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 第 30 页/共 117 页

○释曰:此即上文二人举觯者於西阶上,已卒觯,故郑云“嫌已饮不复饮也”。   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执觯者洗,升实觯,反奠于宾与大夫。(复奠之者,燕以饮酒为欢,醉乃止,主人之意也。今文无执觯及宾觯、大夫之觯,皆为爵。实觯,觯为之。)   [疏]“卒受”至“大夫”。   ○注“复奠”至“为之”。   ○释曰:今文此经云执觯者,无此执觯,又今文无执觯及宾觯、大夫之觯皆为爵,不从者,以其皆在无爵之科,明不为爵。云“实觯,觯为之”者,亦不从也。   无乐。(合乡乐无次数。)   [疏]“无乐”。   ○注“合乡乐无次数”。   ○释曰:知合乡乐《二南》者,约上正歌时不略,其正已歌乡乐。但上有次第,先歌《关雎》,次歌《葛覃》、《卷耳》,次歌《鹊巢》、《采》、《采蘩》,皆三终,有次数。今无次数,在宾主所好也。   宾兴,乐正命奏《陔》。(《陔》,《陔夏》,其诗亡。《周礼》宾醉而出,奏《陔夏》。《陔夏》者,天子诸侯以锺鼓,大夫、士鼓而已。)   [疏]“宾兴”至“奏陔”。   ○注“陔陔”至“而已”。   ○释曰:此宾兴,即命奏,下文宾降,乃作乐也。云“《陔》,《陔夏》其诗亡”者,《九夏》皆《诗》篇,郑注《锺师》云:“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云“《周礼》”者,《锺师》云:《陔夏》,杜子春云:“客醉而出,奏《陔夏》。”虽非正文,亦据《周礼》而言。云“《陔夏》者,天子诸侯以锺鼓”,知者,《锺师》云:“以锺鼓奏《九夏》。”是天子法。襄公四年:“穆叔如晋,晋侯飨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则《陔夏》奏用锺矣。大夫、士尚有鼓,明诸侯亦有鼓,故总云“天子、诸侯以锺鼓”。知“大夫、士用鼓”者,此《乡射》、《乡饮酒》皆有鼓,故知以鼓奏《陔》而已也。   宾降及阶,《陔》作。宾出,众宾皆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拜送宾于门东,西面。宾不答拜,礼有终。)   [疏]“宾降”至“再拜”。   ○注“拜送”至“有终”。   ○释曰:知“拜送宾于门东,西面”者,此约迎宾时於此拜也。云“不答拜,礼有终”者,以行礼有终,故不答也。   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门外。(拜赐,谢恩惠也。)   [疏]“明日”至“门外”。   ○释曰:自此尽“经末”,论息劳司正之事。   主人不见,如宾服,遂从之,拜辱于门外,乃退。(不见,不亵礼也。拜辱,谢其自屈辱。)   [疏]“主人”至“乃退”。   ○注“不见”至“屈辱”。   ○释曰:不见不亵礼者,礼不欲数,数则渎。今主人不见,恐相亵,故不见也。   主人释服,乃息司正。(释服,说朝服,服玄端也。息犹劳也。劳司正,谓宾之与之饮酒,以其昨日尢劳倦也。《月令》曰:“劳农以休息之。”)   [疏]“主人”至“司正”。   ○注“释服”至“息之”。   ○释曰:上文主人如宾服,则主人亦朝服矣。今言“释服”,谓释去朝服。朝服之下,衣则次玄端,故知“释服说朝服服玄端也”。玄端即朝服之下易其裳为异也。《月令》者,彼是十月农功毕,劳农以休息之,为息田夫之腊祭,引之者,证息劳来休息之义也。   无介。(劳礼略,贬於饮酒也。此已下皆记礼之异者。)   [疏]“无介”。   ○注“劳礼”至“异者”。   ○释曰:云“劳礼略,贬於饮酒也”者,谓贬於《乡饮酒》,《乡饮酒》礼有介,此上司正饮酒及此劳礼皆无介,是贬於《乡饮酒》也。云“此以下皆记礼之异”者,谓息司正之礼与上饮酒礼异之事也。   不杀。(无俎故也。)   [疏]“不杀”。   ○注“无俎故也”。   ○释曰:下文云“无俎”,无俎故不杀,杀即有俎也。   使人速。(速,召宾。)   [疏]“使人速”。   ○注“速召宾”。   ○释曰:若《公食》使人召之还,司正为摈也。   迎于门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荐脯醢,无俎。宾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众宾。既献众宾,一人举觯,遂无爵。(言遂者,明其间阙也。宾坐奠觯于其所,摈者遂受命于主人,请坐于宾,宾降说屦升坐矣。不言遂请坐者,请坐主於无爵。)   [疏]“迎于”至“爵”。   ○注“言遂”至“爵”。   ○释曰:云“言遂者,明其阙也”者,阙谓一人举觯,下有工升歌,立司正旅酬,及二人举觯及彻俎之事,以其阙此数事,故云“遂无爵”也。云“宾坐奠觯于其所,摈者遂受命于主人,请坐于宾,宾降说屦升坐矣”,此并依正饮酒礼。不言遂请坐者,请坐主於无爵者,以其请坐主於无爵,今言无爵,自然请坐可知,故不须言请坐于宾也。   无司正。(使摈者而已,不立之。)   [疏]“无司正”。   ○注“使摈”至“立之”。   ○释曰:不立司正,亦是与饮酒礼异。   宾不与。(昨日至尊,不可亵也。古文与作豫。)   [疏]“宾不与”。   ○注“昨日”至“作豫”。   ○释曰:宾者,主人所尊敬,不可复召之,复召之亦是亵渎也。   征唯所欲,(征,召也。谓所欲请呼。)   [疏]“征唯所欲”。   ○注“征召”至“请呼”。   ○释曰:须止则止,须召则召,在主人之意,故云“所欲请呼”也。   以告於乡先生、君子可也。(告,请也。乡先生,乡大夫致仕者也。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   [疏]“以告”至“可也”。   ○注“告请”至“仕者”。   ○释曰:云“乡大夫致仕者也”者,此即《乡饮酒》注云“先生,谓老人教学者”。云“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大德行,谓六德、六行,可贡而不仕者。此即居士缟带,亦曰处士。   羞唯所有。(用时见物。)   [疏]“羞唯所有”。   ○注“用时见物”。   ○释曰:谓昨日所有之馀见物。   乡乐唯欲。(不歌《雅》、《颂》,取《周》、《召》之《诗》,在所好。)   [疏]“乡乐唯欲”。   ○注“不歌”至“所好”。   ○释曰:此即与上无乐同,而云不歌《雅》、《颂》者,以其上饮酒主於射,略於乐,不用《小雅》。此非乡射,而亦不歌《雅》、《颂》者,亦不可过于正饮酒礼,故云“《周》、《召》之诗在所好”也。   记。大夫与,则公士为宾。(不敢使乡人加尊於大夫也。公士,在官之士。乡宾主用处士。)   [疏]“记大”至“为宾”。   ○注“不敢”至“处士”。   ○释曰:据此乡射使处士无爵命者为宾,故有大夫来,不以乡人加尊於大夫,故易去之,使公士为宾。若然,《乡饮酒》贡士法:贤者为宾,其次为介,又其次为众宾。有大夫来,不易去之,以其宾拟贡故也。云“乡宾主用处士”,即君子者也。   使能,不宿戒。(能者敏於事,不待宿戒而习之。)   [疏]“使能不宿戒”。   ○注“能者”至“习之”。   ○释曰:解上宾用处士。云“能者敏於事”者,《孝经》云:“参不敏。”郑云:“敏犹达也。”则此通达於事。   其牲,狗也。(狗取择人。)   [疏]“其牲狗也”。   ○注“狗取择人”。   ○释曰:《乡饮酒》、《乡射》义取择贤士为宾,天子已下,燕亦用狗,亦取择人可与燕者。   亨于堂东北。(《乡饮酒义》曰:“俎阳气之所发也。”)   [疏]“亨于堂东北”。   ○注“乡饮”至“发也”。   ○释曰:阳气起於东北而盛於南方,亨狗于东北,饮酒是阳,故法之。   尊,幂。宾至,彻之。(以为幂,取其坚。)   [疏]“尊幂宾至彻之”。   ○注“以”至“坚”。   ○释曰:凡幂者皆为尘埃加,故设之。但用幂不用幂不同者,凡用醴,皆不见用幂,质故也。即《士冠》礼子,《昏礼》礼宾赞礼妇,《聘礼》礼宾,此等用醴皆无幂是也。醮无酒,亦用幂者,从礼子,质也。或以尊厌卑,亦无幂。《燕礼》君尊,有幂,方圜壶则无幂。《昏礼》尊於室内有幂,尊於房户外为媵御贱,故无幂。《乡饮酒》、《乡射》有幂者,无所厌故也。若祭祀之幂,《幂人》云:“以疏布幂八尊。”郑云:“天地之神尚质。”“以画布幂六彝。”郑云:“宗庙可以文。”“凡王巾皆黼。”注云:“周尚武,其用文德则黻可。”诸侯无文,或与王同。其丧中之幂皆用疏布。《士丧礼》小敛用功布,大敛亦同。《士虞》用幂,与吉同,大夫亦当然也。云“宾至,彻之”者,巾幂必布,执幂,宾未至,恐尘加,宾至,彻去不复用,以其《乡射》、《饮酒》不见更用之文故也。《燕礼》君命彻幂,则未命之前重用之者。君尊,久设恐尘,故重覆之。   蒲筵,缁布纯。(筵,席也。纯,缘。)   [疏]“蒲筵缁布纯”。   ○注“筵席也纯缘”。   ○释曰:乡大夫、州长与乡人习礼,虽有公卿之尊,无加席,唯一种,故记人记之云筵席者,郑注《周礼序官》云:“铺陈曰筵,藉之曰席。”然其言之筵席,通但在地者为筵,取铺陈之义,在上曰席,取相承藉之义耳。   西序之席,北上。(众宾统於宾。)   [疏]“西序之席北上”。   ○注“众宾统於宾”。   ○释曰:众宾之席继宾,己西南面东上,今云“西序之席北上”者,谓众宾有东面者则北上,此东面非常,故记之也。若然,此乡射上设席,虽不言众宾之数,上文云“三拜众宾”,郑云:“三拜,示遍也。”则众宾亦三人矣。而复有东面者,若公卿大夫多,尊东不受则於尊西,宾近於西,则三宾东面北上,统於宾也。   献用爵,其他用觯。(爵尊,不可亵也。)以爵拜者,不徒作。(以爵拜,谓拜既爵。徒犹空也。作,起也。不空起,言起必酢主人。)   荐,脯用笾,五只,祭半只,横于上。醢以豆,出自东房。只长尺二寸。(脯用笾,笾宜乾物也。醢以豆,豆宜濡物也。只犹廷也,为记者异耳。祭横于上,殊之也。於人为缩。只广狭未闻也。古文只为,今文或作植。)   [疏]“荐脯”至“二寸”。   ○注“脯用”至“作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