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第 201 页/共 226 页

○正义曰:孔子之为司寇,在定公十年以后,未知何年沟之。   昭公出故,季平子祷于炀公。九月,立炀宫。平子逐君,惧而请祷於炀公,昭公死於外,自以为获福,故立其宫。   [疏]“祷於炀公”。   ○正义曰:既毁其庙,而得祷者,盖就祧而祷之。   周巩简公弃其子弟,而好用远人。简公,周卿士。远人,异族也。为明年巩氏贼简公张本。   ○巩,九勇反。好,呼报反。   [疏]“简公”。   ○正义曰:谥法:“平易不从曰简。”   【经】二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无传。雉门,公宫之南门。两观,阙也。天火曰灾。   ○观,古乱反,注及下同。   [疏]注“雉门”至“曰灾”。   ○正义曰:《明堂位》云:“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是鲁之雉门,公宫南门之中门也。《释宫》云:“观谓之阙。”郭璞曰:“宫门双阙。”《周礼 大宰》:“正月之吉,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郑众云:“象魏,阙也。”刘熙《释名》云:“阙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然则其上县法象,其状魏魏然高大,谓之象魏;使人观之,谓之观也。”是观与象魏、阙,一物而三名也。观与雉门俱灾,则两观在雉门之两旁矣。《公羊传》曰:“其言雉门及两观灾何?两观微也。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穀梁》亦云:“灾自两观始,先言雉门,尊尊也。”《公羊》称子家驹云:“设两观,诸侯僣天子。”其意以其奢僣,故天灾之。《左氏》无此义。案《礼器》云:“天子、诸侯台门。”此以高为贵也。《郊特牲》云:“台门,大夫之僣礼也。”唯言大夫异於诸侯,不言诸侯异於天子。两观为僣,礼无其文,天之所灾,不可意卜。言主灾两观,以门尊先门,若灾先从门起,又将何以为异?丘明无文,或是灾起雉门,而延及两观也。“天火曰灾”,宣十六年传例。   秋,楚人伐吴。囊瓦称人,见诱以败军。   ○囊,乃郎反。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无传。   【传】二年,夏,四月,辛酉,巩氏之群子弟贼简公。(传言弃亲用疏,所以败也。)   桐叛楚。桐,小国,庐江舒县西南有桐乡。吴子使舒鸠氏诱楚人,舒鸠,楚属国。曰:“以师临我,教舒鸠诱楚,使以师临吴。我伐桐,为我使之无忌。”吴伐桐也,伪若畏楚师之临已,而为伐其叛国以取媚者也。欲使楚不忌吴,所请多方以误之。   ○为我,于伪反,注及下同。   [疏]“桐叛”至“无忌”。   ○正义曰:桐是小国,世属於楚。桐今叛楚,楚有间隙,故吴子因是而谋之舒鸠。自是楚之属国居吴楚之閒,亦两取其意,故吴得使之也。吴子使舒鸠诱楚人,又教舒鸠为辞曰:“令楚以师临我。”我,吴自称我,令楚临吴也。我当伪若畏楚,为楚伐桐,女舒鸠当为我诱楚,我军楚师。或曰:“囊瓦本出师伐吴,见吴欲伐桐而不设备,遂被吴败之,又击楚巢邑,潜师围而克之,获其守邑大夫。”“为我使之无忌谓为我之畏楚形状使楚人无复防忌於我也。若楚不忌吴则师不设备欲因其无备而掩袭取之耳。下云“吴人见舟于豫章”,伪欲伐桐也。“吴军楚师于豫章”,掩其不备也。“潜师于巢”,吴人诈巢邑人云:“此师将伐桐也。”其实本拟取巢,故下“遂围巢,克之”。言“潜”者,对豫章之师称潜。   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从舒鸠言。吴人见舟于豫章,伪将为楚伐桐。   ○见,贤遍反。而潜师于巢。实欲以击楚。   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楚不忌故。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繁,守巢大夫。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射姑,邾大夫,出辟酒。   ○射音亦,一音夜。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夺阍杖以敲阍头也。为明年邾子卒传。   ○阍音昏,守门人也。敲,苦孝反,又苦学反。《说文》作毃,云,击头也。《字林》同。又一曰击声也,口交反,又口卓反;训从高攵云,横擿也。又或作茅,或作刜,口交反。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无传。)   [疏]“公如”至“乃复”。   ○正义曰:三传皆无其说,不知何故乃复。贾逵云:“刺缓朝见辞,失所不讳,罪巳。”贾虽为此解,於传无文,不可从,故杜不言。刘炫谓公以六月即位,此年便即往朝,於事未为缓也,晋人何以辞之?若以缓见遣,当退谢罪,何由此后更无谢处?空言罪已,经无孙谢,自罪之状复安在乎?晋若以缓致辞,必当要有谴责,何由明年会次复得依常班序?“乃复”之意,不可县知。   二月,辛卯,邾子穿卒。再同盟。   ○穿音川。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穿以昭二年即位,十一年盟于祲祥,二十六年于鄟陵,皆鲁、邾俱在,是再同盟也。   夏,四月。   秋,葬邾庄公。六月乃葬,缓。   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拔,地阚。   ○拔,皮八反。   【传】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门台,(门上有台。)临廷。阍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旋,小便。   ○廷音庭,下并同。瓶,步丁反,本又作瓶。)命执之。(见其不洁,执射姑。)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烂,遂卒。(废,隋也。   ○炉,力吴反。炭,他旦反。隋,徒火反。)先葬以车五乘,殉五人。(欲藏中之絜,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盖其遗命。   ○先,悉荐反,又如字。乘,绳证反。殉,辞俊反。藏,才浪反。)   [疏]注“欲藏”至“遗命”。   ○正义曰:以人从葬谓之殉。邾子好絜,以人为殉,欲备地下埽除。若令与柩同入,恐其污履藏内。欲其藏中之絜,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处之。传言此事,意在非责邾子者,是葬者自为,则非庄公之罪,无为辄说此事,故云“盖其遗命也”。邾子队炉而卒,不应得有遗命。疑其是遗命者,《礼》国君位而为椑,初立即营死事,当是平素之时,先有此命,葬者奉行之。   庄公卞急而好洁,故及是。卞,躁疾也。   ○卞,皮彦反。好,呼报反,下文及注同。躁,早报反。秋,九月,鲜虞人败晋师于平中,平中,晋地。获晋观虎,恃其勇也。为五年士鞅围鲜虞张本。   冬,盟于郯。郯即拔也。   ○郯音谈。脩邾好也。公即位,故脩好。   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佩,佩玉也。以如楚,献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与。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两肃爽马,子常欲之,成公,唐惠侯之后。肃爽,骏马名。   ○肃如字,又所六反。爽音霜。骏音俊。   [疏]注“成公”至“马名”。   ○正义曰:宣十二年传有唐惠侯,故云“唐惠侯之后”也。《释畜》於马无肃爽之名,爽或作霜。贾逵云:“色如霜纟九。”马融说:“肃爽,雁也。其羽如练,高首而脩颈。马似之,天下稀有。”故子常欲之。杜以马名临时所作,本意不可得知,故直云骏马名。   弗与,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与谋,请代先从者,许之。饮先从者酒,醉之,窃马而献之子常。子常归唐侯。自拘於司败,窃马者自拘。   ○从,才用反,下同。饮,於鸩反。拘,九于反。   [疏]“请代”至“许之”。   ○正义曰:谓请楚,楚许之也。如非请唐侯者,若唐侯许之,自合养马,何须言饮先从者窃马以献乎?   曰:“君以弄马之故,隐君身,隐,忧约也。   ○弄,鲁贡反。弃国家。臣请相夫人以偿马,必如之。”相,助也。夫人,谓养马者。   ○相,息亮反。夫音扶,注同。偿,市亮反。唐侯曰:“寡人之过也。二三子无辱。”皆赏之。蔡人闻之,固请而献佩于子常。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言楚所以礼遣蔡侯之物,不共备故。   ○共音恭,注同。明日礼不毕,将死。”遣蔡侯之礼。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自誓言若复渡汉,当受祸,明如大川。   ○沈音鸩。复,扶又反。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为明年会召陵张本。   ○质音致。   【经】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癸巳,正月七日,书二月,从赴。)   [疏]注“癸巳”至“从赴”。   ○正义曰:杜以《长历》校之,知癸巳是正月七日,故云“书二月,从赴”也。知非日误者,以崩薨之事,皆以赴为文。故平王崩,赴以庚戍,陈侯卒,赴以甲戌已丑。杜依大例而言,故云“从赴”。刘炫以为,诸侯五月而葬,下云“六月葬陈惠公”,则陈侯卒在二月,以为日误,而规杜氏。今知非者,但诸侯虽五月而葬,春秋之时,或缓或速,无复常准。此陈侯之葬,事既无传,何知必五月而葬?妄以杜为失,其义非也。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於召陵先行会礼,入楚竟,故书侵。   ○夏,户雅反。召,上照反。竟音境。   [疏]注“於召”至“书侵”。   ○正义曰:先言“于召陵”,后言“侵楚”,是於召陵先行会礼也。《土地名》:“召陵,楚地也。”诸侯既入楚境,先行会礼,后乃侵之,故经书先会后侵也。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召陵会刘子、诸侯,总言之也。繁昌县东南有城皋亭。复称公者,会盟异处故。   ○公孙姓,音生,又作生。鼬,由又反。复,扶又反。处,昌虑反。   [疏]注“召陵”至“处故”。   ○正义曰:书经之例,诸侯先会而后盟,皆前目而后凡。此共盟者,还是前会之诸侯,前巳历序,故於此总言之也。刘子虽是王朝之臣,而亦有封爵,故诸侯之文可以兼刘子也。僖二十九年,王子虎与诸侯盟于翟泉,贬之称“人”。此刘子得与诸侯盟者,楚僣号称王,不事天子,诸侯会而侵楚,将以尊崇王室。传言“刘文公合诸侯”,是天子敕之使盟也。下文书刘卷卒葬,鲁人吊会,依同盟之礼,知刘子亦与盟也。复称“公”者,由其会、盟异处,故也。刘炫规杜云:“会盟异处,故复称公。案襄二十五年盟重丘,亦是会、盟异处,何以不言公?”今删定知非者,但会、盟异处,理合称“公”。重丘不书“公”,史官自略耳。以此规杜,非也。   杞伯成卒于会。无传。   ○成音城。   [疏]“杞伯成卒于会”。   ○正义曰:成以昭二十五年即位,二十六年盟于鄟陵,三十二年于翟泉,此年于皋鼬,鲁、杞俱在,计杜当云“三同盟”。无注者,漏脱耳。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此既薨於会,其礼亦当然。   六月,葬陈惠公。无传。   许迁于容城。无传。   秋,七月,公至自会。无传。   刘卷卒。无传。即刘蚠也。刘子奉命出盟召陵,死则天王为告同盟,故不具爵。   ○卷音权,一音眷免反。蚠,扶粉反。为,于伪反,下“吴为蔡”同。   [疏]注“即刘”至“具爵”。   ○正义曰:昭二十二年传曰“单子立刘蚠”,即此是也。《世族谱》,伯蚠、刘蚠、刘文公、刘狄、刘卷、刘子为一人。王朝公卿卒,不赴鲁,鲁不会葬。文三年书“王子虎卒”,传曰:“来赴,吊如同盟,礼也。”彼为同盟于翟泉故也。此亦书“卒”,明为同盟故也。畿内之国,不得外交诸侯,必非刘邑之臣来赴,知是天子为告也。天子告臣,略言名封而已,不言刘子,故书不具爵。   葬杞悼公。无传。   楚人围蔡。不服故也。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无传。孔圉,孔羁孙。士鞅即范鞅。   ○圉,鱼吕反。   葬刘文公。无传。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师能左右之曰“以”,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吴为蔡讨楚,从蔡计谋,故书“蔡侯以吴子”,言能左右之也。囊瓦称人,贪以致败,不能死难,罪贱之。柏举,楚地。昭三十一年传曰,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今以十一月者,并数闰。   ○陈,直觐反。难,乃旦反。数,所主反。   [疏]注“师能”至“数闰”。   ○正义曰:“师能左右之曰‘以’”,僖二十六年传例也。“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庄十一年传例也。吴大蔡小,而蔡能以吴者,吴子为蔡讨楚,言蔡能左右之也。《释例》曰:“吴虽大国,顺蔡侯之请,自将其众,唯蔡侯之命,故亦言‘以吴子’也。”囊瓦,楚之上卿,当称名氏,今称“人”者,贪以致败,又不能死难,罪贱之也。《释例》曰:“楚之囊瓦,贪珮马以致讨,称‘人’,罪贱之也。”昭三十一年传言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今以十一月,与彼期有差殊者,《长历》推此年闰十月,庚辰又是十一月二十九日,其月垂尽,并数闰得为十二月也。   楚囊瓦出奔郑。书名,恶之。   ○恶,乌路反。   [疏]注“书名恶之”。   ○正义曰:文八年“宋司城来奔”,十四年“宋子哀来奔”,传皆云:“贵之也。”不称名为贵之,是称名为恶之。   庚辰,吴入郢。弗地曰入。吴不称子,史略文。   [疏]注“弗地”至“略文”。   ○正义曰:“弗地曰‘入’”,襄十三年传例也。上文战称“吴子”,此言吴“入”楚,不称“子”,犹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鲜虞,史略文,无义例。《公羊》、《穀梁》以为,吴於战称子,为其忧中国,故进而称爵。及其入郢,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反为夷狄之行,故贬而称“吴”。《左氏》无此义,故杜异而显之。