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灯续焰 - 第 45 页/共 76 页
胎产脉证第七十七
妇人之脉,以血为本。血旺易胎,气旺难孕。
少阴动甚,谓之有子。尺脉滑利,妊娠可喜。
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别。
左疾为男,右疾为女。女腹如箕,男腹如釜。
欲产之脉,其至离经。水下乃产,未下勿惊。
新产之脉,缓滑为吉。实大弦牢,有证则逆。
男为阳,女为阴。阳主气,阴主血,一定之常理也。故女子以血为本。血旺,是为本足。本足而施之以阳,则生化自全,而成胎亦易易矣。气旺,则血反衰,是为本不足,且失常理,未有理失常而能孕者也。又人之身,阴静阳动,阴体阳用。
则血固阴静也,亦体也。凝胎结孕,必动由静始,体成用先。是知女人以血胜气者为贵。少阴动甚者,心手少阴之脉动甚也。心主血,动甚则血旺,血旺易胎,故云有子。即《素问》平人气象论所谓妇人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有子者,有妊之谓,男女之通称,非独指男子。如下文所辨,则有男女之分矣。尺脉者,左右肾脉也。肾为天一之水,主子宫以系胞,孕胎之根蒂也。滑利,则不枯涩,而且有替替含物之象,故喜其妊娠。即《素问》阴阳别论所谓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叔和《脉经》所谓尺中之脉,按之不绝,法妊娠。上文所谓动甚妊子者,同义也。即此滑利之脉,应指疾而不散。滑为血液,疾而不散,乃血液敛结之象,是为有胎三月矣。
若但疾而不散,是从虚渐实,从柔渐刚,血液坚凝,转为形体,故不滑耳。此妊娠五月之脉状也。其疾,左胜于右,是为男孕。以男属阳居左,胎气钟于阳,故左胜。
右胜于左,是为女孕。以女属阴居右,胎气钟于阴,故右胜。胜者,甚、不甚之谓,非左疾右不疾也。更视其腹,如箕者为女胎,如釜者为男胎。盖男、女之孕于胞中,女则面母腹,男则面母背。虽各肖父母之形,亦阴阳相抱之理。女面腹,则足膝抵腹,下大上小,故如箕。(箕,簸箕也。前浅而后深,覆之则高下异。)男面背,则背脊抵腹,其形正圆,故如釜。(釜,食锅也,覆之正圆。)一说女动于腹,动不一处而动甚。男动于腹,举腹动而动微。动不一者,四肢也。举腹动者,背也。历观数说,则男女在胞之仰覆,信不诬矣。及其欲产也,其脉与十月怀妊平常见者忽异。假如平日之脉浓浮,临产则脉忽沉;平日之脉迟,临产则脉忽数。至如大小滑涩,临产皆忽然而异。盖十月胎气安定,一旦欲落,气血动荡,胞胎迸裂,自与经常离异,而脉亦非平昔之状貌矣。虽然亦必有水先下,俗谓之胞浆,养胎之液也。水下,则胞裂而产。不尔,犹未即下,勿认为产难而惊讶也。及其已产也,气血两虚,其脉宜缓滑。缓则舒徐,不因气夺而急促。滑则流利,不因血去而涩枯,均吉兆也。若脉实大弦牢,非产后气血俱虚者所宜。实为邪实,大为邪进,弦为阴敛而宣布不能,牢为坚着而瘀凝不解,是皆相逆之脉。设外有证,又岂能顺乎?
卷十五 胎产脉证第七十七
胎产杂述
虞氏曰:《脉经》云:诊其脉,手少阴之脉动甚者,妊子也。盖手少阴,心脉也,心主血脉故也。又肾为胞门子户。尺中肾脉,按之不绝,当妊子也。又妇人妊娠一月之时,足厥阴脉养之,二月足少阳脉养之,三月手厥阴脉养之,四月手少阳脉养之,五月足太阴脉养之,六月足阳明脉养之,七月手太阴脉养之,八月手阳明脉养之,九月足少阴脉养之,十月足太阳脉养之,是以诸经脉各养三十日也。若夫至期当养之经,虚实不调,则胎孕为之不安,甚则下血而堕矣。夫手足十二经,气血盈亏不同,如手足厥阴、太阳少气多血,手足太阴、少阴少血多气,手足少阳气多血少,手足阳明气盛血多。安胎之法,宜各按月根据经,视其气血虚实而调之,庶无胎堕之患。其或感冒风寒,别生异证,又宜各按法而调治之。
卷十五 胎产脉证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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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古云:治胎产之病,从厥阴经论之,是主气生化之源也。厥阴与少阳为表里,故治法无犯胃气及上二焦。有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发汗则伤上焦之阳,利大便则脉数而动脾,利小便则内亡津液,胃中枯燥。制药之法,能不犯此三禁,则荣卫自和而寒热止矣。如气弱则黄 ,血刺痛而和以当归,腹中疼而加之芍药。大抵产病天行,从小柴胡增损。杂证从四物增损。宜详察脉证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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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略》云:母之肾脏系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受妊之后,宜令镇静,则血气安和。须内远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热之物,皆在所禁。使雾露风邪,不得投间而入。亦不得交合阴阳,触动欲火。谨节饮食,若食兔缺唇,食犬无声,食杂鱼而致疮癣。心气大惊而癫疾,肾气不足而解颅,脾气不和而羸瘦,心气虚乏而神不足。儿从母气,不可不慎也。苟无胎动、胎痛、泻痢,及风寒外邪,不可轻易服药。不得已,在审度疾势轻重,药性高下,不必多品。然父少母老,产女必羸。
母壮父衰,生男必弱。气受偏萃,与之补之。补羸女,则养血壮脾。补弱男,则壮脾节色。羸女宜及时而嫁,弱男宜待壮而婚。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八八,女不过七七,则知血气在人,固自有量,夫岂逃阴阳之至数哉。
丹溪曰:胎前当清热养血。产妇因火逼动胎,逆上作喘急者,急用条芩、香附之类,为末调下。条芩水中取沉者为佳,黄芩安胎,乃上、中二焦药,能降火下行。
天行不息,所以生生而无穷。茺蔚子治血行气,有补阴之妙。命名益母,以其行中有补也。故曰胎前无滞,产后无虚。难产可煎作膏。条芩、白术,乃安胎圣药。俗以黄芩为寒而不用,反谓温热药能养胎。殊不知胎孕宜清热凉血,使血循经而不妄行,乃能养胎。怀妊嗜物,乃一脏之虚。如爱酸,乃肝脏不能养胎而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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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产杂述
鸡肉合糯米食,令子生寸白虫。食犬肉,令子无声。鲤鱼同鸡子食,令子生疳多疮。食兔肉,令子缺唇。食羊肝,令子多厄。食鳖肉,令子项短缩头。鸡子与桑椹同食,令子倒生心寒。鲜鱼同田鸡食,令子喑哑。雀肉同豆酱食,令子面生黯黑子。食螃蟹,令子横生。食生姜,令子多指。食水浆,令绝产。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无耻。食茨菰,消胎气。食驴、马肉,过月难产。豆酱合藿香食,堕胎。
食山羊肉,令子多病。食鳅鳝无鳞鱼,难产。食诸般菌,生子惊风而夭。食雀脑,令子患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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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曰: 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蜕黄雌雄,牙硝芒硝丹皮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砂干漆蟹脚爪,地胆茅根莫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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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产须知》云:勿乱服药,过饮酒。勿针灸举重,登高涉险,心有大惊,犯之产难,子必癫痫。勿多卧,时时行步。勿劳力过伤,使肾气不足,生子解颅,脑破不合。衣毋太温,食毋太饱。若脾胃不和,荣卫虚怯,子必羸瘦多病。若自家及邻家修造动土,犯其胎气,令子破形殒命。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此皆验如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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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经》曰:妇人怀躯七月而不可知,时时衄血而转筋者,此为躯也。《脉经》曰:妊娠初时,寸微小,呼吸五至。三月而尺数也。脉滑疾,重以手按之散者,胎已三月也。脉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尺脉左偏大为男,右偏大为女。
左右俱大,产二子。大者,如实状。妇人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疾为男,右疾为女。俱疾为生二子。《胎经》曰:若胎病不动,欲知生死,令人摸之。如覆杯者则男,如肘颈参差起者女也。观此说,则前如箕如釜之义了然。
卷十五 胎产脉证第七十七
胎产杂述
徐之才云:妊娠一月,名胎胚。宜饮食精熟,酸羹大麦。毋食腥辛,是谓才正。
足厥阴肝养,不可针灸其经。(如大敦、行间、太冲、中封、五里、中 等穴是也。)肝主筋及血。血行痞涩,不为力事。寝必安,无令恐畏。
妊娠二月,名始膏。毋食辛臊,居必静处。男子勿劳,百节皆痛,是为胎始结。
足少阳胆养,不可针灸其经。(如胆窍、丘墟、趺阳、绝骨、外丘、阳陵泉等穴是也。)胆主精。
儿精成,常慎护,勿惊动。
妊娠三月,名始胎。当此之时,未有定仪,见物而化。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欲子美好,数视璧玉。欲子贤良,端坐清虚,是谓外象而内感者也。手心主包络养,不可针灸其经。(如中冲、劳宫、大陵、内关、间使、 门、曲泽等穴是也。)
包络主脉,毋悲哀、思虑、惊动。
妊娠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食宜稻粳,羹宜鱼雁。是谓盛血气以通耳目而行经络。手少阳三焦养,不可针灸其经。(如关冲、阳池、内关、三阳、天井、曲垣等穴是也。)
是时儿六腑成。宜静形体,和心志,节饮食。
妊娠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卧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处,浓其衣服,朝吸天光,以避寒殃。其食稻麦,其羹牛羊,和以茱萸,调以气味,是谓养气,以定五脏。足太阴脾养,不可针灸其经。(如隐白、大都、公孙、商丘、三阴交、漏谷、阴陵泉等穴是也。)
脾主四肢,儿四肢成。毋大饥甚饱,毋食干燥炙热,毋大劳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