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第 93 页/共 226 页

晋侯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於池上,渠丘公,莒子朱也。池,城池也。渠丘,邑名,莒县有蘧里。   ○蘧,其居反。   [疏]注“渠丘”至“蘧里”。   ○正义曰:十四年莒子朱卒,知渠丘公即是朱也。渠丘,莒之邑名。夷不当有谥,或作别号,此朱以邑名为号,不知其故何也。   曰:“城已恶。”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为虞?”虞,度也。   ○巳恶,如字;已,犹大也;本或作“城已恶矣”。度,待洛反。对曰:“夫狡焉。狡,猾之人。   ○狡,交卯反。猾,干八反。思启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国蔑有?唯然,故多大国矣。唯或思或纵也。世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其暴掠者,莒人当唯此为命。   ○疆,居良反,注同。唯然,音维;本或作虽,后人改也。掠音亮。   [疏]“唯然”。   ○正义曰:俗本“唯”作“虽”,今定本作“唯”。   勇夫重闭,况国乎?”为明年莒溃传。   ○重,直龙反,又直勇反。闭,补计反,又补结反,一音户旦反。   冬,杞叔姬卒。来归自杞,故书。愍其见出来归,故书卒也。若更適大夫,则不复书卒。   ○复,扶又反。   晋士燮来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吴故。七年郯与吴成。公赂之,请缓师。文子不可,文子,士燮。曰:“君命无贰,失信不立。礼无加货,事无二成。公私不两成。君后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欲与鲁绝。   ○后,如字;徐音胡豆反。燮将复之。”季孙惧,使宣伯帅师会伐郯。   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必以同姓者,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   [疏]“卫人”至“则否”。   ○正义曰:《膏肓》以为媵不必同姓,所以博异气。今《左传》“异姓则否”,十年,齐人来媵,何以无贬刺之文?左氏为短。郑箴云:礼称纳女於天子云“备百姓”,於国君云“备酒浆”,不得云“百姓”,是不博异气也。齐是大国,今来媵我,得之为荣,不得贬也。   【经】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蒲,卫地,在长垣县西南。公至自会。无传。   二月,伯姬归於宋。宋不使卿逆,非礼。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随加聘问,谓之致女。所以致成妇礼,笃昏姻之好。   ○好,呼报反。   [疏]注“女嫁”至“之好”。   ○正义曰: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传曰:“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此二月伯姬归于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二者其间并近三月。《礼》:妇入三月庙见。知致女必以三月,盖庙见之后,妇礼既成,使大夫聘问,谓之致女。其成妇之礼,存谦敬,序殷勤,所以笃昏姻之好也。仲年、行父俱是致女,而彼言“聘”者,在鲁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但言“聘”,外内之异文也。以彼言“聘”,而实是致女,故二注皆言“使大夫随加聘问”,为此也。   晋人来媵。媵伯姬也。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无传。五同盟。丙子,六月一日。书七月,从赴。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无野以宣十年即位,此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又盟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此年于蒲,皆鲁、齐俱在,是五同盟也。   晋人执郑伯。郑伯既受盟于蒲,又受楚赂会於邓,故晋执之。称人者,晋以无道於民告诸侯。例在十五年。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无传。   ○顷音倾。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民逃其上曰溃。楚人入郓。郓,莒别邑也。楚偏师入郓,故称人。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城中城。鲁邑也。在东海厚丘县西南。此闰月城,在十一月之后,十二月之前,故传曰“书时”。   [疏]注“鲁邑”至“书时”。   ○正义曰:《长历》推此年闰十一月,传“城中城”文在“十二月”上,而云“书时”也,即是闰月城之。闰月半后即是十二月节,故水昏巳正而城之,是得时也。   【传】九年,春,杞桓公来逆叔姬之丧,请之也。(叔姬巳绝於杞,鲁复强请杞,使还取葬。   ○复,扶又反,下同。强,其丈反。)杞叔姬卒,为杞故也。(还为杞妇,故卒称杞。   ○为,于伪反,下注“为鲁”、下文“为归汶阳”同。)逆叔姬,为我也。(既弃而复逆其丧,明为鲁故。   ○“逆叔姬”绝句。“为我也”本或无“为”字。)   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於晋。归田在前年。晋人惧,会於蒲,以寻马陵之盟。马陵在七年。季文子谓范文子曰:“德则不竞,寻盟何为?”竞,强也。范文子曰:“勤以抚之,宽以待之,坚疆以御之,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贰,德之次也。”是行也,将始会吴,吴人不至。为十五年会锺离传。   ○御,鱼吕反。要,一遥反。   二月,伯姬归于宋。为致女复命起。   楚人以重赂求郑,郑伯会楚公子成于邓。为晋人执郑伯传。   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韩奕》,《诗 大雅》篇名。其五章言蹶父嫁女於韩侯,为女相所居,莫如韩乐。文子喻鲁侯有蹶父之德,宋公如韩侯,宋土如韩乐。   ○蹶,九卫反。为,于伪反。相,息亮反。乐音洛,下同。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穆姜,伯姬母,闻文子言宋乐,喜而出谢其行劳。妇人夫死,自称未亡人。   ○施,以豉反。先君犹有望也。言先君亦望文子之若此。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绿衣》,《诗 邶风》也。取其“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喻文子言得已意。   ○重,直勇反,又直用反。绿,如字;本又作褖,吐乱反,注同。邶音邶,又作昔阝。   晋人来媵,礼也。同姓故。   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於楚也,执诸铜鞮。铜鞮,晋别县,在上党。   ○鞮,丁兮反。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明杀行人例。   ○蠲,古玄反,又音圭。使在,所吏反。楚子重侵陈以救郑。陈与晋故。晋侯观于军府,见锺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南冠,楚冠。絷,拘执。   ○絷,中立反。拘,九于反。   [疏]注“南冠楚冠”。   ○正义曰:应劭《汉官仪》云:“法冠一曰柱后冠。《左传》‘南冠而絷’,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冠赐近臣,御史服之,即今解豸冠也。古有解豸兽,触不直者,故执宪以其角形为冠,令触人也。”   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郑献锺仪在七年。税,解也。   ○税,吐活反;徐始锐反,注同。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泠人也。”泠人,乐官。   ○泠,力丁反,依字作伶。   [疏]注“泠人乐官”。   ○正义曰:《诗 简兮序》云:“卫之贤者仕於泠官。”郑玄云:“泠官,乐官也。泠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泠官。”《吕氏春秋》称黄帝使泠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断两节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昭三十一年传,景王铸无射,泠州鸠其之。是泠氏世掌乐官也。《周语》云:“景王铸锺成,泠人告和”,《鲁语》云:“泠箫咏歌及《鹿鸣》之三”,此称“泠人”,《诗》称“泠官”,是泠为乐官之名也。   公曰:“能乐乎?”对曰:“先父之职官也,敢有二事?”言不敢学他事。使与之琴,操南音。南音,楚声。   ○操,七刀反,下同。公曰:“君王何如?”对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问之,对曰:“其为大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婴齐,令尹子重。侧,司马子反。言其尊卿敬老。不知其他。”公语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舍其近事,而远称少小,以示性所自然,明至诚。   ○语,鱼据反。背音佩,下同。舍音舍。少,诗照反。   [疏]注“舍其”至“至诚”。   ○正义曰:楚王既为君矣,不言为君时事,而远称大子者,若言为君时事,嫌为君隐恶,或疑已在君位,矫情为善。舍其当时近事,远称大子少小者,未为君时不须隐蔽,以示王性自然。言其从小如此,以明己之至诚,无所私也。《礼》,君前臣名字,则贵於名,此道二卿之名,不言字,是尊晋君也。   名其二卿,尊君也。尊晋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敏,达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言有此四德,必能成大事。君盍归之,使合晋、楚之成?”公从之,重为之礼,使归求成。为下十二月晋、楚结成张本。   ○盍,户腊反。   冬,十一月,楚子重自陈伐莒,围渠丘。渠丘城恶,众溃,奔莒。戊申,楚入渠丘。月六日。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杀,吾归而俘。”莒人杀之。楚师围莒。莒城亦恶,庚申,莒溃。月十八日。楚遂入郓,莒无备故也。终巫臣之言。君子曰:“恃陋而不备,罪之大者也;备豫不虞,善之大者也。莒恃其陋,其不脩城郭,浃辰之间,而楚克其三都,无备也夫!浃辰,十二日也。   ○浃,子协反;徐又音子答反。夫音扶。   [疏]注“浃辰,十二日也”。   ○正义曰:浃,为周匝也。从甲至癸,为十日;从子至亥,为十二辰。周礼县治象浃日而敛之,谓周甲癸十日。此言“浃辰”,谓周子亥十二辰,故为十二日也。   《诗》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虽有姬、姜,无弃蕉萃。凡百君子,莫不代匮。’言备之不可以巳也。”逸《诗》也。姬、姜,大国之女。蕉萃,陋贱之人。   ○菅,古颜反。蒯,苦怪反。蕉,在遥反。萃,在醉反。匮,其位反。   [疏]“无弃菅蒯”。   ○正义曰:《释草》云:“白华,野菅。”郭璞曰:“菅,茅属。”陆玑《毛诗疏》曰:“菅似茅,滑泽无毛,肋宜为索,沤及曝尢善。”蒯与菅连,亦菅之类。《丧服》疏:屦者,传曰“藨、蒯之菲也,可以为屦”。明肋如菅,并可代丝、麻之乏,故云“无弃”也。   秦人、白狄伐晋,诸侯贰故也。   郑人围许,示晋不急君也。此秋晋执郑伯。是则公孙申谋之,曰:“我出师以围许,示不畏晋。为将改立君者,而纾晋使。纾,缓也。勿亟遣使请晋,示欲更立君。   ○为将,并如字;或于为反,非也;本或作“伪将”。纾音舒。使,所吏反,注及下同。亟,纪力反,急也;或欺异反,数也。晋必归君。”为明年晋侯归郑伯张本。   “城中城”,书,时也。   十二月,楚子使公子辰如晋,报锺仪之使,请脩好结成。锺仪奉晋命归,故楚报之。   ○好,呼报反。   【经】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帅师侵郑。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无传。卜常祀,不郊,皆非礼,故书。   [疏]注“卜常”至“故书”。正义曰:《曲礼》论卜筮云:“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则卜者每旬一卜。传称“启蛰而郊”,则周之三月,郊之大期。此云“五卜”者,当是三月三卜,四月又二卜,皆不吉,乃止也。僖三十一年传云“礼不卜常祀”,不应卜而卜,以不吉而不郊,皆非礼也。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晋侯,太子州蒲也。称爵,见其生代父居位,失人子之礼。   ○见,贤遍反。   [疏]注“晋侯”至“之礼”。   ○正义曰:如传文,知晋侯是大子也。汉末,有汝南应劭作《旧君讳议》云:“昔者周穆王名满,晋厉公名州满,又有王孙满,是同名不讳。”则此为州满,或为州蒲误耳,今定本作蒲。传无讥文,知讥其生代父位,失人子之礼者,传称“凡在丧,公侯曰子”,父丧代位,尚不称君,生代父位,讥之必矣。传言立大子以为君,若其不讥,则不须此传,是显其讥之意。   齐人来媵。无传。媵伯姬也。异姓来媵,非礼也。   丙午,晋侯獳卒。六同盟。据传,丙午,六月七日。有日无月。   ○獳,乃侯反。   [疏]注“六同盟”。   ○正义曰:獳以宣九年即位,十七年盟于断道,元年于赤棘,二年于袁娄,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皆鲁、晋俱在,是六同盟也。   秋,七月,公如晋。   冬,十月。   【传】十年,春,晋侯使籴茷如楚,(籴茷,晋大夫。   ○籴,徐徒吊反;一音杜敖反,又土吊反。茷,扶废反,一音蒲发反,又蒲艾反。)报大宰子商之使也。(子商,楚公子辰。使在前年。   ○大音泰。使,所吏反,下及注“使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