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斋直指方论 - 第 20 页/共 27 页
太阳寒水者,足膀胱经也,与足少阴肾经合为表里,属北方壬癸水。
太阴湿土在泉。
初之气,厥阴风木用事,脾胃受邪,泻咸助甘。
自年前十二月大寒节起,至二月惊蛰终止。
天时 气早暖,草早荣温风至。
民病 瘟疫,寒热,头痛呕吐,疮疡。
二之气,少阴君火用事,心火受邪,泻咸补甘。
自二月春分节起,至四月立夏终止。
天时 春寒多雨,寒湿无时。
民病 气郁中满,浮肿,寒热。
三之气,少阳相火用事,以上克下,泻咸助苦。
自四月小满节起,至六月小暑终止。
天时 暴热乍凉,疾风豪雨。
民病 寒热,吐利,生烦闷乱,痈疽疮疡。
四之气,太阴湿土用事,木旺土衰,泻甘补酸。
自六月大暑节起,至八月白露终止。
天时 风湿交争,雨生羽虫,暴风疾雨。
民病 大热短气,赤白痢泻。
五之气,阳明燥金用事,金生水旺,制咸益苦。
自八月秋分节起,至十月立冬终止。
天时 湿热而行,客行主令。
民病 气虚客热,血热妄行,肺气壅盛。
六之气,太阳寒水用事,水盛火衰,泻咸助苦。
自十月小雪节起,至十二月小寒终止。
天时 凝寒,雨雪,地气正,湿令行。
民病 病乃凄惨,孕妇多灾,脾受湿,肺旺肝衰。
己亥年,厥阴风木司天,岁气风化之候。
厥阴风木者,足厥阴肝经也。肝属东方,甲乙木春旺七十二日也。
少阳相火在泉。
初之气,厥阴风木用事,脾胃受邪,泻酸补甘。
自年前十二月大寒节起,至二月惊蛰终止。
天时 寒始肃,客行主令,杀气方至。
民病 寒居右胁,气滞,脾胃虚壅。
二之气,少阴君火用事,火旺金衰,泻心补肺。
自二月春分节起,至四月立夏终止。
天时 寒不去,霜雪,水杀气施,水草焦,寒雨至。
民病 热中,气血不升降。
三之气,少阳相火用事,肺经受邪,泻苦益辛。
自四月小满节起,至六月小暑终止。
天时 风热大作,雨生羽虫。
民病 泪出,耳鸣掉眩。
四之气,太阴湿土用事,木土相刑,泻酸益甘。
自六月大暑节起,至八月白露终止。
天时 热气返用,山泽浮云,豪雨溽温。
民病 心受邪,黄胆,面为浮肿。
五之气,阳明燥金用事,以金刑木,泻肺益肝。
自八月秋分节起,至十月立冬终止。
天时 燥湿更朦,沉阴乃布,风雨乃行。
民病 寒气及体,肺受风,脾受湿,发为疟。
六之气太阳寒水用事,主助客胜,泻酸补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