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 第 30 页/共 53 页
此揭五合表里之为病而分晓之。所以勉人当求病于的之意。皮肤。五合之表也。骨髓。五合之里也。热在皮肤。寒在骨髓者。表实里虚也。寒在皮肤。热在骨髓者。表虚里实也。然此以脏腑不预而言耳。合脏腑而统言之。则皆表而无里之可称也。学人不可不究。
表热里寒者。脉虽沉而迟。手足微厥。下利清谷。此里寒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此表热也。
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身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 。此表寒也。时时自烦。不欲浓衣。此里热也。
此承上文而详释之之意。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之上。疑有脱落。
(八)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此冯脉不冯证之大旨。方见太阳下。
(九)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
文蛤散方文蛤(五两)
上一味为散。以沸汤和一钱匕服。汤用五合。
白散方桔梗(三分) 贝母(三分) 巴豆(一分去皮熬黑研如泥)
上件二味为末。内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一钱。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
在膈下必利。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之。洗之。益令热被不得出。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心艮切。在阳。谓表未罢热未除也。 。喷之也。灌。溉之也。被。蒙也。言邪蒙冒于灌之水。郁闭而不散。热 烦恼益甚也。粟起。言肤上粒起如粟。水寒郁留于表而然也。意欲得水而不渴者。邪热虽甚。反为水寒所制也。文蛤。即海蛤之有文理者。咸寒走肾而利水。以之独专任者。盖取督肾而行水也。不瘥者。水虽内渍。犹有外被者。故用五苓散。内以消之。外以散之。而两解也。寒以饮言。饮本塞也。又得水寒。两寒搏结而实于胸中。故谓无热证也。小陷胸汤。固小结胸之主治。然白散者。桔梗贝母。能消饮而开膈。巴豆辛温。能散寒而逐水。所以寒结或重。而小陷胸不能解者。则此又可服也。小陷胸汤方。见太阳中。
(十)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脏无他病。里气和也。时以暂言。谓或时则然。或时不然也。卫气不和。表不固也。先其时。
言于未发热之先也。方见太阳上。
(十一)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和谐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与上条同。上以暂言。此以常者。谓无时不然也。上言脏。脏为阴而主里。此言荣。荣亦阴而主里。卫亦外。皆变文之互词。盖上条以暂言。故其词略。此以常言。故其词详。两相互发。
义不殊也。然皆发汗。而此不言先其时者。以常故。无先后之可言也。
(十二)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数为客热以下。乃反复详明上文之义。客热以邪气言。虚冷以正气言。
(十三)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微数。虚热也。故戒慎不可灸。逐。亦追也。实。谓热也。血散脉中。言追逐之余。必至迫血。血为荣而行脉中。故谓散于脉中也。火气虽微以下。甚言追逐之害大。盖骨赖血以濡。既失其所濡必枯而焦。筋赖血以荣。既亡以为荣。必衰而伤。残伐其本源故也。以此示人。而近来人之以火灸阴虚发热者犹比比焉。窃见其无有不焦骨伤筋而毙者。吁。是岂正命哉。可哀也已。
(十四)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宜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烦热。太阳也。故脉浮虚而宜汗散。如疟状。谓热之往来。犹疟之作辍有时而不爽也。晡。
日加申。阳明之王时也。故脉实而宜下解。
(十五)未持脉时。病患手叉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此诀人推测病情之大法。
(十六)病患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时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病患。谓凡有病之人。证犯有如此者。则皆当如此而治之之谓。非独以风寒之病为言而已也。
此诀人辨凡百胃实之大旨。
(十七)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小便不利。所以大便有乍难乍易也。时有微热。阳明潮作也。喘冒不能卧。胃不和也。故曰有燥屎。方见阳明篇。下同。
(十八)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烦不解。则热未退可知。腹满痛。则胃实可诊。故曰有燥屎。以上三条。皆诀人当下之大法。
(十九)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复。与覆同。古字通用。复。亦反也。犹言误也。与下文反汗之反同意。盖两比而互相发明。
以诀人汗下之大法。
(二十)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者和。则血气无相胜负可知。故自愈可必。此诀人持诊之大要。
卷之六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
凡九条方三
(一)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霍。吐也。乱。杂乱也。灵枢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清浊相干。乱于肠胃则为霍乱是也。
(二)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
又利止。更复发热也。
发热。头病。身疼。恶寒。外感也。吐利。内伤也。上以病名求病症。此以病证实病名。反覆详明之意。
(三)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转。失。皆见阳明篇。本。根原也。言根因原起自霍乱也。本呕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