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 第 2 页/共 56 页
长嘎弗里洛阿尔切密耶维伊由管理西比利亚事务衙门所发。彼纯系诳言,盖彼及一经商之
村夫,只知各种货物及用尺量度等事,所有官署公务及敝国大君主谕旨之作用,彼自然不
能知晓。至彼关于上述敝国大君主陛下文书之所言,因贵国之来函敝国大君主行将知悉此事
,彼必将因此受严厉之惩罚,盖凡首都莫斯科之一切国家文书,均系用敝国大君主名义颁发,
非用秘书长名义,该项文书之内容,亦系叙明敝国大君主之命令,而非秘书长之命令。敝处
由尼布楚致送贵处各函所叙各节,系拟请贵国皇帝降旨谕令依照葛利郭里所持管理西比利亚事
务衙门所发命令执照办理,但贵处并未向彼询求命令执照,亦未曾阅过,该命令执照之抄本
亦未收留,对于敝处亦无来函;假如贵处曾向彼索取命令执照,并曾阅悉,则可得一切真相
,必能信为敝国大君主之谕旨,而不信彼之诳言也。本年一七○六年六月十七日,颁到敝国
大君主文书谕知,由莫斯科派遣商人密哈伊勒硕龄,令彼取道色楞金斯克经由鄂尔浑河前
往中国,不经尼布楚通过,因此依敝国大君主陛下之谕旨敝处对于该商人等并无干涉,敝处将
来亦将不向贵处函达此节。假如对于此项商人亦系命令经由尼布楚通行,则敝处现必已将此
事函达贵处,遵行敝国大君主之谕旨,敝处必不能不为此,不能不函达也。
创世纪第七二一四年,即我救世主耶稣基督降生一七○六年八月十八日,书于俄国大君主陛下西比利亚地方边城尼布楚
13致中国暨亚洲各地大君主陛下
近侍最高大臣兼国务大臣
以两国大君主间友好条约为根据及基础之相互友爱睦谊各项规定之遵守,乃为无上之善举,亦
为两君主间达到安定和睦关系最适当之途径,如两国友谊地及诚信地不有一切的违反而遵行
之,则两国丰裕财富之伟大泉源实将赖之而发生也。因此大俄罗斯大皇帝我至仁君主皇帝陛
下,自其全权大使内廷大臣扉多尔阿列克歇维赤郭洛文与贵国大君主大皇帝陛下各大臣
及各钦差于尼布楚订立两国友好条约之时起,即谕令各大臣各督抚及边镇各将军一体全部地
完善地遵守勿违,并令晓谕所属各色人等知照。贵国方面大皇帝陛下以及各位大臣所属官厅
前此亦均曾友谊地遵守该约,而本国大俄罗斯大皇帝陛下所属商务人员及商民人等,带同商
帮前往贵边边界各地,亦均受良好之待遇,在彼处得自由出卖货物并得在当地购买及取得粮
食,在与贵国约定之平时,均曾得到诚实良美护送人员之自由放行,直至预定之地点。现因
我大皇帝陛下人民向西比利亚事务衙门呈诉,贵国方面对于大皇帝陛下所属商民人等于买卖
之际,颇有阻难情事,为此钦遵我至仁皇帝大君主谕旨,特命带同商帮派往贵国办理俄罗斯
人民商业事务专员贵族葛利郭里鄂斯科勒阔夫,将对于大皇帝陛下所属商人致成买卖上之
阻难情事,报告于贵大臣,兹特敬祈贵大臣对于该贵族加以优待准其自由晋谒台端,听取其
报告,奏明皇上,并祈对于该贵族之报告,加以公正友谊之裁定,赐予答复,此乃依上述友
好条约达到两国人民福利真实之所必需者也。依前此贵国对于该贵族在贵国境内之优待惯例
,其所带货物之出卖与当地物品之购买,均得任便为之,不受一切之阻止及防害。现仍请与以
自由放行,供给护送人员以便安全通行直达所定之地点,想贵大臣定将该贵族之陈报,惠赐
奏明皇上,并履行所定之友好条约也。敬祝贵大臣万福。
大皇帝陛下莫斯科卫戍司令兼西比利亚省长玛特维依嘎嘎林公爵(押)
创世第七二一九年即我救世主基督降生一七一一年三月一日,莫斯科
14致中国暨领有亚洲各地
大君主陛下总理国务大臣
前于一七一○年,钦遵我深仁厚泽俄皇陛下谕旨,曾派俄罗斯人民商务专员彼得胡贾
科夫前往中国皇帝国内经营商业,在中国境内有些人等于买卖之中,未曾结账,且不仅于物品交
换之中如此,于货物购买之中,亦未付清价款,其中如中国皇帝陛下官员阿斯堪达(满洲语
“内阁学士”之译音。——译者)欠款两千四百七十五两,又中国商人桑嘎金九百五十九两,
又巴彦三百八十四两,彼又欠订购家具钱一千三百三十三两。为此特恳贵大臣向尚未交清贷
款之人等即行追索,并即交付敝国现今派往之商务专员葛利郭里鄂斯科勒阔夫带回,俾两
国之商业利益,将来不因此种拖欠受有损害为荷。敬祝贵大臣万福。
大俄罗斯大皇帝陛下西比利亚省长玛特维依嘎嘎林公爵(押)
创世第七二二一年即我救世主基督降生一七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15致中国外务衙门致中国皇帝殿下国务
会议贵族大臣及内政院各近侍大臣
奉天承运至圣神威大君主俄皇大王彼得阿列克歇伊,领有全部大俄罗斯、小俄罗斯、白俄罗
斯及多数国家暨东方西方北方各地,子子孙孙,世袭罔替,大皇帝陛下,驻西比利亚边界
城市尼布楚城大员兼将军弗尧多尔罗基诺甫之子卡查诺甫,特向领有亚细亚洲、中国及秦
国各地皇帝殿下,国务会议贵族大臣及内政院大索额图各臣大人,敬致友爱问候之意,并祝贵大
臣健康及诸事顺遂。兹有莫斯科贵族所属哥萨克首领谢冕卢郭夫斯基与雅科夫卡赞二人
所用新入耶稣教之奴仆齐莫扉依斯切潘诺夫及彼得列昂齐耶夫二名,由尼布楚城逃出越
过色楞格河前往蒙古地方。该奴仆等原有蒙古名字,齐莫扉依原名丹巴,彼得原名桑扎干。
该奴仆等盗去牲畜,至今仍在蒙人地方居住。在中国皇帝陛下台吉彬图海部落之地,因无中
国皇帝陛下之命令不肯交付,为此特请依照友好条约办理,查缉该项逃亡人等,送交敝国尼
布楚城为荷。
创世第七二二二年,即我救世主耶稣基督降生一七一三年十月八日,书于俄皇陛下西比利亚领土大乌里地方边界城市尼布楚城内
16致中国暨领有亚细亚洲其他各地
大皇帝陛下驻边疆办事大员
(在蒙古边界交付)
中国暨领有亚细亚洲其他各地大皇帝陛下驻边疆办事大员阁下:
敬启者兹奉本国大皇帝陛下谕旨,由西比利亚各城市向贵国境内发送本国人役带同货物,加
入已向委员密哈依勒古夏特尼科夫发送中之商帮,由贵族斯切凡鄂热果夫及从人四名随
护前往。
一俟该贵族及随从人等行抵贵国国境之时,即请依照此项通知,准将本国人员商帮放行入境
,直达北京,畅行无阻。所有该贵族及其随从人等行抵北京之护送人员及车马粮食等项,自
应依照友好条约,并遵照贵国大皇帝谕旨办理。顺颂
百益
俄罗斯大皇帝钦命西比利亚省长玛特维依嘎嘎林公爵
创世第七二二四年,即基督降生一七一六年五月一日,莫斯科
17致中国大皇帝陛下各国务大臣
因奉本国大皇帝陛下钦命,特派鄙人充任西比利亚总督,接替嘎嘎林公爵,当经本国政府将
贵国大皇帝在位五十八年(按康熙五十八年即公元一七一九年。——译者)四月十六日之贵
国文书一件交付鄙人,借以阅悉,书中对于前往中国营商之俄国人民,颇多怨言,鄙人业将
告诉各节奏明本国大皇帝陛下在案。惟因本国大皇帝曾于贵国文书到来之前,接得报告,据
称俄国商民人等为在贵国经营商业,似颇有某种任意举动,故于贵国文书交付鄙人之先数月
以前,已经谕令向贵国大皇帝陛下派遗钦使,与贵国缔结友好及通商条约,以便恢复两国皇
家永世和好之关系,并将该项商业关系,以各种货物交易有利两国人民之方法,导入繁荣之
境地。嗣后,俄国人等对于中国政府致成损失之事,一概不准,如有为非之人,定加惩处。
一切事务,统应照此办理,此为鄙人所深望者,一俟本国大皇帝所派钦使到达贵国宫廷之时
,一切事务必能如此决定,俾于两国同为有益及愉快也。鄙人如于本国有可为力之处,无不
乐从,但请先行准许,将派往贵国已在边界停留之一小商队,照旧放行,使入贵国内地,直
至北京,万勿疑虑在该商队之人等,再有任何任意举动情事,因对于彼等已经严加告诫矣。
再彼等对于贵国所认为碍难之事,如要求车马粮情等情,亦必不为之。两国于七一九七年所
订之条约(即一六八九年尼布楚条约),其第五款曾经规定如下:凡两国任何人等,持有通行
护照,为在两国境内办理自己事务,均得任便出入两国国境,并得自由买卖,既经和好,不
加阻止。因此,依照该约,对于俄国商人在贵国自由经营商业,不应加以任何阻止,如俄国
商人之中,有敢任意妄为之人,则由本国大皇帝所派钦使酌量罪名轻重,即在贵国就地惩处
,以儆其余。
俄罗斯大皇帝陛下钦命西比利亚省长
阿列克歇伊赤尔卡斯基公爵谨具
创世第七二二八年即基督降生一七二○年一月九日,
书于圣彼得堡
18致奄有大亚细亚洲各地中国
真主大皇帝陛下各国务大臣
本国至圣君主奄有四海大俄罗斯独裁大皇帝陛下,与中国大皇帝陛下,曾经缔结和好条约,
深愿确遵不谕,为确定该项和好条约并巩固两国君主及其国家与人民之睦谊及友善关系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