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 第 57 页/共 66 页
冬,十月,葬晋昭公。
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朝,直遥反。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戎。灭夷狄时,潞子婴儿贤则日,此月者,盖亦有殊于常戎。
冬,有星孛于大辰。一有一亡曰有。于大辰者,滥于大辰也。刘向曰:“大辰者,大火也。不曰孛于大火,而曰大辰者,谓滥于苍龙之体,不独加大火。”
○星孛,蒲内反。孛于,本又作茀,音佩。楚人及吴战于长岸。长岸,楚地。两夷狄曰败,夷狄不能结日成陈,故曰败,“於越败吴于槜李”是也。
○曰败,必迈反,下文及注同。成陈,直刃反。槜李音醉。中国与夷狄亦曰败。“晋荀吴败狄于大卤”是也。楚人及吴战于长岸,进楚子,故曰战。
[疏]“进楚子,故曰战”。
○释曰:何嫌以发?解战言及,所以别客主,不施直,不言及,或在上,或在下。案宋襄伐齐,云及在上,所以恶宋襄。宣十二年邲之战,楚言及在下,所以不恶楚者,据无罪言之直,用兵得理则客直。今楚称及而在上,与邲战之义反,嫌恶楚而善吴,吴以伯举有辞序上,称及以罪楚。今两夷言战,有违常例,二国曲直得失未分,故须起例以明之。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
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其志,以同日也。其日,亦以同日也。或曰,人有谓郑子产曰:“某日有灾。”子产曰:“天者神,子恶知之。”是人也,同日为四国灾也。恶音乌。
[疏]“其志”至“同日”。
○释曰:二文释何?解襄九年“宋灾”,传曰“故宋也”,明之灾得书之由。然则宋常,录三国事非常也,故传曰“同日也”。解卫、陈、郑得书之意以此,故复问外灾不日之义,见同日,故不得不两文释之。郑子产之言,明天时人事,报应有验,重其同日,故经书其文,传载其事。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卫、郑周之同姓,时景王在,刘子、单子事王猛,召氏、尹氏立王子朝,朝,楚之出也。及宋、卫、陈、郑皆外附於楚,无尊周室之心。后三年崩,王室乱,故天灾四国,若曰不救,反从楚废世子,言不正以害王室,明以同辜。
六月,邾人入鄅。鄅音禹,又音矩。
秋,葬曹平公。
冬,许迁于白羽。白羽,许地。
十有九年,春,宋公戊邾。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日弑,正卒也。蔡世子般实弑父,故以比之夷狄,而不书日。止弑而日,知其弑;止不弑,则买正卒也。正卒,则止不弑也。不弑而曰弑,责止也。责止不尝药。
[疏]“正卒”至“责止也”。
○释曰:责止则实,实文不可虚加,而复书葬以赦何?解止进药之罪,不由於医,罪连於许君,故书杀责止,止实不弑,宜书葬以赦之。《春秋》子弑父,皆非子失教训之道,独於此见之何?有义而然,因其可责而责之。若商臣、蔡般之流,行同禽兽,不得为小人,非可责之限,故传详例於此。
止曰:“我与夫弑者,不立乎其位。”以与其弟虺。止自责曰,我与弑君之人同罪。於是致君位於弟。
○与夫音豫,又如字;下音扶。虺,许鬼反。哭泣,歠飦粥,嗌不容粒。嗌,喉也。
○歠,昌悦反,又常悦反。之然反,又居言反,粥也。粥,之六反。嗌音益,咽喉也。容粒音立。未逾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责而责之也。就其有自责心,故以备礼责之。
已卯,地震。
秋,齐高发帅师伐莒。冬,葬许悼公。日卒时葬,不使止为弑父也。曰,子既生,不免乎水火,母之罪也。羁贯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羁贯,谓交午翦发以为饰。成童,八岁以上。
○羁又作羁。贯,古乱反。就师学问无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心志既通,而名誉不闻,友之罪也。名誉既闻,有司不举,有司之罪也。有司举之,王者不用,王者之过也。不敢罪上,故言过。许世子不知尝,药累及许君也。许君不授子以师傅,使不识尝药之义,故累及之。
○累,劣伪反。
二十年,春,王正月。
夏,曹公孙会自梦出奔宋。自梦者,专乎梦也。能专制梦。
○自梦,无工反,又亡忠反,又亡弄反,本或作蔑,《左氏》作“鄸”。曹无大夫,其曰公孙,何也?言其以贵取之,而不以叛也。会以公孙之贵而得梦,既而不以之叛,明曹君无道,致令其奔,非会之罪,故书公孙以善之。
○令,力呈反。
[疏]“曹无大夫”。
○释曰:再发传者何?解前崇曹羁之杀,此重公孙之奔,奔杀异辞,而同例发明,明其俱贤而得书,明小国无大夫也。
秋,盗杀卫侯之兄辄。盗,贱也。其曰兄,母兄也。目卫侯,卫侯累也。觊曰:“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经不书卫公子,而目言卫侯之兄者,恶其不能保护其兄,乃为盗所杀,故称至贱杀至贵。”
○恶其,乌路反。
[疏]“盗贱也”。
○释曰:复发传何?解杀大夫称人者,谓诛有罪,故盗杀三卿,云不以上下道,明大夫之例,母兄之杀,宜系於君自杀也。不能保存母兄,令为盗所杀,故书两下之文,以至贱而杀至贵,故不得言上下道。称盗虽同,本事例异,故发传也。
然则何为不为君也?嫡兄宜为君。
○嫡,丁历反。曰,有天疾者,不得入乎宗庙。辄者何也?曰,两足不能相过,齐谓之綦,楚谓之踙,卫谓之辄。綦音其,又其冀反,刘兆云:“綦,连并也。”踙,女辄反,刘兆云:“聚合不解也。”辄本亦作絷,刘兆云:“如见绊絷也。”
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徐邈曰:“月者,盖三卿同出,为祸害重也。君以臣为体,民以君为命,凡为忧者大,害民处甚,《春秋》皆变常文而示所谨,非徒足以见时事之实,亦知安危监戒云耳。”
○处,昌虑反。以见,贤遍反。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庐卒。
[疏]注“月者”至“害重也”。
○释曰:宋万以一卿而详之,又弟辰以五大夫而不月何?解,宋万乃出月,见宋人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弟辰为仲佗所彊,元无去意,为患轻,故不月。
二十有一年,春,王三月,葬蔡平公。
夏,晋侯使士鞅来聘。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叛。自陈,陈有奉焉尔。入者,内弗受也。其曰宋南里,宋之南鄙也。以者,不以者也。叛,直叛也。言不作乱。
[疏]“自陈”至“焉尔”。
○释曰:复发传何?解从外之叛而加自,自实有力,嫌其言自叛,不由外纳力。复言“内弗受也”,与入邑异例,不受为同。复言以有嫌异於窃地者,故发例同之。
○注“言不作乱”。
○释曰:则作乱不得言叛,当以作乱书,栾盈、良霄是也。传言叛,是与作乱是也。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八月,乙亥,叔辄卒。叔弓之子。冬,蔡侯东出奔楚。东者,东国也。何为谓之东也?王父诱而杀焉,“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
○蔡侯东,《左氏》及《公羊》作“蔡侯朱”。父执而用焉,“执蔡世子友以归,用之”是也。奔,而又奔之。曰东,恶之而贬之也。奔既罪矣,又奔雠国,恶莫大焉。
○恶之,乌路反。
公如晋,至河乃复。
二十有二年,春,齐侯伐莒。
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自宋南里者,专也。专制南里。
大蒐于昌间。间如字,一音?。秋而曰蒐,此春也,其曰蒐何也?以蒐事也。
[疏]“秋而”至“蒐事”。
○释曰:何以发传於此?解大蒐有五,八年发例,见正讥不正。比蒲之蒐在夏之末,承秋之初,尚可以蒐,则承春之首,不可之甚,故须发传以彰甚也。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
六月,叔鞅如京师。
○葬景王。叔鞅,叔弓子。天子志崩不志葬,志葬,危不得以礼葬也。月者,亦为葬景王起。
○亦为,于伪反。
[疏]“六月葬景王”。
○释曰:何以不书日?解传言日甚矣。其不葬之辞,恐其甚之不明,日以起之。今经言王室乱,则甚之可知,故省文也。
王室乱。乱之为言,事未有所成也。尹氏立子朝,刘氏、单氏立王猛,俱夫定也。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皇,地。
○单音善。以者,不以者也。王猛嫌也。直言王猛,不言王子,是有当国之嫌。
[疏]“以者不以者也”。
○释曰:复发传何?解刘、单王之重卿,猛,王之庶子,以贵制庶,嫌其义别,起例以详之也。
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以者,不以者也。入者,内弗受也。猛,非正也。
冬,十月,王子猛卒。此不卒者也。未成君也。其曰卒,失嫌也。猛本有当国之嫌,其卒则失嫌,故录之。
[疏]“失嫌也”。
○释曰:经言王猛以王为尊,何以言当国?解《春秋》以王为国,若言齐、晋,今言王猛,不言子,与无知同文,故曰当国也。
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
癸丑,叔鞅卒。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
晋人围郊。郊,周邑也。
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不日,在外也。以罪出奔,又奔雠国,故不葬。
[疏]注“不日,在外也”。
○释曰:案诸侯之卒,不日以明庶,不以外为异,传曰“诸侯时卒,恶之”。今东国奔雠,何以书月?解“许男新臣卒”,上言伐楚,下言卒,无明其在楚,庶子而卒,卒而不日,书时,在外文不明故也。蔡侯肸在内而卒,卒不书日,传曰“恶之”。今蔡侯东国,上言东以贬之,下言卒於楚。诸侯之奔,例不书卒。今蔡侯之卒,见奔雠国而死,恶之可知,以在外以明恶,故书月以显之。
○注“又奔雠国,故不葬”。
○释曰:诸侯奔,死於外国,例不卒。何直不葬?有义而然。诸侯不卒则已,卒宜有葬,葬不书者,义有所见,义不必同,或从失德。今蔡侯不卒,卒於雠国,书卒而不葬。
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