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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运:以本年天干化气为主。   一、主运:春角木,夏征火,长夏宫土,秋商金,冬羽水。甲乙丙壬癸五年从太角起,太生少,少生太,起于角;丁戊己庚辛五年从少角起,少生太,太生少,终于羽。   一、客运:从中运起,初运太生少,少生太,每运管七十三日半,与主运俱同自大寒日始。   卷十 运气要略缘起   主运推太角少角说   甲年化阳土,属太宫,逆推前生太宫者少征,生少征者太角,故甲年起太角。   乙年化阴金,属少商,上推前生少商者太宫,生太宫者少征,生少征者太角,故乙年起太角。   丙年化阳水,为太羽,推前生太羽者是少商,生少商者是太宫,生太宫者少征,生少征者太角,故丙年初运太角。   丁年化阴木,属少角,即从少角起初运,其年客运尽同。   戊年化阳火,属太征,推前生太征者是少角,故戊年起少角。   己年化阴土,为少宫,推前生少宫者是太征,生太征者少角,故己年起少角。   庚年化阳金,属太商,推前生太商者是少宫,生少宫者太征,生太征者少角,故庚年起少角为初运。   辛年化阴水,为少羽,上推前生少羽者太商,生太商者少宫,生少宫者太征,生太征者少角,故辛年起少角。   壬年化阳木,属太角,即起太角为初运,其年客运尽同。   癸年化阴火,属少征,生少征者是太角,故癸年起太角。   卷十 运气要略缘起   主运甲乙丙壬癸五年同   每运各管七十三日另五刻,与客运同,俱自大寒日起。   初运:太角(木),大寒起,立春、雨水、惊蛰、春分后十二日止。   二运:少征(火),清明前三日起,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后九日止。   三运:太宫(土),夏至前五日起,小暑、大暑、立秋、处暑后六日止。   四运:少商(金),白露前九日起,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后三日止。   五运:太羽(水),立冬后四日起,小雪、大雪、冬至、小寒至大寒日止。   卷十 运气要略缘起   主运丁戊己庚辛五年同   初运:少角(木),大寒日起,至后七十三日另五刻止。   二运:太征(火),春分后第三日起。   三运:少宫(土),芒种后十日起。   四运:太商(金),处暑后第七日起。   五运:少羽(水),立冬后第四日起。   卷十 运气要略缘起   客运定局   横推每运管七十三日另五刻,与主运同,俱自大寒日起。   图    卷十 运气要略缘起   十干化气说   例云:甲己还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从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起壬子,遁甲定不虚。   甲己二干于子上起,甲子至戊辰,是戊在辰宫,属土,故化土。   乙庚二干于子上起,丙子至庚辰,是庚在辰宫,属金,故化金。   丙辛二干于子上起,戊子至壬辰,是壬在辰宫,属水,故化水。   丁壬二干于子上起,庚子至甲辰,是申在辰宫,属木,故化木。   戊癸二干于子上起,壬子至丙辰,是丙在辰宫,属火,故化火。   卷十 运气要略缘起   主气   即三阴三阳。又内六步,每步统四小气,得六十日另八十七刻半。主气,地气也,静而守位,故四时有常。太阴居少阳后,以岁时为法也。   初之气:厥阴风木,大寒、立春、雨水、惊蛰。   二之气:少阴君火,春分、清明、谷雨、立夏。   三之气:少阳相火,小满、芒种、夏至、小暑。   四之气:太阴湿土,大暑、立秋、处暑、白露。   五之气:阳明燥金,秋分、寒露、霜降、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