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宋版 - 第 15 页/共 18 页

右三味,等分,各别捣散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内散两方寸匕,更煮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半夏有毒,不当散服。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方十三。   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白通加猪胆汤。方十四。白通汤用上方。   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五合 猪胆汁一合   右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方十五。   茯苓三两 芍药三两 白术二两 生姜三两,切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细辛一两、干姜一两;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为半斤。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色赤,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方十六。   甘草二两,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面色   赤者,加葱九茎;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药二两;呕者,加生姜二两;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二两。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   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方十七。   甘草炙 枳实破,水渍,炙干 柴胡 芍药   右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坼;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猪苓汤主之。方十八。   猪苓去皮 茯苓 阿胶 泽泻 滑石各一两   右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物,取二升,去滓,内阿胶烊尽。温服七合,日三服。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方十。   枳实五枚,炙 厚朴半斤,去皮,炙 大黄四两,酒洗 芒消三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味,取五升,去滓,内大黄,更煮取二升,去滓,内芒消,更上火,令一两沸。分温再服,一服得利,止后服。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气汤。二十。用前第十九方。一法用大柴胡汤。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二十一。用前第十九方。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方二十二。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一两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当温之,宜四逆汤。二十三。方依上法。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脉经》云, 炙厥阴可五十壮。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 厥利呕哕附合一十九法,方一十六首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一云消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一。   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六两,炮,去皮 蜀椒四两,出汗 桂枝去皮,六两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伤寒,热少微厥,指一作稍。头寒,嘿嘿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