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226 页/共 242 页

一、典过王朝阳田园三宗,坐落依仁里,土名一甲仔社尾,契一宗共十纸,典价银五十元。   以上田园计契九宗,每年贌佃应税银六十八元四角,公估准为成阄额数。此系第一阄,骈作福字号。   一、买过萧敦洋园一坵,坐落永康里,土名过坑,契一宗共八纸,契价银二百元。   一、典过陈添园三坵,坐落永康下里,土名营树脚社后,契一宗共六纸,契价银二百七十元。   以上园契二宗,每年贌佃应该税银五十七元,公估准为成阄额数。此系第二阄,骈作禄字号。   一、典过翁福星园一坵。又飞沙园,坐落永康下里,土名许厝甲社前。又石头坑廍坑。契一宗共十二纸,契价银三百七十元。   一、典过陈添园二坵,坐落永康下里,土名营树脚,契一宗共五纸,契价银二百元。   一、典过黄雹园二坵,坐落永康下里,土名营树脚,契一宗共四纸,契价银四十元。   以上园三宗,每年贌佃应税银五十九元,公估准为成阄额数。此系第三阄,骈作寿字号。   一、买过颜自然等店屋二座二间,址在禾寮港街,契一宗共七纸,契价银五十二元。此宗公议配在福字号阄内。   一、买过篮永莲瓦厝二座二间,址在磁仔巷口,契一宗共十一纸,契价银四百元此宗公议配在禄字号阄内。   一、典过颜自然等瓦厝一座二进,址在鞋街,契一宗共十纸,契价银三百六十元。此宗公议配在寿字号阄内。   一、赡老一款,原以备母亲等三人养身之具也,亦正为后来轮公业、理公事起见,幸而萓当福泽绵长,各房断不敢论及轮流值公之举。统公司有忌辰年节及应完钱粮等,一尽归在母亲身上料理;万一不幸母亲谢世,将该款开费丧事之外,尽行值公者挨次轮流。凡公司一应事务,值公者亦仍然率由旧章。虽然母亲而外,尚有吕母、林母,应必有无常于一旦,即将公业停止,以抵丧费。就是该年,不论值何房,自当将是年公业款内所收成者,一切面交理丧事者支去抵用;该值是年者等,待下年份收补,庶各房可无克亏之虞。二母之中不拘何母在先,先者既如是,后者亦如是,各房不得临时翻异也。   一、载明:四房不幸早夭,并无按款以为祀业,故忌辰等事,该附公司支理。凡我三房人等后来如有轮公业、理公事,此件断不可置之度外,无论亲同一气在幽冥,谅有鉴之而默佑也矣。   一、议公款以内,日后或有增建业产,务将该契据逐一再录在各国书之内,俾得以公见闻,庭后来子孙免有糊混之弊。   一、福字、禄字两号所该园业,一尽住在永康下里,故完供时并为一串。当此之际业可分,而串不可拆,理合预先声明:不管是何两房拈此两号,凡所该钱粮银项,当即对半平开,遇有完纳之期,各自先行措备足数,不得推诿。至其串票,直自该两房挨次收执是也。   一、长房祯亲拈得禄字号,立将该阄所有契据,给交长房执掌。   一、次房华亲拈得福字号,立将该阄所有契据,给交次房执掌。   一、五房盛亲拈得寿字号,立将该阄所有契据,给交五房执掌。   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族长叶式礼   公亲邱学瀛   知见母亲吕氏、吴氏   林氏   代书人邱陵   同立阄书约字人叶其华、叶其祯、叶其盛   第四○阄书   同立阄书人长房张辜氏、次男光夸、次房张瑞麟、三房侄光爵、四房侄孙栋隆、四房侄上任。窃维一源之水,其流有分;一本之木,其枝有别;凡物如是,人亦皆然。兹借欠账项,前议将先祖父兄建置大宗田园,约停收租纳说,明白清还欠项,经已还完。爰即相商,邀请家长公亲公同分配均平,设阄拈定,并立阄书四纸同一样,分执承掌,俾后世子子孙孙永守勿坠,是分而无异于合也。今将再分拈定田园再列于左。   计开:   一、长房阄分应得松仔脚王荫田一宗,配正供六石(以下略)。   一、次房阄分应得高建埤仔田一宗,配正供三十石(以下略)。   一、三房阄分应得檨仔糊田一宗,配正供十七石六斗六升三合(以下略)。   一、四房阄分应得吴布湖田一宗,配正供十八石(以下略)。   一、议:祖母养赡刘已湖田一宗(中略),俟祖母百年以后,俱议订公祭祀外,余作公项生息,以为子孙发达谒祖乡会之费,合并声明。   一、买过关帝庙前洋林唠、林蕊等田一所,受种三分五厘,年配林管户名课粟三石,以作店地之需。现建造瓦店一座二间,历年所收店税俱为养赡之资,俟百年以后,一并作公轮流,批明,再照。   一、议:子弟侄读书应用瓦磘一宗并田一宗,每年税银二十八元,配正供十石零六斗二升。户名张兴记,杞舍田园一宗,每年税银十三元,配正供二石;瓦磘边杨杞田一小宗。每年作分纳分税粟十三石,配正供五石五斗。磁磘一条,配正供四斗五升,批明,照。   一、议:书轩一座三间,议作公厝,以备宾客往来住宿之处,此不可分。其下园溪边埔仔墘果树,一并作公轮流,批明,照。   咸丰七年十一月日。   王先务、汪莅观、高廷泰   族长张克明   代为阄书生员吴际清   同立阄书人长房张辜氏   次男光夸   次房张瑞麟   三房侄光爵   侄孙栋隆   四房侄上任   第四一阄分字   立阄分字人简黄氏。窃谓张公九世同居,陈氏百人合食,千古高风,于今遗烈矣!氏传三房子孙;长连兴、次连金、三连茹。本期豫大宏图,讵忍一旦分居各食;但因树大分枝,水盛分流,家务浩繁,难以合理,不得已而为分爨之计。于是爰请公亲族长,将氏承夫遗下田园、屋宇、家物、器具,除扣抵还债项并存公以外,其余配搭作三房均分,录明于后,拈阄执掌。自分以后,惟愿各宜克勤克俭,大振家声,无怠无荒,恢宏先绪,切勿争长竞短,致伤和气,是所厚望焉!今欲有凭,合立阄书一样三纸,付与各房执照。   一、批明:此纸阄书系长房连兴应份,批明,存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