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经小学 - 第 22 页/共 30 页

开之发之。适事为故。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反治之谓。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   通因通用。伏其所主。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   可使必已。其病之气。惟标与本。先受为本。次者为标。或为兼证。知逆与从。正行无问。   知标本者。万举万全。不知标本。是谓妄行。六气为本。三阴三阳。经病为标。病气为本。   受病经络。脏腑为标。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治之要极。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   逆从倒行。标本不得。神亡命失。   卷之五 治法第五   五治一首(集见此事难知)   夫抑火升水。养阴退阳。流湿润燥。推陈致新。渍形为汗。润肠为下。温经散寒。补中益气。调经破血。痛随利减。风从汗出。发表攻里。敛表渗泄。双解独攻。应变从权。治由有五。其细味之。和取从折。属其备兮。如假小热。以凉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之。为热势大。寒药以取。取之不已。更用从之。因热既甚。从以温药。从之不已。以法折之。为恐冲逆。味随所为。寒因热用。或更发之。折之不已。求属衰之。求属之法。同气同声。法制之体。五治所因。经言不分。邪僻内作。工不能禁。此之谓也。   卷之五 治法第五   七方一首(集见儒门事亲本内经至真大论篇)   七方之法为绳墨。大小缓急奇偶复。小方剂少饮须徐。大方剂兼宜顿服。恋膈味薄自缓迟。   攻下气浓乃峻促。奇谓单奇只一法。偶方相合如配匹。复重并制三四方。病谓寒温反佐术。   剂和六合实类聚。各据方隅更审悉。大抵处方要在合宜而用。不可务取品味。数多过制。越此反不为效矣。本草云。三百六十五种内。相须者止二十种。其单行者七十一。相使者九十。畏者七十八。相恶者六十。相反者十八。相杀者二十六。是以丹溪先生曰。余以某药治某病。某药监某药。某药为引经。其意则得之矣。   卷之五 治法第五   十剂一首(集见儒门事亲)   十剂补泻宣与通。滑涩燥湿重轻伦。泻为泄实治闭满。补即能调虚损人。宣非泻剂乃越吐。   通因开流轻义匀。滑知养窍濡结燥。涩以酸同收敛因。燥攻水液寒清冷。湿润干枯涸揭皴。   重当镇坠抑而减。轻为熏扬泄汗陈。十剂由来三法中。发汗燥涩轻可 。下本重湿通滑泻。   吐唯宣剂旨须论。三法用之犹有补。驱邪扶正益天真。   卷之五 治法第五   望闻审切例一首(出脉诀)   医门理法至微玄。大要胸中有转旋。望闻审切四件事。缺一偏枯不备全。第一看他神气色。   润枯肥瘦起和眠。活润死枯肥是实。瘦为虚弱古今传。谦体即知腰内苦。攒眉头痛与头眩。   手不举兮肩背痛。步行艰苦脚间疼。叉手按胸胸内痛。按中脐腹痛相连。但起不眠痰夹热。   贪眠虚冷使之然。面壁蜷身多是冷。仰身舒挺热相煎。身面目黄脾湿热。唇青面黑冷同前。   第二应声清与浊。鉴他真语及狂言。声浊即知痰壅滞。声清寒内是其源。言语真诚非实热。   狂言号叫热深坚。称神说鬼逾墙屋。胸膈停痰证号癫。更有病因循日久。音声遽失命归泉。   三问病因经几日。日间便利几番行。饮食少多宜冷热。更兼多少不同论。饮食稍通容易治。   不进之时疗必难。喜冷定知心内热。好温乃属脏中寒。尿色赤黄真内热。尿清定是冷相干。   切脉是居为四末。浮沉迟数病之端。四事略陈通梗概。举隅善反一同看。   卷之五 治法第五   察病轻重一首(出图经本草)   凡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   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至于真脉。其孰能知。   未病之病。   卷之五 治法第五   水火分治一首(出玉匮密钥)   肝胆由来从火治。三焦包络都无异。脾胃常将湿处求。肺与大肠同湿类。肾与膀胱心小肠。   寒热临时旋商议。恶寒表热小膀温。发热表寒心肾炽。十二经。最端的。四经属火四经湿。   四经有热有寒时。攻里解表细消息。里热里寒宜越竭。表热表寒宜汗释。湿同寒。火同热。   寒热到头无两说。六分分来火热寒。寒热中停直浪舌。热寒格拒病机深。亢则害。承乃制。   别紧寒。数热脉。正邪标本求之真妙诀。休治风。休治燥。治得火时风燥了。当解表时莫攻里。当攻里时莫解表。表里如或两可攻。后先内外分多少。治湿无过似决川。此个筌蹄最分晓。感谢轩岐万世恩。争奈醯鸡笑天小。   卷之五 治法第五   三阴三阳标本分治一首(同前)   少阳从本为相火。太阴从中湿土坐。厥阴从中火是家。阴明从中湿是我。太阳少阴标本从。   热寒二气相包裹。风从火龈汗之宜。燥与湿兼下之可。万病能将火湿分。掣开轩岐无缝锁。   卷之五 治法第五   辨证用药例略   一首。集见此事难知。元戎。保命等书。大抵医之用药。必本七方十剂。旋为增损。求合圣贤之旨。以自通变。今不得已而逐证具其方例。智者幸勿哂其拘执也。故附东垣先生立方本旨于后。可以求其旨趣为法。又如海藏云。凡治中风用药。止可扶持疾病。要收全功。火艾为良。内经言针法多于用药是也。其要并见针灸四书。资生等经。故不复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