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商事编 - 第 27 页/共 49 页

一、在庄数八.八二八四(百元),一折实银八.八二八(十元);   一、存诸伙交关侵欠银七.四三一六四(百元);   一、存魏孔招借项银一.二○(十元);   一、存砙店透落按银三.○(百元);   一、存家器按银四.五(十元);   一、存大猪七只按银五.五五(十元);   一、存现仓万榖一.○二四(百石),按失仓五.○石,折实九.七四(十石),一.三六四九(百元);   一、存柜内现洋银一.三○(十元);   一、存柜内清钱五.二五千、次钱六.五千、时钱五.一八七三万,共银四.三九八(十元)。   计共银一.七八○二一一(千元)。   一、结去岁诸伙在来财本银一.二三一四九三(千元);   一、结去岁诸伙在来货项银四.七九六一二(百元)。   计共银一.七一一一○五(千元)。   对除外,仍有得利银六.九一○六(十元)。   第四财本簿   林印汝言记(己亥年)   己亥年结缺资本银七.二九一(元)。   共银七.二九一元。   蒲月就簿对来往簿过来财本银一.○(百元)。   共银一.○(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九.二七○九(十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一.七八一八(十元)。   共银一.七八一八(十元)。   庚子年终结应得利银二.五一○九(十元)。   共银一.一七八一八(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辛丑年终结来得利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银一.四五一九五(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五.四八(十元)。   共银五.四八(十元)。   壬寅年终结来得利银五.四八(十元)。   共银一.五四八(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三.一五六(十元)。   共银三.一五六(十元)。   癸卯年终结来得利银三.一五六(十元)。   共银一.三一五六(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第五财本簿   总爷街吴裕兄(甲辰年)   正、初四日来财本龙银一.○(百元);   初七日来财本龙银一.○(百元);   二十八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中略)   十一、十四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总爷街吴立轩(甲辰年)   四月十六日去龙银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