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灯续焰 - 第 50 页/共 76 页
缩砂散 治妊娠胃虚气逆,呕吐不食。
缩砂仁为末。每服二钱。生姜汤或米饮调服。
三物解毒汤 治误服毒药。
甘草 黑豆 淡竹叶(各等分)
上用水煎浓服。
白扁豆散 治妊娠误服诸般毒药,动胎欲堕。
白扁豆生去皮,为细末。米饮调服方寸匕。神效,或浓煎亦可。
豆淋酒 治产后,犹有余血水气者。
黑豆五升,熬令烟尽,投瓷器内,以酒一斗淬之饮。盖豆淋酒治污血,又能发表也。
枳实芍药散 《金匮》云:产后腹痛烦满,不得卧,此方主之。
枳实(炒令黑,勿太过) 芍药(各等分)
上杵为散,服方寸匕,日三服。并主痈脓,以麦粥下之。
羊肉汤 治产妇脾虚,为寒邪所乘,以致腹痛。及寒月生产,寒气入于产门,脐下胀满,手不可犯。
精羯羊肉(四两) 当归 川芎(各半两) 生姜(一两)
上以水十盏,酒三盏,煎至四盏。分四次,空心服。加葱,盐亦可。
《衍义》云:一妇人产当寒月,寒气入产门,脐满,手不得犯。此寒疝也。医将治之以抵当汤,谓其有瘀血耳。予教之曰:非其治也,可服张仲景羊肉汤。少减,作二服愈。
回生丹 治产后瘀积等证。
大黄(一斤为细末) 苏木(三两,锉,用河水五碗,煎汁三碗) 黑豆(三升,煮熟取汁三碗) 红花(三两,酒四碗煎汁三碗)
上将大黄末,以好醋二斤搅匀,以文武火熬成膏。次下三项汁。搅开大黄膏,再熬成膏。如有锅HT ,焙干入在后药。
当归 川芎 熟地黄 白茯苓 苍术 香附 玄胡索 桃仁 蒲黄 牛膝(各一两)
白芍药 甘草 陈皮 木香 三棱 五灵脂 羌活 地榆 山茱肉(各五钱) 人参白术 木瓜 青皮(各三钱) 良姜(四钱) 乳香 没药(各二钱)
同末,大黄膏为丸,如弹子大。每服一丸,好酒化下。
艾附暖宫丸 治妇人经水不调,小腹时痛,赤白带下,子宫寒冷。
香附(四制,一斤) 艾叶(醋浸炒) 当归 川芎 白芍药(酒炒) 熟地黄(姜汁炒,各一两) 玄胡索(炒,二两) 甘草(生用,八钱)
上为细末,醋糊丸,如桐子大。每服七、八十丸。米汤、酒任下。
神方验胎散 两三个月月经不行,疑而未决,此药探之。
真雀脑芎(一两) 当归(全用。重一两者,只用七钱)
为细末,分作二服。浓煎,好艾汤一盏调下,或好酒调服亦得。可待三两个时辰,觉脐腹微动而频,即有胎也。动罢即愈,安稳无虞。如不是胎,即不动,所滞恶物自行。如服药不觉效,再煎红花汤调下。
卷十六
小儿脉证第七十八
小儿之脉,七至为平。更察色脉,与虎口纹。
三岁以下小儿,纯阳之体。形质小,呼吸促。脉之周行 而应指疾,大约以七至为平,非若大人四至为平也。其太过为数、为热,不及为迟、为寒,则与大人无异矣。虽然脉至七八,难全为准,必察其色,与所见之证,更视虎口之纹,而病情始无隐匿。盖五脏之列于面,各有定部。如左腮属肝,右腮属肺,额上属心,鼻属脾,颏属肾是已。诸邪之见于部,亦各有定色。如赤为热,白为寒,黄为积,青黑为痛是已。虎口者,食指内侧连大指作虎口形,故曰虎口。是处肌皮嫩薄,纹色显明,即肺手太阴经脉之尽处,诸脉大会此经。察色者,即所以察脉也。故色赤为热,在脉则数。色白为寒,在脉则迟。色黄为积,在脉则缓。色青黑为痛,在脉则沉弦。此皆自然之理,非可牵会。虽无五部之分,而有三关之别。指初节曰风关,二节曰气关,三节曰命关。纹色见风关者轻。再进,则上气关为重。再进,则直透命关为最重,甚则主死。由风邪而干正气,正气不能胜而迫及于命,渐进渐深之象也。
至如外证。肝病,主诸风颤掉。实则目直叫呼,胁痛项急,呵欠顿闷,二便闭塞。
虚则切牙多欠,目闭羞明。心病,主惊。实则发搐叫喊或笑,发热,欲饮水,频吐舌。虚则悸,卧不安,畏见人,舌痿不能乳。脾主困。实则困顿,身重肌热,腹胀硬,唇肿而渴。虚则吐泻不食,慢风,四肢不收,口流涎。肺主喘。实则胸满喘促闷乱。虚则哽气,呵欠,寒栗。肾主恐怖。畏明,不能立,二便清泄,足冷。但有虚证,而无实证。以上诸证,不过言其大概耳。至于倾移传变,何可胜纪。惟圆机之士,参合色脉,识本知标,溯流穷源,错综体认。纵不能臻圣神之域,谅亦不在工巧之下矣。
卷十六 小儿脉证第七十八
小儿杂述
《千金》论云:小儿宜用父故絮,女用母故絮为衣,勿用新绵及过浓,令壮热生疮,发痫。又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为佳。
卷十六 小儿脉证第七十八
小儿杂述
乳者,奶也。哺者,食也。乳后不得便与食,哺后不得便与乳。小儿脾胃弱,乳食相并,难以克化。周岁以上,必成乳癖、食癖,作热作疼,疳病从此始。丹溪曰:小儿肠胃薄窄,一切酸咸甜辣、鱼肉水果,湿面煎炒,俱是发热难化之物,皆宜禁绝。只与熟菜白粥。非唯无病,且不纵口,可以养德。妇人无知,唯务姑息。
畏其啼哭,无所不与。积成痼疾,虽悔何及。乳母尤宜谨节。饮食下咽,乳汁便通。
情欲中动,乳脉便应。儿得此乳,疾病立至。不吐则泻,不疮则热。惊搐夜啼,口糜腹痛诸疾,所由来矣。病之初来,其溺必少,便须询问,随证治母,可消患于未形也。乳母亦不宜用狐臭、瘿 、喘嗽、疥癣、头疮、聋哑、 鼻、痫证之人。
《肘后》云:儿生三日,宜助谷神。碎米作饮如乳,与儿大豆许,令咽之。频与三豆许。三七日可哺。
《千金》云:儿哺早,不胜谷气,令头面体生疮,愈而复发, 羸难养。一月后,虽哺勿多。不嗜食,勿强与之。宝鉴云:儿五十日,可哺如枣核。百日弹丸。早晚二哺。莫当风解衣澡浴,及带哭而乳,冒冷而哺。又不可在神佛驴马畔及各房异户,皆令儿为病。
钱乙云:惜儿过当,三两岁犹未饮食,致脾胃弱,一生多病。半年后,宜煎陈米稀粥时与之。十月后,渐与稠粥助中气,自然易养少病。
《外台》崔氏:初哺儿,用平定成日,丑、寅、辰、巳、酉日吉。男忌戊、己,女忌丙、丁日。
小儿四、五岁,当断乳而不肯断者,(宜画眉膏。)断后,肉食宜少少渐进,则无疳癖之患。
田氏曰:大凡小儿过暖生热,热极生风。提抱生痈,喂饲生癖。盛夏浴后,勿即乳儿,儿啼勿即与乳,令儿成胃毒,或秋成痢。浴后良久,身体燥,儿啼后,俟气息平,方可乳。盛啼即乳,多令气逆成呃。
《千金》论曰:乳儿勿过饱,饱则溢而吐。若乳来多猛,取出 后再乳,或先捏去宿汁乳之。乳母欲寐,当以臂枕儿头与乳平。母欲睡熟,即夺其乳。恐其不知饱足,亦成呕吐。父母交合,儿卧于侧,或惊起,勿与乳。盖气乱未定,亦能害儿。
《颅囟经》曰:夏不去热乳,令儿呕吐。冬不去寒乳,令儿泻痢。侵早乳儿,皆须捏去宿乳。乳汁勿投于地。虫蚁食之,令乳无汁。宜沃东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