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94 页/共 200 页

○正义曰:此一节论大夫妾生子之礼,异於適子之法。   ○“君巳食,彻焉”者,君,谓夫也。以妾贱,故谓夫为君。   ○“使之特馂”者,寻常夫食之后,众妾共馂,今以其生子,故“使之特馂”也。   ○注“内寝”至“曰君”。   ○正义曰:知“内寝,適妻寝”者,以其称内,故知是適妻寝也。凡宫室之制,前有路寝,次有君燕寝,次夫人正寝。卿大夫以下,前有適室,次有燕寝,次有適妻之寝。但夫人燕寝,对夫人及適妻之寝,及侧室等。其燕寝在外,亦名外寝,故前注云“外寝,君燕寝”是也。云“妾馂夫妇之馀亦如之”者,按《昏礼》夫妇同牢之后,媵馂夫馀,御馂妇馀,故谓正妻。若妾初嫁始来,夫妇共食。初来之妾,特馂其馀。今妾巳见子之后,夫妇共食,令生子之妾特馂其馀,亦如始来时,故云“亦如之”。云“既见子可以御,此谓大夫士之妾也”者,以前文大夫之妻,见子之后,妻遂適夫寝,未即进御,后妇云“夫入食,如养礼”,是夫始入与妻食,乃后进御。此文云见子遂入御,故谓云“此大夫士之妾也”,言其异正妻也。   公庶子生,就侧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见於君,摈者以其子见。君所有赐,君名之。众子,则使有司名之。摈者,傅姆之属也。人君尊,虽妾不抱子,有赐於君,有恩惠也。有司,臣有事者也。鲁桓公名子,问於申繻也。   ○繻音须。   [疏]“公庶”至“名之”。   ○正义曰:此一经明君庶子生处,及三月见父异於世子之礼。前文巳云適子庶子见於外寝,异於世子。今此更重出者,以前文庶子与適子连文,恐事事皆同適子,故以此经特见庶子之法。按前注云“凡子生皆就侧室”,则世子亦就侧室。今特云“庶子就侧室”者,举庶子,世子可知也。   ○“君所有赐,君名之”者,谓生子之妾,君所特有恩赐偏所爱幸,君则自名其子,故云“君名之”。   ○“众子,则使有司名之”者,众子,谓众妾之子,不特宠御,则使有司以名其子也。   ○注“人君”至“繻也”。   ○正义曰:“人君尊,虽妾不抱子”者,以经云“其母朝服见於君”,乃云“摈者以其子见”於君,是摈者抱子也,故知“妾不抱子”。引《春秋》问名於申繻者,证有司名之,一边同耳,其实异也。《春秋》所云谓世子也。   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夫虽辟之,至问妻及见子礼,同也。庶人或无妾。   [疏]“庶人”至“异也”。   ○正义曰:此一经论庶人之礼。   ○“庶人无侧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者,以无侧室,妻在夫寝,妻将生子,故夫出辟之。若有侧室,则妻在侧室,夫自居正寝,不须出居群室也。   ○“其问之也,与子见父之礼,无以异也”者,与,及也。言夫问妻及子见父之礼,无以异於卿大夫士,言与卿大夫士同也。亦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其见父之时,父亦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及有戒告之事,一如上矣。   凡父在,孙见於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见子於祖,家统於尊也。父在则无辞,有適子者无適孙,与见庶子同也。父卒而有適孙,则有辞,与见冢子同。父虽卒,而庶孙犹无辞也。   [疏]“凡父”至“无辞”。   ○正义曰:此一节论孙见祖之礼,卿大夫以下之事,故郑注云:“家统於尊。”所以无辞者,若父之於子,有传重之事,故有戒告之辞。今孙见於祖,而隔於父,故无辞也。   ○注“父在”至“辞也”。   ○正义曰:所以无辞者,適子既在,其孙犹为庶孙,无所传重,故云“有適子者无適孙,与见庶子同”。若所生適子,其父既卒,则適孙与长子相似,当有辞也。故云“父卒而有適孙,则有辞,与见冢子同”。若庶孙,父虽卒,见祖亦无辞也。   食子者三年而出,见於公宫则劬。劬,劳也。士妻、大夫之妾食国君之子,三年出归其家,君有以劳赐之。   ○食音嗣,注及下文“食母”同。劳赐,力报反。大夫之子有食母。选於傅御之中,《丧服》所谓乳母也。士之妻自养其子。贱不敢使人也。   [疏]“食子”至“其子”。   ○正义曰:此一节论国君以下,及大夫士適妻养子之人,尊卑有别。   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旬当为均,声之误也。有时適、妾同时生子,子均而见者,以生先后见之。既见乃食,亦辟人君也。《易 说卦》“坤为均”,今亦或作“旬”也。   ○旬音均,出注。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適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天子诸侯尊别,世子虽同母,礼则异矣。未食、巳食,急正缓庶之义也。   ○别,彼列反,下“其别”同。   [疏]“由命”至“其首”。   ○正义曰:此一节论大夫及命士適妻与妾同时生子,见之先后差异之别,并明天子诸侯见冢子及適子庶子绥急之仪。   ○“旬而见”者,旬,均也,谓大夫命士適妾生子,皆以未食之前均齐见。又先生者先见,后生者后见。虽见有先后,同是未食之前,故云“均而见”。   ○“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者,此谓天子诸侯之礼。未食,谓未与后、夫人礼食。而先见冢子,是急於正也。故先见乃食也。   ○“適子庶子已食而见”者,谓先与后、夫人礼食之后,然后始见適子、庶子,是缓於庶也。   ○“必循其首”者,言见適子庶子之时,必以手抚循其头首,示恩爱之情也。   ○注“《易 说卦》‘坤为均’”。   ○正义曰:引《易 说卦》者,证此经“旬”为“均”义。按《易 说卦》以“坤为均”,象地之均平。今《易》之文,或以“均”为“旬”者,是均得为旬也。皇氏云:“母之礼见子,象地之生物均平,故引《易》以为均,若然按《周礼 均人职》云“上年公旬用三日”,郑注亦引《易》“坤为均”,岂是母见子之礼!皇氏说非也。   ○注“天子”至“世子”。   ○正义曰:知此经是天子诸侯者,以上文“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適庶均见,此则有食前食后,见之不同。又前文云“世子生”,其次云“適子庶子见於外寝”,是国君之礼。此经亦云“適子庶子”,故知是天子诸侯也。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俞,然也。鞶,小囊,盛帨巾者。男用韦;女用缯;有饰缘之,则是鞶裂与?《诗》云:“垂带如厉。”纪子帛名裂繻,字虽今异,意实同也。   ○食食,上如字,下音嗣。唯,于癸反,徐以水反,俞以朱反。鞶,步干反。盛音成。缘,于绢反。裂音列,或音厉。与音预。厉音列。   [疏]“子能”至“鞶丝”。   ○正义曰:此一节论男女自幼少之时,教之言语及鞶革鞶丝之事也。   ○注“鞶小”至“同也”。   ○正义曰:此鞶是小囊盛帨巾,男用韦为之,女用缯帛为之。云“有饰缘之,则是鞶裂与?”者,言男女鞶囊之外,更有缯帛之物,饰而缘之,则是《春秋》桓二年所称“鞶裂”者。与,疑而未定,故称“与”。按传作“鞶厉”,郑此注云“鞶裂”,厉、裂义同也。秖谓鞶囊裂帛为之饰,又引《诗》云“垂带如厉”者,证厉是鞶囊裂帛之饰也。此《诗 小雅 都人士》之篇也。按彼注云:“而,如也。而厉,如鞶厉也。”鞶必垂厉以为饰,厉字当作裂,谓彼都之士,垂此绅带,如似鞶囊之裂,是以厉为裂也。又引“纪子帛名裂繻”者,虽引《毛诗》以厉为裂,其义未显,故引纪子帛名裂繻者以证之,言帛必分裂也。此隐二年经称“纪子帛莒子盟于密”,又“纪裂繻来逆女”。云“字虽今异,意实同也”者,言古时“厉”、“裂”通为一字,今时“厉”、“裂”字义俱异,大意是同。故云“字虽今异,意实同”,言同为分裂之义也。此是郑康成之义,若如服虔、杜预,则以鞶为大带,厉是大带之垂者,故服氏云:“鞶,大带。”杜云:“绅,大带。厉是大带之垂者。”《诗毛传》亦云:“厉,带之垂者。”并与郑异。   六年,教之数与方名。方名,东西。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蚤其别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示以廉耻。后,胡豆反。   ○九年,教之数日。朔望与六甲也。   ○数,所主反。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记。衣不帛襦袴。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外傅,教学之师也。不用帛为襦袴,为大温,伤阴气也。礼帅初,遵习先日所为也。肄,习也。谅,信也。请习简,谓所书篇数也。请习信,谓应对之言也。   ○襦,字又作衤马,音儒。袴,苦故反。肆,本又作肄,同以二反。大音泰。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先学《勺》,后学《象》,文武之次也。成童,十五以上。勺,章略反,注同。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大夏》,乐之文武备者也。内而不出,谓人之谋虑也。   ○冠,古乱反。衣,於既反。行,如字,又下孟反。弟音悌。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室犹妻也。男事,受田给政役也。方犹常也。至此学无常在,志所好也。孙,顺也。顺於友,视其所志也。   ○孙音逊,注同。好,呼报反。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方犹常也。物犹事也。   ○去如字。五十命为大夫,服官政。统一官之政也。七十致事。致其事於君,而告老。   ○凡男拜,尚左手。左阳。   [疏]“六年”至“左手”。   ○正义曰:此一节论男子教之从幼及长,居官至致事之事。   ○“衣不帛襦袴”者,谓不以帛为襦袴。   ○“礼帅初”者,帅,循也。行礼动作,皆帅循初日所为。   ○“朝夕学幼仪”者,言从朝至夕,学幼少奉事长者之仪。“请肄简、谅”者,肄,习也。简,礼篇章也。谅,信也,谓言语信实。言请长者习学篇章简礼,及应对信实言语也。   ○“舞《勺》”者,熊氏云:勺,篇也。言十三之时,学此舞勺之文舞也。   ○“成童,舞象”者,成童谓十五以上,舞象谓舞武也。熊氏云:“谓用干戈之小舞也。以其年尚幼,故习文武之小舞也。”   ○“可以衣裘帛”者,二十成人血气强盛,无虑伤损,故“可以衣裘帛”也。   ○“舞《大夏》”者,《大夏》是禹乐,禅代之后,在干戈之前,文武俱备,故二十习之也。   ○“博学不教”者,唯须广博学问,不可为师教人。   ○“内而不出”者,唯蕴畜其德在内,而不得出言为人谋虑。   ○“始理男事”者,三十丁壮,受其田土,供给征役,始理男事,故《韩诗说》三十受兵,若口率出泉,国中则二十,野则十五也。   ○“孙友视志”者,言孙顺朋友,视其志意所尚。   ○“四十始仕,方物出谋发虑”者,方,常也。物,事也。言年壮仕宦,行其常事,无所谦孙,出其谋计,发其思虑,以为国也。   女子十年不出,恒居内也。姆教婉、娩、听从,婉谓言语也。娩之言媚也,媚谓容貌也。   ○婉,纡晚反,徐纡原反。娩音晚,徐音万。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紃,绦。   ○枲,思里反。茧,古典反。纴,女金反,又如林反。组音祖。紃音巡。共音恭。绦,他刁反。观於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当及女时而知。   ○相,息亮反。十有五年而笄。谓应年许嫁者,女子许嫁,笄而字之。其未许嫁,二十则笄。   ○应,应对之应。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故,谓父母之丧。聘则为妻,聘,问也。妻之言齐也。以礼则问,则得与夫敌体。奔则为妾。妾之言接也。闻彼有礼,走而往焉,以得接见於君子也。奔,或为“衒”。   ○见,贤遍反。衒,古县字,本又作御字,鱼据反。凡女拜,尚右手。右阴也。   [疏]“女子”至“右手”。   ○正义曰:此一节论女子自幼及嫁为女事之礼。   ○注“婉谓”至“貌也”。   ○正义曰:按《九嫔》注云:“妇德贞顺,妇言辞令,妇容婉娩,妇功丝枲。”则婉娩合为妇容。此分婉为言语,娩为容貌者,其意以此上下备其四德,以婉为妇言,娩为妇容,听从为妇顺,执麻枲以下为妇功。   ○注“紃绦”。   ○正义曰:组,紃俱为绦也。纴为缯帛,故杜注《左传》:“纴谓缯帛。”皇氏云:“组是绶也。”然则薄阔为组,似绳者为紃。   ○注“当及女时而知”。   ○正义曰:下云“十有五年而笄”,此观於祭祀,是未嫁之前,故云:“及女时而知。”经云“纳酒浆、笾豆、菹醢”,谓於祭祀之时,观看须於庙外,纳此酒浆、笾豆、菹醢之等,置於神坐,一纳之文,包此六事言之也。   ○“聘则为妻”者,妻,齐也。“奔则为妾”者,妾,接也,接见於君子也。”女拜,尚右手”者,右,阴也,汉时行之也。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陆曰:“郑云:‘以其记服冕之事也。冕之旒以藻训,贯玉为饰,因以名之。’”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玉藻》者,以其记天子服冕之事也。冕之旒以藻紃为之,贯玉为饰。此於《别录》蜀《通论》。”   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卷以祭。祭先王之服也。杂采曰藻。天子以五采藻为旒,旒十有二。“前后邃延”者,言皆出冕前后而垂也,天子齐肩,延冕上覆也,玄表纁里。龙卷,画龙於衣,字或作“衮”。   ○藻,本又作璪,音早。旒,力求反。邃,虽醉反,深也,注同。延,如字,徐馀战反,《字林》作綖,弋善反。卷音衮,古本反,注同。玄端而朝日於东门之外,听朔於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端当为“冕”,字之误也。玄衣而冕,冕服之下。朝日,春分之时也。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天子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明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宿,路寝亦如之。闰月,非常月也。听其朔於明堂门中,还处路寝门,终月。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   ○端音冕,出注,下“诸侯玄端”同。朝,直遥反,篇内除下注“朝之”,馀皆同。阖,胡猎反。扉音非,一本作“则阖门左扉”。   [疏]“天子”至“其中”。   ○正义曰:从“天子玉藻”至“食无乐”,此一节总论天子祭庙朝日,及日视朝,并馔食、牲牢、酒醴及动作之事,并明凶年贬降之礼。   ○“天子玉藻”者,藻,谓杂采之丝绳以贯於玉,以玉饰藻,故云“玉藻”也。   ○“十有二旒”者,天子前之与后,各有十二旒。   ○“前后邃延”者,言十二旒在前后垂而深邃,以延覆冕上,故云“前后邃延”。   ○“龙卷以祭”者,卷,谓卷曲,画此龙形卷曲於衣,以祭宗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