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 - 第 17 页/共 20 页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四。
夏五月初二日(己未),升福建浙江总督金世荣为兵部尚书。
十七日(甲戌),谕大学士等:『闽省海疆与台湾相近,总督职任必得才兼文武之人乃可。原任总督金世荣为人忠厚,居官虽无恶处,然无才,不能治事。去年福建小有旱灾,金世荣并未举奏。其奏改海中商舶式样虽奉准行,亦不能改。广东之贼沿海直至山东,金世荣恬然不知:殊有忝总督之任矣。顺治十六年海贼犯江宁,宜永贵守瓜州;后镇江已陷,而宜永贵坚守瓜州,终能保全。大都地方官,平时无不自矜;及至有事,茫然无知,苟且塞责者多。前福建提督塞白礼尚似可用之人,及耿精忠叛,彼畏惧托病不出。封疆大臣,可以如是举动乎?
二十日(丁丑),以福建陆路提督梁鼐为福建浙江总督。
六月十六日(壬寅),升直隶天津总兵官蓝理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五。
秋七月三十日(乙酉),福建陆路提督蓝理陛辞。上谕蓝理曰:『福建近海,关系紧要。曩时谙练海战者犹有其人,今则寥寥矣。且天下承平日久,人皆贪于逸乐;若不时加训练,万一有事,欲令其舍命冒险,难矣!尔当小心约束,勤于操练,务期兵民辑睦』。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六。
冬十月初六日(庚寅),谕武殿试读卷官等:『今天下太平日久,曾经战阵大臣已少,知海上用兵之法者益稀;日后台湾不无可虑。朕甲子年南巡,由江宁登舟而下,至黄天荡江风大作,众皆危惧。朕独令冲风而行,朕伫立船头,射江豚,略不经意。后又南巡,乘船渡江,微觉心动。去岁之行,见人渡江者即为心悸。由此观之,皆年为之也;大约年少则血气强、年老则血气衰。尝问之宿将,皆云年力少壮,故能登城蹈险;今则怯矣。凡将军、提督、总兵官,当年少时冒锋镝、越险阻,所在效力。及位至大僚,家亦富饶,而年齿渐高;设一旦有事,使之率兵而行,欲其奋勇效命如前,何可得耶』!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七。
●康熙四十六年
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丁亥)春二月十二日(乙未),调福建汀州总兵官王元为台湾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八。
三月二十四日(丁丑)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张应全为汀州总兵官。
二十五日(戊寅),谕吏部:『福建巡抚员缺,甚为紧要。张伯行为人诚笃,即在行间亦非退缩者。着升为福建巡抚』。
夏五月二十七日(戊寅),谕兵部:『国家绥辑兵民,乂安海峤,必资威望素重之臣,以畀干城之寄。有能久镇岩疆、实彰劳绩,则锡命酬庸,宜加显秩。福建水师提督吴英,当王师初定八闽,即亲履行阵;自偏裨以至大将,扬历四十余年。比任提督以来,益殚壮谋,克修军纪。目前诸将中明习水性、训练舟师者,罕与媲伦。是用特涣殊恩,俾膺异数;着授为威略将军,仍管水师提督事务,以示朕优眷劳臣至意。尔部即遵谕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九。
冬十一月十一日(己未),谕大学士等曰:『福建内地之民,住居台湾者甚多,比来洊罹灾祲,米榖不登,在土著之人犹可采捕为生。内地人民在彼者粮食缺少,既难以自存;欲归故土又远隔大洋,诚为可悯!着行文该地方官察明情愿复归本地者,或遇兵丁换班之船、或遇公务奉差之船,令其附载,带回原籍』。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一。
●康熙四十七年
康熙四十七年(一七○八、戊子)春二月十八日(乙未),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康熙四十六年分旱灾额赋有差。
闰三月二十三日(庚子),兵部题:『副将以下官员缺出,臣部按双、单月分照例分缺掣补;及掣补之后,该省又行题补,至滋烦扰。查福建台湾、澎湖等处缺出,例系将本省见任官员调补。其福建水师提标、金门、海坛二镇、闽安协、南澳镇左营、烽火营、铜山营以及湖广镇筸、水州二镇、宝庆、辰州、沅州、靖五四协、太柱、两桂、临蓝、宜郴、武冈等五营、四川松潘镇属各营并近海沿边地方例应题补之缺,臣部停其掣补。该督、抚、提、镇即将衔缺相当贤能应题之员,于十日内题补。如无应题之人,即当于题报疏内声明,臣部照例掣补具题。若逾题补之限或于臣部已经补人之后始行题补者,概不准行。其不应题补省分,请悉照旧例归部掣补;一切题补,概不准行。再,武弁之衔于升转大有关系,非虚衔可比。惟陕西、云南、贵州三省边地要缺,准其越衔一、二等题补。此外越衔题补,亦不准行』。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二。
夏五月二十日(乙未),以河南道御史戴梦麟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内阁中书蒋书升为副考官。
秋八月二十九日(壬申),调浙江温州总兵官崔相国为台湾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三。
●康熙四十八年
康熙四十八年(一七○九、己丑)冬十一月十六日(壬午),江南江西总督噶礼疏参江苏布政使宜思恭贪婪,请革职审拟。得旨:「宜思恭着革职。此案着尚书张鹏翮、学士噶敏图前往会同总漕桑额严提究拟具奏。其江苏巡抚于准,案内必有干连;并将于准解任。江苏巡抚员缺紧要,着福建巡抚张伯行调补。……』。
十九日(乙酉),升河南布政使许嗣兴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
●康熙四十九年
康熙四十九年(一七一○、庚寅)秋八月二十二日(甲申),福建浙江总督梁鼐丁母忧,命回籍守制。
二十四日(丙戌),谕吏部:『闽省散赈灾黎,事关重大。总督事务,着将军祖良璧暂行署理。广东巡抚范时崇,着升补福建浙江总督,驰驿赴任。……』。
九月十一日(壬寅),谕吏部:『福建巡抚许嗣兴才力不能任事,着解任。福建巡抚员缺,着浙江巡抚黄秉中调补。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三。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辰),兵部议覆:『海澄公黄应缵疏言:伊父黄芳泰以京口总兵官承袭公爵,已故二十年,尚未营葬;恳赐恤典。应行文该督查明,题到再议』。上谕大学士等曰:『平定三逆之事,朕知之甚明。黄应缵之祖黄梧,世祖章皇帝时曾遣人令伊投降;因海寇郑芝龙遗书阻之,故黄梧未降。后郑芝龙之子郑成功寇镇江瓜州,贝子罗托、总兵官梁化凤内外夹攻,大破之。余贼败北投黄梧,黄梧遂献海澄归顺,因封为海澄公。黄梧故后,公爵与伊子黄芳度承袭。黄梧之弟有二子,长子黄芳世、次子黄芳泰。黄芳世自一等侍卫授广东总兵官,耿精忠叛时,黄芳度坚守漳州府,举家被害;黄芳泰逃至广东请兵,值尚之信叛,黄芳泰同伊兄黄芳世、巡抚杨熙力战而出。黄芳泰等实心效力,所立功绩部中亦有档案,不必行查。即着该部查明议奏』。寻兵部议:『黄芳度于逆贼耿精忠叛时,举家殉难;黄芳泰突围请援,引兵入闽,恢复地方。应将黄芳泰赐恤之处,交礼部』。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四。
●康熙五十年
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辛卯)夏五月十九日(丁未),以检讨介孝瑹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刘俨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六。
秋九月初六日(壬辰),兵部议覆:『福建陆路提督蓝理系封疆大臣,纵容盗贼滋蔓,抢夺扰民,不能招抚,又迟延日久,不行奏闻,反巧行粉饰诳奏。应将总督蓝理革职,交刑部治罪。总督范时崇、巡抚黄秉中、漳州总兵官许风、汀州总兵官陈有功照溺职例,俱革职』。得旨:『蓝理前曾奏称「福建水师提督有吴英、陆路提督有臣料理,地方可保宁谧。倘犹有盗贼之事,臣无面目再觐天颜」等语。今盗贼窃发,不能即行剿抚,纵容迄今,尚未尽获。且蓝理居官不端,殊为溺职。着革职,从宽免交刑部。范时崇、黄秉中、许凤、陈有功俱从宽免革职,着各降五级戴罪图功,盗贼务令尽行拏获。如不能尽行拿获,再加议罪』。
命杭州副都统高登符署理福建陆路提督事务。
十五日(辛丑),以镶红旗汉军副都统杨琳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宝录卷」二百四十七。
冬十月丙辰朔,户部议覆:『福建巡抚黄秉中疏言「康熙四十九年,奉上谕蠲免直隶、奉天、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州、云南、贵州等省康熙五十年应征地丁银两至台湾府属三县地亩向征稻榖;并无额编银两;其应征本色稻榖,请应一体蠲免」。查此项钱粮,该抚应于春夏开征之前即行题请;迟至秋季方行俱奏,应不准行』。得旨:『台湾府属五十年应征稻榖,已经征完在官;虽蠲免,与小民无益。其应征康熙五十一年稻榖,着行蠲免』。
初九日(甲子),兵部题福建台湾总兵官崔相国调补三年任满,缺应另补』。上曰:『台湾总兵官殊属紧要,应调补之人,着问九卿及福建省官员,亦遣人往问大学士李光地;并晓谕福建总督等将该省武官内好者即行荐举,勿致隐漏。如果伊等据实具奏,则福建省官员知贤否皆能上达,咸勉力相率为好官矣。如蓝理凶恶盈满,朕始闻而褫革之;倘当伊罪恶未着之前先行罢黜,于地方岂不更有裨益耶!定海总兵官吴郡居官甚优,实心效力;今署理江南提督事务,江南人亦皆称道。此人不可调补台湾,朕欲留俟紧要处提督用之;着于列名应调补人内举奏』。
十七日(壬申),调浙江处州总兵官姚堂为福建台湾总兵官、台湾总兵官崔相国为处州总兵官。
二十一日(丙子),刑部等衙门议覆:『大理寺卿张志栋等察审浙江粮道程銮私自改折漕粮一案,应将程銮照例革职;未完平粜米银,着落程銮及原任浙江巡抚、今调福建巡抚黄秉中赔补。运官李斌等欠平粜米脚价银两,亦着落程銮追还交仓;倘有不敷,仍在程銮、黄秉中名下追补。至黄秉中照程銮所详批行、不行题参,显系通同作弊;黄秉中亦照例革职』。从之。
二十五日(庚辰),以都察院副都御史绰奇为福建巡抚。
二十九日(甲申),福建巡抚绰奇未赴任丁父忧,命仍留左副都御史原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