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23 页/共 49 页
十三、虽捺此公记及加接手出证凭之人私印,其事若非出于至公适宜,而私自与人诈称行为者,则捺私印之人自宜一力抵当,而诸股内人等决不肯坐受。此系公同酌议,勿违。批明。照。
十四、该股内人等系选举○○为干事长,○○为会计,○○为干事员。批明。照。
光绪年月日
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人黄则水、陈火、张建生、游世清、杨文桂
第三十九合股字(兼贌耕契约)
同立合约字人张济若、黄旺先、陈瑞山、商仪廷、庄建元、刘北鸿、刘澧芷等,今因公议各股向业主刘澧芷贌出凤山厅、维新里、竹仔港庄养鱼地,土名顶港仔塭,并塭界内一切大小冬田,限六个年为满:自光绪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国二年十二月止为满。其逐年贌税金,明约前四年,每年缴纳一千四百圆;后二年,每年一千六百圆。其每年税金按作二期分缴:前期定本年份四月冬收成后七月间缴纳一半额;后期定本年份十月冬收成后十二月间缴纳清楚,不得挨延短欠;如过期不缴,或缴纳不清者,听业主起耕。如年限未满,税金依约缴纳,业主亦不得起耕别贌他人。若遇天灾雨水崩塌塭岸,大伤损者,业主自佣工修筑;如崩塌小可,贌户自行修理。其塭按作十三股:业主刘澧芷议得二股、张济若得三股、陈瑞山得二股半、商仪廷得一股半、庄律元得一股、黄旺先得一股、刘北鸿得二股。其塭费及塭税按股均摊支出应用,逐年收成核算结册,除塭税、薪食、伙食、什费及各股资本母利外,如有盈余,抽一分赏塭长、书记、塭丁,其余按股分摊,年清年款。倘风火不虞,均系造化,即有蚀本,各股亦当照分摊出,不得异言。此系公议,合股共贌务期同心协力,始终如一。所有议定条款,逐条列后。恐口无凭,合立合约一样七纸,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
一、该塭专卖,责成长年一人,各股宜公议选择,务必塭务熟识、诚实可靠之人,不得私执己见,擅自保荐。倘长年办理不善,各股公议退去,别举妥人。主掌账之人,仍照此议而行。
一、每股应出资本,如要买鱼苗、或筑岸、或缴税,须当照份摊出。将来结账,各股资本金每月每圆议贴利息二钱;本多者得利亦多,本少者得利亦少,各无异言。
一、应支出资本,或有金额短少支出不足者,股内不论何人,于应额外多少支出应用者,将来算账,仍照前条一律算利,一照公平。
一、各股支出金额以后,塭内开费出入款项,议由张济若专责,务要逐条报账,以凭核算。
一、该塭收成时,若有收入金额,亦交张济若收掌,每年按作三期分与各股资本:本年十二月半一期,越年二月半一期,三月终结账明白一期。年清年款,不得留存,以致积欠久缠难算。但结账后,后年塭内应开资本,每股应开若干?亦当随时支出交张济若收掌,以待临时应用,免得缺乏。
一、各股应得股份,不得私招他人合伙,亦不得将股字让与他人。如或不愿合股,公议分归股内承坐。
一、该塭每年收成若干,议定旧历越年三月终算扫摊各股在本母利,并将结册交各股,不得将项别移,亦不得于应摊额外支该项;如有此情,均由掌银者是问。
一、鱼塭及水田贌限以光绪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国二年十二月止。其田以四月冬及十月冬为一个年,其塭内鱼虾,于制限之年十二月间收成,未清者再宽五十日,自当扫清交还,不得挨延。
光绪三十四年月日
凤山厅维新里竹仔港庄番地同立契约字人张济若台南厅台南市(元会境街)乙二百二十八番地同商仪廷即朝凤凤山厅仁寿上里阿公店街番地同黄旺先台南厅台南市(总赶宫街)丙一○五四番地同庄律元即再兴同厅同市街同番地同陈瑞山盐水港厅铁线侨堡八老爷庄番地同刘北鸿同厅同堡查亩营庄番地同刘澧芷
第二节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第一财本簿
镒美号同治二年吉置
张印妹记癸亥年
六月十四日抄薪金共来在本佛四百元;
腊月二十九日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百两);
甲子年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一.五三五五三(百元),平一.○七四八七(百两);
乙丑年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二.七五二三一(百元),平一.九二六六二(百两)
丙寅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六.二(分);
丁卯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三.八一二(两);
癸亥年腊月二十九日对日清簿开去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百两);
丁卯年腊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
四.二○六四五(百元),平二.九四四五一五(百两);
(中略)
庚子年腊月二十九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三.○(百元),平二.一○(百两);
(中略)
戊寅年对结账簿开去蚀本平六.七六九(十两);
戊辰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一.八六六五(百两);
己已年同同平二.○七一四八(百两);
庚中午同同平二.一一(两);
辛未年同同平一.一八七六四(百两);
壬申年同同平一.九九九九三(百两);
癸酉年同同平五.八六○七(十两);
甲戌年同同平一.二二三二二(百两);
乙亥年同同平一.三一七七五(百两);
丙子年同同平一.八三二(百
共平一.一五八九四一五(千两)。
辛巳年蒲月初八日分去钱银等列左:
一、分去货共佛银二.一九四六二(百元),八折佛银一.七五五七(百元);
一、分去家器八.一八三(十元),七折佛银六.○七七(十元);
一、分去菁靛四.一九五(千斤),七折佛银一.八七七七五(百元);
一、分去大皮九.二二(百斤),七折佛银四.一四九(元);
一、分去粉浆四.六(百斤),七折佛银一.一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