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 第 19 页/共 117 页

主人如宾服以拜辱。(拜宾复自屈辱也。《乡射礼》曰:“宾朝服以拜赐于门外,主人不见。如宾服,遂从之,拜辱於门外,乃退。”)   [疏]“主人”至“拜辱”。   ○注“拜宾”至“乃退”。   ○释曰:引《乡射》者,於此文不具,故引以为证,明彼此宾主皆不相见,造门外拜谢而已。   主人释服。(释朝服,更服玄端也。古文释作舍。)   [疏]“主人释服”。   ○释曰:自此已下至“乡乐唯所欲”,论後日息司正,征唯所欲,更行饮酒之礼。   ○注“释朝”至“作舍”。   ○释曰:言“释朝服,更服玄端也”者,以其昨日正行宾举饮酒之礼相尊敬,故朝服。此乃燕私轻,故玄端劳也。   乃息司正。(息,劳也。劳赐昨日赞执事者,独云司正。司正,庭长也。)   [疏]注“息劳”至“长也”。   ○释曰:郑云“劳赐昨日赞执事者”者,案下记云:“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郑注云:“主人之属,佐助主人礼事,彻幂,沃盥,设荐(元缺起比)俎者。与,及也。不及谓不献酒。”明此时劳,可知今独言司正,司正是庭长,故独言之也。   无介,(劳礼略也,司正为宾。)   [疏]注“劳礼”至“为宾”。   ○释曰:此劳时司正为宾,当立介以辅宾。无介者,劳礼略故也。   不杀,(市买,若因所有可也,不杀则无俎。)   [疏]注“市买”至“无俎”。   ○释曰:市买无正文,郑以意言之。云“不杀则无俎”者,其杀则俎以盛骨体,既言不杀,故知无俎也。   荐脯醢,(羞同也。)   [疏]注“羞同也”。   ○释曰:以其脯醢与正行饮酒同有此荐,故云“羞同”也。   羞唯所有。(在有何物。)   [疏]注“在有何物”。   ○释曰:羞谓上文正行饮酒之时用狗,今不杀,故言羞唯所有也。云“在有何物”者,杂物皆是也。   征唯所欲,(征,召也。)   [疏]注“征召也”。   ○释曰:昨日正行饮酒,不得唤亲友,故今礼食之馀,别召知友,故言“征唯所欲”也。   以告於先生、君子可也。(告,请也。先生不以筋力为礼,於是可以来。君子,国中有盛德者。可者,召不召唯所欲。)   [疏]注“告请”至“所欲”。   ○释曰:案《曲礼》云:“老者不以筋力为礼。”此先生,老人教学者,故云先生不以筋力为礼,於是可以来也。云“君子,国中有盛德者”者,此君子则《曲礼》“博闻强识,敦善行而不殆,谓之君子”也。又《玉藻》云“居士锦带”,郑云“居士,道艺处士”,亦一也。云“可者,召不召唯所欲”者,上文云“征唯所欲”,上下相成解也。   宾、介不与。(礼渎则亵。古文与为预。)   [疏]注“礼渎”至“为预”。   ○释曰:宾介昨日正行礼,今又召之,则是数,数则渎,渎则不敬,故云“礼渎则亵”,是以不与。   乡乐唯欲。(乡乐,《周南》、《召南》六篇之中,唯所欲作,不从次也。不歌《鹿鸣》、《鱼丽》者,辟国君也。)   [疏]注“乡乐”至“君也”。   ○释曰:云“乡乐,《周南》、《召南》”者,上注以《二南》为乡大夫之乐,《小雅》为诸侯之乐,故知《二南》也。但乡燕同乐,上正行饮酒,歌《小雅》,今燕不歌《鹿鸣》、《鱼丽》,是避国君也。   记。乡,朝服而谋宾、介,皆使能,不宿戒。(乡,乡人,谓乡大夫也。朝服,冠玄端,缁带,素,白屦。今郡国行乡饮酒之礼,玄端而衣皮弁服,与礼异。再戒为宿戒。礼,将有事,先戒而又宿戒。)   [疏]“记乡”至“宿戒”。   ○释曰:上经直云主人与先生谋宾介,不云服衣,不云使能及不宿戒之事,故记之也。   ○注“乡乡”至“宿戒”。   ○释曰:“乡,乡人,谓乡大夫”者,以乡大夫为主人,故知乡大夫。知“朝服,冠玄端,缁带,素,白屦”者,玄端即朝服之衣,裳又与同色,屦亦同裳色,故知义然也。云“再戒为宿戒。礼,将有事,先戒而又宿戒”者,此即《士冠》先戒宾及宿是也。此直戒而不宿,与冠礼异。   蒲筵,缁布纯。(筵,席也。纯,缘也。)   [疏]释曰:《公食》记云“蒲筵常缁布纯”,此不言常,文不具也。倍寻曰常,丈六尺也。   尊幂,宾至彻之。(,葛也。幂,覆尊巾。)其牲,狗也。(狗取择人。)   亨于堂东北。(祖阳气之所始也。阳气主养。《易》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疏]注“祖阳”至“万民”。   ○释曰:此据《乡饮酒义》而言,以正月三阳生之月,万物出地盛於东南,故云“祖阳气之所始也”。引《易颐》“彖辞”者,义取养贤能而宾举之事也。   献用爵,其他用觯。(爵尊,不亵用之。)   [疏]注“爵尊不亵用之”。   ○释曰:案上献宾、献众宾等皆用一升之爵,至酬及旅酬之等皆用三升之觯。以献为初相敬,故用爵,以酬之等皆用为相劝,故用觯,是以郑云“爵尊,不亵用之”也。   荐脯,五挺,横祭于其上,出自左房。(挺犹只也。《乡射礼》曰:“祭半只,只长尺有二寸。”左在东,阳也,阳主养。房,馔陈处也。《冠礼》之馔,脯醢南上。《曲礼》曰:“以脯置者,左朐右末。”)   [疏]注“挺犹”至“右末”。   ○释曰:此横祭于(元缺止此)其上者,於脯为横,於人为缩,其挺有五,通祭者六,故《乡射》记云:“荐脯用笾,五只,祭半只,横于上。只长尺二寸。”则祭半只者,长六寸。此脯不言长短者,记文不具也。云“《冠礼》之馔,脯醢南上”者,欲见此房中之馔亦南上也。引《曲礼》者,欲见此脯与《曲礼》脯羞虽朐挺有异,其设之皆横於人前。郑彼注云:“屈中曰朐。”以左手案之,右手擘之便。   俎由东壁,自西阶升。(亨狗既孰,载之俎,馔於东方。)   [疏]“俎由”至“阶升”。   ○注“亨狗”至“东方”。   ○释曰:亨狗於东方,孰乃载之於俎,馔陈於东壁,既馔於东方,恐由东阶升,故记辩之,云“自西阶升”也。   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介俎,脊、胁、肫、胳、肺。肺皆离。皆右体,进腠。(凡牲,前胫骨三:肩、臂、也。後胫骨二:膊、胳也。尊者俎尊骨,卑者俎卑骨。《祭统》曰:“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凡前贵後贱。离犹扌奎也。腠,理也。进理,谓前其本也。今文胳作骼。)   [疏]“宾俎”至“进腠”。   ○注“凡牲”至“作骼”。   ○释曰:此序体,宾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其有肫在而介不用者,盖为大夫俎,故此阙焉。是以《乡射》记云:“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注云:“宾俎用肩,主人用臂,尊宾也。”若有尊者,则俎其馀体,是肫为大夫明矣。大夫虽尊,不夺宾主正礼,故用体卑於主人与宾,而尊於介也。或有介俎肫、胳,不言者,欲见用体无常,若有一大夫即介用肫,若有二大夫则介用胳,故肫、胳两见亦徒也。云一“胫骨二:膊、胳也”者,此皆如《特牲》、《少牢》不取觳也。云“《祭统》”者,据祭祀归俎之法,此据饮酒生人之礼,引之者,取一边,骨有贵贱之义,以其宾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前贵於後也。   以爵拜者不徒作。(作,起也。言拜既爵者不徒起,起必酢主人。)   [疏]“以爵拜者不徒作”。   ○注“作起”至“主人”。   ○释曰:经直云“以爵拜者不徒作”,郑知“拜既爵者不徒起,起必酢主人”者,以其拜受爵者有不酢主人法,故上经众宾之长一人受爵而不酢主人,故此是拜,既爵起,必酢主人者也。   坐卒爵者拜既爵,立卒爵者不拜既爵。(降杀各从其宜,不使相错,唯工不从此礼。)   [疏]“坐卒”至“既爵”。   ○注“降杀”至“此礼”。   ○释曰:以其工无目,不使立卒爵,唯坐卒爵,不拜既爵与立卒爵者,同故云“唯工不从此礼”也。   凡奠者於左,(不饮者,不欲其妨。)   [疏]“凡奠者於左”。   ○注“不饮”至“其妨”。   ○释曰:奠於左者,谓主人酬宾之觯,主人奠於荐右,客不尽主人之欢,奠之於左,是不欲其妨後奠爵也。   将举,於右。(便也。)   [疏]“将举於右”。   ○注“便也”。   ○释曰:谓若上文一人举觯为旅酬始,二人举觯为无爵始,皆奠於右,是其将举者於右,以右手举之便也。   众宾之长一人辞洗,如宾礼。(於三人之中,复差有尊者,馀二人虽为之洗,不敢辞,其下不洗。)   [疏]“众宾”至“宾礼”。   ○注“於三”至“不洗”。   ○释曰:此记上主人献众宾时,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降洗爵,众宾长一人降,亦进,东向辞洗,如宾礼。是於三人之中复差尊者得辞洗,馀二人虽为之洗,不敢辞也。云“其下不洗”者,谓其堂下立者不为之洗,献之而已。   立者东面北上。若有北面者,则东上。(贤者众寡无常也。或统於堂,或统於门。)   [疏]“立者”至“东上”。   ○注“贤者”至“於门”。   ○释曰:此谓堂下立者,乡人贤者或多或少。若少,则东面北上,统於堂也;若多,东面立不尽,即门西,北面东上,统於门也。   乐正与立者,皆荐以齿。(谓其饮之次也。尊乐正同於宾党,不言饮而言荐,以明饮也。既饮,皆荐於其位,乐正位西阶东,北面。)   [疏]“乐正”至“以齿”。   ○注“谓其”至“北面”。   ○释曰:云“谓其饮之次也”者,谓乐正与立者以齿受旅,是饮之次也。云荐者以先饮乃荐,依饮之次而荐之,故明饮也。必有饮荐相将者,案上经云“众宾偏有脯醢”,郑注云:“以每献荐於其位,位在下。”此言乐正与立者皆荐以齿,明受献乃荐於众宾,在下者同也。   凡举爵,三作而不徒爵。(谓献宾、献大夫、献工,皆有荐。)   [疏]“凡举”至“徒爵”。   ○释曰:徒,空也。谓献宾、献大夫、献工,不空以爵,献之而已,皆有荐脯醢。   乐作,大夫不入。(後乐贤者。)   [疏]“乐作大夫不入”。   ○注“後乐贤者”。   ○释曰:大夫之入,当一人举觯之後,未乐作之前,以助主人乐贤。若乐作之後,後乐贤者,故不入也。   献工与笙,取爵于上篚。既献,奠于下篚。(明其异器,敬也。如是,则献大夫亦然。上篚三爵。)   [疏]“献工”至“下篚”。   ○注“明其”至“三爵”。   ○释曰:郑知“上篚三爵”者,以上经初主人献宾时,云取爵於篚,降洗,献宾,受酢,主人奠爵于序端,酬宾讫,又取爵於东序端以献介,受酢讫,奠爵於西楹南,降,三拜众宾讫,犹升,取爵于西楹下,献堂上堂下众宾讫,主人以爵降,奠于篚。是其上篚一爵也。此记又云“献工与笙,取爵于上篚,既献,奠于下篚”,是上篚二爵也。又《乡射礼》献大夫云:“主人揖让,以大夫升,拜至,大夫答拜,主人以爵降。”洗献大夫,此篇亦有大夫,故知上篚有三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