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恒论 - 第 20 页/共 40 页
二十五、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
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必哕。、
郑论:按外热内寒不利,法主四逆,颇为合宜。又曰胃冷,饮水必哕,胃冷已极,而又以水滋之,阴气更为上僭,乌得不哕?
【阐释】脉浮为表热,迟为里寒,寒者胃中虚也。胃中虚寒,下利清谷,此时手足厥逆,冷汗出,胃中阳气垂绝,必用大剂四逆汤以回阳,乃得转危为安。
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则中阳自败,较前证更重,饮水则呃逆,非重剂附子理中汤加吴茱萸以救之不可。若投以寻常治哕之橘皮生姜汤、橘皮竹茹汤,决不能奏功也。
二十六、阳明病,法多汗,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①,此以久虚故也。
①于“其身……”句:形容身痒之状。
郑论:阳明法多汗者,以其内有热也。热蒸于内则汗出。其无汗,身如虫行状者,内无大热,而气机拂郁于皮肤,由表阳太弱,不能运化而出也。
【阐释】阳明病因是热熏蒸,津液被迫,本应多汗,今反无汗,此不但阴亏,津液不足,更兼阳虚失其温化之力,不能使汗达表,致汁液欲出不得,故有身痒如虫行皮肤的感觉。此证宜用《金匮》防己黄芪汤略加麻黄,使汗从皮中外泄则愈。
二十七、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郑论:按头眩,能食而咳,咽痛,皆缘邪火上攻,若不咳、不咽痛、是邪火虽盛,而未上攻也,更宜察之。
【阐释】本条不恶寒而能食,其为阳明证中风无疑。由于风热之邪上干,所以头眩,犯肺所以咳嗽,咽喉为呼吸之门户,肺受热侵,自必影响及咽,故咽痛。若不咳,说明肺未受热侵,故咽亦不痛。
二十八、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郑论:阳明病固属多汗,今无汗而小便利,虽云阳明病,其实内无热也。二三日呕而咳,至手足厥,苦头痛者,必是阴邪上干清道,闭其运行之机耳。果系阳厥,则脉息声音,大有定凭。又曰:不呕不咳不厥者,头不痛,可知全系阴邪上干清道无疑。学者切不可执定一阳明而即断为热证一边看去,则得矣。
【阐释】本条是阳明中寒,阳虚阴盛,挟有饮邪。有如郑氏所云:“必是阴邪上干清道,闭其运行之机耳”。由于胃阳衰弱,水饮内聚,胃失降下,上逆则呕,射肺则咳,胃主四肢,不能温于四末,则手足厥冷;水寒上逆,必患头痛;小便自利,正反映本病阳虚阴盛的真相。笔者认为可用温中化饮降逆之理中汤加吴茱萸、半夏治之,则咳呕、手足厥冷、头痛等证自愈。
二十九、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憹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栀子豉汤主之。
郑论:既云下之,其邪热必由下而解,自然脉静身凉。,方可全瘳。兹称其外有热,手足尚温,必然肌肉之间,而邪未尽解,虽未结胸,是邪热未伏于隔间耳。其人心中懊憹,是里气虽因下而稍舒,但表分之邪气拂郁未畅,畅则旷怡,不畅则心烦不安,此懊憹之所由来也。饥不欲食者,是脾气已虚,而胃气不运。兼之头汗出者,阳气发泄于上,有从上解之机也。但栀豉汤,虽曰交通水火,似觉未恰。
余意当于脉息处探其盛衰,热之微盛,审其真假,心之懊憹,究其虚实,汗之解病与不解病,详其底蕴,又于口之饮热饮冷,二便之利与不利处搜求,自然得其要也。此以栀豉汤,是为有热者言之,而非为虚寒者言之也。学者不可专凭原文一二语,以论药论方,则得一贯之旨矣。
【阐释】郑氏对此条之论释,与历代注家不同,着重阳虚一面,故说:“此以栀豉汤,是为有热者言之,而非为虚寒者言之也。”若脉息不足,目瞑倦卧,声低息短,少气懒言,喜饮热汤,二便自利等情,此下伤脾胃,心中懊憹,饥不能食,头汗出者,乃阳虚也,栀豉汤不可用也。法当扶阳,交通水火,白通汤为适当之方剂;或理脾开胃,兼以扶阳,附子理中汤可用。
三十、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郑论:据口燥而漱水,乃火炎之征,漱水而不咽,又非实火之验,断为必衄者,邪实之候说法也。漱水而不咽者,断无有必衄之证也。此证似非阳明,乃少阴之证也。姑言之,以待高明。
【阐释】口中干燥与口渴不同,漱水不欲咽,知不渴也,可知非实火。而又曰“此必衄,邪实之候也。”其说两相矛盾。历代注家,牵强注释,殊不可从。
郑氏说:“此证似非阳明,乃少阴之证也。”舒驰远《伤寒集注》云:“漱水不欲咽,当是里阳衰乏,不能熏腾津液之故,此属少阴。奈何指为阳明病乎?”可与郑说互参。
三十一、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郑论:按脉浮发热,风热在表也,口燥鼻干,热入阳明也。能食则衄,胃气健而鼓动,便可以从衄解也。
【阐释】鼻衄,有解病佳兆者。口干鼻燥,能食,虽阳明里证未全成,阳明内热已太盛,热甚则上逆,上逆则引血,血上则衄,热邪亦随之而泄。近世医家以衄为红汗者,正以其泄郁热故也。郁热泄则自愈。
三十二、阳明病,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①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此为瘀热在里②身必发黄,茵陈蒿汤主之。
①热越:里热发越于外之意。
②瘀热:即邪热郁滞的意思。
郑论:条中所言热外越者,不发黄,是因汗出,知其表气通,而热得外泄故也。若头汗出,身无汗,小便不利,渴欲饮水者,此是热伏于内,抑郁太甚,而邪无由路出,故成阳黄之候,茵陈蒿汤主之,实为的证之方,妥切之甚者也。
【阐释】此节乃阳明湿热郁蒸发黄的证状。若但头汗出,周身没有汗,则热不得越;小便不利,由湿无出路,邪热既不能外达,水湿又无从下泄,水湿与热邪相蒸不解,郁而不达,身心发黄,治以茵陈蒿汤,苦寒通泄,使湿热之邪从小便而出,湿去热清,则发黄自愈。
茵陈蒿汤方(校补)
茵陈蒿六两栀子十四枚(擘)大黄二两(去皮)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茵陈,减六升,内二味,煮取三升,去渣,分三服。小便当利,尿如皂荚汁状,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去也。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湿热瘀里,蒸发而外见黄色,用茵陈苦寒清湿而解郁热,佐栀子清利三焦,以通水道,以大黄除胃热,导火下行兼清血分中之热。三味合用,使瘀热湿浊,从小便而出,湿热一泄、则发黄自愈。《伤寒》《金匮》二书中,分黄疸为阴阳两纲,叙述简略,仅根据皮肤黄染情况来辨阴阳。凡身目俱黄,黄如橘子色泽鲜明,小便不利,色黄赤而短少,腹胀食少,厌油食,舌苔黄腻,脉滑数者,为阳黄。
无论其为现代医学所称之急性黄疸型传染肝炎,湿热偏盛的慢性肝炎,肝胆道感染,胆道结石等病见阳黄证者,都可用本方加减治疗。
三十三、阳明病,面合色赤①,不可攻之。(攻之则)必发热,色黄〔者〕,小便不利也。
①面合色赤:即面色通赤。
郑论:据阳明而面赤色,又当察其可攻与不可攻,如气粗面赤,唇焦,饮冷甚者,宜攻之;若虽面赤而无热象足征,又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者,是真阳因攻而浮于上,浮于上,即不能化下焦之阴,小便亦见不利。学者切勿执一阳明病,而定为热证,妄施攻下也。此条所谓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焉知非(带)〔戴〕阳而何?
【阐释】邪热怫郁在经,禁用攻下,误攻下,必然发热,肌肤发黄而且小便不利。因误攻而见此证,欲救其失,茵陈五苓散可用。郑氏更论及“虽面赤而无热象足征,又不可攻,攻之则必发热者,是真阳因攻而浮于上,……焉知非戴阳而何?”戴阳乃危证,救逆之法,非大剂回阳不可。
三十四、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发黄。
郑论:邪至阳明而从热化,无汗者,邪不得外泄,小便不利者,邪不得下泄,抑郁于中而懊憹,懊憹者,心不安之谓,所以断其必发黄也。
【阐释】阳明病没有汗出,是湿热不能外散;小便不利,几水湿不能下行。
湿与热蒸于内,则身体发黄。未出方剂,似宜麻黄连翘赤小豆汤外发内利;或栀子豉汤以清里而达表,则身黄自退。
三十五、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郑论:阳明本属(躁)〔燥〕地,又得阳邪,又复被火,火势内攻,小便不通,热邪无从下泄,遏热太甚,是以决其必发黄也。
【阐释】阳明病,无汗,本应以葛根汤发其汗,今竟以火劫取汗,则热邪愈炽,津液被束,无复外布与下渗矣,其身必发黄。未出方治,根据辨证,必须清热利湿,栀子柏皮汤主之。
三十六、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①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濈然汗出则愈。
①血室:各家见解不一,有的认为是冲脉,有的认为是肝脏,有的认为是子宫,所说都均有一定理由,顾名思义,要不外血液储留之处,三者均有连带关系,不需强分。又少阳篇条所指“血室”即子宫。
郑论:据阳明而称下血,必是胃中有热,逼血下行耳。谵语者,热气乘心,神无所主也。兹云热入血室,夫膀胱之外,乃为血海,又称血室,此病系在阳明大肠,何得直指之为血室乎?何得刺期门穴乎?但下血一(等)〔证〕,有果系热逼血下行者,必有热象可征。谵语一证,有阳虚、阴虚、脾虚之异。更有下血、谵语而将脱者,不得总统言之,学者务宜细心探求则得矣。
【阐释】本证由于邪热炽盛,血为热扰,故便血;内热蒸腾,故头汗出;热气乘心,神无所主,故谵语。郑氏按称:“此病系在阳明大肠,何得直指之为血室乎?何得刺期门穴乎?……务宜细心探求则得矣,”笔者信而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