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 第 104 页/共 159 页
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一。又只如壬至午,且应交司而治之,即下丁酉未得迁正者,即地下丙中,少
阳未得退位者,见丁壬不合德也。即丁柔干失刚,亦木运小虚也,有小胜小复。后三年化疠,名曰木
疠,其状如风疫,治法如前。
壬午之岁,阳气太过。如上年辛巳,天数有余者,虽交后壬午年也。上年辛巳厥阴犹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午年少阴司天,当阳明在地。如地己迁正,则阳明在泉奚。去岁丙寅少阳在泉者,今岁以作右闻,天即上年之厥阴,而地乃今岁之阳明。阳明金气上刑其木,故地不奉天者也。上年辛巳,犹未退位,丁壬运木,则丁辛相会合。丁为阴,故木运太虚,虚则反受金胜,木虚金胜,故非太过也。此因壬而兼论乎丁也。壬主木运,谓之太角,司天失守,即蕤宾之管太角不应,木失守而不及,则金行燥胜,木气正位,则木生火,而火化热复,以胜其金。胜之甚者,病即速,胜之微者,病即徐。速与徐,则疫至也。大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壬午年,如壬至午,且应交司而治之。壬与丁合,皆为木运,少阴午在上,则阳明酉在下,引而伸之,即下丁酉未迁正者,即地下上年丙申少阳未退位者,在上则壬不迁正,在下则丁不迁正,见丁壬不合德也。即丁柔干亦失其刚,失刚谓不迁正也,此亦木运之小虚也。虚而有小胜,则有小复,后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状如风疫,治法如前篇。
假令戊申阳年太过,如丁未天数太过者,虽交得戊申年也,太阴犹尚治天,地己迁正,厥阴在泉,
去岁壬戌太阳以退位作右间,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丁癸相会,火运太虚,反受
水胜,故非太过也,即夷则之管,上太微不应,此戊癸失守其会,后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
小善恶,推疫至之年天数及太一。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应交司而治天,即下癸亥来得迁正
者,即地下壬戌太阳未退位者,见戊癸未合德也,即下癸柔干失刚,见火运小虚也,有小胜或无复
也,后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治之法可塞之泄之。
戊申之岁,阳年太过。如上年丁未天数太过者,虽交得戊申年也,上年丁未太阴犹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申年少阳司天,当厥阴在地,如地己迁正,则厥阴在泉矣。去岁壬戌太阳在泉者,今岁以退位而作地之右间。天即上年丁未之太阴,而地乃癸亥之厥阴也。厥阴木气上胜其土,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癸皆火运,而上年丁未退位,是为丁癸相会,癸之火运太虚,则反受水胜,火虚水胜,故非太过也。此因戊而兼论乎癸也。戊主火运,谓之太微,司天失守,即夷则之管,上太微不应,此戊癸失守其会也。至后三年,当化疫也,连至庚戌,戊申己酉庚戌,交三年也。疫之大小善恶,惟疫至之年,并天数及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戊申,戊火运在中也,申少阳司天也。如戊至申,且应交司而治天。戊与癸合,少阳中在上,则厥阴亥在下,即下厥阴未得迁正者,即地下上年壬戌太阳未退位者,在上则戊不迁正,在下则癸不迁正,见戊癸未合德也。即下癸柔干失刚,而不迁正,亦见火运小虚也。小虚有小胜,或无复也。后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篇。又曰治之法可寒之泄之者,以明寒泄之法可治火疠也。推而及之,则土金水木,亦可仿此义以治之,不但如前篇治法也。
此一节申明上编刚柔二干失守及三年变疫疠之义。
黄帝曰:人气不足,天气如虚,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干人,致有暴亡,可得闻乎?
帝承上编三虚之意以问。
岐伯曰:人之五脏,一脏不足,又会天虚,感邪之至也。
脏不足,一虚也。天虚,二虚也。感邪,三虚也。有如下文所云也。
人忧愁思虑即伤心又或遇少阴司天,天数不及,太阴作接间至,即谓天虚也,此即人气天气同虚
也。又遇惊而夺精,汗出于心,因而三虚,神明失守,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失守位,
即神游上丹田,在帝太一帝君泥丸宫下,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却
遇火不及之岁,有黑尸鬼见之,令人暴亡。
子午之后,丑未继之,故子午少阴天数不及,而丑未太阴作接间至。下少阳少阴,作接间至同,人气天气虚,又遇惊而夺精,汗出于心,是为三虚。心为火脏,黑尸鬼见之,水克火也,此三虚相搏令人暴亡也。
人饮食劳倦即伤脾,又或遇太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阳作接间至,即谓之虚也,此即人气
虚而天气虚也。又遇饮食饱甚,汗出于胃,醉饱行房,汗出于脾,因而三虚,脾神失守,脾为谏议之
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却遇土不及之年,或己年或甲年失守,或太
阴天虚,青尸鬼见之,令人卒亡。
脾与胃以膜相连,故论脾而兼言胃也。
人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即伤肾,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因
而三虚,肾神失守,神志失位,神光不聚,却遇水不及之年,或辛
不会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阳司天虚,有黄尸鬼主见之,令人暴亡。
符,犹合也。不会符,犹言不会合也,亦失守意。
人或恚怒气上,逆而不下,即伤肝也。又遇厥阴司天,天数不及,即少阴作接间至,是谓
天虚也,此谓天虚人虚也。又遇疾走恐惧,汗出于肝,肝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神位失守,
神光不聚,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阴司天虚也,有白
尸鬼见之,令人暴亡也。
言心脾胃肝,不及肺者,可类推也。
以上五失守者,天虚而人虚也,神游失守其位;即有五尸鬼干
人,令人暴亡也,谓之曰尸厥。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园也,非
但尸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此谓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此一节申明上编三虚暴亡,十二藏不得相失之义。
卷之五
标本病传论第六十七篇
标本,阴阳先后之气也。先病为本,后病为标。人身正气调和,外感风热湿火燥寒之气,谓之客气,则以外感客气为本,三阳三阴正气为标。若正气先病,因病而生风热湿火燥寒之气,谓之同气,则以三阳三阴正气为本,所生同气为标。故治有从本者,有从标者,有先治其本而后治其标者,有先治其标而后治其本者,间者并行,甚者独行,此标本之大法也。病传者,心病传肺,肺病传肝,肝传脾,脾传肾,相克而传,皆有死期。若间一脏,则相生而传,病当自止,不止,而至三四脏者,乃可刺,此病传之大法也。《灵枢》有《病本》篇论标本,《病传》论论病传,分而为二,此则合为一也。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
帝承上编四时刺逆从之意,谓欲知刺之逆从,必知病之标本,不知病之标本,犹未知刺之逆从,故问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
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后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
别,音逼。应,平声。刺得其宜,标本始得,故凡刺之方,必别四时六气之阴阳,在表在里,浅刺深刺,前后相应,何者为逆,何者为从,逆从得施,则因标治本,因本治标,而标本可以相移,是刺得其宜。而标本始得也。
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
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
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
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