海西公还,遣将军毛安之等讨平之。
是岁,三吴大旱,人多饥死,诏所在赈给。
●第五卷 晋(三)
孝武帝宁康元年正月己卯朔,大赦改元。
二月,大司马温来朝。辛巳,诏吏部尚书谢安、侍中王坦之迎于新亭。温既至,百官拜于道侧。温盛陈兵卫,延见朝士。坦之流汗沾衣,倒执手版。谢安从容就席,坐定,谓温曰:“安闻诸侯有道,守在四邻,明公何须壁后置人耶!”温笑曰:“正自不得不尔。”遂命左右撤之,与安笑语移日。时天子幼弱,外有强臣,安与坦之尽忠辅卫,卒安晋室。温治卢悚入宫事,收尚书陆始付廷尉,免中领军桓秘官,连坐者甚众,迁毛安之左卫将军。丁亥,大司马温拜高平陵,遇疾。三月,停建康。甲午,还姑孰。癸丑,诏除丹阳竹格等四航税。
五月,旱。
七月己亥,使持节、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录尚书、大司马、扬州牧、平北将军,南郡宣武公桓温卒于姑孰。初,温疾笃,讽朝廷求九锡,屡使人趋之。谢安、王坦之故缓其事,使袁弘具草。弘以示王彪之,彪之叹其文辞之美,因曰:“卿有大才,安可以此示人!”谢安见其草,趋改之,由是历旬不就。弘密谋于彪之,彪之曰:“闻彼病日增,亦当不复支久,自可更小迟回。”温以世子熙才弱,使弟冲领其众。于是桓秘与熙弟济谋共杀冲,冲密知之,不敢入。俄顷,温卒。冲先遣力士拘录熙、济而后临丧。秘遂被废弃,熙、济俱徙长沙。诏葬温依汉霍光及安平献王故事。冲称温遗命,以少子玄为嗣,时方五岁。袭封南郡公。庚戌,以桓冲为中军将军,都督扬、豫、江三州诸军事,扬、豫二州刺史。始,温在镇,死罪皆专决不请。冲以为生杀之重,当归朝廷,凡大辟皆先上,须报,然后行之。
谢安以天子幼冲,新丧元辅,欲请崇德太后临朝。王彪之曰:“今上年出十载,垂及冠婚,反令从嫂临朝,示人主幼弱,岂所以光扬圣德!”安不欲委任桓冲,故使太后临朝,已得以专献替裁决,遂不从彪之之言。
八月壬子,太后复临朝摄政。
九月丙申,以王彪之为尚书令,谢安为仆射,领吏部,共掌朝政。安每叹曰:“朝廷大事,众所不能决者,以咨王公,无不立决。”
以吴国内史刁彝为徐、兖二州刺史,镇广陵。十一月,以王坦之为中书令,领丹阳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