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 第 105 页/共 603 页
【修治】 曰:凡采得细锉,用生甘草水煮一伏时【气味】辛、苦,平,无毒。时珍曰:有小毒。
【主治】鬼疰卒忤中恶,心腹邪气,百精毒,温疟疫疾,强腰脚,益膂力(《唐本》)。
【发明】时珍曰:按东晋《深师方》,治上气嗽、饮嗽、邪嗽、燥嗽、冷嗽,四满丸,用鬼督邮同蜈蚣、芫花、踯躅诸毒药为丸,则其有毒可知矣。非毒药不能治鬼疰邪恶之病,《唐本》云无毒,盖不然。
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徐长卿
(《本经》上品)【校正】今据《吴氏本草》,并入石下长卿。
【释名】鬼督邮(《本经》)、别仙踪(苏颂)。
时珍曰:徐长卿,人名也,常以此药治邪病,人遂以名之。《名医别录》于有名未用复出石下长卿条,云一名徐长卿。陶弘景注云:此是误尔。方家无用,亦不复识。今考二条功疗相似。按《吴普本草》云:徐长卿一名石下长卿。其为一物甚明,但石间生者为良。前人欠气亦相似。今狗脊散用鬼督邮者,取其强悍宜腰脚,故知是徐长卿,而非鬼箭、赤箭。
【集解】《别录》曰:徐长卿,生泰山山谷及陇西,三月采。又曰:石下长卿生陇西山谷池泽,三月采。恭曰:所在川泽有之。叶似柳,两叶相当,有光泽。根如细辛,微粗长,黄色而有臊气。今俗以代鬼督邮,非也。鬼督邮自有本条。保升曰:生下湿川泽之间。苗似小桑,两叶相对。三月苗青,七月、八月着子,似萝摩子而小。九月苗黄,十月凋。八月采根,晒干。颂曰:今淄、齐、淮、泗间皆有之,三月、四月采,谓之别仙踪。时珍曰:鬼督邮、及己之乱杜衡,其功不同,苗亦不同也。徐长卿之乱鬼督邮,其苗不同,其功同也。杜衡之乱细辛,则根苗功用皆仿佛,乃弥近而大乱也。不可不审。
根
【修治】 曰:凡采得粗杵,拌少蜜令遍,以瓷器盛,蒸三伏时,晒干用。
【气味】辛,温,无毒。《别录》曰:石下长卿:咸,平,有毒。普曰:徐长卿一名石下长卿。神农、雷公:辛。时珍曰:治鬼之药多有毒,当从《别录》。
【主治】鬼物百精蛊毒,疫疾邪恶气,温疟。久服强悍轻身(《本经》)。益气延年。又曰:石下长卿:主鬼疰精物邪恶气,杀百精蛊毒,老魅注易,亡走啼哭,悲伤恍惚(《别录【发明】时珍曰:《抱朴子》言:上古辟瘟疫有徐长卿散,良效。今人不知用此。
【附方】新二。
小便关格:徐长卿汤:治气壅关格不通,小便淋结,脐下妨闷。徐长卿(炙)半两,茅根三分,木通、冬葵子一两,滑石二两,槟榔一分,瞿麦穗半两。每服五钱,水煎,入朴硝一钱,温服,日二服。(《圣惠方》)注车注船:凡人登车船烦闷,头痛欲吐者。宜用徐长卿、石长生、车前子、车下李根皮各等分。捣碎,以方囊系半合于衣带及头上,则免此患。(《肘后方》)
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白薇
(《本经》中品)【释名】薇草(《别录》)、白幕(《别录》)、春草(《别录》)、 (音尾)、骨美。时珍曰:薇,细也。其根细而白也。按:《尔雅》: ,春草也。薇、 音相近,则白薇又 音之转也。《别录》以 为莽草之名,误矣。
【集解】《别录》曰:白薇生平原川谷。三月三日采根阴干。弘景曰:近道处处有之。
颂曰:今陕西诸郡及舒、滁、润、辽州亦有之。茎叶俱青,颇类柳叶。六、七月开红花,八月结实。其根黄白色,类牛膝而短小,今人八月采之。
根
【修治】 曰:凡采得,以糯米泔汁浸一宿,取出去髭,于槐砧上细锉,蒸之,从巳至申,晒干用。时珍曰:后人惟以酒洗用。
【气味】苦、咸,平,无毒。《别录》曰:大寒。之才曰:恶黄 、大黄、大戟、干姜、大枣、干漆、山茱萸。
【主治】暴中风身热肢满,忽忽不知人,狂惑邪气,寒热酸疼,温疟洗洗,发作有时(《本经》)。疗伤中淋露,下水气,利阴气,益精。久服利人(《别录》)。治惊邪风狂 病,百邪鬼魅(弘景)。风温灼热多眠,及热淋遗尿,金疮出血(时珍)。
【发明】好古曰:古方多用治妇人,以本草有疗伤中淋露之故也。
时珍曰:白薇古人多用,后世罕能知之。按:张仲景治妇人产中虚烦呕逆,安中益气,竹皮丸方中,用白薇同桂枝各一分,竹皮、石膏各三分,甘草七分。枣肉为大丸,每以饮化一丸服。云有热者,倍白薇,则白薇性寒,乃阳明经药也。徐之才《药对》言白薇恶大枣,而此方又以枣肉为丸,盖恐诸药寒凉伤脾胃尔。朱肱《活人书》治风温发汗后,身犹灼热,自汗身重多眠,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者,葳蕤汤中亦用之。孙真人《千金方》,有诏书发汗白薇散焉。
【附方】新五。
肺实鼻塞,不知香臭。白薇、贝母、款冬花各一两,百部二两。为末。每服一钱,米饮下。(《普济方》)妇人遗尿,不拘胎前产后。白薇、芍药各一两。为末。酒服方寸匕,日三服。(《千金方》)血淋热淋:方同上。妇人血厥:人平居无疾苦,忽如死人,身不动摇,目闭口噤,或微知人,眩冒,称时方寤,此名血厥,亦名郁冒。出汗过多,血少,阳气独上,气塞不行,故身如死。气过血还,阴阳复通,故移时方寤。妇人尤多此证。宜服白薇汤:用白薇、当归各一两,人参半两,甘草二钱半。每服五钱,水二盏,煎一盏,温服。(《本事方》)金疮血出:白薇为末,贴之。(《儒门事亲》)
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白前
(《别录》中品)【释名】石蓝(《唐本》)、嗽药(同上)。时珍曰:名义未详。
【集解】弘景曰:白前出近道,根似细辛而大,色白不柔易折,气嗽方多用之。恭曰:苗高尺许,其叶似柳,或似芫花,根长于细辛,白色。生州渚沙碛之上,不生近道。俗名石蓝,又名嗽药。今用蔓生者味苦,非真也。志曰:根似白薇、牛膝辈,二月、八月采,阴干用。
嘉谟曰:似牛膝,粗长坚直易断者,白前也。似牛膝,短小柔软能弯者,白薇也。近道俱有,形色颇同,以此别之,不致差误。
根
【修治】 曰:凡用,以生甘草水浸一伏时,漉出,去头须了,焙干收用。
【气味】甘,微温,无毒。权曰:辛。恭曰:微寒。
【主治】胸胁逆气,咳嗽上气,呼吸欲绝(《别录》)。主一切气,肺气烦闷,奔豚肾气(大【发明】宗 曰:白前能保定肺气,治嗽多用,以温药相佐使尤佳。时珍曰:白前色白而味微辛甘,手太阴药也。长于降气,肺气壅实而有痰者宜之。若虚而长哽气者,不可用也。
张【附方】旧二,新一。
久嗽唾血:白前、桔梗、桑白皮三两(炒),甘草一两(炙)。水六升,煮一升,分三服。
忌猪肉、菘菜。(《外台》)久咳上气体肿,短气胀满,昼夜倚壁不得卧,常作水鸡声者,白前汤主之。白前二两,紫菀、半夏各三两,大戟七合。以水一斗,渍一宿,煮取三升,分作三服。禁食羊肉、饧糖大佳。(《深师方》)久患暇呷:咳嗽,喉中作声,不得眠。取白前焙捣为末,每温酒服二钱。(《梅师方》)
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草犀
(《拾遗》)【释名】时珍曰:其解毒之功如犀角,故曰草犀。
【集解】藏器曰:草犀生衢、婺、洪、饶间。苗高二、三尺,独茎,根如细辛。生水中者名水犀。
曰:《广州记》云:生岭南及海中,独茎对叶而生,如灯台草,根若细辛。
根
【气味】辛,平,无毒。
【主治】解一切毒瓦斯,虎野狼虫虺所伤,溪毒野蛊恶刺等毒,并宜烧研服之,临死者亦得活(李 )。天行疟瘴寒热,咳嗽痰壅,飞尸喉痹疮肿,小儿寒热丹毒,中恶注忤,痢血等病,煮汁服之。岭南及睦、婺间中毒者,以此及千金藤并解之(藏器)。
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钗子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