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商资料选编 - 第 5 页/共 55 页

109 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歙之业鹾于淮南北者,多缙绅巨族,其以急公议叙入仕者固多,而读书登第、入词垣跻月无[HT]仕者,更未易卜数。且名贤才士,往往出于其间,则固商而兼士矣。浙鹾更有商籍,岁科两试,每试徽商额取生员五十名,杭州府学二十名,仁钱两学各十五名。淮商近亦请立商籍,斯其人文之盛,非若列肆居奇、肩担背负者,能同日语也。自国初以来,徽商之名闻天下,非盗虚声,亦以其人具干才、饶利济、实多所建树耳。故每逢翠华巡幸,晋秩邀荣,夫岂幸致哉。则凡为商者,当益所劝矣。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10 士尚气节,矜取与,其高者杜门却轨,自偶古人。乡居非就试罕至城府。各村自为文会,以名教相砥砺。乡有争竞,始则鸣族,不能决,则诉于文会,听约束焉;再不决,然后讼于官,比经文会公论者,而官藉以得其款要过半矣,故其讼易解。若里约坊保,绝无权焉,不若他处之把持唆使之纷纷也。    《歙事闲谭》第16册《歙风俗礼教考》 111 黄山峰峦奇特,气脉雄厚,江南之名山也。山脊有箬岭,歙太二邑交界处,歙在箬岭以南,为新安首邑,多大村巨族。吴氏尤为歙之世家,溯自唐宋以来,已千数百载于兹矣。吴氏代有文人,载在史乘者,斑斑可考焉。盖由山川雄厚,奇特之气,磅礴而郁积而钟之于人,秉其气者,达而在朝为名卿、为循良吏,其未通显者,亦不失为朴学,而不欲仅以诗文传也……歙大邑也,而新安名郡也,世称程朱阙里,彬彬乎文物之乡也。    歙县《丰南志》第7册《读新安吴氏诗文存书后》 112 四方谓新安为“东南邹鲁”,休宁之学特盛。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县志序》 113 (休宁)明兴,椎朴少文,里子不识城市。……(洪)熙(弘)治以还,人文起。嘉隆间,汇拔联翩,云蒸龙变,即就试有司,动至数千人。其有怀才而登别籍,或怀赀而登成均。至占籍者,国夥于乡;起家者,客埒于主,文岂不日盛哉!青衿之士,恂恂绳检,郡中诸邑,未至或先。有过举辄交口诋之。然而失则巽,傥肩巨排难或难其人。分席程朱,名儒代有;嗣扶姚江之旨,耿若星辰。迄讲院既开,明性宗者,比比而是。其侈虚谈、标异论,甚至托之匿垢,岂尽无人 若夫默识真修,期不诡于孔孟,勿谓无籍于斯也。试征之往达,则有秉宪不挠,持论不阿,介凛冰霜,望隆山岳,公庭咫尺,名刺不相及焉,可以得士之概矣。    万历《休宁县志》卷1《舆地风俗志》 114 四方谓新安为东南邹鲁,休宁之学特盛,岁大比与贡者至千人。    康熙《休宁县志》卷1《风俗》 115 自宋元以来,理学阐明,道系相传,如世次可缀。明初士不工煦,悦为弟子员者,由乡里以刺报,后渐户诵家弦矣。随牒应试,防冒籍严于他邑,以地为经商捷径,流寓多也。    康熙《祁门县志》卷1《风俗》 116 婺人喜读书,虽十家村落,亦有讽诵之声。向科举未停,应童子试者,常至千数百人。迩来渐次减至五、六百人,文风亦日下矣。    光绪《婺源乡土志 婺源风俗》 117 学校者,化民成俗之本也。州县立学,始自宋之庆历。而南渡后,徽为朱子阙里,彬彬多文学之士,其风埒于邹鲁。    乾隆《绩溪县志》卷3《学校》 118 (绩溪)自朱子以后,多明义理之学。    乾隆《绩溪县志 风俗》 119 《知新录》云:“徽郡好离家,动经数十年不归。读晋《司马杯传》有云:杯未败时,燕会,娼妓作新安人歌舞离别之辞,其声甚悲。后杯果徙新安。则知此风自晋已然。盖新安居万山之中,土少人稠,非经营四方,绝无治生之策矣。”又云:“周小司徒,凡地讼以图正之,盖当时先王,量地制邑,即有地图在于官府,民有讼,即于图正之。今各县黄册专管一县之税,民间卖地买地,必先于黄册挂号,一年一造,缴于库,亦即古人之意也。特职其事者,往往上下其手,以致事讼不息,而地讼之为累,在新安为尤多。”    《歙事闲谭》第28册 120 歙人出贾时期。《今事庐笔乘》云:“淳熙《歙县志》:‘山限壤隔,民不染他俗,勤于山伐,能寒暑恶衣食’”。而明万历志《风土论》则云:“至正德末、嘉靖初,则稍异矣。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承尧按:“吾许族家谱载,吾祖于正统时,已出居庸关运茶行贾,似出贾风习已久,志言殆举其概略耳。”又按:“淳熙《歙县志》,殆所谓罗鄂州《新安志》也。”    《歙事闲谭》第1册 121 黄孝则(南宋歙县人)……十七岁父早逝,兄商游不归,独奉母抚侄孙泰,乡里巨细事咸推主维。    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9《宋逸民黄德庵传》 122 新安僻居山溪中,土地小狭,民人众,世不中兵革,故其齿日益繁,地瘠薄,不给于耕,故其俗纤俭习事。大抵徽俗,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其所蓄聚则十一在内,十九在外。    《徊州山人四部稿》卷61《赠程君五十叙》 123 今新安多大族,而其在山谷之间,无平原旷野可为耕田。故虽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倚顿之盐,鸟倮之畜,竹木之饶,珠玑、犀象、玳瑁、果布之珍,下至卖浆、贩脂之业,天下都会所在,连屋列肆,乘坚策肥,被绮噻,拥赵女,鸣琴亭屣,多新安人也。    《震川先生集》卷13《白庵程翁八十寿序》 124 嘉定南翔,大聚也,多歙贾,(李)君遂居焉。亦时时贾临清,往来江淮间,间岁还歙,然卒以嘉定为其家,……歙山郡,地狭薄不足以食,以故多贾,然亦重迁,虽白首于外,而为他县人者盖少。君固乐南翔风土,而其为人有惠爱,虽南翔,亦惟恐其不留也。    《震川先生集》卷18《例授昭勇将军成山指挥使李君墓志铭》 125 新安土硗狭,田蓄少,人庶仰贾而食,即阀阅家不惮为贾。    《唐荆川文集》卷15《程少君行状》 126 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新安奢而山右俭也。然新安人衣食亦甚菲啬,薄糜盐齑,欣然一饱矣。惟娶妾、宿妓、争讼,则挥金如土。余友人汪宗姬,家巨万,与人争数尺地,捐万金;娶一狭邪如之。鲜车怒马,不避监司前驱,监司捕之,立捐数万金。不十年间萧然矣。至其菲衣恶食,纤啬委琐,四方之人,皆传以为口实,不虚也。    《五杂俎》卷4 127 吴之新安,闽之福唐,地狭而人众。四民之业,无远不届,即遐陬穷发,人迹不到之处,往往有之。诚有不可解者,盖地狭则无田以自食,而人众则射利之途愈广故也。余在新安,见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计一室之居,可抵二三室,而犹无尺寸隙地。    《五杂俎》卷4 128 ……歙故名州,今以岩邑,当南辅,其地方三百里而羡,视子男过之。其民出糊口者遍四方,即食土之毛,无虑万万指,其业诗书礼乐修正业者什二三,大半以贾代耕,习心计。其俗多武健自负。    《太函集》卷6 129 新都岩郡,食指百倍四方,其民率以贾代耕,不能不糊口于转毂。下之则俯给仰取,赴争地而竞锥刀;上之则穷声伎极纷华为富贵客,以明得意,两者取非俦类也。主人在丰乐里都山水庾区,其上则天都云门,其下则容成之台,曹溪之水。主人终岁家食,跬步不出里门,坐收山林林木之利于其家,岁课江淮盐策之利于其子,不逐时而获,不握算而饶,其得之地者殊也。    《太函集》卷14《谷口篇》 130 吾乡(歙县)业贾者什家而七,赢者什家而三。    《太函集》卷16《兖山汪长公六十寿序》 131 新都业贾者什七八,族为贾而隽为儒,因地趋时则男子所有事,外言不入于卑。    《太函集》卷16《阜成篇》 132 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保负闳儒,则其躬行彰彰矣。    《太函集》卷55 《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 133 其最相反者则曰:“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是大不然。无论江东诸县,姑论吾邑,千金之子比比而是,上之而巨万矣,又上之而十万百万矣。然而千金则千不能一也,巨万则万不能一也,十万百万可知。乃若朝不谋夕者则十而九矣。何云“无冻饿之人”哉!嗟夫!吾邑之不能不贾者,时也,势也,亦情也。……今邑之人众几于汉一大郡,所产谷粟不能供百分之一,安得不出而糊其口于四方也。谚语以贾为生意,不贾则无望,奈何不亟亟也。以贾为生,则何必子皮其人而后为贾哉。人人皆欲有生,人人不可无贾矣。故邑之贾岂惟如上所称大都会者皆有之,即山陬海闫孤村僻壤亦不无吾邑之人,但云大贾则必处都会耳。约略而言,亦有五焉:一曰走贩,即太史公之所谓周流者也;二曰团积,即太史公之所谓废著者也;三曰开张,即太史公之所谓陈椽者也;四曰质剂,即太史公之所谓子母钱者也;五曰回易,即太史公之所谓以所多易所鲜者也。而下贾、中贾、大贾、廉贾皆在其中矣。总之则其货无所不居,其地无所不至,其时无所不鹜,其算无所不精,其利无所不专,其权无所不握。而特举其大则莫如以盐旬之业贾淮扬之间而已。……邑之以盐旬祭酒而甲于天下者,初则有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递而起,皆由数十万以汰百万者。    万历《歙志 货殖》 134 商则本乡者少,而走外乡者多。昔为末富,而今为本富。小者雄一集,大者甲二河,远者逾十年,近者羁浃岁。    万历《歙志 风土》 135 东南称饶,推吾新安。新安千乘六裂,歙休更殖。然皆蒙故业、席余策以称雄爽,幸能自濡,必甘财虏户犬,惴惴然患得失,不知所措。且也此开彼塞,眇儒右贾,纤鄙而歌蟋蟀者岂鲜也。    《休宁西门查氏祠记 查灵川公暨配汪孺人行状》 136 徽州俗例,人到十六就要出门做生意。    《豆棚闲话》第3则 137 ……却是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    《二刻拍案惊奇》卷37 138 歙休两邑民皆无田,而业贾遍于天下。自寇乱,破家荡产者大半。夫两邑人以业贾故,挈其亲戚知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数家,且其人亦皆终岁客居于外,而家居者亦无几焉。今不幸而一家破则遂连及多家与俱破。……故合计两邑之民,其有业者大都什不二三,而其失业者什七八焉。计天下郡邑失业之民未有如此两邑之多者。    《金太史集》卷4《与歙令君书》 139 山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贷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资出贸十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    顺治《歙志》卷1《舆地 风俗》 140 徽之山大抵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货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赀出贸什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原注:明末徽最富厚,遭兵火之余,渐遂萧条,今乃不及前之十一矣。)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 141 新安郡栖万山中,上无金银铜锡之产,户无蚕缫布缕之艺,且远于鱼盐山海,无舟车不利险阻。市民或负贩四方,于其家贾之利亦微矣。挟母或一金,或十金、百金,至筹其子之所获,仅刀锥焉。夫列廛而居,贸易而食,以养父母而蒿其妻子,皆取足焉。甚矣!贾道之难也,为人上者,又从而病之,民其何以堪命耶!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赵鹤新安徐公惠贾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