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3 页/共 200 页

○礼者所以辨尊卑,别等级,使上不逼下,下不僣上,故云礼不逾越节度也。“不侵侮”者,礼主於敬,自卑而尊人,故戒之不得侵犯侮慢於人也。   ○“不好狎”者,贤者当狎而敬之,若直近而习之,不加於敬,则是好狎,故郑云“习近为好狎”也。   ○“行脩”至“质也”。   ○凡为礼之法,皆以忠信仁义为本,礼以文饰。“行脩”者,忠信之行脩。“言道”者,言合於仁义之道。“质”,本也,则可与礼为本也。   ○“礼闻取於人,不闻取人”者,熊氏以为此谓人君在上招贤之礼,当用贤人德行,不得虚致其身。“礼闻取於人”者,谓礼之所闻,既招致有贤之人,当於身上取於德行,用为政教,不闻直取贤人,授之以位,制服而已,故郑云“谓君人者”。皇氏以为人君取师受学之法,“取於人”,谓自到师门,取其道艺。   ○“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礼闻来学”者,凡学之法,当就其师,处北面伏膺。“不闻往教”者,不可以屈师亲来就己,故郑云“尊道艺”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分、辨,皆别也。官,仕也。班,次也。涖,临也。庄,敬也。学或为御。   ○辨,皮勉反,徐方勉反。上下,上谓公卿,下谓大夫、士。宧音患。朝,直遥反。涖,本亦作莅,徐音利,沈力二反,又力位反。祷,丁老反,郑云:“求福曰祷。”祠音词,求得曰祠。共音恭,本或作供。庄,侧良反,徐侧亮反。学或为御,郑此注为见他本也,后放此。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撙犹趋也。   ○撙,祖本反。趋,士俱反,就也,向也。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聚犹共也。鹿牝曰麀。   ○婴,本或作鹦,厄耕反。母,本或作鹉,同,音武,诸葛恪茂后反。离,力智反,下同。狌,本又作猩,音生。禽兽,卢本作走兽。麀音忧,牝鹿也。牝,频忍反,徐扶尽反,旧扶允反。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於禽兽。   [疏]“道德”至“禽兽”。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为诸事之本。言人能有礼,然可异於禽兽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者,道者通物之名,德者得理之称,仁是施恩及物,义是裁断合宜,言人欲行四,事不用礼无由得成,故云“非礼不成”也。道德为万事之本,仁义为群行之大,故举此四者为用礼之主,则馀行须礼可知也。道是通物,德是理物,理物由於开通,是德从道生,故道在德上。此经道谓才艺,德谓善行,故郑注《周礼》云:“道多才艺,德能躬行,非是《老子》之道德也。”熊氏云:“此是《老子》‘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今谓道德,大而言之则包罗万事,小而言之则人之才艺善行。无问大小,皆须礼以行之,是礼为道德之具,故云‘非礼不成’。然人之才艺善行得为道德者,以身有才艺,事得开通,身有美善,於理为得,故称道德也。”   ○“教训正俗,非礼不备”者,熊氏云:“教谓教人师法,训谓训说义理,以此教训,正其风俗,非得其礼,不能备具,故云‘非礼不备’。但教之与训,小异大同。”“分争辨讼,非礼不决”者,《周礼 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又云“以两剂禁民狱”,故郑云:“争罪曰狱,争财曰讼。”则万事通名。故《左传》云“凡有血气,皆有争心”,又云“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是也。此“争财曰讼”,对文异耳,散则通名。故《左传》云“卫侯与元咺讼”,是争罪亦曰讼也。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者,上谓公卿大夫,下谓士也。君父南面,臣子北面,公卿大夫则列位於上,士则列位於下,兄前弟后,唯礼能定也。《白虎通》云:“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坚也,厉志自坚也。父,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孳也,孳孳无已也。兄,况也,况父法也。弟,悌也,心顺行笃也。”“官学事师,非礼不亲”者,熊氏云:“官谓学仕官之事,学谓习学六艺,此二者俱是事师,非礼不亲。”《左传》宣二年,赵盾见灵辄饿,问之,云:“官三年矣。”服虔云:“官,学也。”是学职事为官也。   ○“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者,班,次也;朝,朝廷也;次,谓司士正朝仪之位次也;治军,谓师旅卒伍各正其部分也;涖,临也;官,谓卿、大夫、士各有职掌;行法,谓司寇士师明刑法也。皆用礼,威严乃行也。“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者,《周礼 都宗人》云:“国有大故,则令祷祠。”郑注云:“祠谓报塞。”又《小宗伯》注云:“求福曰祷,得求曰祠。”熊氏云:“祭祀者,国家常礼。牲币之属,以供给鬼神,唯有礼乃能诚敬。”   ○“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者,君子是有德有爵之通称,王肃云:“君上位,子下民。”又康成注《少仪》云:“君子,卿大夫若有异德者。”凡礼有深疑,则举君子以正之。恭敬者,何胤云:“在貌为恭,在心为敬。”何之所说,从多举也。夫貌多心少为恭,心多貌少为敬,所以知者,《书》云“奉先思孝,接下思恭”,又云“貌曰恭”,又《少仪》云“宾客主恭,祭祀主敬”,《论语》云“巧言令色足恭”,又云“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孝经说》“君父同敬,为母不同敬”。以此诸文言之,凡称敬多为尊,故知貌多为恭,心多为敬也。又通而言之,则恭敬是一。《左传》云:“敬恭父命。”《士昏礼》云:“敬恭听宗父母之言。”《孝经》云:“恭敬安亲。”此并恭敬连言,明是一也。撙者,趋也。节,法度也。言恒趋於法度。“退让以明礼”者,应进而迁曰退,应受而推曰让。“以明礼”者,既道德仁义已下,并须礼以成,故君子之身行恭敬,趋法度,及退让之事,以明礼也。   ○“猩猩”至“禽兽”。   ○正义曰:《尔雅》云:“猩猩小而好啼。”郭注《山海经》云:“人面豕身,能言语,今交阯封谿县出猩猩,状如獾犭屯,声似小儿啼。”今案,禽兽之名,经记不同。《尔雅》云:“二足而羽谓之禽,四足而毛谓之兽。”今鹦鹉是羽曰禽,猩猩四足而毛,正可是兽。今并云禽兽者,凡语有通别,别而言之,羽则曰禽,毛则曰兽。所以然者,禽者,擒也,言鸟力小可擒捉而取之;兽者,守也,言其力多,不易可擒,先须围守,然后乃获,故曰兽也。通而为说,鸟不可曰兽,兽亦可曰禽,故鹦鹉不曰兽,而猩猩通曰禽也。故《易》云:“王用三驱,失前禽。”则驱走者亦曰禽也。又《周礼 司马职》云:“大兽公之,小禽私之。”以此而言,则禽未必皆鸟也。又康成注《周礼》云:“凡鸟兽未孕曰禽。”《周礼》又云:“以禽作六挚,卿羔,大夫雁。”《白虎通》云:“禽者,鸟兽之总名。”以此诸经证禽名通兽者,以其小兽可擒,故得通名禽也。   太上贵德,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   ○大音泰,注同;大上谓三皇五帝之世。施,始豉反,下同。其次务施报。茸荃之世,礼始兴焉。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负贩者尤轻恌志利,宜若无礼然。   ○贩,方万反。佻,吐彫反。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慑犹怯惑。   ○好,呼报反,下同。慑,之涉反。怯,丘劫反,何胤云:“惮所行为怯。”   [疏]“太上”至“不慑”。   ○正义曰:此一节明世变道殊,所贵有异,虽负贩者,必须有礼,各随文解之。   ○“太上贵德”者,大上谓三皇五帝之世也。其时犹淳厚其德,不尚往来之礼,所贵者在於有德,故曰“贵德”也。德主务施其事,但施而不希其反也。皇是三皇,帝是五帝,不云皇帝者,恐是一事不分,故郑升“帝”於“皇”上,以殊异代矣。然五帝虽有三礼五玉陟方朝会,而犹是揖让,故上同三皇,是以《礼运》注谓五帝为大道之时也。熊氏云:“三皇称皇者,皆行合天皇之星。”故《诗纬 含神雾》宋均注云:“北极天皇大帝,其精生人。”然则称皇者,皆得天皇之气也。郑玄意则以伏牺、女娲、神农为三皇,故注《中候 数省图》引《运斗枢》:“伏牺、女娲、神农为三皇也。”然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数燧人、伏牺、神农为三皇,谯周《古史考》亦然。《白虎通》取伏牺、神农、祝融为三皇,孔安国则以伏牺、神农、黄帝为三皇,并与郑不同。此皆无所据,其言非也。郑数伏牺、女娲、神农,非谓其人身自相接,其间代之王多矣。《六艺论》云:“燧人至伏牺一百八十七代。”宋均注《文耀钩》云:“女娲以下至神农七十二姓。”谯周以为伏牺以次有三姓始至女娲,女娲之后五十姓至神农,神农至炎帝一百三十三姓。是不当身相接。谯周以神农炎帝为别人,又以神农为木德,女娲为水德,皆非郑义也。其五帝者,郑注《中候 敕省图》云:“德合五帝坐星者称帝,则黄帝、金天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是也。实六人而称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坐星也。五帝所以称帝者,《坤灵图》云:“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称之曰帝。”茸荃称王者,庄三年《穀梁传》曰:“其曰王者,人所归往也。”散而言之,则三皇亦称帝,则《月令》云“其帝太昊”是也。五帝亦称皇,则《吕刑》云“皇帝清问下民”是也。至茸荃德劣,不得上同於天,唯称王而已。此云“太上贵德”,郑云“帝皇之世”,则帝皇以上皆行德也。所以《中候 握河纪》云:“皇道帝德,非朕所事。”是三皇行道,五帝行德,不同者但德由道生,道为其本,故道优於德。散而言之,德亦是道,故总云“贵德”。既三皇行道,五帝行德,以次推之,则茸荃行仁,五霸行义。五帝虽行德,亦能有仁,故《大学》云“尧舜率天下以仁”是也。案《老子》云:“道常无名。”河上公云:“能生天地人,则当大《易》之气也。”《道德经》云:“上德不德。”其德稍劣於常道,则三皇之世,法大《易》之道行之也。然则可行之道,则伏牺画八卦之属是也,三皇所行者也。“下德不失德”,河上公云:“下德谓号谥之君。”则五帝所行者也。但三皇则道多德少,五帝则道少德多,此皆熊氏之说也。今谓道者开通济物之名,万物由之而有,生之不为功,有之不自伐,虚无寂莫,随物推移,则天地所生,微妙不测。圣人能同天地之性,其爱养如此,谓之为道。此则常道,人行大道也。其如此善行为心,於已为得,虽不矜伐,意恒为善,谓之为德,此则劣於道也。既能推恩济养,恻隐矜恤於物,谓之为仁,又劣於德。若其以仁招物,物不从已,征伐刑戮,使人服从,谓之为义,又劣於仁。以义服从,恐其叛散,以礼制约,苟相羁縻,是之谓礼,又劣於义。此是人情小礼,非大礼也。圣人之身,俱包五事,遇可道行道,可德行德,可仁行仁,可义行义,皆随时应物,其实诸事并有,非是有道德之时无仁义,有仁义之时无道德也。此道德以大言之,则天地圣人之功也。以小言之,则凡人之行也。故郑注《同礼》云:“道多才艺,德能躬行。”谓於一人之上,亦能开通,亦於已为德。以此言之,则《周礼》三德六德及《皋陶》九德,及《洪范》三德,诸经传道德皆有分域,小大殊名,不足怪也。   ○注“其民施而不惟报”。   ○正义曰:惟,思也。世既贵德,但有施惠而不思求报也。   ○“其次务施报”。   ○正义曰:“其次”谓茸荃之世也。“务”犹事也。茸荃之世,独亲其亲,独子其子,货力为己,施则望报,以为恒事,故云“务施报”。   ○“礼尚往来”者,言茸荃之世,其礼主尚往来。   ○“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者,慑,怯也,惑也。贫者之容,好怯惑畏人,使心志不遂,若知礼者,则持礼而行之,故志不慑怯,是以於负贩之中,必有所尊也。   ○注“慑犹怯惑”。   ○正义曰:何胤云:“惮所行为怯,迷於事为惑。”义或当然。   人生十年曰“幼”,学。名曰幼,时始可学也。《内则》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有室,有妻也。妻称室。   ○冠,古乱反。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艾,老也。   ○艾,五盖反,谓苍艾色也;一音刈,治也。六十曰“耆”,指使。指事使人也。六十不与服戎,不亲学。   ○耆,渠夷反,贺玚云:“至也,至老境也。”与音预。七十曰“老”,而传。传家事,任子孙,是谓宗子之父。   ○传,直专反,沈直恋反。八十、九十曰“耄”。耄,惛忘也。《春秋传》曰:“谓老将知,耄又及之。”   ○旄,本又作耄,同,亡报反,注同:本或作“八十曰耋,九十曰旄”,后人妄加之。惛音昏,一音呼困反。忘,亡亮反,又如字。知音智。七年曰“悼”。悼,怜爱也。   ○悼,徒报反。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爱幼而尊老。百年曰“期颐”。期犹要也。颐,养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尽养道而已。   ○颐,羊时反。要,於遥反,又如字,下同。养道,羊尚反,又如字。大夫七十而致事。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若不得谢,谢犹听也。君必有命,劳苦辞谢之,其有德尚壮,则不听耳。   ○听,吐丁反,后可以意求,皆不音。劳如字,又力报反。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適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几杖、妇人、安车,所以养其身体也。安车,坐乘,若今小车也。老夫,老人称也。亦明君贪贤。《春秋传》曰:“老夫耄矣。”於其国则称名。君虽尊异之,自称犹若臣。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邻国来问,必问於老者以答之。制,法度。   [疏]“人生”至“其制”。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幼而从学,至於成德,终始之行,皆遵礼制,各随文解之。   ○“人生十年曰幼,学”者,谓初生之时至十岁。依《内则》,子生八年“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故以十年为节也。幼者,自始生至十九时,故《檀弓》云:“幼名者,三月为名称幼。”冠礼云:“弃尔幼志。”是十九以前为幼。《丧服传》云:“子幼。”郑康成云:“十五已下,皆别有义。”今云“十年曰幼,学”,是十岁而就业也。   ○“二十曰弱,冠”者,二十成人,初加冠,体犹未壮,故曰弱也。至二十九,通得名弱冠,以其血气未定故也。不曰“人生”,并承上可知也。今谓庶人及士之子,若卿大夫十五以上则冠,故《丧服》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是也。其冠仪与士同,故《郊特牲》云“无大夫冠礼”是也。其大夫之子亦二十而冠,其诸侯之子亦二十而冠,天子之子则十二而冠。若天子诸侯之身,则皆十二而冠。具释在《冠义》。   ○“三十曰壮,有室”者,三十而立,血气已定,故曰壮也。壮有妻,妻居室中,故呼妻为室。若通而言之,则宫室通名,故《尔雅》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别而言之,论其四面穹隆则宫,因其贮物充实则曰室,室之言实也。今不云“有妻”而云“有室”者,妻者,齐也,齐为狭局,云室者,含妾媵,事类为广。案《媒氏》云:“男三十,女二十。”郑康成云:“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易》曰:“参天两地而地而奇数焉。”《白虎通》云:“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   ○“四十曰强,而仕”者,三十九以前通曰壮,壮久则强,故“四十曰强”。强有二义,一则四十不惑,是智虑强;二则气力强也。   ○“五十曰艾,服官政”者,四十九以前通曰强,年至五十,气力已衰,发苍白,色如艾也。五十是知天命之年,堪为大夫服事也。大夫得专事其官政,故曰“服官政”也。郑康成注《孝经》云:“张官设府谓之卿大夫。”即此之谓也。熊氏云:“案《中候 运衡》云‘年耆既艾’,注云:‘七十曰艾。’言七十者,以时尧年七十,故以七十言之。又《中候 准谶哲》云:‘仲父年艾,谁将逮政。’注云‘七十曰艾’者,云谁将逮政,是告老致政,致政当七十之时,故以七十曰艾。”   ○“六十曰耆,指使“者,贺玚云:“耆,至也,至老之境也。六十耳顺,不得执事,但指事使人也。”郑注《射义》云:“耆耋皆老也。”   ○注“六十”至“不亲学”。   ○正义曰:此《王制》文。引之者,证不自使也。   ○“七十曰老,而传”者,六十至老境而未全老,七十其老已至,故言老也。既年已老,则传徙家事,付委子孙,不复指使也。   ○注“传家”至“之父”。   ○正义曰:然庶子年老,亦得传付子孙,而郑唯云“谓宗子”者,为《丧服》有“宗子孤为殇”,郑云:“言孤,有不孤者,谓父有废疾,若七十而老,子代主宗事者也。”郑今欲会成《丧服》义,故引“宗子之父”也。又一云“宗子”并谓五宗也。五宗之子并是传祭之身,故指之也。庶子乃授家事於子,非相传之事,此既云“传”,故郑知非庶子也。必为宗子父者,以经言“传”,传者,上受父祖之事,下传子孙,子孙之所传家事,祭事为重,若非宗子,无由传之。但七十之时,祭祀之事犹亲为之,其视濯溉则子孙,故《序卦》注云“谓父退居田里,不能备祭宗庙,长子当亲视涤濯鼎俎”是也。若至八十,祭亦不为,故《王制》云:“八十齐丧之事不及也。”注云:“不齐,则不祭也。”   ○“八十、九十曰耄”,耄者,僻谬也。人或八十而耄,或九十而耄,故并言二时也。   ○注“耄惽”至“及之”。   ○正义曰:“耄,惽忘也”者,“惽忘”即“僻谬”也。   ○所引《春秋》,案《左传》昭元年,周景王使刘定公劳晋赵孟,定公劝赵孟纂禹之绩,广树之功。赵孟对云:“老夫罪戾,朝不谋夕。”刘子归语王曰:“谚所谓老将知而耄及之者,其赵孟之谓乎?”引之者,证老为耄。   ○“七年曰悼”者,悼,怜爱也。未有识虑,甚可怜爱也。年七岁而在九十后者,以其同不加刑,故退而次之也。   ○“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者,幼无识虑,则可怜爱,老已耄而可尊敬,虽有罪,而同不加其刑辟也。《周礼 司剌》有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耄,三曰憃愚。郑注云:“若今时律令,未满八岁,八十以上,非手杀人,他皆不坐。”故司剌有三赦,皆放免不坐也。   ○“百年曰期颐”者,期,要也;颐,养也。人年百岁,不复知衣服饮食寒暖气味,故人子用心,要求亲之意而尽养道也。“颐,养也”,《易 序卦》文。“大夫七十而致事”者,七十曰老,在家则传家事於子孙,在官致所掌职事还君,退还田里也。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废绝,致是与人,明朝廷必有贤代已也。《白虎通》云:“臣年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耳目不聪明,是以退老去避贤也,所以长廉远耻。悬车,示不用也。致事,致职於君。君不使退而自去者,尊贤也。”   ○“若不得谢”者,谢犹听许也。君若许其罢职,必辞谢云:“在朝日久,劬劳岁积。”是许其致事也。今不得听,是其有德尚壮,犹堪掌事,不听去也。“则必赐之几杖”者,熊氏云:“既不听致事,则《祭义》云‘七十杖於朝’是也。听致事,则《王制》云‘七十杖於国,八十杖於朝’是也。”案《书传》云:“七十杖於朝。”郑注云:“朝当为国者,以其下有‘八十杖於朝’,故以朝当为国也。与《王制》同,并谓听致事也。”   ○“行役以妇人”者,行役,谓本国巡行役事。妇人能养人,故许自随也。   ○“適四方,乘安车”者,“適四方”,谓远聘异国时。乘安车,安车,小车也,亦老人所宜。然此养老之具,在国及出,皆得用之。今言行役妇人,四方安车,则相互也,从语便,故离言之耳。   ○“自称曰老夫”者,若此老臣行役及適四方,应与人语,其自称为老夫,言已是老大夫也。必称老者,明君贪贤之故,而臣老犹在其朝也。   ○注“几杖”至“耄矣”。   ○正义曰:“安车,坐乘,若今小车”者,古者乘四马之车立乘。此臣既老,故乘一马小车坐乘也。庾蔚云:“汉世驾一马而坐乘也。”熊氏云:“案《书传略说》云:‘致仕者以朝,乘车輲轮。’郑云:‘乘车,安车。言輲轮,明其小也。’”“《春秋传》曰:老夫耄矣”者,引《左传》,证老臣对他国人自称老夫也。此是《春秋》隐四年卫石碏辞也。石碏子厚与卫州吁游,吁弑其异毋兄完而自立,未能和民,欲结强援,时陈侯有宠於周桓王,州吁与石厚往陈,欲因陈自达於周,而石碏遣人告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   ○“於其国则称名”者,“於其国”,谓自与其君言也,虽老,犹自称名也。   ○注“君虽尊异之,自称犹若臣”者,案《玉藻》云“上大夫曰下臣”,《士相见礼》云“士大夫於他邦之君曰外臣”,是上大夫於已君自称为下臣,於他国君自称为外臣。又《玉藻》云“下大夫自名”,又郑注《玉藻》云“下大夫自名,於他国则曰外臣某”,其是下大夫於已君称名,於他国曰外臣某。此既自称老夫,宜是上大夫,而称名从下大夫者,既被君尊异,故臣亦谦退,从下大夫之例而称名也。且《玉藻》所云,是其从下大夫例,然臣於君,单称名无嫌也。   ○“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者,越国犹他国也,若他国来问已国君之政,君虽已达其事,犹宜问於老贤,老贤则称国之旧制以对他国之问也。   谋於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从,犹就也。   ○长,丁丈反,下皆同。操,七刀反。长者问,不辞让而对,非礼也。当谢不敏,若曾子之为。   [疏]“谋於”至“从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有事取谋议於长者,各依文解之。   ○“操几杖以从之”者,操,执持也。杖可以策身,几可以杖己,俱是养尊者之物,故於谋议之时将就也。   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安定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   ○夏,遐嫁反。凊,七性反;字从冫,冰,冷也;本或作水旁,非也。衽,而审反,徐而鸩反,席也。在丑夷不争。丑,众也。夷犹侪也。四皓曰:“陛下之等夷。”   ○侪,仕皆反,等也,沈才诣反。皓,元老反;四皓,园公、绮季、夏黄公、角里先生。   [疏]“凡为”至“不争”。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子事亲奉养之礼,又去争讼,今各随文解之。   ○“昏定而晨省”者,上云冬温夏凊,是四时之法,今说一日之法。定,安也。晨,旦也。应卧,当齐整床衽,使亲体安定之后,退。至明旦,既隔夜,早来视亲之安否何如。先昏后晨,兼示经宿之礼。熊氏云:“晨省者,案《内则》云,同宫则鸡初鸣,异宫则昧爽而朝。”   ○“在丑夷不争”者,此一句明朋侪礼也。丑,众也;夷犹侪也,皆等类之名。风俗语不同,故兼言之。夫贵贱相临,则存畏惮,朋侪等辈,喜争胜负,亡身及亲,故宜诫之以不争。   ○注“丑众”至“等夷”。   ○正义曰:“丑,众也”,《释诂》文,谓在众不忿争也。云“四皓曰:陛下之等夷”者,证夷是等类也。四皓,汉时隐人高士也。其四人,一东园公,二绮里季,三夏黄公,四角里先生,皆老,发白皓素,因呼为四皓。隐商山不仕,高祖数召不出。后为高祖欲废吕后之子盈,而立戚夫人之子赵王如意为大子,张良使太子卑辞安车遣辨士以请四皓,四皓果来,舍建城侯所。至汉十一年,黥布反,高祖令太子将兵击之。四皓自相谓曰:“几来欲以安太子,太子将兵,事危矣。”乃说建城侯曰:“太子将兵有功则位不益,无功则从此受祸。且太子所与诸将,皆尝与上定天下骁将也。今使太子将之,此无异使羊将狼,皆不肯为用,其无功必矣。臣闻母爱者子抱之,今戚夫人日夜侍御,赵王常居前,上终不使不肖子居爱子之上,明乎其代大子之位必矣。君何不急请吕后承间为上泣言:“黥布天下猛将,善用兵,诸将皆陛下之等夷,今令大子将此属,莫肯为用。’”於是吕后如四皓言以请高祖。高祖时疾,自行,十二年破黥布还而疾益甚,愈欲易太子。及燕置酒,太子侍,四皓从太子,高祖惊曰:“吾召公数岁,公逃我,今反从我儿乎!”四皓曰:“陛下轻士善骂,臣等义不受辱,故恐而亡匿。”   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三赐,三命也。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车马,而身所以尊者备矣。卿、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逾於父。天子诸侯之子不受,自卑远於君。   ○远,于万反。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交游称其信也。不敢重受赐者,心也,如此而五者备有焉。《周礼》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僚友,官同者。执友,志同者。   ○僚,本又作寮,了彫反,同官者。弟,大计反,下注同。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敬父同志,如事父。此孝子之行也。   [疏]“夫为”至“行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子谦卑,行著於外,所敬又广。今各随文解之。言“夫”者,贵贱悉然也。“三赐”,三命也。言为人子,虽受三命之尊,终不敢受车马,车马则身有成尊,便比逾於父,故不受。所以许受三命,而不许受车马者,命是荣美,光显祖父,故受也;车马是安身,身安不关先祖,故不受也。不云“不受”,而云“不及”者,受是已到之日,明人子非唯外迹不受,抑亦心所不及於此赐也。   ○注“三赐”至“於君”。   ○正义曰:云“三赐不及”者,受命即受赐,故三赐三命,故《公羊》云:“命者何?加我服”,“锡者何?赐也。”是其命赐将相也。云“凡仕者,一命受爵,再命受衣服,三命受车马”者,皆约《周礼 大宗伯》之文。案《大宗伯》“一命受职”,职则爵也。又《宗伯》“三命受位”,郑康成云:“始有列位於王朝。”今言“受车马”者,但三命受位,即受车马。以经云“车马”,故以“车马”言之。云“卿、大夫、士之子不受,不敢以成尊比逾於父”者,以公侯伯卿三命,其子不受,不敢比於父;公侯伯大夫、子男卿再命,公侯伯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其子三命不受车马者,皆是不敢逾於父。不言天子诸侯之子不敢受者,以其父位既尊,不得言不敢比逾,故云“自卑远於君”。案《周礼》九仪,“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案《含文嘉》:“九赐: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宋均注云:“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长於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居处修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之虎贲,以备非常。抗扬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内怀仁德,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其专征。慈孝公母,赐以秬鬯,以归祭祀。”郑司农以《周礼》九命与九赐是一也。然则此“三赐”,郑康成知非“九赐”之第三,而云“三命之赐”者,康成以九命与九赐不同,九赐谓“八命作牧,九命作伯”之后,始加九赐。知者,《王制》云“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二曰衣服之属”是也。又《宗伯》“八命作牧”注云:“侯伯有功德,加命得专征伐。”《王制》云:“赐弓矢,然后征。”《诗》云:“瑟彼玉瓒,黄流在中。”传曰:“九命然后赐以圭瓒。”又《尚书 文侯》:“仇受弓矢秬鬯。”《左传》:“晋文公受大路、戎路、弓矢、秬鬯、虎贲。”此皆九命之外,始有衣服、弓矢、秬鬯等之赐,故知九赐不与九命同也。且此云“三赐不及车马”,其九赐“一曰车马”,何由三赐不及车马乎?故知此三赐非九赐之三赐也。若是九赐之三赐,即是身八命九命之尊,礼绝凡庶,何得下文云州闾、乡党、僚友、交游也?故康成以为诸侯及卿大夫之子三命者。其《公羊》说九赐之次,与《含文嘉》不同,一曰加服,二曰朱户,三曰纳陛,四曰舆马,五曰乐则,六曰虎贲,七曰斧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异人之说,故文有参差,大略同也。《异义》许慎说九赐九命,郑康成以为不同,具如前说,其大夫赐乐,《乡饮酒》注云“大夫若君赐乐”,及《左传》“魏绛有金石之乐”,非九赐之正法也。车马之赐,进退由於君命,今言不受者,君子仕,辞位不辞禄,其物终必受之,故郑注下文“不敢受重赐者,心也。”   ○“故州闾”至“称其信也”。《周礼 司徒》去王城百,置远郊,远郊之内为六乡,六乡之民,“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又《遂人职》主六遂,六遂之民在远郊之外,“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今不言六遂者,举近耳。若六遂之中有此孝者,则亦称之也。   ○“兄弟亲戚称其慈也”,亲指族内,戚言族外。慈者,笃爱之名。兄弟,外内通称。亲疏交接,并见其慈而称之。   ○“僚友称其弟也”,僚友,同官者也。弟者,事长次弟之名。孝子能接同官,有所次序,不敢逾越等级,故同官之友称之。   ○“执友称其仁也”,执友,执志同者也。同师之友,意趣相得,绸缪切瑳,故其见仁恩之心而称之。   ○“交游称其信也”,交游,泛交也。结交游往,本资信合,故称信也。熊氏云:“然此五句,上始州闾,下及交游,亦其次也。前孝后信,又为差序,略举五者,馀行可知。不敢受赐者,心也。不受由心,故有五称也。”   ○“见父之执”者,此亦承为人子之事也。明非惟见交游为善,乃遍至父友也。自上诣下曰见,自下朝上曰见。父之执谓执友,与父同志者也。或故往见,或路中相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