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炙全书 - 第 17 页/共 33 页

生姜   辛,温。去皮则热,留皮则冷。秦椒为使,杀半夏、莨菪毒,恶黄芩、黄连、天鼠粪缪仲醇曰:生姜不宜使熟,宜捣绞汁,待药煎成,倾方不失生字之义。如入药煎,乃熟姜非   卷第二 蔬之属   干姜   苦、辛,大热。微炒用,若治产后血虚发热及止血俱炒黑,温中炮用,散寒邪理肺气呕生用。使恶杀同生姜。   造干姜法,以母姜水浸三日,去皮,又置流水中六日,更刮去皮,然后晒干,置瓷缸中酿三   卷第二 蔬之属   胡荽   辛,温,有小毒。凡服一切补药,有白术、牡丹皮者咸忌之。伏石钟乳。   卷第二 蔬之属   山药   即山薯。   甘,平。恶甘遂。   山薯形长者是也。一种形如手掌,名佛掌薯。又有番薯即红山药。其根如姜而大,皮薄而紫洗去土留皮,竹肆所卖者,大率系家园种者皆黑者不堪。   卷第二 蔬之属   百合   甘,平。花白者入药。   卷第二 蔬之属   冬葵子   甘,寒,滑。黄芩为使,伏硫黄。   葵今处处有之,古人种为常食,今之种者颇鲜,苗高三四尺,茎叶似蜀葵而差,小花极微细相承,以钱葵当葵   卷第二 蔬之属   藜   甘,平。有二种,凡使高二尺五六寸为妙,若长若短皆不中用也,生墙下树下者不可用   卷第二 蔬之属   紫苏   辛,温。不可同鲤鱼食,生毒疮。   卷第二 蔬之属   苏子   辛,温,炒香研用。   卷第二 蔬之属   荆芥   辛、苦、温,去枝茎生用,治下焦血炒黑用与河豚、黄颡鱼、驴肉相反,若同日食之致丧命,不可不痛戒也。   卷第二 蔬之属   牛蒡子   苦,辛。拣净以酒拌蒸,待有白霜以布拭去,焙干捣粉用。   卷第二 蔬之属   蒲公英   苦、甘,寒,三四月采,阴干。   卷第二 蔬之属   地肤子   甘,寒,拣净用。   卷第二 果之属   杏仁   甘、苦。温。汤浸去皮尖,炒黄研细,风寒肺病药中连皮尖用,取其发散也,作汤如白   卷第二 果之属   乌梅   酸、涩,温平。去核微炒,若过而齿 者,嚼胡桃肉解之。忌猪肉,取大青梅篮盛于上熏黑用。   卷第二 果之属   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