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29 页/共 85 页

着之骨髓 马云。着。着同。张云。着。纪也。   歃血 马云。歃。孟子云。束牲载书。而不歃血。简按左传正义云。凡盟礼。杀牲歃血。告誓神明。   若有背违。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礼曲礼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   书成乃歃血读书。熊音。歃。音霎。   更立 宋本。立。作互。马志并同。   九野 吴云。九州之分野。张云。即洛书九宫。禹贡九州之义。简按淮南原道训。上通九天。下贯九野。高诱注云。九天。八方中央也。九野亦如之。又天文训。天有九野。九千九百九十九隅。去地五亿万里。   注云。九野。九天之野也。王注据尔雅。未允。   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 吴本。作有上部有中部有下部。   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张云。必受师之指授。庶得其真也。高云。必以指循切。而按导之。乃为部候之真。简按张注似是。真。当质。王注。有礼曰疑事无质质成也之文。明是字之误。吴本。直改作质。盖据王注。   两额之动脉 张云。额旁动脉。当颔厌之分。足少阳脉气所行也。简按马以为瞳子 听会等处。非。   两颊之动脉 张云。即地仓大迎之分。足阳明脉气所行也。   耳前之动脉 张云。即和 之分。手少阳脉气所行也。   形藏四 志云。胃与大肠小肠膀胱。藏有形之物也。高同。简按形藏四。诸家并仍王义。然头角耳目口齿。理不宜谓之藏。考周礼天官疾医职云。参之以九藏之动。郑注。正藏五。又有胃膀胱大肠小肠。志注有所据。今从之。   去其血脉 马云。去其脉中之结血。吴云。谓去其瘀血之在脉者。盖瘀血壅塞脉道。必先去之。而后能调其气之虚实也。   如参舂 高云。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也。   目内陷者死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内陷者。阳精脱矣。故必死。吴移下文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十六字。次于目内陷者死之下。   独热者病独寒者病 简按诸家不注。盖热乃滑之谓。寒乃紧之谓。志云。寒热者。三部皮肤之寒热也。   恐非是。   独陷下者病 志云。沉陷而不起也。独大独疾独热者。大过也。独小独迟独陷下者。不及也。   以左手足上上 甲乙。手下。有于左二字。无一上字。吴改作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   庶右手足 甲乙。庶。作以。无足字。并与新校正所引异。吴改作以右手取病者足。诸家皆仍原文释之。志云。此候生阳之气。以知病之死生也。张云。手足之络。皆可取而验之。手踝之上。手太阴肺络也。足踝之上。足太阴脾络也。肺藏气。而主治节。脾属土。而主灌溉。故可取之以察吉凶。简按诸家随文诠释。虽其义略通。然不若文本甲乙为正。而注意以吴为允。   其应 马云。凡曰应者。应医工之指下也。   蠕蠕然 熊音。蠕。而 切。虫行貌。张云。谓其软滑而匀和也。   浑浑然 马云。当作混混。不清也。简按混。浑。古通用。淆杂也。老子。浑兮其如浊。不必改字。   是以脱肉 甲乙。无是以二字。似是。   身不去者 简按马注刺要论体解 然不去矣云。不能行动而去也。张云。不能动摇来去也。乃并仍王注。志云。邪留于身。而不去者死也。非。   其脉代而钩 高云。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钩者。乍数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若其脉代而钩者。乃经络内外不通。故病在络脉。不死也。   一候后则病 志云。一候不应。是天地人之气失其一矣。故主病。高云。脉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后者。   浮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矣。简按以三部为浮中沉。 于难经。便取而释之。非。   先知经脉 吴云。经常不病之脉。   以平旦死 吴云。平旦之际。昏明始判之时。阴阳交会之期也。故寒热交作之病。以斯时死。   以日夕死 张云。日夕者。一日之秋也。风木同气。遇金而死。高云。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   七诊虽见 简按七诊。诸家仍王义。为前文独小独大等之义。无复异论。而志云。七诊。谓沉细悬绝盛躁喘数寒热热中病风病水。土绝于四季也。乃至下文风起之病。似七诊之病。而穷矣。熊宗立脉决云。七诊者。诊宜平旦。一也。阴气未动。二也。阳气未散。三也。饮食未进。四也。经脉未盛。五也。络脉调匀。   六也。气血未乱。七也。张则谓。此七者。焉得皆谓之诊。总之一平旦诊法耳。后世遂尔谬传。竟致失其本原矣。   似七诊之病而非也 张云。风者。阳病也。故偶感于风。则阳分之脉。或大或疾。经月者。常期也。   故适值去血。则阴分之脉。或小或迟。或为陷下。此皆似七诊之脉。而实非也。皆不可以言死。然则非外感及经月之病。而得七诊之脉者。非吉兆也。   脉候亦败者死矣 张云。此承上文。而言风气经月之病。本非七诊之类。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   又非不死之比。简按王以脉候为脉应。张则为脉息证候。王注似是。   以上下逆从循之 张云。上下逆从。各因其次。以治之也。简按循。盖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义。与上文切循其脉之循自异。   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灵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   简按新校正。引甲乙。络病者治其络血。无二孙字。今甲乙无血字。   在奇邪 马云。其有奇邪者。不正之邪。适然所中者。吴云。奇邪。奇经之邪。张云。奇邪者。不入于经。而病于络也。邪客大络。则左注右。右注左。其气无常处。故常缪刺之。简按马。在。读为有。   留瘦不移 吴。改瘦作 。注云。 。论语人焉 哉之 。匿也。言病邪留匿而不移。简按通评虚实论。瘦留着。滑。改瘦作 。吴亦从之。并似不稳。   节而刺之 张云。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于四肢八溪之间。有所结聚。故当于节之会处。索而刺之。   志高同。简按当从王注。   见通之 新校正。引甲乙。是。   瞳子高者 张云。瞳子高者。目上视也。戴眼者。上视之甚。而定直不动也。马云。此章(二十五字)为第八节之脱简。吴直移之于前文足太阳气绝者云云之后。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马云。王注以为错简者。是也。愚疑是第七节中手徐徐然下之脱简。简按此一句。吴以为血实于上之治法。志高并以为刺手太阳。而补足太阳之治。俱不可从。   卷三   经脉别论篇第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