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 - 第 14 页/共 20 页
冬十月二十五日(丁巳),九卿、詹事、科道,遵旨会议:『今海外平定,台湾、澎湖设立官兵驻札;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各省先定海禁处分之例,应尽行停止。若有违禁,将硝黄、军器等物私载在船出洋贸易者,仍照律处分』。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七。
十二月初三日(甲午),户部议覆:『福建巡抚金鋐疏言:「康熙二十年,绿旗官兵俸饷不敷银四万五千六百两,请行拨补具题」;应如所请。但册内有海澄公黄芳世多支司库银二千三百六十两,相应着伊家属赔完』。得旨:『黄芳世效力行间,且又身故;所用钱粮,着免其追赔。余依议』。
十三日(甲辰),先是,侍郎苏拜等疏言:『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明裔朱桓等俱令赴京。其武职一千六百有奇、文职四百有奇,或愿回籍、或愿受职,应听部察例议叙;兵四万余人,愿入伍、归农,各听其便』。上命郑克塽家口亲族及刘国轩、冯锡范本身家口,俱令遣发来京。其伪官并明裔朱桓等,俱于附近各省安插垦荒。余如议』。至是,郑克塽等至京;上念其纳土归诚,授郑克塽公衔,刘国轩、冯锡范伯衔,俱隶上三旗。仍令该部拨给房屋、田地』。
十四日(乙已),谕兵部:『征剿罗剎所需藤牌、官兵,应分遣司员至山东、河南、山西三省于安插垦荒福建投诚官兵内选择五百人,令地方大臣给银赡其妻子,兼为整装遣行。又传令八旗汉军察明福建等处投诚官兵内善用藤牌及滚被刀者,勿论主仆,开列名数并器具送部。其在天津郑克塽、冯锡范诸处。亦遣人察取前项人员、器具。闻福建有双层坚好藤牌,移文提督施琅选取四百并所用片刀速送至京』。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八。
●康熙二十四年
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乙丑)春二月二十八日(戊午),上命大学士明珠、一等侍卫通图等传谕天津总兵官刘国轩曰:『朕抚御寰区,聿臻治理;止台湾余孽一线尚存。虽属小岛未平,犹处海滨弗靖。尔刘国轩身为渠党,乃能仰识天时,劝令郑克塽纳土来归,朕心嘉悦!授尔总兵官之任。闻尔家口众多,栖息无所。京城房舍人有定业,况价值不赀,尔安从得之。今特赐尔第宅,俾有宁居,以示优眷』。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九。
三月初五日(乙丑),黄旗汉军公郑克塽题请叙郑聪等投诚功,部议不准。上谕大学士等曰:『大兵进剿,郑聪等同郑克塽即献台湾投诚;久踞海岛之寇,尽行消灭。伊等着准议叙』。
二十二日(壬午),福建兴化总兵官吴英陛辞;上问曰:『尔有所陈否』?吴英奏曰:『台湾设兵六千,请半为镇守、半为屯种』。上曰:『边地屯田,古有成法。尔具疏来,朕自酌行』。
二十七日(丁亥),福建提督侯施琅疏请恤赏进剿澎湖伤亡兵丁,部覆:『毋庸议』。上谕大学士等曰:『凡军功议叙恤赏,俱关紧要。如迟延日期,往返咨查,恐奸宄之徒舞文作巧,易生弊端。朕思此等贫兵,早给一日恤赏,使得早受一日实惠。此后着一概速行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
●康熙二十五年
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丙寅)春正月二十九日(甲申),江南道御史严鲁榘疏言:『近礼部奉命开馆纂修「一统志」书,适台湾、金门、厦门等已属内地,设立郡县文武官员;请敕礼部增入「通志」之内。又广东添设花山县治,「通志」所未载;亦请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议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四。
夏四月初三日(丁亥),调福建巡抚金鋐为浙江巡抚。
初九日(癸巳),升湖南布政使张仲举为福建巡抚。
二十四日(戊申),调福建陆路提督万正色为云南提督,以大理寺卿张云翼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六月初五日(丁已),督理闽海税务户部郎中胡什巴疏言:『闽省商贾贸易,向无土著之人,亦无丈船抽税之例;请照粤关一例丈船抽税。至贸易船只,原在某关印烙给照准出海口者,别关不得羁留,仍令各回本关,庶人数、军器各有稽查,奸究不敢影射』。得旨:『凡收海税官员,因系创行设课,希图盈溢,将出入商民船只任意加征,以致病累民亦未可定;着严加申饬,务令恪遵定例,从公征收,无滥无苛,以副轸恤商民至意。所请,不准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六。
秋八月二十八日(庚辰),福建总督王国安奏请台湾驻防兵丁,三年之中陆续更换。下部议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午),予台湾殉难续顺公沈瑞暨妻郑氏及拖沙喇哈番沈珪各祭葬。已故原任续顺公沈永兴继母李氏照伊子品级,给一次致祭;阿达哈哈番沈志魁之妾崔氏、原任续顺公沈永忠之妾满氏、于氏、沈瑞妹沈氏俱照烈妇例旌表,各给银建坊。
十六日(丙寅),福建提督张云翼疏言:『水师提督施琅于泉州公廨建立御书碑亭,各官不便行走』。得旨:『朕赐御书,原以褒施琅之功,荣宠其一身一家,于伊家左右犹可竖碑。今乃于公所建立,不独张云翼一人出入未便,即合省文武大僚亦皆震悚回避。此特借端招摇,欲引以为重。该部严饬施琅不得于公所立碑』。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康熙二十六年
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丁卯)春二月初二日(庚戍),以福建台湾总兵官杨文魁为正黄旋汉军副都统。
三月初三日(辛已),以福建提督王国安为刑部右侍郎。
初七日(乙酉),大学士等奏:『臣等遵旨传谕九卿等集议应行、应改事务,诸臣佥云皇上夙夜孜孜,勤求治理,政务俱已全备、寰宇已极升平,并无应行、应革事件。前辅政大臣时,各省皆有总督;自皇上亲政以来酌裁总督员缺,惟设江南江西一总督、广东广西一总督、云南贵州一总督、湖南湖北一总督、四川陕西一总督、浙江福建一总督。后将浙江福建总督缺改为福建总督;然浙江、福建皆系近海地方,请仍改福建总督为浙江福建总督,似属有益』。从之。调江南江西总督王新命为浙江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夏四月初九日(丙辰),升直隶三屯营副将王化行为福建台湾总兵官(按王化行本姓殷。后康熙三十七年春三月初三日任宁夏总兵官时具疏请复,从之。--见「实录」原书卷一百八十七、页十八、行八)。
二十八日(乙亥),准福建台湾府乡试另编字号,额中一名;从陆路提督张云翼请也。
五月十七日(甲午),以礼科掌印给事中王连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礼部员外郎许朝为副考官。
秋七月初十日(丙戊),礼部议覆:『福建巡抚张仲举疏言:「台湾郡县设立学校,但与考人数无多,未便照内地之额。请于府学量设廪、增各二十名,县学各十名;俟人才渐盛,仍照直隶各省补足定额。至廪生出贡,挨年考取,请自康熙二十七年始,照例举行」。应如所请』。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
●康熙二十七年
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戊辰)春三月十六日(己丑),调福建浙江总督王新命为河道总督。
二十三日(丙申),升江西巡抚王隲为福建浙江总督。
二十九日(壬寅),谕兵部尚书张玉书、刑部尚书图纳、左都御史马齐曰:『前李光地曾奏德格勒、徐元梦所学甚博、作文甚优,汉官亦不能及。德格勒奏李光地用为总督、提督,令同伊母赴任,始肯就职;若用于别任,必不来也。朕因其互相陈奏,欲辨虚实,从前德格勒亲加考试,其文见存。今李光地已来京,尔等何将德格勒试卷宣示九卿,并以问李光地』。于是张玉书等传集九卿,公阅德格勒试卷;奏称:『德格勒之文词语粗鄙,毫无文气;诘问李光地,亦自甘妄奏之罪。请将李光地下部议处』。上曰:『李光地本应治罪。念其任学士时,凡事不委顺从人;台湾之役,人皆谓不可取,李光地独言可取:此其所长。除此事外,别无妄奏之处;姑从宽免,令仍为学士』。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四。
夏五月十八日(己丑),兵部议覆:『原任浙江福建总督王新命疏言:「闽省各营官弁前调防台湾、澎湖所遗员缺,请于本省见任官弁中酌量调补」;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秋七月十五日(乙酉),福建提督靖海侯施琅入京陛见。上召入干清宫,谕之曰:『尔前为内大臣十有三年,当时因尔闽人,尚有轻尔者。惟朕深知尔,待尔甚厚。其后三逆反逆,虐我赤子,旋经次第平定。惟有海寇游魂潜据台湾,尚为闽害;欲除此寇,非尔不可。爰断自朕衷,特加擢用。尔果能竭力尽心,不负任使;举六十年难靖之寇,殄灭无余:诚尔之功也。迩来或有言尔恃力骄傲者,朕亦颇闻之。今尔来京,又有言当留勿遣者。朕思寇乱之际,尚用尔勿疑;况天下已平,反疑尔勿遣耶!今命尔复任,自此宜益加敬慎,以保功名。从来功高者,往往不克保全始终,皆由未能敬慎之故。尔其勉之!更须和辑兵民,使地方安静,以副朕爱兵恤民并保全功臣至意』。施琅奏曰:『臣年力已衰,对疆重大,恐精神不堪』。上曰:『为将尚智不尚力,朕用尔以智耳;岂在手足之力乎』!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九月二十四日(癸巳),命台湾文职员缺准该抚于闽省见任官内拣选调补。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
●康熙二十八年
康熙二十八年(一六八九、己已)春闰三月二十一日(丁亥),升按察司副使管福建台湾府事蒋毓英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