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番事物产与商务 - 第 5 页/共 16 页
凡近煤气地方,其砂石、砖灰、黄土、红土,皆与别处较异。
煤气初发时,远在山颠,人或未觉。直待草木皆燃,融化石油,流到附近地方,见者方知此煤气与地气相合则能发火。彼时草木皆燃,土石并灼,遥望各峰顶皆有火光,故在地人亦概指为火山也。
中国所论台湾火山诸书,想必不能细辨,但载明此火能燃耳。其实上文所论之火山,皆非有汤泉气(谓山产硫磺,涌成汤泉者)。
若某在淡水及在奎隆之西,金包里、大有港与近艋舺地方所见真火山,皆有汤泉气。汤泉气与煤泉气各异。汤泉气,在真火山常有之。火山高者至三千尺,中多蓝色土及青色水晶料,暨土内数种如飞甘石灰咸硫磺等类,兼有红黄两色赭石,并融出之石汁粉石。
山有汤泉气者,皆属火山种类。此气于未经开凿之先,或伏流而注于山根,或郁积日久乃迸裂山根而出。又另有一种硫磺色之轻气,被地气冲散后,余质乃凝结为硫磺色,如五金之类(外国以磺为流质,伏流矿内,其凝结者乃轻气已散也)。
以上所论各种,看似细微,无关紧要,其实可以测知台地出产,并矿内所出各种异物。
●论石油一种
此种系代理淡水领事官约翰多卓觅得,产在「乌兰」东南二十洋里,属于土人境内,及一带高山皆有之。该领事曾于一千八百六十八年在奎隆砂石中测验煤炭者。据云:此石油从山脚罅中流出,下甲人以六尺径之大水桶承之,或于樟树根旁掘得之。彼乡居民,以此燃灯,兼医轻重各伤。其油件前曾寄回本国,存于纽约之博物院。现中国官禁止开掘,及装运出口。
●论硫磺一种(硫磺出口,虽亦为和约所禁,但此物于此岛中,实关要重之物,今亦载入报单)
由海滨开船,往西向淡水驾驶,约二点钟,到一土角(土角谓海岸之旁砂洲突出,横亘于海面者是也)。其土角已绘于图内。前奎隆一带所见煤矿之砂石,凡海滨一带所在皆有,但渐远渐变,至此则益变益奇。石形或棱角凹凸不等,甚觉巉岩。此石定因火山迸裂时经过此地,为所冲磕也。再进少许,与土角相对,有一座真火山,高一千四百五十尺,名金包里。又向西少许,复有一座真火山,名大有港,山高二千二百七十五尺。大有港之南,离海面四百五十尺,台湾所谓淡水矿者在焉。诸火山皆产硫磺。其磺却似拍拉吐江之汤泉气。拍拉吐江者,在「省佛淋食士库」之北,约近于赫里那山。汤泉气与硫磺所以各异者,彼地之汤泉气有时迸流溢出于花刚石之外,台地硫磺逐儭产于地内也(盖一为流质硫磺,一为已结硫磺也)。
奎隆之煤矿砂石,所在皆是,或被粘腻粉石压蔽其上,故伏藏地内,乃未见之耳。
火山所有硫磺,本系大块流质,粘为一片,磺中兼有深蓝色土泥、鲜黄色铁粉融结在内,故初看时色莹如金。复有地内红白两色腻土杂结其中。合此杂质,经山罅或山峰上涌出冷暖两泉,与为融淬,乃结成凝质。
大有港草木丛生山边,而各种竹树为多。某曾亲登此山,寻汤泉所出之区,细究形迹。初到时,小溪从身傍流出,因山形所蔽,遥望不能全见,故汤泉全势亦不可见也。
某因立一标竿于硫磺所出之处,兼开掘少许藏之。时已见汤泉甚热,味略带酸。若后来此岛为人所得,则此种酸泉,除台地西北一带贩糖人视为贵重外,余亦无用;缘彼地崖蔗最多,制糖需用此种也。
某随寻到溪边,求揽全势,路径甚难。其溪泉与汤泉气味相同,亦略带酸。
再沿溪行数码(每码合中国二尺半)之地,乃得汤泉源头。初闻溪声涌出如沸,所历之地,步步皆嗅,有磺气。渐到涌沸处,俯身下视,觉磺上拂眼镜,镜为障翳,望物皆不之见。
溪水屈曲而下,间处一静,复值涌沸所在,则石罅中涌出之泉声,如轮船上之汤气筒。
某为磺气所触,呼吸甚觉不调。近源头五十码之内,草木皆被烧毁。
倘石罅涌泉之处,泉眼或有淤塞,则汤气郁极,涌出转觉旺盛,远望之如一盆热汤上蒸也。某因亲到其傍,约离十五寸左右,按之以掌,掌为所灼。其沸声不断,好似一手艺店方在做工之时。不幸方看时,忽值二、三百尺狂风卷空而至,绕于此山,似将某身里住。此时雷电交作,霖雨骤来,觉头上有甚怒之天威,脚下为极危之世界,忽别换一番景象,乃胆怯而归。
大有港与金包里所产之磺,大略相同,而是港较佳。若淡水磺,形亦颇似,而出产较少。
制磺之事,虽为中国所禁,而台地仍有偷制者,皆在大有港地方结聚一小村落。其磺灶之安置,颇为妥贴。先择于山之平旷处为灶,覆以枯草(原注:此草并可为制矿时代薪之用),上安铁镬,下涂以泥,外砌以砖,乃成一小砖灶。然后将开出之磺,淘洗沙土已净,放于镬内融化。融后,时时以物搅之,挑去杂质令纯,方倾于木模内(原注:模形似圆锥而中处),俟冷而凝。然后揭开模底,徐敲模头,模内之磺,乃从底脱出。每块各肖模形,并重四十五磅左右。承办者私以本地船装载偷运到金包里乡中发售。售有定价,某不能知。至擒获没官之事,皆承办人包领。
某在大有港时,见过已成硫磺堆积地上者,估价尚不止番银五万元。
台湾火山所有硫磺,皆藉汤泉气与之销融,盖汤泉气内兼有一种硫磺之煤炭气,加以矿内之地气。当地气与磺气相值时,煤气亦感合于内。三气各有应得分两,乃合聚而化。
五金之类在矿内者,并受此山之火气,相与煅炼,盖历今尚然也。所见已成质之硫磺,非初开时即成此质也。
又一法,用盛水大器具置于磺矿之穴孔,久为磺气所蒸,乃得一种硫磺,商人所名为磺粉者是也。其取法颇不费力。有人试过,但不甚获利耳。
许多年前,法国有一伙人,用大项本钱于「瓜地律袭」地方取磺,后来甚为失意。
因此岛有三十八处汤泉气,较他处为最多,不谓制造一年,得磺仅及五吨。
●论石蟹
大有港山上,某曾见一种蓝色土,流布海面。近于「嘴等加」地方,产有一种石蟹。现住中国海。卓先生曾于奎隆土内掘得数个。
在淡水厅之南,有数座土山,约离海岸三十洋里,近在打狗之「邑匏山」,此蟹在彼地蜕壳甚多。
以上讨论数种之物,所以证台地火山之理,兼详其地内土产也。
●论樟脑一种
樟脑树生于内地至「麦库里」止,噶吗兰兼有之。
居台湾中段之下甲人,皆以制造樟脑为业,法极简妙,不似日本之钝也。日本皆将樟木入釜煮之;台地则析为细条,每条方围二寸半,长三寸,丛插于磁罐之内,此器下通汤气,汤气上蒸,将逐条樟木之油蒸迫沸涌而出,与松枝之胶燃迫而出者极似。然后愈蒸愈沸,化为樟气,上窜于冷水柜,遇冷凝结,乃成樟脑。
…………(圆略)
今将各物合绘为第一图,用甲、乙等号为认,逐一详列:
甲为冷水柜;
乙为圆磁■〈石贯〉;
丙为柜与■〈石贯〉通气之项,用麻扎之,令不通风,外束以藤,藤外以土涂之;
丁为圆磁■〈石贯〉之底,底用圆木饼两个,各凿四小孔,以通戊处之汤气;
戊为燂汤出汽之釜;
己为烧火之灶,所烧柴皆以十寸长为度。
第二图系指示制樟脑砌炉灶之法,亦用地支为认:
炉底砌砖为之,经日晒过。炉边如子、丑、寅、卯四隅,皆用三寸厚木板贴之,板各有孔,用圆木贯其中,使前、后、左、右每两隅之板有所钤束,以箍此炉,故炉经汤气不裂。外有炉罩,以薄板及竹草杂为之。罩无他孔,只开一门,以通风透火而巳。每炉日可出樟四斤(原注:即外国磅五磅又三分之一)。当方蒸之时,此油经空中养气,固可凝结成脑;若将油摊于内地地上,或有船之埠头地上(谓近水处也),皆可成脑(三法皆取其遇冷而凝也)。此种取油制脑法,本地人皆所未知,但欧罗巴、亚墨利加两洲人欲行此利民之事,于台湾亦属不能。
当樟脑于冷水柜内方经取出之时,尚有油气、水气并凝在内。彼时即装桶内,下船载去。逐桶经海关秤过,计百斤之税亦须费去五斤。迨由本埠载往他埠,经舟中一番积压,一番荡漾,油气、水气多由桶底漏出;到埠过秤,斤数复多亏短,又系卖主赔垫。若再经日气所晒,更干些须。计冬天东北风时,每百斤须短八斤至十斤,夏天须短十斤至十二斤,全年扯算,须短九斤至十一斤。故所得之利,不能补所亏之数,平心而论,价似当加。
●论包办樟脑之事
采办樟脑章程,经花旗官员与中国官员于一千八百六十八年在省城大议此事。嗣后安平城所争论之事乃息,而包办樟脑之人,行规亦渐废弛。
樟脑一节,现与旧规不同,因包办人自己废弛,已于一千八百六十七年间转卖与他人包办故也。
今可预料,樟脑之事,中国官员异日必有一番翻约。现我国须从头彻尾,通行算过,目下先与定约,方保长久。
●论木料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