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评文 - 第 15 页/共 18 页
是故厌小而薄。则发气疾。其开阖利。其出气易。其厌大而浓。则开阖难。其气出迟。故重言也。人卒然无音者。寒气客于厌。则厌不能发。发不能下至。(似当作上至)其开阖不致。故无音。黄帝曰。刺之奈何。岐伯曰。足之少阴。上系于舌。络于横骨。终于会厌。两泻其血脉。浊气乃辟。会厌之脉。上络任脉。取之天突。其厌乃发也。
文体直而少。曲而事理颇精。唇口之内分析。功用莫详于此矣。尝论会厌关于督脉。读此乃自信其说之不误也。
卷十
寒热第七十
黄帝问于岐伯曰。寒热瘰 。在于颈腋者。皆何气使生。岐伯曰。此鼠 也。皆寒热之毒瓦斯留于脉。而不去者也。
黄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鼠 之本皆在于脏。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其浮于脉中。而未内着于肌肉。而外为脓血者。
易去也。黄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请从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绝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
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而已。黄帝曰。决其生死奈何。岐伯曰。反其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
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而死。见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前三篇各论一事。理所宜察。而文无可观。
卷十
邪客第七十一
黄帝问于伯高曰。夫邪气之客人也。或令人目不瞑不卧出者。(疑当作不汗出者)何气使然。伯高曰。五谷入于胃也。
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故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肺。而行呼吸焉。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以为血。以荣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卫气者。出其悍气之 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常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今厥气客于五脏六腑。则卫气独卫其外。行于阳。不得入于阴。
行于阳则阳气盛。阳气盛则阳跷陷。不得入于阴。阴虚。故目不瞑。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补其不足。泻其有余。调其虚实。以通其道。而去其邪。饮以半夏汤。一剂。阴阳已通。其卧立至。黄帝曰。善。此所谓决渎壅塞。经络大通。阴阳和得者也。愿闻其方。伯高曰。其汤方。以流水千里以外者。八升。扬之万遍。取其清五升。煮之。炊以苇薪。火沸。置秫米一升治半夏五合。徐炊。令竭为一升半。去其滓。饮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为度。故其病新发者。覆杯则卧。汗出则已矣。久者。三饮而已也。(今人用此汤不根据此法故或效或不效)黄帝问于伯高曰。愿闻人之肢节。以应天地。奈何。伯高答曰。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音声。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音。人有五脏。天有六律。人有六腑。天有冬夏。
人有寒热。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辰有十二。人有足十趾茎垂以应之。女子不足二节。以抱人形。(虚其位以怀孕人形)
天有阴阳。人有夫妻。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地有高山。人有肩膝。地有深谷。人有腋 。地有十二经水。人有十二经脉。地有泉脉。人有卫气。地有草 。人有毫毛。天有昼夜。人有卧起。天有列星。人有牙齿。地有小山。人有小节。地有山石。人有高骨。地有林木。人有募筋。地有聚邑。人有 肉。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地有四时不生草。人有无子。此人与天地相应者也。黄帝问于岐伯曰。余愿闻持针之数。内针之理。纵舍之意。 皮开腠理。
奈何。脉之屈折出入之处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输于身者。余愿尽闻少序(二字有误)别离之处。离而入阴。别而入阳。此何道而从行。愿尽闻其方。岐伯曰。帝之所问。针道毕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手太阴之脉。出于大指之端。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太渊。留以淡。外屈。上于本节下内屈。与阴诸络会于鱼际。数脉并注。其气滑利。伏行壅骨之下。外屈。出于寸口而行。上至于肘内廉。入于大筋之下。内屈。
上行 阴。入腋下。内屈走肺。此顺行逆数之屈折也。心主之脉。出于中指之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留于掌中。
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出行两筋之间。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
留两骨之会上。入于胸中。内络于心脉。黄帝曰。手少阴之脉独无 。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故独无 焉。黄帝曰。少阴独无 者。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经病而脏不病。故独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其余脉出入屈折。其行之徐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也。故本 者。(本如原道原毁之原是发明之义也)皆因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是谓因冲而泻。因衰而补。如是者。邪气得去。真气坚固。是谓因天之序。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经脉之本末。皮肤之寒热。脉之盛衰滑涩。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虚而细者久以持。大以涩者为痛痹。阴阳如一者病难治。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其热已衰者。其病亦去矣。持其尺。察其肉之坚脆小大滑涩寒温燥湿。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视其血脉。察其色。以知其寒热痛痹。黄帝曰。持针纵舍。
余未得其意也。岐伯曰。持针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虚实。而行疾徐。左手执骨。右手循之。无与肉果。(果果累也)泻欲端以正。补必闭肤。辅针导气。邪得淫 。真气得居。黄帝曰。 皮开腠理奈何。岐伯曰。因其分肉。左别其肤微内而徐端之。适神不散。邪气得去。黄帝问于岐伯曰。人有八虚。各何以候。岐伯答曰。以候五脏。黄帝曰。候之奈何。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邪。其气留于两 。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则伤筋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故病挛也。
通篇笔致夭矫如神龙之蜿蜒空中。惜文义前后不相承理法无可揣摩。
卷十
通天第七十二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尝闻人有阴阳。何谓阴人。何谓阳人。少师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非徒一阴一阳而已也。而略言耳。口弗能遍明也。黄帝曰。愿略闻其意。有贤人圣人心。能备而行之乎。(谓今但愿闻其略将来有贤圣之人当能备而行之句拙而晦疑心字误)少师曰。盖有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态不同。其筋骨气血各不等。黄帝曰。其不等者。可得闻乎。少师曰。太阴之人。贪而不仁。下齐湛湛。(自下以齐于众)好内而恶出。心和而不发。不务于时。动而后之。此太阴之人也。少阴之人。小贪而贼心见人有亡。常若有得。好伤好害。见人有荣。乃反愠怒。心疾而无恩。此少阴之人也。太阳之人。居处于于。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志发于四野。举措罔顾是非。为事如常自用。事虽败而常无悔。此太阳之人也。少阳之人。 谛。好自贵。有小小官。则高自宜。好为外交。而不内附。此少阳之人也。阴阳和平之人。居处安静。无为惧惧。无为欣欣。婉然从物。
或与不争。与时变化。尊则谦谦。谭而不治。是谓至治。古之善用针艾者。视人五态乃治之。盛者泻之。虚者补之。黄帝曰。治人之五态奈何。少师曰。太阴之人。多阴而无阳。其阴血浊。其卫气涩。阴阳不和。缓筋而浓皮。不之疾泻。
不能移之。少阴之人。多阴少阳。小胃而大肠。六腑不调。其阳明脉小。而太阳脉大。必审调之。其血易脱。其气易败也。太阳之人。多阳而少阴。必谨调之。无脱其阴。而泻其阳。阳重脱者易狂。阴阳皆脱者暴死。不知人也。少阳之人。
多阳少阴。经小而络大。血在中。而气外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气脱而疾。中气不足。病不起也。(强气即卫气也)阴阳和平之人。其阴阳之气和。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视其邪正。安容仪。审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此所以调阴阳。别五态之人者也。黄帝曰。夫五态之人者。相与无故。卒然新会。未知其行也。何以别之。少师答曰。众人之属。不如五态之人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态之人不与焉。五态之人。尤不合于众者也。
黄帝曰。别五态之人奈何。少师曰。太阴之人。其状 然黑色。念然下意。临临然长大。 然未偻。此太阴之人也。
少阴之人。其状清然窃然。固以阴贼。立而躁 。行而似伏。此少阴之人也。太阳之人。其状轩轩储储。反身折 。此太阳之人也。少阳之人。其状立则好仰。行则好摇。其两臂两肘。则常出于背。此少阳之人也。阴阳和平之人。其状委委然。随随然。 然。愉愉然。HT HT 然。豆豆然。众人皆曰君子。此阴阳和平之人也。(读阴阳二十五人篇行针篇及此篇知人之性情皆分于血气即圣贤所谓血气之性也)
布局与二十五人篇同。而篇幅较短。搏 尤觉有力。足供揣摩。先叙性情。后叙形态。有倒入之势。文阵与本脏亦相似。
卷十一
官能第七十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余司诵之。子听其理。非则语余。
请正其道。令可久传。后世无患。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请听圣王之道。黄帝曰。用针之理。必知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表里。血气多少。行之逆顺。出入之合。谋伐有过。知解结。知补虚泻实。上下气门。
明通于四海。审其所在。寒热淋露。以输异处。审于调气。明于经隧。左右肢络。尽知其会。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
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把而行之。明于逆顺。乃知可治。阴阳不奇。故知起时。审于本末。察其寒热。得邪所在。万刺不殆。知官九针。刺道毕矣。明于五输。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条理。言阴与阳。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
何经所在。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大热在上。推而下之。从下上者。引而去之。视前痛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补之。入于中者。从合泻之。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阴阳皆虚。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过于膝。
下陵三里。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下。火所治之。不知所苦。两跷之下。男阴女阳。良工所禁。针论毕矣。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
无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不胜。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针意。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
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若神仿佛。邪气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
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
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明于调气。补泻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处。泻必用员。切而转之。其气乃行。疾而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遥大其穴。气出乃疾。补必用方。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
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解。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用针之要。
无忘其神。(此处当有岐伯赞叹数语)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使视色。聪耳者。可使听音。捷疾辞语者。可使传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唾痈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伤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
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传。此之谓也。手毒者。可使试按龟。置龟于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复生如故也。
措词之板实。全经中无有甚于此者。而偏能运实于虚。化板为活。布局之巧。可谓妙想天开。
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